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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站段党支部书记工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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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平车务段党支部书记工作手册》的通知 管内各单位、各公司党组织: 根据党中央、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和路局编发《站段党委书记工作手册》的精神要求,经段党委研究决定,并结合我段点多线长的实际,本着易行、管用、有效的原则,组织编写了《南平车务段党支部书记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现将《手册》予以公布,希望各单位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支部书记作为最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学好用好《手册》,把《手册》作为应知应会内容,进行反复学习,加深理解,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掌握党支部主要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从而更好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尽职履责,进一步抓好现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00六年十月十日 南平车务段党支部书记工作手册 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适应局管站段的新形势、新任务,促进各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之更好地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队伍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本手册包括党支部工作职责、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党支部书记基本素质要求、党支部主要工作任务、党支部工作标准和要求、党支部专项工作流程等六方面内容,明确了党支部书记负什么责、怎么做、做什么的基本工作规范和程序,使党支部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有利于指导党支部的工作实践。 第一章 党支部 第一条 党支部的性质 1、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 2、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靠党支部才能具体深人到群众中去,贯彻到群众中去。 3、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依靠党支部在群众中开展日常的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把广大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实现党的领导。 4、加强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对提高党的战斗力,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党章规定,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人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二条: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和带领党员干部和职工努力完成本支部(车间)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部署、要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展示作为,积极参与同级行政重要问题的研究与决策,对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5、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6、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经常了解职工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7、对同级工会、共青团组织工作实行领导,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8、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第三条:党支部主要工作任务 序号 工作项目 时限要求 文件依据和工作流程 1 根据上级党组织年度工作意见,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 上级党组织工作意见下发后15天内 本年度段党委工作意见 2 融入中心,积极参与同级车间行政重要问题的研究与决策 《关于开展政治工作“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研讨活动的通知》 3 党支部班子理论业务学习 每月不少于一次 《南平车务段党支部工作细则》 4 支部委员会会议 一般每月一次 《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 5 支部党员大会 每季不少于一次 《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 6 党小组会 每月不少于一次 《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 7 党课(含技术党课) 每季不少于一次 《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 8 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 每年召开一次 《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 9 督促、指导党小组开好民主生活会 每年召开一次 10 支部委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 按照党小组包保划分,按时参加 11 党支部换届选举 每届任期2-3年 《中国共产党章程》、《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 12 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季度百分竞赛考核办法 每季一次 《关于开展“党支部工作季度竞赛评比”活动的通知》 13 深化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 年初纳入党支部工作计划,并贯穿全年 《关于深化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的意见》 14 “五好”党支部申报 年底支部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向段党委提出申报 15 深化党支部“安全屏障”工程建设 按照有关制度和流程图抓好落实 关于印发《南平车务段党支部“安全屏障”工程建设检查考核评价办法》和《南平车务段党支部“安全屏障”工程建设流程图》 16 党员“创岗建区”和“学技练功”活动 全年 《南平车务段党员“创岗建区”活动实施办法》、《关于在党内开展“练硬功、抓质量、保安全、展作为”学技练功活动的通知》 17 党内“争先创优”活动 每年“七一”前党支部根据段党委的名额分配,组织至下而上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经过自查,申报先进党支部 18 党员汇报制度的落实 凡党员离开本支部一个月以上,支部要定期听取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汇报。 《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 19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畅通“出口”,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及时、妥善做好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党支部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 21 对党支部、党员队伍状况进行分析 党支部状况每半年分析一次;党员队伍状况每季一次。 《南昌铁路局党支部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南铁委组[2004]50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当前全局基层党建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2006年5月22日局党委组织部发) 22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以及发展党员、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 年初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确定,年底对发展对象进行一次摸底确定。 《关于印发<南昌铁路局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南铁委组(2006)80号 23 每月按照标准收缴党费 党支部每月20日前集中后,填写报告单交党群办 《南昌铁路局党费管理工作细则》(南铁委组[2006]54号) 24 职工思想动态分析 每月一次 《南昌铁路局职工思想动态调研管理办法》南铁委宣(2005)146号 25 改革、形势、任务教育 每年至少两次 《关于构建平安南铁宣传思想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南铁委宣[2005]159号) 26 党性、党纪和党风廉政教育 每年至少两次 《关于印发南平车务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 27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适时 《南昌铁路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南铁委宣(2004)45号、 28 宣传报道、信息工作 适时开展宣传报道或为段提供对外报道线索。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二条。 《关于下发南平车务段新闻报道工作管理条例的通知》 29 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全年 《南平车务段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计划》 30 月度工作写实 每月5日前上报 《关于公布南平车务段党支部书记月度工作写实报告制度的通知》 31 深入调查研究 党支部书记每年撰写调研文章不少于一篇。 32 加强对同级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落实“三不让”和“党建带团建”工作。 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听取同级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定期讨论研究工会、共青团工作,协调与行政的关系,帮助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 《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 33 扎实有效地开展党内主题教育活动 根据段党委阶段性主题教育活动安排,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活动内容。 《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 34 搞好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思考党支部明年工作。 每年12月中旬上报上级党组织。 第四条: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1、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章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根据这一规定,凡重大问题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作出决定。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在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体现。 在支部委员会的内部,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是平等的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支部书记对日常工作负主要责任,他对日常工作的处理和对重要问题的意见应受到支部委员的尊重,但支部书记不能搞“一言堂”和家长制,不能擅自决定重大问题,而要认真倾听支部委员的意见。支部委员都应当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所分管的工作;同时,还要主动地关心整体,和支部委员会其他成员一起,共同把党支部工作搞好。     2、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党的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原则,实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有事要同群众商量,尊重群众的意见,而不能脱离群众,把自己凌驾于群众之上。     3、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要依法办事,要杜绝违反法制的言论和行动。要使党员都懂得“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从中央到基层,一切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党员应和人民群众一道,共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4、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工作时必须遵循的原则。支部委员会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时,不能凭主观想象,凭一时的热情;也不要搞“一刀切”、“一窝蜂”,而要深人实际,深人群众,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的工作原则 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凡属重要的问题,必须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个别不适宜放在支部大会讨论的重要问题可由正副书记提出意见,报请上级党组织决定。 第六条 党的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支部大会,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 1、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问题。根据党章有关规定的精神和党的基层组织的实践,在一般情况下,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支部工作计划; 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表彰先进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 选举支部委员会、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 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2、会前准备。⑴确定议题。支部大会的议题,一般应由支部委员会准备。确定的议题,要做到主题明确,中心突出。⑵事先通知。支部委员会要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 3、会议出席对象。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支部大会,如个别党员因故请假,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应尽可能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对议题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是党内的会议,一般不吸收非党同志参加。但有些支部大会,如讨论吸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可以吸收一些申请人党的积极分子列席,这样做,是为了对申请人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生活的实际教育。 4、会议程序。 ⑴支部大会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如果支部书记因故缺席,也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主持者要报告本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个别党员缺席的原因。 ⑵会议要按预定的议事程序进行。每个党员要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对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⑶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如是吸收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等方面的内容,还需要按照党章规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才能生效。 ⑷支部大会要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人数,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议。大会结束后,记录要归档。 第六条 支部委员会的设置     1、支部委员会的产生。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委员会应该定期由党员民主选举产生。 2、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应根据本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一般应是单数,并以3到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党员人数不足10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立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一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一人,由支部正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3、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分工。支部委员会一般可设支部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其它还可设纪律检查委员、生活委员、青年委员等。每个支部委员会设哪些委员,可根据实际需要来定,有的不一定设专职委员,可采取分工负责的办法。 第七条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结合本支部(车间)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政的指示、部署、决议,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支部重要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加强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党支部班子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3、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定执行情况,组织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月对支部工作进行小结,按时向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沟通信息,交流情况,交换意见,积极参与同级行政重要问题的研究与决策,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本支部(车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的思想动态,运用多种形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领导和支持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积极协调同级党政工团关系。     7、抓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搞好基础建设,建立相关台帐,总结工作经验。 第八条 党支部书记基本素质要求 1、政治坚定。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自觉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处理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明辨是非,坚持原则,敢于同党内外各种错误倾向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2、品德优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乐于奉献,自觉地以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对党忠诚,言行一致,知荣明耻,为人正派,办事公道;谦虚谨慎,顾全大局,严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表率作用好,群众威信高。 3、事业心强。热爱党支部工作,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主动负责地解决支部问题。进取心强,有争先创优意识,勤奋好学,工作扎实,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作风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一班人的作用。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平易近人,团结同志,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5、能力胜任。熟悉党务工作,具有组织领导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会做思想政治工作;能正确处理党内外各种关系和矛盾;能结合本支部(车间)中心任务开展党内主题活动。 6、知识面宽。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水平,掌握党的基本知识,熟悉本支部(车间)生产特点和经营管理的一般知识,了解心理学、法律等相关知识。 第九条 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2、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人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人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的手续; 3、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 5、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6、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第十条 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结合本单位的思想实际,提出思想教育的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文化业务知识; 3、按时组织好党课。指导和推动有关部门和群众组织开展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的学习和文化体育活动;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第十一条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和上级纪委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情况; 2、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 4、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5、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第十二条 党支部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 党支部青年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青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治机关和党支部关于共青团工作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经济建设做贡献。 第十三条 党支部群众委员的主要职责 党支部群众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群众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教育党员牢记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联系本支部实际,制订出支部群众工作计划和措施。 2、经常深入群众中了解情况,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对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便于党支部定期讨论群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支持群众组织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协调厂长与职代会、群众组织之间的关系。对群众组织中的重大问题,要关心重视。 4、指导群众组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关心群众组织的干部队伍建设;关心、指导群众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程序 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开会,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如果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的程序是: 1、作好会前准备。会议主持人要做好材料准备,会前要向支部委员通报情况,使支部委员明确会议议题和所要解决的问题; 2、通知支部委员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内容。 3、主持人向到会人员报告会议内容,集体讨论。党支部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智慧,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禁止“一言堂”,形成决议。 4、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议或决定。对决定事项作出明确分工,分头落实。 5、把支部委员会会议做出的决定或决定及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后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党小组的划分     1、党支部在划分党小组时,可以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等方面的因素来考虑。一个支部所划分的党小组不宜过多,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如一个单位中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车站的党员合编党小组。不编党小组的党支部,其党员的组织生活、学习等活动,由支部书记直接组织。 2、党支部的成员都必须编入党小组。按照党章规定,党支部在建立党小组时,必须将支部内的每一位党员,包括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党的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全部分别编入党小组。对于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不要将他们单独划出编成一个党小组,仍应按照他们的工作部门编入党小组。 3、建立党小组的批准权限。建立党小组,只须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不必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但是,支部委员会应将本支部党小组的组建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了解。 第十六条 党小组的作用与任务     1、党小组的作用。党小组要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团结、教育和管理党员,具体地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完成支部布置的任务,保证党的指示和支部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党小组经常组织党员一起活动,对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党员的要求最了解,做党员的思想工作更贴切自然,能收到良好效果,所以,搞好党小组工作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基础。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依靠党小组开展各项工作。如党支部制订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改选支部委员会、评选优秀党员、发展党员、处分犯错误的党员等等,一般都先经过党小组认真酝酿,充分讨论,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党支部应依靠党小组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 党小组无权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讨论问题时不采取表决形式。 2、党小组的任务。党小组的任务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⑴组织和指导党员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⑵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及时向支部委员会作出汇报。 ⑶定期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⑷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预备党员的转正、收缴党费等党务工作。 ⑸教育党员服从行政领导,在同级的工会和共青团小组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完成生产任务和行政工作。 ⑹分析研究周围群众的思想,全面关心群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第十七条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1、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至两次,定期召开。如支部有特殊任务,党小组会的次数也可增加,或推迟召开。 2、党小组会的内容。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在近一时期的具体任务,根据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范围,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安排时,可围绕一个内容。党小组会也可根据不同内容,采取其他活动形式,使党小组活动丰富多彩。 3、党小组会要讲究实效。每次党小组会要考虑效果,要设法开好。一般可采取以下办法: ⑴确定内容,做好准备。开会前,党小组长应与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好党小组会议的内容、召开的方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并将议题事先通知小组党员,让每个党员作好准备。 ⑵抓好中心,组织讨论。每次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认真掌握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防止漫无边际,离题太远。 ⑶善于启发,进行诱导。党小组长要善于启发。诱导,防止无话可说的冷场现象。 ⑷统一思想,归纳小结。讨论中如发生意见分歧,党小组长应让大家反复讨论,力求做到思想统一。每次党小组会,在结束前要归纳小结。 ⑸党小组活动。党小组的活动,要根据具体条件作出适当安排。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利用节假日,平时要少安排。活动形式,可适当进行分散活动。提倡开短会,讲实效,使党小组会开得生动,受到党员的欢迎。 有的党小组内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较多,他们往往因工作和会议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党小组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党小组长要消除顾虑,大胆领导,负起责任。同时,党小组活动应制度化、及早通知,提出要求,让担任领导工作的同志也可以安排好工作和会议,按时参加党小组活动。 第十八条 党小组长     1、党小组长的条件。党小组长是党支部开展工作的得力助手,是党的基层工作的骨干。因此,党小组长应是正式党员,有一定的党性修养,熟悉党的基础知识,能联系群众,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预备党员不能担任党小组长。预备党员入党不久,需要进一步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熟悉党内生活,同时本人尚在预备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没有表决权,所以预备党员担任党小组长是不适宜的。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不能担任党小组长。如果党小组长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小组应另选一名党员担任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受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可以继续担任党小组长,如多数党员有意见,也可以另选党小组长。 2、党小组长的产生。党小组一般设党小组长l人,如果党员人数较多,党员的工作岗位很分散,或者工作需要,也可增设副组长1人。党小组长一般由本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支部委员会指定。    3、党小组长的职责。主要是根据党小组的任务,积极做好党小组的工作。 4、党小组长同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关系。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受支部委员会的委托,向党小组传达上级指示、支部委员会决议、布置和检查工作时,他们是代表支部委员会的,与党小组长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如果没有受支部委员会的委托,他们在党小组会上的发言只能是个人意见。党小组长在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编在本小组担任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党员以一定的工作,并且要像检查党小组的其他党员一样,检查他们完成这些工作的情况。    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也应将自己放在普通党员的地位,积极参加党小组的各项活动,及时向党小组汇报完成工作的情况,虚心听取党小组的批评,主动接受党小组的监督检查。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还要在党小组内主动配合党小组长开展工作,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去带动全体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    5、党小组长同党员的关系。党小组长与党员之间,相互关系是平等的。但是,党小组长是由本小组党员选举产生的,他对党小组的工作起着召集作用,有责任组织党员参加本小组的活动,也有权利指导、检查本小组党员的工作、学习情况,所以每个党员都要支持、协助党小组长的工作。党小组长不能凌驾于党员之上,发号施令,或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而应发扬民主作风,遇事多与党员商量,多征求党员的意见,依靠党员共同搞好党小组的工作。 第十九条 党支部必要的基础资料。 党建工作方面:1、党支部概况;2、党员名册 ;3、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名册; 4、党支部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5、支委会记录 6、支部党员大会记录 7、党课(技术党课)记录;8、支委委员会民主生活会记录; 9、党小组会议和民主生活会记录 10、党员“创岗建区”活动情况汇总表;11、党员责任岗(区)考核情况登记表;12、创建党支部“安全屏障”工程季度情况登记表;13、党员电教记录;14、党支部(党员)状况分析情况; 15、党内“创先争优”评选记录;16、党内获表彰奖励情况;17、党员违章违纪等事项处理及谈话情况;18、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表。 第二章 党支部建设 第二十条 “五好”党支部建设。 1、支部班子好。能自觉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定,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善经营,会管理,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开拓进取,群众威信高,表率作用突出。 2、党员队伍好。党员能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章》和本职工作的技术业务,坚持党员标准,履行党员义务,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良好的工作生产技能,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在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以及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3、发挥作用好。能认真地履行保证监督职责,有效地参与同级行政重要问题的研究决策,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支持同级行政正确行使职权,搞好企业民主管理,带领职工群众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任务。 4、思想工作好。能及时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并研究确定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5、基础工作好。组织健全,各项制度落实,运作机制有效,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质量高,工作程序规范,基础资料齐全。 第二十一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 支委民主生活会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民主生活会前,要组织好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支部委员和广大党员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论述,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听取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反映,找准支部(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广泛开展谈心,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在此基础上要撰写个人发言提纲。 3、民主生活会中,要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结合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 4、党支部要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方法要简单易行,注重实效。 5、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抓好问题整改。 第二十二条 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每月要在支部大会(党小组会)上或以其它方式汇报思想、工作;党员及党员身边发生重要问题要随时汇报;党员离开本支部一个月以上,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第二十三条 党支部书记月度例会制度(政工例会) 各党支部书记汇报本月党支部工作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汇报党内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听取党委对支部月度重点工作检查情况的反馈和讲评,提出需要党委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二十四条 计划和总结工作制度 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安排,并对全年和月度工作进行总结。 第二十五条 党支部工作百分竞赛考评制度 党支部每季要围绕“创先争优”、“规范达标”、“创岗建区”、“安全屏障”以及党建和思想政治等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和小结,并按时向上级党组织上报有关报表和材料。 第二十六条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员都必须要有自己的联系对象。虚心向群众学习,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掌握他们的工作、思想情况,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七条 党员职工队伍状况分析制度 支部每月对党员队伍状况(思想动态、安全生产等)进行一次分析,对带倾向性的问题要制定措施,认真解决。对作用发挥不够好的党员职工要指定专人负责帮助,促其改正。 第二十八条 党支部状况分析制度 党支部每年年终要按照党支部“五好”标准,对党支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自查不达标的支部要制订整改措施。 第二十九条 党费收缴确认登记制度 党支部每月要对党小组和党员按月缴纳党费情况进行一次确认,及时输入《党支部工作台帐》“党支部收缴党费登记表”中。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上级党组织。 第三章 党员管理教育 第三十条 要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的,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自觉实践“八荣八耻”,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需要的党员队伍。 第三十一条 不断改进教育方法,注重教育效果。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做好党员教育的长期规划、短期安排,增强党员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1、坚持正面教育。采取专题辅导、理论灌输的方式,对党员进行集中教育。每年组织党员听一次专题辅导报告。 2、坚持典型教育。通过宣传树立典型,引导党员对照、学习和提高,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和感染力。 3、坚持寓教于乐。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直观的、生动活泼、具有强烈感染力的文化娱乐活动,使党员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 4、坚持多种形式。要充分利用技术党课、党员技术教育“辅导日”等形式,搞好日常技术教育,不断丰富党员教育内容。 5、坚持分类施教。要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对于不同类型、不同层面的党员,党组织要区别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扬长避短,有的放矢,因人施教。 第三十二条 注重党员电化教育,认真贯彻《关于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大力加强电教播放点建设,健全有关制度,补充完善电教设备,认真组织播放收看。 第三十三条 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党员日常管理,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第三十四条 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对理想信念不坚定,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教育,要求他们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应认定为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十五条 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把发展生产一线、高知识群体和青年职工中的优秀分子入党作为工作重点。合理制定本支部年度发展党员计划,认真抓好落实。每年发展的新党员中,生产工作一线职工、35岁以下青年分别占60%以上;大专以上文化每年提高1至2个百分点。生产一线职工党员保持在20%以上,运输生产一线班组长中的党员达到75%以上,无党员班组数控制在5%以下。 第三十六条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进职工对党的认识,营造有利于职工进步的政治氛围,使申请入党人数保持在占非党职工10%以上。加强积极分子教育培养。了解掌握积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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