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乡镇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协议书
为贯彻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加强和规范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工作,建立城乡医院之间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帮助受援医院改善和强化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群众就近看病就医需求。力争通过三年对口支援,使受援医院达到一级甲等医院的医疗水平,并持续改进和提高。在支援双方医院实地调查研究、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
一、支援医院义务
(一)按照受援医院要求,每年派出两批 人由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护理、医技)和管理人员组成的医疗队,协助受援医院开展医院管理、临床诊疗、教学培训、重点专科建设等技术援助活动;同时,根据受援医院需求,不定期派出专家到受援医院进行专题讲座、教学查房、手术示教、危重病例抢救等。
(二)每年免费接收受援医院 名医、护、药、技人员到医院接受培训或进修学习。
(三)支援人员在开展业务期间由受援医院统一管理,并参与受援医院的相关业务和管理工作,以及义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等工作。
(四)按照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的规定,帮助受援医院开展适宜技术和新技术、新业务,并结合实际拓展服务范围。
二、受援医院义务
(一)为支援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并负责支援人员在支援工作期间的管理与安全。
(二)为开展支援业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及财力支持,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三)及时向支援医院反馈支援人员的生活和工作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建议支援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等。
(四)选派到支援医院进修学习人员必须是品德兼优、业务素质较高的年轻医务人员,学习结束后能成为本院的业务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五)合理研究确定受援项目,及时与支援医院协商提出支援内容的变更要求。
三、项目目标:
通过对口支援工作,受援医院达到以下指标要求:
(一)、受援医院一级科室包括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皮肤科、麻醉科(手术室)、感染性疾病科等科室健全,功能齐备。满足当地群众日常看病就医需求。
(二)、受援医院门诊、住院、手术等业务工作量明显提升,医护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受援医院设有3个院内重点专科,其中外科和内科专业至少各设一个。个别重点科室达到(市、乡镇)领先专科和重点专科要求。
(四)、受援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执行有力。院科两级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的组织、评价体系健全,并有序实施。
(五)、受援医院具备完善的设备和后勤保障管理体系,能够满足医院临床一线的工作需求,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受援医院应对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明显提升。
四、其他事项: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支援双方按相关规定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支援医院。受援医院各执一份,报市卫生局一份。
支援医院(盖章): 受援医院(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2011年 月 日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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