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稿1 总 则1.1 目的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建立健全科学、有序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生产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依法科学、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平战结合、反应灵敏、运转高效。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XX省安全生产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4 适用范围下列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适用本预案: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较大及以上事故;超出县(区)应急处置能力或发生在市内跨县区的一般事故;市政府认为需要处置的其它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50号)第三条规定的除外。1.5 事故分级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级,具体
3、分级标准详见附表1。2 XX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体系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区)两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2.1 XX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指 挥 长: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副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XX供电公司等。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实际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市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
4、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市指挥部组成及职责见附表2。市指挥部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事故的主体,指导县(区)级部门应对一般事故,根据省指挥部的要求,配合或组建联合指挥部,协调处置跨市界的特种设备事故。县(区)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设立相应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是应对本级行政区域一般特种设备事故的主体。2.2 现场指挥部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护组、协调保障组、社会稳定组、环境监测组、技术专家组、善后工作组7个工作组。各组的设立及人员组
5、成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现场指挥部构成及职责详见附表3。3 风险防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积极发挥检测单位、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构建“政府监管、技术把关、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格局。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制度,依法依规进行生产、使用、检验等环节,加强对特种设备管理与监控,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按规定组织演练。4 监测和预警4.1 隐患监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根据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的变化,通过对风险表征指标的观测,开展风险信息采集,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和管控;对列为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运行状
6、况实时监测,及时掌握和发现事故隐患,及早处置。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托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风险信息的收集、研判;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实时跟踪;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检验信息互通共享,遇有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4.2 信息预警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发现特种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建议,指挥部发布预警。预警级别从高到低设置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级,各级预警含义及预警措施详见附表4。经
7、市指挥部研判,需要向公众警示的,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市指挥部及各有关部门在预警同时,要采取以下行动:开展跟踪监测工作,预估事件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影响范围;迅速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蔓延扩大;应急专业队伍和负有相关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预警信息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当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核实后解除。5 应急处置与救援5.1 信息报告事发单位负责
8、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县(区)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事故信息,并逐级报告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直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其他相关单位、社会公众等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信息或事故信息,应立即上报属地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县(区)级指挥部经核实,发生一般以上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特种设备事故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市指挥部报告。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首次报告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故类别、伤亡或
9、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故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组织核查信息,确认后及时报告市指挥部,同时按照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5.2 先期处置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涉事单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积极先期处置,开展自救。县(区)指挥部接报后,要迅速派出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开展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包括:抢救遇难、遇险人员;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特种设备的特性,迅速展开必要
10、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源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及时有效控制事故扩大,防止次生灾害发生;根据事故危害、气象条件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按规定设立工作区域,包括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做好扩大应急准备。5.3 应急响应XX市特种设备事故市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级、级、级三个响应等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市级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及应急处置措施详见附表5。5.4 响应调整当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极其特殊,事故超出市人民政府应对能力,市总指挥部向省应急总指挥部报告请求增援。当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处于可控范
11、围,受伤、被困人员搜救工作接近尾声,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经查明或正在排除,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进展顺利,可适当降低响应级别,由事发地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应对。5.5 响应结束在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评估,直至环境符合安全要求标准,消除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的隐患后,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确认危害消除,经市指挥部确认,终止市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向县(区)指挥部做工作交接,必要时留专人负责协助县(区)级指挥部做好后续工作。5.6信息发布收集、汇总事件相关信息,并上报省药监局和市人民政府。6 后期处置6.1 事故评估事故调查的具体
12、工作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执行。事故调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确认事故隐患是否消除,对设备再运行提出意见,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并按规定报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6.2 工作总结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对应急工作进行评估、分析、总结,查找不足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并形成应急评估报告,报市指挥部。需对应急预案修订的,及时修订。7 恢复与重建特种设备事故结束后,由有资质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检验
13、,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损毁严重、无维修价值的设备,应当予以报废。事发地人民政府要依法做好恢复生产经营秩序和受影响人员的善后等工作。8 应急保障8.1 通信保障市指挥部成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要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应急值班电话应24小时有人值守。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建立、更新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应急机构以及全市各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家、救援装备物资生产或储备单位的通信联络信息库。8.2 应急队伍保障公安、医疗卫生以及专业救援队伍是抢险救援主要力量;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救援队伍。8.3 经费保障由财政负担的应急救援资金,按照现行财权、事权划分的原则分级负担。事故单位应当做好应急救援必要的
14、资金准备。8.4 医疗卫生保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制定救护方案,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医疗救护队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急救,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治疗。8.5 治安保障由市公安局和事发地公安派出所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8.6 物资、装备保障特种设备使用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
15、,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特种装备,完善相应的应急保障措施。8.7 交通运输保障在应急响应期间,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提供交通支持,协调沿途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交通便利,保证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和物资及时调运。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和调集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快速通道,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8.8 技术储备与保障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建立突发事故应急专家库,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市气象局等部门与指挥部协调,为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提供所需要的气象、水利、地震等资料和技术支持。9 预案管理9.1 预案修订本预案一般3年评估修订一次,如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较大调整,在事件应对或者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出现应该修订的其他情况,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修订。市指挥部办公室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及时组织修订。9.2 本预案数字表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9.3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9.4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