资源描述
救助船队机关岗位竞聘考核笔试、面试实施方案
一、时间、地点安排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06年9月25日 13:00~15:00 第一场
15:20~17:20 第二场
地点:局海救大楼二楼会议室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06年9月25日 12:40~12:55 面试抽签
2006年9月26日 08:40~10:00 第一组
10:00~12:00 第二组
13:00~15:20 第三组
15:20~17:40 第四组
2006年9月27日 08:40~10:40 第五组
10:40~12:00 第六组
(注:专业类第五组面试时间为9月26日17:40~18:20)
地点:局海救大楼201会议室(机务科、安训科面试考场)
局海救大楼203会议室(政工科、办公室面试考场)
局海救大楼206室(休息、候考区)
二、方法程序
1、笔试主要测试竞聘者的政治素质、逻辑分析能力以及与各科室相关的专业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单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规则见附件一)。阅卷采用糊名制。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报考同一岗位,采用相同的笔试试题。
2、面试主要测试竞聘者的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业务素质。面试以事先抽定的顺序依次进行,先由应试者进行演讲,然后抽取三道必答题进行回答,最后回答面试考核小组的专家提出的问题(面试规则见附件二)。局机关及各二级单位工作人员可旁听。
面试演讲的内容应包括竞聘者的竞争优势、拟竞争职位工作思路和任职目标等。演讲时间为4分钟。演讲必须脱稿。
3、成立面试考核小组,负责对面试情况评分。面试评分内容包括六项,分别为综合分析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业务知识水平、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态,满分100分(面试评分表见附件三)。面试考核小组由局相关处室领导以及外聘专家共14人组成,分为两组,每组7人,其中外聘专家不少于2人。面试考核小组人员根据竞聘者的实际表现为其评分,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竞聘者的面试实际得分。
4、笔试和面试成绩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内网公布。
附件一
笔 试 规 则
一、笔试程序
笔试定于2006年9月25日下午进行,分为两场。只报考一个竞聘岗位的人员只需要参加第一场考试,报考两个竞聘岗位的人员需要参加第一场和第二场考试。
第一场考试结束后,只报考一个竞聘岗位的人员必须离开考场,报考两个竞聘岗位的人员可在指定的考场范围内适当活动,等待参加第二场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参见“实施方案”。
笔试成绩将在局内部网站公布。
考试期间,所有应试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二、考场规则
第一条 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二条 考生必须在考前二十分钟内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开考10分钟后禁止入场。
第三条 考生应衣着整齐,不准穿拖鞋,夏季不准外穿背心。考场内严禁吸烟。
第四条 考生不得随意挪动考场内的试桌,必须保持试桌间足够的间隔。桌、椅上不得图写任何文字或标记。
第五条 考生在接到试卷后,首先应将自己的姓名工整地填写在试卷的相应位置。如在试卷上填写与答卷无关的标记,则视该试卷为无效。
第六条 答题前,考生应认真查核试卷是否与自己申报的职务相符,试卷是否有缺页、倒装等。如有疑问,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反映。
第七条 答题时,考生应认真阅读试题。如有字迹不清,可举手示意,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或提示。
第八条 考生交卷前一律不准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考生应向监考人员申请,获监考人员允许,方可离开考场。
第九条 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交谈或左顾右盼,不准互相递任何物品,不准将试卷或答题纸举至离开桌面的高度,在考场内考生间不准核对答案。
第十条 考生可携带计算器和国内正式出版发行的英汉词典进入考场,但词典内不得夹带其他物品。
第十一条 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答卷,字迹要清楚工整。
第十二条 考试所需笔、橡皮、计算器和英汉词典由考生自备。
第十三条 开考后三十分钟方允许考生将试卷交给监考人员。到考试结束时间,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倒扣在自己桌面上即为交卷。上交的试卷应包括试题、答题纸和草稿纸。
第十四条 考生必须交卷后方可离开考场。交卷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交谈。
第十五条 考场内严禁作弊。
第十六条 与考试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考场。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由监考人员给予警告或责令其退出考场。
第十八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局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小组。
附件二
面 试 规 则
一、面试程序
本次面试分为两个考场同时进行,一个是政工科和办公室岗位(以下称“综合类”)的面试考场,另一个是机务科和安全训练科岗位(以下称“专业类”)的面试考场。面试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进行。如果应试者申报了两个竞聘岗位,则需要分别进行面试。面试的岗位顺序按照各岗位编号顺序进行,例如综合类首先进行政工科科长岗位的面试,专业类首先进行机务科科长岗位的面试(根据实际报名人数进行必要调整)。
(一)面试抽签定于笔试前进行。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利用竞聘者参加笔试的时间对面试抽签结果中的时间冲突等进行调整,并于笔试结束后将调整后的面试时间通知本人。
(二)面试应试者必须在本组(按时间顺序分为六组)面试开始前十五分钟到达指定候考区等候。迟到者面试顺序顺延至本组最后进行,并给予一定扣分处罚(每迟到3分钟扣除面试得分1分);本组面试结束时还未到达考场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应试者按照抽签确定的次序,逐个进行面试。
1.考务人员(负责候考区)引导应试者到达面试考场门口;
2.考务人员(负责考场服务)引导应试者入场;
3.主考官宣布应试者信息以及注意事项;
4.应试者演讲(不得超过4分钟);
5.应试者抽取三道必答题进行回答,每题回答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回答结束时,应试者须向面试考核小组明确“回答完毕”;
6.应试者回答面试考核小组专家的提问,总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8分钟,回答结束时,应试者须向面试考核小组明确“回答完毕”;
7.应试者进入旁听席,等待面试成绩;
8.面试考核小组成员使用面试评分表独立评分;
9.现场考务人员(负责记时记分)向每位面试考核小组成员收取面试评分表,统计评分结果,经核分人确认后告知应试者本人;
10.得到面试成绩后,应试者离开面试考场。
(四)如面试工作时间较长,可在一名应试者面试结束后中间休息。中间休息的时间由主考官确定并宣布。
(五)面试成绩将在局内部网站公布。
二、考场纪律
(一)应试者不得随意进入面试考场。
(二)应试者自进入面试考场至本人面试结束,不得与他人商谈面试的有关事项,禁止使用手机。
(三)应试者到达候考区后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区。如确实需要暂时离开候考区,必须向考务人员(负责候考区)说明原因,征得考务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旁听人员不得干扰应试者演讲答题以及面试考核小组、考务人员的正常工作秩序。
(五)违反纪律的应试者取消继续参加竞聘上岗的资格。违反纪律的旁听人员,由现场考务人员劝其退场,不得继续旁听,并且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三
东海救助局救助船队机关岗位竞聘面试考评表
竞聘人姓名
竞聘岗位
考核要素
综合分析
能力
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业务知识
水平
计划组织
与协调能力
应变能力
举止仪态
考核要求
对竞聘的岗位职责和要求的理解以及对竞聘岗位从宏观和微观方面综合考虑和分析
口齿清楚、语言流畅,内容有条理,富有逻辑性;表达具有说服力,能使他人理解;用词准确、恰当
对竞聘岗位的专业技能掌握水平、学识经验能力水平以及对岗位的专业技术问题解决、处理能力
能依据岗位要求预见未来要求、机会和不利因素并作出计划;能正确处理冲突和各方面的关系,及时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和资源
回答问题思路清晰、反应敏捷,考虑问题周到、冷静、自然,答题有针对性
举止大方,着装规范、整洁,言语清晰,表情自然,无多余动作
满分
25
10
25
20
15
5
得分
总得分
核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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