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防汛领导带班制度
一、总则
(一)为落实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带班工作职责,规范带班工作程序,确保汛期防汛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理,参照有关防汛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领导带班管理。
二、基本规定
(一)带班时段
1、汛期带班时段:每年7月1日至9月20日。
2、遇特殊情况,灵活提前或延长带班时间。
(二)带班时间
每班24小时,从当日8:00~次日8:00。
(三)带班地点
1、一般情况下,带班地点在各自办公室。
2、大洪水期间,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带班。
三、工作内容与职责
1、全面掌握流域内实时汛情、工情、险情、灾情。
2、批阅重要文件。
3、主持防汛会议,安排部署防汛等工作。
4、负责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接到防汛值班人员重大信息、重要信息、防汛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要即时做出判断,召集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会商,提出决策意见,做出工作部署。
四、带班程序
按照项目部成员排序轮流带班,当班领导有事不能带班时按项目领导分工替换规定执行,由当班领导按顺序转告替班领导并通知防汛值班人员。
防汛值班人员每天10时将省、市、县相关防汛部门带班领导名单、联系方式等汇总后,报项目带班领导。
五、重大、突发事件处置
(一)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应该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要素不全或不清楚的,在通知带班领导后,由值班人员向有关方面了解情况,健全信息要素,必要时,通知有关方面核实情况后,再次向带班领导汇报。
(二)带班领导接到防汛值班人员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后,要全面了解情况,及时组织会商,做出工作部署,并签发向上级单位汇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的报告和对有关单位下发的工作要求。
六、带班纪律
(一)带班领导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不得擅自脱岗。
(二)严格交接班手续,保持带班工作的连续性。
(三)带班领导通讯工具要24小时畅通。
(四)遇突发事件带班领导要到达值班室坐镇指挥。
七、附则
(一)本制度由项目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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