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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伍建设为保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现将市司法局上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精心准备,迎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年,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于3月12日召开了XX县区“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动员大会,动员各乡镇、部门积极参与,扎实准备,迎接检查。同时,我们指定专人根据全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对验收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工作。我们对“五五”普法开展以来的各项资料,进行了仔细梳理,做好查漏补缺,对相关工作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学习考试资料、简报、信息等进行了全面的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6月9日,我们顺利通过了XX市对我市“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
(二)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们会同全市各部门共同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如与XX县区妇联共同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与市工商局、消保委开展“38226;15”宣传咨询活动,与人防办开展《人民防空法》法制宣传活动。为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我局钟德玉局长先后于5月10日和6月11日到市委党校为中青年干部和科(局)干部培训班上《行政诉讼法》课程。为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局领导于6月8日下午深入武夷中学为500余名学生举办了一场题为《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校园》的法律知识讲座。通过以案释法,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师生受益匪浅。为优化我市的旅游环境,我局于3月份指派宣教股股长胡文龙同志为全市的旅游讲解员举办了3场法制讲座,共培训旅游讲解员700余人次。胡文龙同志以“诚信是金”为题,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服务质量标准》等旅游政策法律法规,同时针对旅行社行业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如事故责任、住宿纠纷、小费问题等,结合案例进行了生动讲解。通过这次培训,让全市旅游讲解员更加熟练掌握有关旅游政策的法律法规,提高了讲解员的综合素质,从而为提升我市的旅游形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半年来,全市共发放各种宣传材料75000余份,受教育面达68000余人次,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一)加强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我局以规范化调委会建设为切入点,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加强我市调委会组织建设。目前,我们已经建立起部门(行业)、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个层次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53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0个、村级调委会115个、居委会(社区)13个、部门行业调委会16个,为我市人民调解工作迈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两节”和全国、全省“两会”以及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力度,制定了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定期的排查调处方案。通过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查隐患,查盲区,查重要部位。截止至5月底,我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54件,调处成功537件,为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
一是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刑释解教后的衔接工作。我们始终保持与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监所、公检法的密切联系,及时接收、查找刑释解教人员,始终保持与基层司法所的沟通,及时下发接收的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认真指导司法所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信息,为监所与基层之间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衔接。目前我们正在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全面网络衔接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基层负责安置帮教工作的人员信息网络应用的培训,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7月1日起将全部进入网络衔接的运行;二是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在“两节”、“两会”和“世博会”期间,我们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将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工作全面纳入“两节”、“两会”和“世博会”期间稳控工作范围,把最大限度地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认真部署,狠抓
落实。通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摸底活动,更加全面详细地了解了我市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通过考察回访发现苗头,及时化解,有效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敏感时期我市社会治安的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10月,上级部门给我局增加了4名基层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
年初,我局通过春季公务员录用考试招考4名司法助理员充实队伍。目前,这4名人员已通过笔试、面试和体检,正处在政审阶段;二是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今年是我局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关键年,年初我局与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签订了责任状,要在今年完成4个司法所业务用房的建设任务。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积极与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协商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用地等各项问题。通过努力,我局的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如:于今年4月开工建设的五夫司法所示范用房,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的二分之一;占地面积约180平方米的星村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已完成项目立项,目前正在进行图纸设计工作;岚谷司法所用地手续和图纸设计正在进行。
三、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
(一)加强对律师的监管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使我市律师认真汲取XX省康达律师事务所原律师李庄案件的深刻教训,引导全市律师正确履行职责。二是每周二安排律师到信访局参与信访接待,为市领导接访提供法律保障。
(二)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案件逐年增加,而新招收的公务员又无法取得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格,所以承办法律援助的人员没有增加而案件数逐年增加。为了缓解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压力,更好、更快地为受援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按照自愿、主动报名的方式,我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诉讼代理、法律培训等方面的志愿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今年上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并批准各类援助案件113件,其中:民事案件109件,占全部法援案件的96%;接待咨询人数为203人次,受援人总数为117人。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9.94万元,其中为农民工免收法律服务费用2.26万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和取得利益205.04万元,其中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和取得利益49.13万元。
(三)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我们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维护市场经济法律秩序中的作用,创新工作机制,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上半年,我市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7家、诉讼代理38件,非诉讼代理6件,代写法律文书110份,办理法律援助事务16件,解答法律咨询461人次。
(四)认真做好医患纠纷调处工作
今年来,我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XX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和医患纠纷调处的有关规定,两次指派人员参加XX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组织的培训,积极组织公安、卫生、医疗机构、保险等部门对如何健全完善我市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进行了专项研讨。同时我们还结合我市的实际,起草了《XX县区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方案》,这为我市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的群体事件的发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上半年,我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共受理医患纠纷3件。经过调处,纠纷双方相继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了纠纷,没有出现群体性事件。
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我局认真落实向社会公布的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承诺,进一步完善、规范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及政风行风等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党建三级联动五项制度,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推进党建创建工作的落实。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章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切实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存在资金紧,无建设用地等问题;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不平衡,对外来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私营企业和边远农村的普法工作比较薄弱,普法力度亟待加强;三是法律服务还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
六、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全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迎接省里及国家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二)加大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努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三)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的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
(五)加强对律师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和办案质量,不断推动法律服务工作上新台阶。
(六)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第二篇。市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xxxx年上半年,市司法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速增效上水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围
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一)规范律师管理工作
扎实开展律师执业质量评查和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完善诚信执业的评价、监督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组织6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到天正平律师事务所学习内部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等经验。组织律师事务所总结“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经验,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募集捐款16000余元。
(二)抓好公证质量管理工作
注重内部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公证人员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建设,组织公证人员学习国家现行的相关政策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加强公证岗位训练。业务工作有了大幅度提高,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253件,其中涉外公证704件,涉港、澳、台14件国内民事类公证507件,国内经济类公证26件,未出现任何错、假证,案卷通过自查合格卷达100%。
(三)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定下发了法律服务所内部办案质量跟踪回访制定文件,进一步强化诚信服务,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28个所通过了年检注册,11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予以注册。1个所和9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暂缓年检注册。
二、围绕消除社会隐患,大力推进特殊群体的社会管理工作
(一)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取得新进展。
共考察刑释解教人员1977名,录入刑释解教人员信息3.5万余条,做到了人员住址、犯罪性质、释放时间、家庭及社会关系、经济条件、思想动态“六个清楚”。通过自营性安置、协调性安置等方式,灰埠镇北肖家村姜延春等115人当上个体老板;原单位、企业或改制后的民营企业共接纳刑释解教人员78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100%,重新犯罪为18人,重新犯罪率为0.91%。
(二)强化监管措施,时刻掌握矫正对象的情况。
严格落实报到、思想汇报、请销假、会客等监管制度;每半月走访1次矫正对象本人、邻居、工作单位及其所在社区基层组织,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目前,1487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得到管控,无脱管失控现象。重新犯罪为9人,犯罪率为0.6%。半年来,从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共接回假释人员102名,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102份;共接收法院判处管制、缓刑人员108名,逐一进行了培训教育。
三、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切实做好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
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平司发[xxxx]2号),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加大调解人员的培训力度,2月份各司法所利用农闲时机,对包括调解人员在内的农村两委干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培训,其中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学习均在8课时以上。4月份是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共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
(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
对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详细的登记造册,截至目前,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057个,人民调解人员达6350人。同时,对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等13个专业性调解室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建立了66人的人民调解员人才信息库。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以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为重点。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817起,没有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得当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在调解工作中,由于新安苑调委会主任王旭红工作突出,被XX市局向司法部推荐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四、积极打造为民办事的法律援助品牌
组织开展“3.8妇女节维权宣传”、“助残日”等专题宣传活动,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和特定纪念日,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送法下乡、进企业、进校园和法律赶大集活动,大力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进一步健全援助网络,在妇联、残联、劳动仲裁等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依托全市镇(街道)
司法所建立了3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788个村(居)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发挥“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作用,针对妇女咨询婚姻家庭类问题的情况,为妇女提供心理疏导,对其中相对较为复杂的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积极开展法律援助10项便民服务活动,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探索建立电话申请、邮件申请、网上申请、审批一条龙服务体系,努力打造
“半小时法律援助圈”。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0起,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64万余元。
上半年共接待法律援助现场来访咨询150余人次;指派代理刑事、民事案件110起,接听并解答“12348”法律服务热线80余人次。
五、围绕推进“法治xx”建设,大力开展“六五”普法规划落实工作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先后制定印发了《xx市xxxx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关于切实做好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批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市委、市政府对“六五”普法规划进行了批转实施,并在全市范围印发。
深化“法律七进”,农村社区普法进一步渗透,将普法“1+10”模式作为检查考核农村普法机制和工作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日趋规范,“市长学法日”迄今已举办46期,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和执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企业、单位人员学法更加深入,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单位普法属地化。家庭成员学法逐渐常态化,通过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家庭成员的民主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与市区20余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有效对接,从七个律师事务所中抽调了20名优秀律师组成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具体负责市区学校的宣讲工作;由各镇司法所积极协调所属法律服务所,或聘请其他专业人士,具体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校的宣讲工作。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已举办18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到35万余人次。
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日、助残日等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作用,与市委组织部远程教育中心联合开播的“法治乡村”栏目,在xx电视台开设了“政法在线”栏目,在《今日xx》继续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在xx电台开办了“青春讲堂”栏目,利用XX县区“电子显示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到北墅监狱和市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六、围绕夯实科学发展根基,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相继召开了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会议、社区矫正培训工作会议,明确工作关系、工作任务、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对司法所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定下发了xxxx年《xx市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管理考核办法》、《xx市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考核办法》、《xx市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对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进行了分解,调动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七、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抓活动实效,广泛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集中辅导讲座、大讨论、征文和“两个联系”、“五个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活动,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抓素质教育,实行每周一个主题,每月一个课题,每季度一总结,每半年一交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交流与开展讨论相结合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理想、信念、宗旨观念、职业道德、廉政勤政、素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抓制度建设,印制了《规章制度汇编》手册,并做到人手一册,使整个队伍建设步入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抓作风建设,在全系统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抓组织建设,出台了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的实施方案,先后开展了党员律师岗、党员律师咨询站等活动,逐步实现了党组织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任务的渗透性、内容的针对性、形式的多样性、时间的灵活性、运作机制的规范性和载体的有效性。抓政法文化建设,先后推出了“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诚信律师”、“亲和调解”、“党员律师岗”等品牌,把创建品牌理念贯穿到日常工作中。
八、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积极推进基层阵地建设。
根据实际情况为基层司法所配备工作用车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年内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100%达到市级标准,65%达到部省级标准。扎实抓好司法所队伍素质培训,年内对基层人民调解员普遍轮训一遍,培训时间5天以上。
(二)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适应城镇化和村并居、物业小区等新情况,跟踪建好人民调解组织。年内各司法所至少再建立1个人命名的品牌调解室。联合市法院选拔一批调解员担任陪审员,共同做好人民陪审员的联合选聘、指导考核、教育培训等工作。研究制定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保障标准和实施细则,建立调解员“固定补贴加奖金”补贴制度,对重大纠纷实行“一案一奖”。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率60%以上,调解率98%以上,调解成功率95%以上。规范提高人民调解数字化信息管理,矛盾纠纷信息录入量达到台帐登记总数的98%以上。
(三)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服刑在教人员的社会调查、教育改造、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等工作,举办技能培训班,提供就业信息,组织就业咨询招聘以及开展视频会见等。完善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单位、社区、家庭的衔接管控机制,联合帮教协议书签订率达到98%以上。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跟踪考察,对有特殊困难和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要列入重点管理,逐一落实防范措施。按照政策规定,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完善务农安置、回原单位安置、就学安置、救助安置、帮扶安置、基地安置等6类安置模式,开展对生活无着落刑释解教人员及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安置率达到96%以上。
(四)推进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切实强化教育矫治功能。
努力提高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工作水平,全面落实人格调查、判后交接、出狱衔接、异地托管、危险评估、心理矫治、分级处遇、公益劳动、考核奖惩等教育矫正制度,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统计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建立犯罪高危群体管控应急预案,堵塞在人员、档案文书交接转递环节上的漏洞,降低脱管漏管率;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和安置帮教组织的衔接,及时将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转为安置帮教对象,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努力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水平,探索建立分类型、分阶段、分级别矫正方法。年内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率为零,重新犯罪率控制百分之一以下。
(五)着眼便民为民,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措施
做好案件回访和旁听制度的落实按照XX市中心下达的法律援助案件目标责任数进行旁听、回访受援人,确保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积极做好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尽可能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按程序做好审查工作,帮助当事人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法律程序解决。继续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渠道,对于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免审经济困难状况,一律进入绿色通道,即申、即批、即指派,并将生活在低保边缘的困难群众和因突发事件致贫的人员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第三篇:市司法局工作总结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建标准、抓规范、破难题、促提升”为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几项主要工作为:
一、围绕有效
化解社会矛盾,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
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人民调解组织命名方式、设立程序、规范化调委会软硬件标准得到统一,全市50%以上调委会达到市级规范化标准。以人民调解员备案、持证上岗为抓手,大力推进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全市所有调解员进行备案。全年制作下发调解员证4000余本,镇乡(街道)及行业性调委会调解员全部持证上岗。组织调解员培训25批次,参训2000余人次。此外,继续推进全市十大社会管理创新重点推广项目之一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项目建设,已推广地区基本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矛盾调处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级平台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诉调衔接”、“检调衔接”、“治调衔接”、“访调衔接”等工作机制也进一步完善。一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件,调解成功率为98.6%,涉及当事人**人,协议涉及金额近17亿元,防止群体性上访361件、**人次。
二、围绕夯实社会管理创新平台,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在取得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今年以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努力提升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水平。3月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经过近一年努力,通过建立领导包案制、律师值班制、人民调解员值班制等制度,窗口服务流程进一步得到规范。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了社区矫正服务窗口,部分县(市)区法律服务中心引入了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成立了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办公室等,中心服务内容不断扩展。一年来,全市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295件,解答法律咨询52639人次,接待涉法涉诉信访**人次,引导有偿法律服务**件,成功调处矛盾纠纷**件。。
三、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法律服务水平有力提升
1、加快推进律师业发展。6月,市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做好新形势下宁波律师工作,推动律师业健康发展作出了总体规划和部署。今年以来,通过深化律师业“五个目标、十大平台”建设,努力增加律师人数、扩大律所规模、提升服务层次。截止12月底,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28家,律师人数1560人,达到每万人2.72的指标,分别较去年同期新增7家、239人;引进**知名事务所设立宁波分所;担任法律顾问**家,承办诉讼案件**件,非诉讼事务1536件,业务收入5.4亿,同比增长13%。
2、专业法律服务助推中小企业发展。会同工商等部门成立了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指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进村入企一线解难创优”、“律师走进中小企业”、“律师助力涉外企业发展”、“护航侨资企业”等专项行动。一年来,共走访企业6500余家,发放法律服务意见书、风险提示函等2100余份。继续深化大型商务楼宇(商圈)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建立18个法律服务工作室;积极参与**平台服务企业工作。深化交通物流、海洋经济、外贸、工商民企等律师志愿团队建设。与贸促会成立“涉外商事法律顾问委员会”,与侨办、侨商会组建“为侨服务律师顾问团”,与市法院建立完善破产管理人名录,与市总工会联合开展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志愿者下基层进企业促和谐活动,150余律师志愿者与乡镇街道工会对接服务,与人民银行宁波中心合作开展金融法律服务活动,17名律师入选浙商律师服务团,通过讲座、咨询、代理等方式提供优质高效专业法律服务。
3、充分发挥公证保障作用。围绕产业结构加速调整、重点项目启动等,不断拓宽公证业务,积极开展承包合同、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书公证,做好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中征地拆迁和回迁安置的安置协议、证据保全等工作。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机构的监督考核,继续完善公证质量监督体系,规范管理,提升公证公信力。全市共办理公证**件,其中涉农公证3000余件,涉及中小企业4500余件。
4、加快推进司法鉴定业转型升级。积极扶持鉴定机构增加司法鉴定项目,今年全市新增法医物证(dna)鉴定项目,法医毒物(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鉴定项目已完成实验室建设向省司法厅申报。加强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的合作,扶持XX市天童司法鉴定所成为
第四篇:市司法局工作总结xxxx年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以服务“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为重点,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为重点,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作出了新贡献
一是确保了监狱劳教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今年来,我们按照省厅“三项零指标”和“五个绝对不能”的工作要求,以创建现代化文明监所工作为总揽,扎实开展“监所创四无”活动,落实“首要政治任务”,履行“首位责任”,贯彻“首要标准”,紧紧围绕“强素质、保稳定、重主业、抓教育、谋发展、塑形象”的工作思路,以司法部开展的“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为载体,健全监所稳定协调机制,强化监所稳定防守模式,完善监所稳定设施建设,确保了监所的持续安全稳定,夯实了改造和管教工作基础,强化了生产行政管理,提高了队伍综合素质。武陵监狱和市劳教所确保实现“四无”,即:无脱逃(逃跑)、无重大狱(所)内发案、无重大疫情、无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是创新了监所矫治帮教工作新模式。我们以“延伸矫治手臂千户行”活动为载体,在劳教、戒毒场所、监狱与地方司法行政部门之间全面构建矫治帮教专业化网络平台,通过“帮扶一个对象,挽救一个家庭,平安一个社区,和谐整个社会”的创新之举,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落实“首要标准”,以xxxx市社会管理“一中心五网络”建设为主体,积极发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建立监狱、劳教、戒毒场所与矫治对象、服刑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单位、街道社区(村组)、家庭的衔接机制和综合矫治帮教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增强矫治帮教工作的主动性、互动性和目的性,实现监所矫治帮教工作的专业化、责任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建立了区县(市)司法局矫治帮教工作响应机制。由各区县(市)司法局根据劳教、戒毒场所、监狱寄送的相关函件,在五个工作日内及时给予回复,并实行首接责任制,建立专门的档案台帐,堵绝失控漏管现象;建立了重点矫治对象交办帮教制度。经劳教、戒毒场所、监狱确定需要由当地司法行政部门配合开展社会帮教的劳教(戒毒)、服刑人员为重点矫治帮教对象,在报市监所矫治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由市司法局监所管理科向重点矫治帮教对象户籍所在地区县(市)司法局发出协助监所开展社会帮教的交办函,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市)司法局应在收到交办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提交工作函的相关监所联系,落实社会帮教措施,配合开展社会帮教。
三是开创了人民调解的高效调处新模式。开展“十佳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以《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紧紧把握当前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和发展的新趋势,不断建立健全各级人民调解工作平台,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有针对性的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在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上均取得重大突破。如:XX县区推行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1+2”调解模式,XX县区实施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XX县区启动了“乡镇调委会流动调解庭”机制,道路交通事故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诉前委托人民调解、警司联调、边界联防联调等工作机制和平台网络建设均得以进一步健全。6月13日召开了湘鄂边界联防联调22周年暨湘鄂黄山周边五乡镇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第13届年会。截止今年10月,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8922件,成功率达到98.1%,律师协助处理涉法涉诉问题563起、参与接待涉法上访群众2453名。实现了无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力引起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发生的“四无”目标,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是规范了社区矫正的长效运行机制。按照省厅的要求,借鉴XX县区试点的成功经验和工作模式,在全市内高标准推行了社区矫正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设立了社区矫正专门管理机构,司法所普遍配备了社区矫正工作专干。与公安机关和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排查和管控,杜绝了漏管、失控情况的发生。积极推进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一体化建设,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法院、劳动、民政、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和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尽职履责,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XX县区推行“三无”矫正工作模式,注重在接茬、监督、管理三个环节实行“无缝、无漏、无畏”的“三无”工作模式,即接茬讲究无缝、监督讲究无漏、管理讲究无畏。截止今年10月
第五篇。市司法局工作总结过去的一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和谐、创满意、创品牌”为工作目标,推进以“实施十大项目、建设五大体系、构筑五化格局”为内容的“1055”计划的全面落实,凝心聚力,创业创新,司法行政工作迈上了新台阶。我局被省司法厅授予**年度综合考评优胜单位。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上有新作为。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民事诉讼、非警务类纠纷、医疗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等7大纠纷多发领域建立了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并实现县级层面全覆盖。其中,海渔事纠纷诉调衔接机制率先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和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率先实现县级层面全覆盖,警调和交调衔接工作全省领先。全省警调衔接工作现场会将在我市召开。全年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成功调处63049件矛盾纠纷,其中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处**件,**件非正常死亡纠纷得到了成功调处,人民调解工作群众满意率达94%。
——法律服务在服务发展惠民生上有新业绩。出台系列文件,以“7+4”法律服务框架为全市金融综合改革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组建金改法律服务专业团队,着力推进法律服务机构为金改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法律把关、风险把控和政策法律研究等,产生了广泛影响,得到了部、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法律服务城乡统筹改革扎实有效,公证机构积极为“三分三改”、“村房两改”等做好方案咨询、现场监督等工作。全年共办理涉农公证**件。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全省领先,市、县政府和80.5%政府部门及72.2%的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全市90%的社区签订了有偿法律顾问合同。全省首创在98.8%的行业性专业调委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实现“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案件6640件,同比增长37%。推进法律服务温州经济和“**人”经济,在13家在**异地商会、15家异地**商会建立了普法联络点,商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三类人员”管理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新成果。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力度,落实了分类管理措施,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为0.58%,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0.2%,均远低于省市考核要求。其中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社区矫正人员数量全省最多而重新犯罪率历史上最低、全省排名最好的成绩。开展劳教所扁平化管理改革,推进劳教人民警察职业化建设,加强安全工作机制和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连续13年*个月的安全稳定。
——自身建设在服务保障工作能力上有新提升。大力推进司法行政职能向社区延伸,探索建立了政府购买社区法律服务机制,促进了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推进司法所建设,全市共建司法所131个,建立直派司法所128个。加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了市县两级中心建设覆盖率100%。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市局机关业务用房改建工程和市劳教所强制隔离戒毒大队新管教区相继竣工落成。率先开展公证行业的行业整治和规范化建设,树立了全省公证管理的行业标杆,受到了省司法厅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建成市行政审批中心司法行政分中心。大力开展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五型机关创建等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创先争优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队伍建设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同时,我们大力推进执法、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行业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全面铺开;认真做好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建立了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国家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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