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健食品的安全性评价1内容1.保健食品原料的安全性管理2.安全性评价的基本概念3.安全性评价的基本内容4.安全性评价考虑的问题2保健食品原料安全性管理3保健食品的法律定位定义: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中明确描述为:“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4保健食品的特征特征:特定保健功能、调节机体功能、不治疗疾病、食品营养素补充剂:补充维生素、矿物质5保健食品安全性的法规n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保健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人体
2、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n卫生部和食药局对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6保健食品原料的安全性管理n普通食品可作为生产保健食品的原辅料。n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中涉及食品添加剂的,应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即所用品种为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或卫生部公告名单中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7保健食品原料的安全性管理n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中涉及真菌物品的,除长期袭用的可食真菌的子实体及其菌丝体外,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种名单应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中的菌种,经过基因修饰的菌种不得用于生产保健
3、食品。8保健食品原料的安全性管理n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中涉及益生菌物品的,益生菌菌种必须是人体正常菌群的成员,可利用其活菌、死菌及其代谢产物,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种名单应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种名单的菌种,经过基因修饰的菌种不得用于生产保健食品。9保健食品原料的安全性管理n卫生部批准的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仅限于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生产批件中载明的申报单位使用)。n保健食品涉及动植物物品的,该物品应为卫生部发布的即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和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内规定的物品。10保健食品原料的安全性管理n在我国新研制、新发现、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或仅在个别
4、地区有食用习惯的,符合食品基本要求的物品,称之为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申请注册保健食品中涉及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的,应按照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11保健食品原料的安全性管理n根据卫法监发200251号文件规定,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中含有动植物物品(或原料)总数不得超过14个,允许使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附件1)、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附件2)之外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总个数不得超过1个。12保健食品原料的安全性管理n附件2物品(或原料)应参照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GB15193.1-1994)及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的有关要求进行安全性毒理学
5、试验,原则上应进行第一、二、三个阶段毒性试验,及必要的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应进行第四阶段试验。13保健食品原料的安全性管理n国内外均无食用历史的原料或成分作为保健食品原料时,应对该原料或成分进行四个阶段的毒性试验。n仅在国外少数国家或国内局部地区有食用历史的原料或成分,原则上应对该原料或成分进行第一、二、三阶段的毒性试验,必要时进行第四阶段毒性试验。14保健食品原料的安全性管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15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对保健食品涉及的各种原料物质的管理与安全性评价作了详细规定,并对中草药中使用的物品(原料
6、)按其安全性分三种类型:药食同源(附件1)、可用于保健食品(附件2)、禁用于保健食品(附件3),予以公布,有明确毒副作用的药材不准作为开发保健食品的原料。从限定原料的选择来确保保健食品的安全性。16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1)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的物品(或原料)是我国新研制、新发现、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或仅在个别地区有食用习惯的,按照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2)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食品添加剂的,按照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3)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真菌、益生菌等物品(或原料)的,按照食药局印发的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
7、执行。17n附件1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
8、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18n附件2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
9、、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19n附件3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八角莲、八里麻、千金子、土青木香、山莨菪、川乌、广防己、马桑叶、马钱子、六角
10、莲、天仙子、巴豆、水银、长春花、甘遂、生天南星、生半夏、生白附子、生狼毒、白降丹、石蒜、关木通、农吉痢、夹竹桃、朱砂、米壳(罂粟壳)、红升丹、红豆杉、红茴香、红粉、羊角拗、羊踯躅、丽江山慈姑、京大戟、昆明山海棠、河豚、闹羊花、青娘虫、鱼藤、洋地黄、洋金花、牵牛子、砒石(白砒、红砒、砒霜)、草乌、香加皮(杠柳皮)、骆驼蓬、鬼臼、莽草、铁棒槌、铃兰、雪上一枝蒿、黄花夹竹桃、斑蝥、硫磺、雄黄、雷公藤、颠茄、藜芦、蟾酥。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20保健食品原料的管理益生菌类及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益生菌类及真菌类保健食品必须安全可靠,即食用安全,无不良反应;生产用
11、菌种的生物学、遗传学、功效学特性明确和稳定;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及真菌类菌种名单由食药局公布。21保健食品原料的管理n菌种来源及国内外安全食用资料,菌种的安全性评价资料(包括毒力试验),对经过驯化、诱变的菌种,应提供驯化、诱变的方法及驯化剂、诱变剂等资料。n菌种及其代谢产物必须无毒无害,不得在生产用培养基内加入有毒有害物质和致敏性物质。抗生素和真菌的检测,在发酵过程中不得加入具有功效成分的动植物及其它物质。n益生菌的主种子传代不超过10代,工作种子传代不得超过5代,经过基因修饰的菌种不得用于保健食品。22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真菌菌种名单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
12、益生菌菌种名益生菌菌种名单单酿酿酒酵母酒酵母两岐双岐杆菌两岐双岐杆菌 产朊产朊假假丝丝酵母酵母婴婴儿双岐杆菌儿双岐杆菌乳酸克乳酸克鲁维鲁维酵母酵母长长双岐杆菌双岐杆菌 卡氏酵母卡氏酵母 短双岐杆菌短双岐杆菌 蝙蝠蛾蝙蝠蛾拟拟青霉青霉青春双岐杆菌青春双岐杆菌 蝙蝠蛾被毛蝙蝠蛾被毛孢孢保加利保加利亚亚乳杆菌乳杆菌 灵芝灵芝嗜酸乳杆菌嗜酸乳杆菌紫芝紫芝 干酪乳杆菌干酪干酪乳杆菌干酪亚亚种种松杉灵芝松杉灵芝嗜嗜热链热链球菌球菌 红红曲霉曲霉 罗伊氏乳杆菌罗伊氏乳杆菌紫紫红红曲霉曲霉 资料:23法规对保健食品评价的要求以酶制剂等为原料的保健食品评审规定n微生物来源.菌种来源及卫生部认定的检定单位出具的菌
13、种检定报告;.菌种的毒力试验报告;.菌种的安全性评价报告;.国内外该菌种使用于食品生产的文献资料;.发酵终产物的质量标准(包括纯度、杂质成分及含量)。24保健食品原料的安全性管理n氨基酸螯合物(1)提供明确的产品化学结构式、物理化学性质,配体与金属离子之比、游离元素和总元素之比;(2)提供氨基酸螯合物定性、定量的检测方法(包括原料和产品)以及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验证报告;(3)毒理学安全评价资料(4)国内外该氨基酸螯合物用于食品生产的文献资料。25氨基酸螯合物毒理学试验要求n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急性毒性试验加做停食16小时后空腹一次灌胃试验(分别在灌胃2小时、4小时
14、后重点观察消化道大体解剖和病理变化情况)和30天喂养试验肝、肾、胃肠(包括十二指肠、空肠、回肠)的组织病理报告26保健食品原料的安全性管理促进生长发育、减肥功能、缓解体力疲劳必须进行兴奋剂检测兴奋剂主要有七大类:n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士的宁、芬氟拉明、麻黄素、咖啡因等)、n利尿剂(速尿、利尿酸、安体舒通等)、n-激动剂(瘦肉精等)、n肽类激素(生长激素、红细胞生成素等)。27保健食品原料的安全性管理促进生长发育、减肥功能、缓解体力疲劳必须进行兴奋剂检测兴奋剂主要有七大类:n雄性激素(类固醇)、n麻醉剂(可待因、杜冷丁等)、n-2受体阻断剂(心得安、心得舒等)、28保健食品新原料n申请注册的保健
15、食品中涉及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在审评保健食品的同时对涉及的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进行审评,基本原则如下:1.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未按照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的,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不予批准。29保健食品新原料2已按要求提了供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试验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按以下原则审评:(1)经专家审评后认为,该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保健功能确切,符合食品的基本要求,可以食用且安全,申报资料完整规范,可用于保健食品。30保健食品新原料已按要求提了供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试验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按以下
16、原则审评:(2)经专家审评后认为,该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试验不完整、不规范,或主要为药用,不符合食品的基本要求,不能食用的,食用安全性判定依据不足,则不可用于保健食品,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不予批准。31保健食品新原料(3)经专家审评后认为,该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保健功能确切,安全性评价试验规范、完整,符合食品的基本要求,可以初步判定其安全性,但仍需提供广泛食用证明、检索报告等其它证明资料或文献资料,以进一步证实其食用安全的,允许补充相关资料后再审。32保健食品安全性评价的内容33保健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规定了保健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的统一规程评价方
17、法2对受试物的要求n以单一已知化学成分为原料的受试物,应提供受试物。含有多种原料的配方产品,应提供受试物的配方,34保健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2对受试物的要求n提供原料来源、生产工艺、推荐人体摄入量、使用说明书等有关资料。n受试物应是符合既定配方和生产工艺的规格化产品,其组成成分、比例及纯度应与实际产品相同。35保健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3.对受试物处理的要求:对受试物进行不同的试验时应针对试验的特点和受试物的理化性质进行相应的样品处理。4保健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的四个阶段和内容36保健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5不同保健食品选择毒性试验的原则要求6保健食品
18、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的目的和结果判定7保健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时应考虑的问题37毒理学评价的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急性毒性、联合毒性、第二阶段遗传毒性、30天喂养试验、传统致畸试验,原核细胞与真核细胞,体内与体外第三阶段90天喂养试验、繁殖试验、代谢试验第四阶段慢性毒性试验(致癌试验)38保健食品试验项目选择原则n免作毒理学试验传统工艺、水提、服用量与常规用量相同、列入营养强化剂和营养补充剂名单的物质n需作毒理学试验水提以外的且常规用量的、服用量大于常规用量的试验项目:从免作第三阶段39保健食品试验项目选择原则n以普通食品(含药食两用品种、营养强化剂)为原料,用水提取以外的其它已知工艺提取生产,服用
19、量为原料的常规用量时,应进行急性毒性试验和三项致突变试验;服用量大于原料常规用量时增加30天喂养试验,必要时作传统致畸试验。40保健食品试验项目选择原则n以普通食品(含药食两用品种、营养强化剂)为原料,但服用量大于常量的,进行急性毒性试验、三项致突变试验和30天喂养试验,必要时作传统致畸试验。41保健食品试验项目选择原则n以普通食品(含药食两用品种、营养强化剂)为原料,使用新工艺生产的,应进行第一、二阶段毒性试验。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的毒性试验。n首次使用的新资源除对产品进行毒性试验外,还应对食品新资源进行毒性试验。42保健食品试验项目选择原则n产品配方中加入某一已批准用于食品的物质
20、,按本程序有关条款的规定设置试验剂量时,如该物质的剂量达到已知的毒作用剂量,则应去除该物质或降低该物质剂量(如降至最大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NOAEL),再就该保健食品中其它成分的毒性作用及该物质与其它成分的联合毒性作用作出评价。43保健食品安全性评价考虑的问题44统计学意义和生物学意义在分析指标统计学上差异的显著性时,应根据其有无剂量反应关系、同类指标横向比较及与本实验室的历史性对照值范围比较的原则等来综合考虑指标差异有无生物学意义。此外如在受试物组发现某种肿瘤发生率增高,即使在统计学上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无显著性,仍要给以关注。45生理作用与毒性作用对实验中某些指标的异常改变,在结果分析评价时
21、要注意区分是生理学表现还是受试物的毒性作用。46时间毒性效应关系对由受试物引起的毒性效应进行分析评价时,要考虑在同一剂量水平下毒性效应随时间的变化情况。47特殊人群和敏感人群对孕妇、乳母、或儿童食用的新资源食品,应特别注意其胚胎毒性或生殖发育毒性、神经毒性和免疫毒性。48摄入量较大的新资源食品应考虑给予受试物量过大时,可能影响营养素摄入量及其生物利用率,从而导致某些毒理学表现,而非受试物的毒性作用所致。49含乙醇的新资源食品对试验中出现的某些指标的异常改变,在结果分析评价时应注意区分是乙醇本身还是其它成分的作用。50动物年龄对试验结果的影响某些种类的新资源食品进行安全性评价时,对试验中出现的某
22、些指标的异常改变,要考虑是否因为动物年龄选择不当所致而非受试物的毒性作用,因为幼年动物和老年动物可能对受试物更为敏感。51安全系数将动物毒性试验结果外推到人时,鉴于动物、人的种属和个体之间的生物学差异,安全系数通常为100,但可根据受试物的原料来源、理化性质、毒性大小、代谢特点、蓄积性、接触的人群范围、食品中的使用量和人的可能摄入量、使用范围等因素来综合考虑其安全系数的大小。52人体资料由于存在着动物与人之间的种属差异,在评价新资源食品的安全性时,应尽可能收集人群食用受试物后反应的资料;必要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遵照有关规定进行人体试食试验。53综合评价(一)在对新资源食品进行最后评价时,必须综合考虑受试物的原料来源、理化性质、毒性大小、代谢特点、蓄积性、接触的人群范围、食品中的使用量与使用范围、人的可能摄入量生物学作用等因素,确保其对人体健康的安全性。54综合评价(二)对于已在食品中应用了相当长时间的物质,对接触人群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具有重大意义,但往往难以获得剂量反应关系方面的可靠资料;对于新的受试物质,则只能依靠动物试验和其它试验研究资料。55综合评价(三)即使有了完整和详尽的动物试验资料和一部分接触人群的流行病学研究资料,由于人类的种族和个体差异,也很难做出保证每个人都安全的评价。即绝对的安全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根据试验资料,进行最终评价时,应全面权衡做出结论。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