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第第 五章五章 国际工程工期费用索赔国际工程工期费用索赔2.设备费(1)工作内容增加的设备费 按照计日机械费用计算或机械台班费+各项应计费用(2)停工损失费计算原则:若机械为自有机械按机械折旧费计取;或可参考下列公式计算:机械停置费台班单价=(折旧费+大修理费)50%+机上人员工资+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若机械为租赁机械按机械租赁费计取。可在出具租赁合同后,根据租赁价格扣除燃料费后确定其停置费。(3)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合同中规定了计算方法的,原则上按合同中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22第第 五章五章 国际工程工期费用索赔国际工程工期费用索赔第一节第一节 索赔费用的组成索赔费用的组成3.材料费(1
2、)增加工作引起的材料费增加按计日材料费计取或材料费+各项应计费用(2)材料积压损失费计算原则:合同中已支付材料预付款的,原则上不考虑材料积压损失费;合同中未支付材料预付款的,可根据材料费价格及积压材料的费用总额计算其利息;对于使用时间有要求的材料,当材料积压时间太长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材料超过使用期限后报废的损失。33第第 五章五章 国际工程工期费用索赔国际工程工期费用索赔4.管理费 此项又可分为现场管理费(一般占工程直接费的10%20%)和公司管理费。(1)以直接费索赔额为基础计算(2)通过单位时间的现场管理费进行计算 首先按辅助资料表中的单价分析表中的管理费比例,测算管理费占合同总价的比
3、例之后确定合同总价中的管理费总额;其次根据项目合同工期测算承包商每天的现场管理费总额;最后根据增工、停工或窝工时间确定索赔事件期间所发生的管理费总额。(3)分项计算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协商确定把现场管理费分为固定部分和可变部分,分别计算。44第第 五章五章 国际工程工期费用索赔国际工程工期费用索赔5.延长工期后的费用(1)工程保险费追加可根据保险单或调查所得的保险费率来确定保险费用;(2)承包商临时设施维护费,如己包含在现场管理费中,则不另行计算,否则可根据延长时间由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协商确定维护费用;(3)延长期间的临时租地费可根据租地合同或其他票据参考确定(4)临
4、时工程的维护费可根据临时工程的性质及实际情况由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协商确定。6.延期付款利息 根据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延期付款利率和延期付款时间按单利法或复利法进行计算。55第第 五章五章 国际工程工期费用索赔国际工程工期费用索赔第一节第一节 索赔费用的组成索赔费用的组成7.赶工费 由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根据赶工的工程性质和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协 商确定。8.利润在索赔款直接费的基础上,乘以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率,即为该项索赔款中的利润额。9.其它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业主、承包商及监理工程师协商确定。66第第 五章五章 国际工程工期费用索赔国际工程工期费用索赔第一节第一节 索赔费用的组成索赔费用
5、的组成77第第 五章五章 国际工程工期费用索赔国际工程工期费用索赔第二节第二节 工期索赔概述工期索赔概述88第第 五章五章 国际工程工期费用索赔国际工程工期费用索赔第二节第二节 工期索赔概述工期索赔概述一、工期索赔分类1.按延误索赔结果划分(1)可原谅可补偿的延误 由于业主或工程师的 错误或失误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此情况,承包商不仅可以得到工期延长,还可以得 到经济补偿。(2)可原谅不可补偿的延误 既不是承包商 也不是业主的原因,而是由客观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此情况,承包商可获得一定的 工期延长作为补偿,但一般得不到经济补偿。(3)不可原谅的延误 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此情况,承包商不
6、但不能得到工期延长和经济补偿,而且由这种 延误造成的损失全部都要由承包商来负责。99第第 五章五章 国际工程工期费用索赔国际工程工期费用索赔第二节第二节 工期索赔概述工期索赔概述2.按延误是否处于关键路线上划分(1)关键性延误 位于网络进度计划的关键路线上的延误。关键性延误肯定会导致总工期 的延长,如果是可原谅的延误应该给予承包商工期补偿。(2)非关键性延误 位于非关键路线上的延误。一般而言,当其延误时间没有超过总时差时,便不会造成总工期的延长,即使是可原谅的延误,只要其延误不造成总工期的延 长,承包商仍然得不到工期补偿。只有超过总时差时,才对其超过部分予以延期。1010第第 五章五章 国际工程工期费用索赔国际工程工期费用索赔第二节第二节 工期索赔概述工期索赔概述3.按照延误发生的时间划分(1)单一性延误 在同一时间段内干扰事件独立发生。由于时间单一,其处理的关键在于 时间原始责任或风险承担的认定。(2)共同延误 如果多个索赔事件在一段时段内同时发生,而这些事件又分别属于应由业主、承包商 分别承担责任的过错或风险,则称之为共同延误或多事件交叉延误。两种情况:1)在同一项工作上同时发生两项或两项以上延误;2)在不同的工作上同时发生两项或两项以上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