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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1 工程概况
1.1 项目位置
河北省茅荆坝(蒙冀界)至承德公路6合同段位于新建河北省(茅荆坝)蒙冀界至承德公路里程K77+000 ~ K77+953.5段内,桥梁平面位于直、曲线上,平曲线半径R=1300m,在公路里程K77+898.714(承隆铁路里程K12+899.000)处与承隆铁路相交(上跨承隆铁路),交角为76°。
1.2 项目环境
(1)地形、地貌
项目位于承德市、双峰寺镇、小东沟村,桥位处于山间谷地微丘地貌单元,地形起伏一般,自东向西分别跨越农田、武烈河、鱼塘、承隆铁路及小山丘。
(2) 水文地质
地下水类型以第四系孔隙潜水为主要类型,河流补给为主要补给方式,其次为大气降水入渗补给,排泄方式以地下水径流、河水径流、以及人工开采排泄为主,受季节和气候影响,水位随季节变化;地下水化学类型为SO42-+ HCO3--Ca2+型,对混凝土无腐蚀性,防护等级为常规防护。
武烈河是滦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隆化县英武川娘家庙北分水岭,向南经隆化县的茅荆坝、大庙、七家、中关、承德县的高寺台、双峰寺后在承德市区南郊庄头营汇入滦河。全长103.5 Km,流域面积月2476Km2,河道宽100-2000m,流量随季节变化较大,全年约80%的径流量发生在降水集中的7至8月份,历史最大流量为2580m3/s(承德站1962年),设计洪水位为365.807m。
(3) 铁路及管线情况
①铁路现状情况
路线在公路里程77+898.714处与承隆铁路相交,交角为76°,承隆铁路里程为K12+899.000。桥位处承隆铁路附近地形变化较大,现状为单线铁路,平面位于曲线段,曲线半径为600m,线路路基结构为土质路基,轨面高程为369.5m。铁路东侧有电线线杆,地下有电缆、铁通的光缆等设备。
目前,承隆铁路还未进行电气化改造,桥下净空按不小于7.6m控制。
②铁路规划情况
根据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大广高速公路承德段上跨承隆铁路有关规划情况的咨询说明》,桥位处规划铁路复线预留在既有铁路东侧(武烈河一侧)。距离既有铁路间距为5米,与既有铁路高程基本一致。在立交桥设计时,应满足规划铁路的建设条件,同时满足电气化铁路的相关要求。
③路线净空控制
上跨承隆铁路处梁底控制高程为385.526m,提供净高16.026m,梁底距规划复线的净空为16.026m。
2 编制依据
2.1 编制依据
(1) 河北省茅荆坝(蒙冀界)至承德公路6标段(上跨承隆铁路武烈河特大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图纸、答疑书等。
(2)河北省茅荆坝(蒙冀界)至承德公路《工地建设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3)河北省茅荆坝(蒙冀界)至承德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桥梁篇)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建标【2002】99号)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8)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9)《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JTG/T D60-01-2004)
(10)《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02-01-2008)
(11)《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4)》(国务院令第430号)
(12)《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
(13)《铁路行车设备施工管理办法》(铁运【1999】19号)
2.2 编制原则
(1)遵循合同文件和设计文件的原则。
(2)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3)遵循施工生产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建设、同步发展的原则。
(4)遵循“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原则。
2.3 编制范围
河北省茅荆坝(蒙冀界)至承德公路6合同段(上跨承隆铁路武烈河特大桥)工程(K77+000~K77+953.5),包括桥梁基础、墩台、上部结构、桥面系等工程。
3 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是国民经济及企业运行的基本保障,保护所有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现代文明的基本内容,因此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劳动保护水平,尽快改变工伤事故频发、职业危害严重的被动局面,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我单位承若的安全目标为: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轻伤事故控制在3‰;
(3)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与火灾事故;
(4)安全管理各项指标确保达到“安全标准工地”标准。
4 安保体系及责任制
4.1安全自控体系
为强化项目安全管理自控能力、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规范项目安全管理行为,保证工程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项目部编制了《工程安全自控体系》,如下图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总工程师
安全责任制
安全教育
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工作体系
安全检查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活动经费
安全奖惩条例
岗位安全责任制
系统安全教育
各种安全警示
三
工教育
各职能部门
队级安全监察员
班组安全员
防爆破安全事故
防人身安全事故
防高空坠落事故
防机电事故
防交通事故
防触电、火灾
定期检查
不定期检查
奖罚兑现
提高安全意识
实现安全生产
提高预测预控能力
消除事故隐患
图 安全自控体系
4.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三级安全领导小组,遵循“抓效益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从组织、制度上保证安全生产,做到安全生产,规范操作。
组长:王发树
副组长:谭斌、祝保年、苏二春 周志顺
工程
技术
部长
机械
物资
部长
计划
合同
部长
安全
环保
部长
施
工
队
长
防护排水施工队长
拌
合
站
长
巡视检查员
财
务
部
长
安全管理小组
安全检查工程师
预制施工
队长
图4.2-1 安全管理机构框图
六合同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质量检查工程师、专职安全检查员、施工队长组成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检查工程师,是安全生产的组织者和执行者;施工班组安技员。
4.3 安全生产责任
4.3.1 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1)对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项目上贯彻落实,在编制施工计划时,要结合实际施工情况将安全防护设备、设备的实施同时纳入计划。
(2)负责按照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规则,结合本合同段实际施工情况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负责体系。并领导其有效运行,贯彻执行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安全管理达标。
(3)组织对项目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4)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
(5)及时报告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安全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4.3.2 项目生产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认真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指导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设施验收工作。
(4)组织参与每天的现场安全巡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
(5)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管理层的安全意识。
(6)发生伤亡事故时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
4.3.3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3)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落实情况。
(4)组织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5)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就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
(6)参加安全检查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分析技术原因,制定防护措施。
4.3.4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定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就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负责组织编制事故的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检查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
(4)负责组织项目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项目安全设备、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
(6)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3.5 工程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在编制、检查和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认真参与编制、检查和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好施工生产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衔接、配合,防止事故发生。
(2)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的施工生产活动,应及时制止。
(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3.6 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和规范,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3)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的审核 ,现场机械设备及防护设备的验收,及大型机具设备安全运行监督管理。
(4)组织并参加与安全检查,协助和督促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指定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6)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对项目各项目部门的安全考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8)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合乎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监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提到劳动保护。
(9)指导施工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人员会议,不断提高队组安全员素质。
(10)当接到事故报告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组织抢救、监督指导保护现场,清查人员伤害、资源埙失情况,寻找证人、证物,汇集事故相关资料,填报事故快报,并督促报告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现场复工前的整改、整顿,并负责实施验收。
4.3.7 物资供应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购入(包括租赁的)各类材料、机械设备和架设工具、配件等质量管理,使用安全可靠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负责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与管理,严格发放使用制度。
(3)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用的设备、材料。
(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4.3.8 工长安全生产职责
工长是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其负责工号的安全负全责。
(1)认真学习施工规范、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技术文件,熟
悉掌握安全技术要点及质量标准。
(2)对分管片区的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成本负直接责任。做好施工前的技术、安全交底时施工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安全指标的完成。
(3)负责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对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设施进行实施,随时检查安全防护和设施的完成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
(4)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整改落实,对施工中存在的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事故隐患要及时纠正处理。
(5)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5.1 桥梁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且在工程开工前,制定详细的安全细则,向施工人员交底。
(2)提前采取防洪措施,确保汛期堤防、人员、设备、材料和工程的安全。
(3)墩柱基坑开挖按设计要求进行放样开挖,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上口尺寸。进入基坑内作业前,施工负责人须指派专人排除坑四周险情,并设置围栏防护及警示标志,确认无误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坑内作业。
(4) 本合同段是高桥墩身施工,要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5)进行起重作业要有专人指挥统一协调,起重使用的工具、吊具、索具等,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严禁使用不合格吊、索具进行起重作业。起重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施工脚手架搭设严格按照脚手架搭设规程实施,严禁搭设单排脚手架,施工脚手板满铺平固定,严禁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嘻笑打闹,严禁作业人员在墩台上仰卧睡觉。
(7) 进行预应力张拉作业时,搭设牢固可靠的脚手架和操作平台,张拉区域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两端设置挡板,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张拉区域。
(8)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是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专业电工管理,电力线路的架设应整齐规范,配电箱按规定要求设置,设置漏电保护器,严禁非电工随意拉接电线,严格执行三相四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
(9) 模板拆装作业时,统一调度,统一指挥严禁上下交叉作业。
(10)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特别是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等天气,严禁高空作业和露天起重作业。
5.2 钻孔灌注桩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安装钻机前应平整场地,清除杂物,对于有软土的场地应更
换软土并夯填密实。钻机不得置于不坚实的填土上,以免产生不均匀沉降。在查清地下管线情况后经有关部门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2)护筒埋设时,首先要在桩位处挖至少比护筒底还深50cm,直径比护筒大40—50 cm的圆坑。然后在坑底回填50 cm的粘土并分层夯实。接着埋设护筒。
(3)制备泥浆,泥浆制备必须按照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操作,泥浆比重要求1.1—1.3,粘度16—22s,含砂率新制泥浆不得大于4%、循环泥浆不得大于8%,新制泥浆胶体率不得小于95%。好的泥浆能增大静水压力,并在孔壁形成一层泥皮,隔断孔内水流,保护孔壁,防止塌孔。
(4)按装钻机时,要求转盘中心同钻架上的起吊滑车在同一条直线上,钻杆位置偏差不得大于2cm。按照钻机底座应垫平稳固,钻架四角拉好缆风,以防钻机倾斜或位移。
(5)钢筋笼可利用钻机塔架或汽车式吊车吊装,钢筋笼吊装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吊臂下严禁站人,吊车安放要稳固,吊车司机必须按照吊车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规作业。
(6)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施工,按设计达到钻孔深度,不许弄虚作假和随意改变设计根数和深度,如发现有此现象,勒令其退场并此前所施工的钻孔桩不予计价,责令其赔偿给我单位造成的名誉和经济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对于不能查明电缆及管线的施工区域必须开挖纵向、横向探槽,以便探明情况防止盲目挖掘造成损失。
5.3 梁板吊装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在施工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切实做到管生产的同时管安全,保障职工的安全和施工机械设备不受损害,全面有效地实现安全生产。
(2)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使用各种机具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各工种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相互配合。所有进入桥梁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4)项目部设专职用电管理安全员,加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管理。工程用电全部采用临时架空线敷设,配置漏电开关,闸箱上锁。加强电器设备的管理,做好定期检测,定期维修工作,预防触电事故发生。
(5)吊装作业应派专人统一指挥,起重工要掌握作业操作安全规程,保证考证上岗、挂证上岗,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6)高空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与地面的联系工作。
(7)夜间施工,作业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条件
5.4 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应定期体检,凡患有高、低血压、心脏
病、贫血、晕高等疾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操作人员,由专业持证
人员操作。
(2)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进工具袋内,上下传物件禁止抛掷。
(3)杜绝作业人员携带工具在临时爬梯上上下,待作业人员在作业平台上站稳后 ,将工具传递上去。若确需随身携带的,需将工具放进工具袋,确认在上下时不会掉落方可携带。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作业。
(5)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和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有专人负责。
(6)施工现场中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都应该随时清扫,如果有雨不冰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7)上下交叉作业和通道上作业应设隔离设施或防护棚,否则不许使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8)井字架吊笼应设自控装置。缆风绳应用钢丝绳,禁止缚在砖柱、树木等处。吊笼严禁载人上下,井架外侧三面应采取密封措施。
(9)在施工中,作业人员严格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系好安全带。在进行作业前,应对高空支架的牢固性、安全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进行检查,同时对支架表面应采取防滑措施或穿上防滑鞋。
(10)夜间不宜高处作业。
5.5 现场照明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用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照明灯具和器材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3)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安装在露天工作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4)照明电源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在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时,在竹木脚手架上应加绝缘子,在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5)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6)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按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5.6架子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搭设或拆除脚手架操作人员经专业训练,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操作。
(2)脚手架的施工和使用应设专人负责,并设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确保脚手架的搭设和使用符合设计和有关规定要求
(3)立杆基础施工应满足要求,清除组架范围内的杂物,平整场地,做好排水处理。
(4)钢管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扣件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5)木脚手架的立杆、顶撑、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横杆直径不得小于9厘米。达不到要求的,立杆间距应缩小。青嫩、裂纹、白麻、虫蛀竹不得使用。
(6)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7)竹片脚手板的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打紧。竹编脚手板牢固密实,四周用16#铁丝绑扎。
(8)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并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架子宽度不得大于1.2米,大横杆应设四根,步高不大于1.8米。钢管的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5.7 立体交叉作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施工时,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都不允许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上下操作位置的横向距离,应大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在设置安全隔离层时,它的防穿透能力应不小于安全网的防护能力。
(2)拆除模板、脚手架等时,下方不得有其它操作人员,拆除后,
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应不小于1m,其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m。任何卸下
来的物品,都不允许堆放在楼层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
(3)施工塔吊、物料提升机等施工设备旁人员进出建筑物的通道口,搭设安全隔离棚。防护棚顶部,要做双层结构。
5.8 土石方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⑴ 基坑施工,无论采取何种开挖方法,均应保证在开挖过程中及竣工后的排水畅通。施工时应及时作好坑顶截、排水及地下水的排水工作,排除一切可能影响边坡稳定的地面水和地下水。基坑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防止因开挖不当造成坍塌,严禁掏底开挖。
⑵ 基坑开挖时,应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情况每次开工、收工前均应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认真检查,对有裂缝和塌方的迹象或有危石、危土时,应立即处理。
⑶ 人力挖掘时,两人操作的间距不得小于前后不得少于3m,左右不得少于2m。严禁在危石下方工作、休息和存放机具。数人同撬一石,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⑷ 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⑸ 在高于3米的坡面上作业,拴安全绳;在路堑内作业,戴安全帽;在高陡斜坡、冰冻及泥泞的地方作业,应注意防滑,禁止穿高跟鞋、凉鞋及拖鞋;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安全桩牢固可靠。
⑹ 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米,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开挖深度超过2
米的,在边沿处设立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警示灯。
⑺ 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槽、坑、沟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特殊情况采用有效技术措施。
⑻ 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前,按规定制定防坠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⑼ 爆破应在200米以外交通要道设专人防护,明确联络信号。装药量应经计算确定。
⑽ 有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书,由各施工队制定并报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备案。
5.9 特种设备装拆及检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⑴ 龙门吊、提梁机、架桥机、运梁车、等特种设备,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有资质的单位承担现场安装、拆卸。
⑵ 安装单位在进行安拆前提供特种设备装拆、维修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附盖单位行政章的复印件)资质文件,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提供资格证书、特种作业证书原件(附盖单位行政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设备档案。
⑶ 聘请有资质单位负责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由有资质单位装拆及检测工作,施工安全属设备所属单位负责监督实施,与装拆单位签订合同时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⑷ 特种设备在安拆前需到当地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装拆申请,递交申请书,得到许可方可施工。
⑸ 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需请当地地市级以上有资质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合格取得设备安全使用证后,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5.10 消防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⑴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方针。
⑵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部门、各施工队长参加的消防领导小组,项目部经理作为本项目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施工队长为各施工队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⑶ 综合办公室作为消防安全管理主控部门,制定和落实消防工作,逐级负责制及消防安全责任制。
⑷ 消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和演练,确保工程建设中的消防安全。
⑸ 办公生活驻地、施工队驻地、钢筋加工场、拌和站、制梁场、试验室、油料库、材料库等应按照要求配备消防器材,保证消防通道通畅。
⑹ 各消防责任人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消防器材严禁挪作它用。同时日常加强对消防责任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5.11 交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⑴ 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监控机制,经常教育机动车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部负责人定期不定期对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⑵ 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有公安交通部门颁发的执照。限于场内行驶的专用车辆驾驶员,须经过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特种工操作证》。
⑶不得驾驶与执照不符的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清洗,确保车容、车况处于良好状态。
⑷ 司机要做好车辆的防盗和防火工作严禁酒后驾车,不得在行驶时吸烟、饮食、攀谈或做其他有碍于安全行车的行为。
⑸ 场(厂)内机动车辆遵守设备管理相关安全规定。
5.12 用电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⑴ 施工临时用电严格执行执行《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要求。
⑵ 施工用电管理、操作、维修由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负责;其他无关人员严禁进行施工用电维修、操作、加设等相关操作。
⑶ 施工现场施工用电管理由各施工队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配备专职电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巡视。
⑷ 加强对用电设备作业人员用电安全知识培训,配备齐全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设备前按规定穿戴和设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⑸ 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用电设备作业人员负责保护所用的开关箱、负载线和保护零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不得私自接线;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⑹ 项目部和各施工队开展日常巡查,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的灵敏度和接零保护线重复接地的电阻值并做好相应记录。发现漏电保护器损坏及时更换,接零保护线重复接地的电阻值超标及时重新做接地保护,确保施工用电安全。
⑺ 在配电房配备消防设施,在用电设备方便取用处配备防电气火灾灭火器,预防电气火灾。
⑻ 低于2.4m的住房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5.13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施工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工程师,负责检查、监督各项环保工作的落实。
(2)施工前认真组织全体参战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有关环保、水保等条例规定的知识,执行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环保、水保等方面规定,认真接受建设单位和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
(3)按照业主及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规划施工场
地,施工期间不在规划场地以外乱挖乱弃。
(4)现场施工将粉尘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达到环保要求。防止水泥、石灰等堆放污染空气和水体。旱季施工扬尘,采用洒水降尘,减少粉尘污染。
(5)生产生活垃圾采用密闭容器分类集中回收,定期采用垃圾清运车拉到就近的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
(6)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地降低对地表植被破坏程度。优化施工场地、营地选址,尽量少占地和少占好地,施工便道充分利用既有道路。弃土堆置在设计指定的位置,弃土前修筑好挡护和防排水设施,弃土完工后进行复耕和绿化处理,防止形成新的水土流失源。施工完成后对临时征地,按有关规定进行造地复耕、绿化处理。取土场和弃土场应整修完善并栽种树苗、绿化。
5.14 跨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本合同段在公路里程K77+898.714(承隆铁路里程K12+899.000)处与承隆铁路相交(上跨承隆铁路),交角为76°。施工时需做好跨既有线施工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按审批的施工方案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
(2)跨既有线施工实行业主、铁路局、车务段(直属站)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责任人。
(3)选派驻站联络员负责车站要点登记。施工驻站联络员到车站登记时,必须佩带《施工驻站员证》。
(4)为确保地下电缆的安全,开工前邀请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电务段、铁通公司、工务段、水电段、车务段、建筑段)的相关人员到施工现场确定地下管道、电缆、光缆线位置,并作出明显的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撒灰线、插小旗、设专人防护),并且两侧2m之内不准机械开挖作业。
(5)跨铁路既有线施工,必须选派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防护员、驻站联络员,与行车安全有直接影响的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安全防护人员必备有防护用品如:工具袋、铁路信号灯、三色信号旗(绿色、黄色、红色)、响墩、烟雾信号、对讲机、口笛等。
(7)施工前,对相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跨既有线施工技术、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教育与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允许从业人员上岗,导致违章作业的追究施工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8)施工前,对相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即主管责任人对施工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施工队长(工班长)对所有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安全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和班前口头交底相结合。交底时,交底人组织被交底人认真讨论并及时回答被交底人提出的问题,待被交底人明确交底意图后,双方在交底书上签名。
5.15 跨武烈河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建立组织保证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部门成员、施工队长组成的环水保领导小组,配备专职环水保工程师,负责检查、落实各项环水保工作。
(2)加强思想教育,施工前认真组织全体参战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水务局有关河道管理规定,执行国家及水务部门有关环水保等方面规定,虚心接受建设单位和河道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养成人人爱护环境,自觉保护环境的好习惯。
(3)场地布置及规划,按照业主及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划施工场地,施工期间不在规划场地以外乱挖乱弃。
(4)河道水体保护,泥浆池开挖方正规范,修整夯实周边基底,贴一层厚塑料布,防止泥浆渗漏,及时用罐车抽取泥浆,确保不流入河中,生产生活垃圾采用容器分类集中回收,定期用清运车拉到指定地点。
6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
工程开工前加强对参加本合同段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学习施工安全规则、规定及结合本合同段实际情况制定的安全措施,使本合同段从业人员熟悉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构成,项目安全教育的内容及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控制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规定,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程序,安全生产。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力度,坚持每周不少于两小时的安全教育,由主管工程师或安检工程师针对项目,结合有关现行的规则、规范上安全技术课。
特殊工种,如起重机、机动车司机、电工、电焊工等需经培训且考试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作业。
7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7. 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目标和指标的建立
项目部通过对职业安全健康因素的识别,确定几个重大职业安全健康因素,针对重大职业安全健康因素,特制定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目标和指标及完成期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7.1.1各种危险和有害因素
具体目标见下表:
序号
安全健康因素
健康目标
发生危害原因
完成期限
1
设备设施及缺陷的危害
杜绝
强度不够、稳定性差、外形缺陷、设备设施缺陷等其他缺陷
施工期间
2
防护缺陷的危害
杜绝
无防护、防护装置和设备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他防护缺陷
施工期间
3
电危害
杜绝
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其他电危害
施工期间
4
噪声的危害
达标
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流动力性噪声、其他噪声
施工期间
5
振动危害
达标
机械性振动、电磁性振动、流动力性振动、其他振动
施工期间
6
明火
杜绝
杜绝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施工期间
7
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
杜绝
高温气体、高温固体、高温液体、其他高温物质
施工期间
8
作业职业安全健康不良危害
达标
安全通道缺陷、采光照明不良、有害光照、通风不良、空气质量不良、给排水不良、气温过高、气温过低、自然灾害、
其他作业职业安全健康不良
施工期间
9
信号危害
杜绝
无信号设施、信号选用不当、信号位置不当、信号不清、信号显示不准、其他信号缺陷
施工期间
10
标志危害
杜绝
无标志、标志不清楚、标志不规范、标志选用不当、
信号显示不准、其他信号缺陷
施工期间
11
易燃易爆性物质
杜绝
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固体、
其他易燃易爆性物质
施工期间
12
有毒物质
杜绝
有毒气体、有毒液体、有毒固体、其他有毒物质
施工期间
13
负荷超限
杜绝
体力负荷超限、听力符合超限、视力符合超限、其他符合超限
施工期间
14
指挥失误
杜绝
指挥失误、违章指挥、其他指挥错误
施工期间
15
操作失误
杜绝
操作失误、违章作业、其他操作失误
施工期间
7.1.2具体量化指标
(1)大型设备的安装、操作、拆卸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并编制安装、拆卸方案;脚手架、吊蓝、模板支撑编制方案并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验算;木工、钢筋机械设备防护措施配备率100%。
(2)施工用电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要求,杜绝触电事故发生。
(3)立体交叉作业上下设置隔离层或避免在同一里面作业。
(4)木工棚、材料库禁止明火,其他地方动用明火实行审批制度并采取隔离措施。
(5)深基层施工应保证采光、通风良好。
(6)易燃易爆物质应严格分类存放,定期通风,禁止火种,按产品使用说明书交底。
(7)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100%。
(8)炊事人员定期体检、持证上岗;食堂建筑,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7.2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实现
7.2.1建立良好的安全保证体系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2001的要求建立并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我项目部专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委员会,在局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的指导下,由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委员会带头,确保各项活动和产品实现过程符合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保持职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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