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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XX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年初以来,市安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上半年工作特点和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务求工作实效,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截止6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35人,占省考核指标43.2%。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13人,占省考核指标46.4%;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2人,占省考核指标44%。发生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起,占省考核指标50%;农业机械未发生死亡事故。
一是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为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提请市委、市政府以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形式,出台了《XX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围绕建立党政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细化规定了党、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实行了领导决策机制,建立完善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通过明责、确责、问责,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实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不断优化全市安全发展环境,为“五个鞍山”建设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中省直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别与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相继签订责任状,安全生产责任得到层层落实。进一步推动市、县、乡镇、行政村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切实把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市安委会组成8个督导组,对“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进行了持续的督查。目前全市116个乡镇(街道),完成“五覆盖”80个,覆盖率达68.97%,1226个行政村(社区),完成“五覆盖”549个,覆盖率达44.78%;规模以上企业共2673家,已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规定1919家,覆盖率达71.8%。
二是全力开展了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去年年底,省长李希提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治理行动”以来,特别是《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鞍政办明电〔2014〕20号)下发以后,全市安监系统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本市实际,把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治理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突出重点,固强补弱,全面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实现了年末岁首的平稳过渡,确保了两节两会期间生产安全。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联合检查、综合排查,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火灾、烟花爆竹等进行重点的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市安委会成立7个督查组,多次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和中省直企业的隐患排查开展情况逐条逐项的进行督查检查,并形成检查综合评价进行反馈,确保了隐患排查行动落实到位,保持了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年初以来,全市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593家次,发现各类隐患4266项,现已整改4064项。下达各类执法文书605份,3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被责令停业整改。
三是强化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强力推开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市安监局通过在《鞍山日报》等媒体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在鞍山电视台发布滚动安全生产公益性宣传片、集中发送新《安全生产法》公益性短信等方式,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和观看辅导录像等方式,组织全局干部和全市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把新《安全生产法》作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印制1万册新《安全生产法》单行本,发放到各生产经营单位,确保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到人手一册《安全生产法》读本,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教育培训。开展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新闻发布、媒体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大奖赛以及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创新方法形式、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挂牌成立安全生产考试中心,积极探索训、考分离的操作模式,大力加强对“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年初以来全市共考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危化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各类人员3791人次。
四是提高了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水平。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一线安全监管人员队伍的培训机制,市安监局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和观看辅导录像等方式,组织全局干部和全市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以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安全监管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推动和规范了已配发监管装备的使用,确实实现“人防”和“技防”的结合,从而提升安全生产科技监管总体水平。继续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发挥常驻专家队伍优势,为安全监管提供强力技术支撑。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集中组织或者委派专家巡回进行培训,已完成对XX县区、经济开发区等多个县(市)区、开发区的巡回授课,培训人次约300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对策措施
第一,持续推进新《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是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之一,结合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安全文化社区创建等活动,继续加强对新法的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一线监管人员要结合实践学、结合任务学,在学习中贯彻、在贯彻中学习。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培训,使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全面了解《安全生产法》所确定的各项职责,明确责任,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要梳理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规定,对已发布的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凡与《安全生产法》有抵触的,要及时调整和修改。要树立一线监管人员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敢抓敢管,严格履行职责的意识,既要懂法守法、提高执法能力,又要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切实强化安全生产依法管理。
第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继续推动落实《XX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和《XX市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全面贯彻落实《XX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结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规定,切实把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落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为抓手,随时调度、推进、细化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实施一票否决。持续推进“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全面落实,9月底前,全市年底前所有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完成“五级五覆盖”;年底前,所有规模以上企业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第三,突出重点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针对下半年的季节特点,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具体要求,将“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作为执法的理念和目标,突出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认真仔细研究,查清空白点和薄弱环节,以及可能引发规模事故的区域、因素,加紧排查,加快频次,加大力度,及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的台账。突出液氨制冷、输油管道占压、城镇燃气以及粉尘作业等企业的排查整治,坚持从严从细,务求实效,做到排查整治要到位,对存在隐患的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隐患较大、无法排除的单位,要立即停产停业,集中时间彻底整改。突出打非治违工作的强力推进。按照“六打六治”的要求,持续保持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防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反弹或死灰复燃现象发生,确保“打非治违”工作真正取得实效。突出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职业卫生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做好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坚决树立安监部门的权威。
第四,进一步做实安全生产各项基础性工作。提请市安委会出台《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激励约束,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以及中央和省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的要求,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安监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完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安监机构的人员、编制和配备,提升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一线安全监管人员队伍的培训机制,强化全市安监干部的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安全监管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中心的对外窗口工作,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和规范工作办事程序,确实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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