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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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奖罚制度
为适应*************高质量、高标准的形势,确保我项目部施工段工程质量全面达到《水利水电工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各项指标,无安全事故发生,满足**********工程安全生产、保工期和保质量的要求,特制定此奖罚制度。
一、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基本规定
对安全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施工队和个人,项目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大力表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要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事故者,视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 经济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奖励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队无因工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无职业病发生;无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无因责任造成一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年负伤率低于2‰。全面实现以上安全目标的施工队,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对评比较好的单位进行奖励。
对预防预测事故、及时发现隐患、消灭事故苗头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项目部将根据成效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
(3)、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1、实行经济损失责任赔偿,即按责任的主次和情节的轻重赔偿事故造成的部份损失。基数见下表:
损失价值(万元)
1.0以下
1.0—5.0
5.1—10
10.1—50
50以上
赔偿比例%
15—20
10—20
5—15
2—10
1—8
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和主要领导责任者,均按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确定的基数100%赔偿;事故的次要责任者和次要领导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按基数的50%—80%赔偿;其他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按基数的20%—50%赔偿。
2、对发生一次死亡一人的单位,除支付上级规定的罚款外,项目部对事故单位罚款一万元,增加死亡一人加罚一万元,依次类推。
3、对发生一次职工致残事故,项目部对事故单位罚款8000元,增加一人,加罚8000元,依次类推。
4、对发生一次重伤事故的,项目部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元,增加一人,加罚5000元,依次类推。
5、对发生一次轻伤事故的,项目部对事故单位罚款2000元,增加一人,加罚2000元,依次类推。
6、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我方无责任,不予罚款。只要我方负责任(理赔原因除外),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对事故责任者,按本制度第三条实行经济损失责任赔偿。
7、对虽无人员伤亡,但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的,项目部对事故责任者也按本制度第三条实行经济损失责任赔偿。
(4)、对违章违规的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不戴胸卡、安全员不带袖标或臂章、现场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违者每次每人罚款100元。
2、施工人员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高处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安全绳,违者每次每人罚款100元。
3、施工人员患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而从事特种作业或钻眼、爆破、喷浆作业,对单位领导每次每人罚款100元。施工人员酒后进行施工作业,每次每人罚款200元;运输车辆和机械操作人员酒后驾车操作或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每次每人罚款200元。
4、严禁在火工品库、材料库、氧气、乙炔房抽烟或用火,违者每次每人罚款500元。
5、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和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空作业,没有安全防护(如不系安全绳,不铺设工作台,没有护栏等),发现一次,对责任者罚款500元。
6、操作人员在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时,不戴防护面罩或防护眼镜,每发现一次,处罚违章者100元。
7、在喷砼时,因操作不当,造成喷浆伤人或送料风管伤人,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者500元。喷浆手不戴发放的防尘防毒口罩,罚款100元。
8、不按规定保管或发放炸药、雷管、氧气瓶、乙炔瓶、汽油等危险品,发现一次,处罚违规者5000元。将炸药、雷管、汽油私自藏匿或带到住地、宿舍私藏者,视情节轻重,处罚5000—20000元罚款。对情节特别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9、对爆破器材登记不全,台帐不清者,每发现一次处罚主要责任人1000元。
10、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工程标识牌,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安全员各罚500元。
11、对违反文明施工要求,现场管理混乱、废料和垃圾乱丢乱放、造成环境污染或职业危害者,对主要责任人处罚500—1000元。
12、对私接电源者,处以200元罚款,并拆除电线没收用具。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无证上岗,违者罚单位负责人每人每次200元。
13、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的规定配置安装;对用电不规范,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主要责任者200—1000元处罚
14、将自己保管驾驶的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或无驾驶执照的人驾驶,对保管司机处以200元罚款,对驾驶人处以500元罚款。
15、对发生事故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推脱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
16、凡属上述规定未涉及到的,但已危及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财产损失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根据具体情况,安监人员有权当即作出处罚决定,处罚额度为50—1000元。
二、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1)、基本规定
1、按照“质量终身制”的原则,凡参与工程施工的人员,一旦其所从事的工程部位出现质量事故,无论当事人在何时何地,都将按照相应的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实施处罚,并要追查到底,坚决执行。
2、坚持工程质量定期检查。施工队每周要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项目部每月对管段工程质量进行一次重点抽查,每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作出奖罚决定。
3、项目部和各施工队的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质量职责认真负责地工作,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者,将按照相应的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惩处。
4、项目部每季对各施工队的工程质量进行一次考核,对未发生任何质量事故的工区奖励1000元,施工队奖励300--500元;项目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奖励200—500元;对发生2起以上质量事故的工区罚款800元,施工队罚款200-400元。项目部各相关职能部门罚款200—500元;奖金由项目部财务部划拨;罚款由项目部财务部从被罚工区和施工队的工费中扣除。
5、对工程质量低劣、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清退出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返工、经济处罚、意识教育的处理。
6、在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分析时,根据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按以下规定确定事故中的责任人:
主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主要责任的人。
次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责任的人。
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主要领导责任的管理者。
次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管理者。
7、对工程质量造成返工处理的施工队,其返工处理费用由各施工队自己承担。
8、本制度以下条文只了列处罚,奖励标准与处罚金额相同。本制度涉及的奖罚,在日常检查时由项目部安质环保部专职质检工程师执行;并报项目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核备;在定期检查时由项目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决定。
9、对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事故损失费用的50%以上;负重要责任的承担事故损失费用的50%以下;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事故损失费用的30%以下。
(2)隧道工程质量奖罚
1、各施工队、班组应经常组织司钻人员学习本岗位的技术,不断提高司钻水平,必须做到定位、定人、定眼,责任明确,;严格按钻爆设计进行布孔、装药。对擅自改变钻爆参数,不按技术交底要求进行布孔的班组,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按钻爆设计施工;若对钻爆设计有较好的修改意见,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待施工技术室确认后,方可执行。
2、光面爆破的炮眼痕迹保存率,硬岩应等于大于80%,中硬岩应等于大于60%,并在开挖轮廓面上均匀分布,否则,每作业循环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隧道要严格控制超挖。当围岩完整、石质坚硬时,方允许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1m2不大于0.1m2)侵入衬砌,整体式衬砌应小于10cm。拱脚和墙脚以上1m内严禁欠挖。否则,应按现场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理,拒不处理的每处罚款200元,并责令按规范要求返工,由此造成的费用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3、隧底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开挖后的隧底标高与设计标高之差应符合规范要求,隧底范围岩石局部突出每平方米内不大于0.1m3,侵入断面不大于5cm。拒不处理的除加倍扣除处理费用外,并处以每处罚款200元。
4、开挖弃碴不可侵占用地范围以外的地方,以防侵占良田、河道,弃碴应运至指定地点,否则,加倍扣除处理费用外,并处以每处罚款200元。
5、锚杆施工:锚杆施工必须按技术交底要求进行,锚杆方向准确,露头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锚杆数量不少、长度不短,锚固剂必须按技术交底施做,否则,以每米50元加以处罚。
6、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有出厂材质合格证,对于无证、未经有关部门检验而擅自使用的,以200元/次予以处罚,对已施作的不合格构(部)件,不得验工计价,且必须按要求重新施作,由此而造成的施工窝工费用,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本条同样适合于其它作业工序)
7、钢筋网:钢筋网加工必须尺寸准确,焊接牢固;挂网施工时,网片之间搭接长度要符合规范要求,网片与岩面要密贴,如不符合以上要求之一者,以20元/张予以处罚;出现少铺、不铺的,以50元/张予以罚款,并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直至满足规范要求。
8、喷砼
(1)必须做到喷砼表面平顺,否则,每发现一次扣20元。
(2)必须做到完全覆盖钢筋网,网片与岩面间空隙应填充饱满,经检验,不合要求的,每处罚50元,并责令进行整改,费用自行承担。
(3)喷砼厚度,网片保护层厚度要满足设计、规范要求,不符合的,以100元/次进行处罚,并责令进行整改,费用自行承担。
9、衬 砌
(1)拌和砼必须严格按施工配合比进行配料,严禁随意改动配合比,一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对已拌和的砼,以废料处理,并由责任人按单价赔偿。
(2)混凝土浇筑前,模板必须清理干净,涂油均匀;浇筑过程中,须进行充分捣固,如出现露筋、大面积蜂窝麻面、翻砂、孔洞、疏松、缺棱掉角等现象,以200元/处进行罚款,并责令进行修整,费用自行承担。
(3)仰拱混凝土施作前应清除隧底虚碴、杂物和积水,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经技术人员指出仍不改正,按每处200元罚款。
10、防排水
(1)施工缝与变形缝位置、构造形式符合设计要求,对于擅自改变设计、不设、少设施工缝与变形缝的,以每处200元罚款,并承担整改相关费用。
(2)防水带不得穿孔,否则不得使用。发现一次除责令整改外,予以100元每次的罚款。
(3)设防水板的基面应坚实、平整、圆顺,如有锚杆头外露不进行处理就铺设,予以50元/每处的罚款。
(4)防水板焊缝无漏焊、假焊、焊焦、焊穿等现象,表面无穿孔、开裂现象,如有发现应及时进行补焊。否则将予以50元/处的罚款。
(5)排水管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安设,出现少设、不设的,以200元每处进行罚款。
(6)水沟布置、结构形式、高程、纵坡符合设计要求,排水顺畅,无淤积阻塞,进水孔、泄水孔位置和间距符合设计要求,水沟盖板铺设齐全平稳顺直,如不符合以上要求之一者,以100元/处予以处罚。
11、凡涉及钢筋工程施工,钢筋保护层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将视情节处以100—1000元罚款,并承担返工费用。如将不合格的钢筋用于主体工程中,经技术人员指出而拒绝返工的,按每根50元罚款。(本条同样适合于其它作业工序)
12)、连接钢筋搭接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焊接质量达不到焊接质量要求的,每处按50元罚款,并责令进行整改,直至满足规范要求。(本条同样适合于其它作业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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