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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学研究奖励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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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沪应院科20136号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印发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学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属各部门: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学奖励办法(试行)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实施,请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特此通知。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2013年12月30日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学研究奖励办法(试行)(2013年12月修订)第一条:奖励目的随着我校科研经费总量、国家级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的数量和质量的不断提升,为了促进我校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发展,鼓励科研、教学人员积极争取高层次、高水平的研究项目、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提高学校的整体科研水平和学术地位;促进科研成果

2、转化,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同时,为了奖励取得突出、显著科技业绩和成果的我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激励教师继续深入地开展科学研究,从而进一步全面提升我校科研工作的内涵和质量,为人才培养奠定基础,特制订本方法。第二条:奖励对象奖励对象:为本校科研工作做出贡献的、而且科研成果署名为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的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及兼职人员。第三条:奖励范围奖励范围包括获奖成果、优秀论文、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及成果转化等。1.获奖成果奖励:获得国家级和省(市)部级奖励的成果,学校按颁证时间给予配套奖励。奖励额度见附件1。我校为排名第二的获奖单位时按奖励额度的50%奖励,我校为排名第三到第五的获奖单位时,按奖励

3、额度的30%进行奖励。2.优秀论文奖励:凡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与作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奖励。(1)理工科被SCIE、EI收录的论文,并且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认定;Science、Nature以及Nature子刊发表论文另议。(2)文科在“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和人文引文索引”(A&H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人大复印报刊重要转载来源期刊系统、北大图书馆版核心期刊、以及指定的重要学术报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3.科研项目奖励:国家级、省(市)部级科研项目承担者,学校按项目级别给予一定的科研立项奖励;重大项目的子课题,以项目批准单位正式立项通知

4、书为准,申报书上的承担单位必须有上海应用技术学院。4.职务知识产权奖励: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设计人、以及获得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学校给予奖励。5.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实施奖励:对在科研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实施中,取得明显效益者,学校将依据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予以奖励。6.对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学术影响,且不在上述奖励范围之内的科研成果的奖励由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具体奖励范围与标准:理工科见附件1。文科见附件2、3;第四条:奖励分配方案1.科研绩效奖励由校级科研绩效奖励和院级科研绩效奖励组成。2.校级科研绩效奖励是对取得显著科研业绩的教师和科研工

5、作者进行的奖励,由科技处负责组织实施。科技处根据学校科研奖励条例,审核科技成果,形成奖励方案,经批准后实施。3.院级科研绩效奖励是对我校取得科研业绩的教师和科研工作者进行的奖励。科技处根据年度科研考核完成情况,将奖励额切块分配到各二级学院(部),由二级学院奖励本学院内科研骨干、培育科研积极分子。院级科研绩效奖励的总额按当年度学校科研到款总量的2%确定。第五条:奖励条件1.奖励的对象仅针对第一责任者,且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理工科获奖成果按本办法第三条第1项执行,通讯作者视同为第一责任人。2.文科予以奖励的学术论文的字数原则上在4000字以上,五大报纸的学术论文字数原则上在2000

6、字以上,并有“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标注。3.理工科予以奖励的对象,科研项目以及科技处登记的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为准,获奖的科研成果以上级单位发布的奖励通告为准,SCIE、EI和SCIENCN、NATURE 论文以上海科技信息研究所提供的检索报告,或有效检索报告为准,理工科各学科科技论文的分区以中科院分区表跨年正式颁布为准,专利以国家专利局颁发的证书为准,成果转化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4.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须由政府部门出具正式的采用证明。第六条、院级科研绩效奖励院级科研绩效奖励额度由科技处根据二级学院(部)当年度的科研考核完成情况确定。具体计算办法如下:院级科研绩效奖励额(J总)

7、= J1+ J2+ J3+ J4+ J5,其中Jx=院级科研绩效奖励总额权重M*)1.国家级项目(J1,权重:20%):根据各二级学院获得国家级项目数占全校国家级项目数的比例(M1)分配给各二级学院;2.科研获奖(J2,权重:20%):根据各二级学院申报、获得的省部级奖项、学会奖项占学校奖项的比例(M2)分配给到各二级学院,未获得奖项的学院此项奖励为零;3.重大项目(J3,权重:20%):根据各二级学院当年到款超过100万的科研项目到款额占全校重大项目经费到款额的比例(M3)分配给到各二级学院;4.科研活力(J4,权重:20%):超出科研经费指标的到款额占各二级学院科研经费超出额总和的比例 (

8、M4),进行分配;5.科研组织(J5,权重:20%):按占完成学校科研考核学院总数的比例(M5),进行分配; 未完成学校科研指标的学院此项奖励为零。第七条:奖励程序1.学校每年集中对符合上述奖励范围的项目及成果进行奖励。2.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必须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研奖励申请表,并附上述论文原件、奖励证书、专利证书、项目申报书原件等有关材料,向所属二级学院申报。3.各二级学院汇总审查后,报科技处,经科技处审核后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4.经公示无异议,报主管校长批准后,予以奖励。第八条:其他1.奖励就高不就低,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学校只奖一次。2.奖励过程中的争议事项,由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3.

9、二级学院所制定的科研奖励办法,以及其他涉及到科研的奖励规定,须报科技处审核备案。4.科研奖励的收入所得税由获奖者个人承担。5.已奖励的科研成果若发现学术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证属实,由学校所发放的奖金一律予以收回,并由校学术委员会讨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九条:本办法(修订)由科技处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修订)自2014年起执行。附件:1、理工科奖励范围与标准(试行)2、文科奖励范围与标准(试行)3、文科重要期刊(试行)附件1:理工科奖励范围与标准(试行)类别项目奖励金额备注奖励成果国家级500%配奖经科技部认定的社会奖项,按省部级同等奖项的50%进行奖励,其中获准申报国家奖的项目按

10、照省部级一等奖奖励省部级一等奖300%配奖二等奖200%配奖三等奖100%配奖学术论文SCIE一区收录,IF10以上10万1. Science、Nature以及Nature子刊发表论文另议。A类:SCIE一区收录5万+IF0.1万B类:SCIE二区收录3万+IF0.1万C类:SCIE三区收录1万+IF0.1万D类:SCIE四区收录IF1.0以上:0.5万IF1.0以下:0.3万EI(不含会议论文)0.2万北大核心期刊0.03万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报0.03万科研项目国家科技计划主持单位另议奖励额不大于项目到款额863、973合作单位另议863、973前期研究专项10万国家级项目主持重大、重点项目

11、另议重大、重点项目合作单位5万+到款额10%主持面上项目10万青年基金7万主任基金3万省部级项目项目经费5%横向项目重大项目另议横向项目到款金额,按扣款经费计算。同一项目年度到款100万5万同一项目年度到款80万4万同一项目年度到款50万3万年度项目累计到款100万4万年度项目累计到款80万3万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授权0.6万实用新型专利授权0.1万外观设计专利授权0.06万植物保护新品种国家认定0.6万省/市认定0.3万计算机软件登记0.1万科技成果或技术秘密转化转化到款超过(包括)30万元到款5%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和技术经纪人,比例由奖励成果完成人分配技术转让或知识产权转移的合同备注:(1)核

12、定奖励时,我校作为负责单位的项目,以立项批文、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为依据;我校参与承担的项目(合作项目或子课题),以项目的立项文件以及合作协议为准,经费到位后再奖励;(2)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立项的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根据其课题类别和资助经费数量,分别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的标准进行奖励;(3)除上表中国家科技计划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子课题和上海市重大项目子课题外,我校参与承担的其它国家、省部级项目(即合作项目、子课题),奖励金额为同级别奖励标准的25%,且不超过项目到校经费的5%;(4)上海市曙光计划、浦江人才计划、晨光计划、优

13、秀学科带头人等人才计划参照省部级一般项目进行奖励;(5)上海市体育局、旅游局、农业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上海市委办局的项目,达到横向项目奖励条件的,按照横向项目标准予以奖励;(6)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或重点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等按省部级项目标准奖励;(7)鼓励教师出国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出国参会并发表高水平会议论文的,经科技处认定,按照EI标准给予奖励;对国外一级学会举办的会议论文,经科技处认定,按照EI标准给予奖励。(8)由外单位转入我校的项目,通过我校结题的,如果全额转入,按同类项目的50%奖励;其他按比例折算;(9)主管(或批准)部门无经费投入的自筹经费项目,以

14、及定向资助项目,则不予奖励;(10)奖励范围中未列出的其他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由科技处另议。附件2:文科奖励范围与标准(试行)类别项 目奖励金额备注获奖成果全国“五个一工程”奖500%配奖仅限第一单位完成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500%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500%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及教育部认定的全国性质其他奖项300%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上海市邓小平理论和宣传优秀成果奖、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优秀成果奖200%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其他省部级政府奖100%学术论文研究报告A类中国社会科学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成果要报3.0万元特别优秀的学术论文和

15、研究报告奖励额度另议重要期刊随CSSCI等变化按程序微调见“文科重要期刊”、SSCI及A&HCI期刊源论文、教育部专家建议2万元B1类见文科重要期刊、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反应、上海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以及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1.0万元B2类见“文科重要期刊”0.5万元C类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CSSCI期刊源期刊论文/人大复印报刊重要转载来源期刊系统/北大图书馆版0.3万元D类人民日报 、光明日报 、中国教育报 、解放日报 、文汇报等五种报刊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0.1万元科研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主持单位另议项目立项时奖励50%,按期结项时奖励另外的50%。

16、项目奖励额均不超过项目到款额。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奖项合作单位另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不含单列学科一般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10.0万元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单列学科一般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含单列学科青年项目)7.0万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含教育部专项、教育部科普读物)、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单列学科部级重点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包含青年项目、系列项目)上海教育科学重点项目上海市决策咨询重点项目3.0万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单列学科部级其他项目国家各委(办)项目上海

17、市决策咨询专项项目1.0万元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及市级其他政府部门项目0.5万元横向项目(参照理工科办法执行,项目经费标准按理工科的40%考虑)到位经费的3%人才项目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项目上海市领军人才项目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等参照省部级项目,按到款经费的5%奖励注:获奖成果1) 全国“五个一工程”奖,10万元;或按原奖金500%配奖。2)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5万元;或按原奖金500%配奖。3) 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著作10万元,论文6万元);二等奖(著作8万元,论文5万元),三等奖(著作6万元,论文4万元);或按原奖金500%

18、配奖。4) 全国教育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著作2万元,论文1万元);二等奖(著作一万元,论文0.5万元),三等奖(著作0.5万元,论文0.2万元)。或按原奖金的300%配奖。上述四条所说具体款项和百分比两种奖励方式,具体实施中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类1) 各类期刊不包括专刊、特刊、专集和增刊;各类论文不包括译文、书评、会议综述、学术综述;2) 由学校主办的刊物每年每人只奖励一篇。科研项目类1) 以非我校为申报单位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其子项目的奖励必须以立项通知书上是否有子项目负责人的名字为准,或明确注明我校为合作(参加)单位,并且有相应经费入我校账户。在

19、申报时由职能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凡以个人名义参加或经费未到我校的项目,不在奖励范围。2) 在其他单位申请并立项后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入的项目,奖励金额按同级别项目的50%计算;3) 主管部门无经费投入的自筹经费项目以及学校给予经费配套(配套超过应奖励金额)的项目,不予奖励4) 奖励范围中未列出的其他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另议。5) “项目立项时奖励50%,按期结项时奖励另外的50%”,其中“结项时的奖励”是指按照立项时的奖励办法执行。附件3:文科重要期刊(试行)学科A类刊物B1类刊物B2类刊物综合类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转载(不含学术动态、论点摘编及补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不含

20、论点摘要、学术信息、书评),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不含学术卡片),学术月刊,北京大学学报复旦学报,文史哲求是新华文摘(封面标题论文)哲 学哲学研究世界宗教研究自然辩证法通讯中国哲学史世界哲学道德与文明理论经济学经济研究经济动态学 世界经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经济科学人口与经济应用经济学中国工业经济金融研究财政研究宏观经济研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国际贸易问题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统计研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国际经济评论财贸经济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教学与研究社会主义研究当代世界与社会法 学法学研究政法论坛中国法学法律科学中外法学法商研究法学评论法

21、学比较法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政治学政治学研究世界经济与政治中国党史研究公共行政评论国际问题研究现代国际关系社会学社会学研究社会民俗研究民族学民族研究文化遗产教育学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课程教材教法中国教育学刊全球教育展望比较教育研究中国特殊教育现代教育技术教师教育研究心理学心理学报心理科学心理科学展望心理发展与教育体育学体育科学中国体育科技北京体育大学学报上海体育学院学报体育学刊中国语言文学文学评论中国语文文学遗产世界汉语教学语言科学文献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民族语文中国比较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外国文学评论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语现代外语外国文学研究中国翻译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研究中国出版出版发行研究广告研

22、究艺术学理论文艺研究文艺理论与评价音乐学音乐研究人民音乐中国音乐学戏剧与影视电影艺术戏剧艺术中国电视美术学美术研究新美术设计学装饰中国史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近代史研究史学史研究文物中国历史地理论丛史林世界史世界历史史学理论研究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学报中国管理科学管理工程学报工商管理中国软科学数理统计与管理会计研究经济管理旅游学刊农林经济管理中国农村经济农业经济问题中国农村观察公共管理管理世界中国行政管理教育与经济中国土地科学城市问题公共管理学报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情报学报档案学研究中国图书馆学报图书情报工作地理学人文地理地理学报(人文地理类论文)城市发展研究城市规划注:因学科交叉重复的刊物只列一次。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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