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 例 简 介2案例 1:1993年8月5日,深圳安贸公司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爆炸,死15人,伤200多人(其中重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事故原因:违章混存。即:过硫酸铵(强氧化剂)与硫化碱(还原剂)接触,发生激烈的氧化还原反应,热量积聚导致起火燃烧,并引燃引爆仓内其他化学品,最终引发硝酸铵爆炸成灾。3案例 2:2001年9月9日,广西玉林一化工经营业务部发生一起误售剧毒化学品事件。错将2.5千克氰化钠当作食品添加剂氯化钙售出。案例 3:1991年9月3日,江西贵溪农药厂一辆装载2.4吨一甲胺的汽车罐车,途经上饶沙溪镇新生街,罐顶液相阀被桑树枝刮断,导致泄漏,中
2、毒595人,41死亡,污染23万。4案例4:装错产品 受槽内反应;氯气外逸 小朋友遭殃 1984年5月16日,上运七场辆次氯酸钠槽罐汽车去天原化工厂却装了盐酸运至浦东某织造厂,盐酸卸入次氯酸钠受槽后发生激烈的下列化学反应:2HCl+NaClO NaCl+H2O+Cl2 Cl2大量逸出至下风侧的幼儿园,造成100多名小朋友吸入5简要分析:押运员 自以为是 违规无证驾驶,开错地 方,装错产品。发货工 不以为然 来单照收,不核对,发错 产品。织造厂 无规无矩 围墙上仅设一受料孔,无标识,槽车软管插入卸料 6 案例5:北京东方化工厂“6.27”特大事故 1997年6月27日,位于北京市通县的北京东方化
3、工厂发生特大事故。21:05分左右,卸车人员闻到泄漏气体异味。21:10左右,一台可燃气体检测仪报警。21:15左右,1名操作工和1名调度员赴现场查漏。72:26,泄漏的油气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气体遇明火发生空间爆炸,卸油泵房、油水分离泵站被引爆,几乎所有的地沟井盖炸翻,罐区油品和可燃气体的泄漏部位多处着火,并造成破坏。8爆炸的冲击波或外飞来物,将乙烯球罐的保温层及部分管线破坏或摧毁,乙烯外泄,乙烯罐区附近燃起大火。接着,着火处附近的其它管线相继被烧烤破裂,致使大量乙烯泄漏,火势更猛。9在乙烯球罐“受害烧烤”发生高温塑性破裂的同时,罐内压力迅速下降21:40,乙烯球罐塌倒又推倒相邻球罐,并打坏乙烯
4、进出口管线和管网油气管线,造成更大范围的火灾和破坏。10燃烧区域6万多m3,大火烧毁储罐17个,储料19257吨,卸油泵房被炸毁,1000 m3乙烯球罐爆炸起火,造成死亡8人,伤37人,直接经济损失1亿多人民币。11轻质柴油铁路槽车卸油泵房 轻质柴油储罐石脑油储罐 (.的满罐,约轻质 柴油 误卸入该罐,罐内油品从顶部溢出)乙烯球罐(,约吨 液化乙烯,受害烧烤,超压爆裂,罐体碎 片崩飞至m处)卸油泵房(引爆、燃烧)只储罐(烧毁)地沟(油品流淌、气化,油气积聚、扩散)围堤的排雨水挡门(未关,油品进入地沟)应开却关应关却开事故示意图12教训一:阀门操作错误。卸油泵房至轻质柴油罐的进料阀(总气动阀门)
5、,应处“开启”状态,却处于“关闭”状态;而卸油泵房至石脑油油罐的进料阀(二 道气动阀门),应“关”却“开”了。致使约640m3石脑油/轻质柴油溢出13 教训二:围堤的排雨水挡门,未及时处于“关闭”状态,致使油品流散、气化、扩散,以致事态发展扩大;14教训三:现场设置的52台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仅有1台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在长达20多分钟的时间里,其余51台均未报警,以致贻误宝贵的时间;15教训四:事故勘查时,门卫室里竟发现有烟蒂若干。16案例6:配方错误 +设备选型错误 导致上海金路达保健品有限公司爆炸 2000年3月8日,发生爆炸,夷为平地,死11人。事故经过:3月3日,冠生园食品公司送来生产
6、原料溴酸钾70桶合计3.5吨,于4日开始生产溴酸钾片,至7日已生产溴酸钾片2.5吨。8日,14名工人8时上班,工作至11时左右,其中四人出来休息,11:05发生两声强烈的爆炸声,陈某被爆炸气浪冲出14米,除一只水塔外,厂房全部倒塌还殃及厂区周围的居民房屋。10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途中死亡,重伤5人,轻伤5人。17原因分析:1、产品配方错用“淀粉20、少量麦芽精糊”,直接与80溴酸钾混合,构成爆炸物;2、换气烘箱不防爆,产品粉体接触420 c 电热套管,引发大爆炸。(溴酸钾的分解引爆温度370 c)18教训:1.私企肇事 政府垫赔 该公司系私企,注册、办公、生产地处三区。厂毁人亡,引出安抚稳定、
7、经济补偿和事故查处的新问题;2.知识贫乏 违背科学 溴酸钾是强氧化剂,淀粉、麦芽精糊是可燃物,相混构成爆炸物,遇火源、高温能引爆的危险,未被识别。显属缺乏化学品安全知识;3.程序不循 急功近利 尼日利亚的样品,小试解析,未经放大,急于投产,埋下祸根。1920案例7:五部门联合执法 查处嘉泽化工有限公司 据知情者举报、市领导1月21日批示,2003年2月14日,本市安监、公安、工商、质监和监察委赴嘉泽化工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该公司由嘉定化肥厂原九名职工自办的注册私营企业。通过协议向嘉定化肥厂租赁设备和场地,从事液氨仓储、钢瓶充装和销售业务。21经查:1 违反条例第27条,未取得危化 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销售液氨;2 液氨充装,未获市质监局颁发的气 瓶充装站资质许可;3 液氨仓储、充装,超越工商分局颁 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22又发现:液氨供应商(吴泾化工有限公司),违反条例第31条“不得向未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化品。”有关查处结果信息,容后再述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