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08湖南建工长沙开福万达广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制度.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830769 上传时间:2024-03-27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7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08湖南建工长沙开福万达广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08湖南建工长沙开福万达广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湖南建工长沙开福万达广场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制度 依据《万达集团项目系统安全管控标准》《总包安全文明违规罚款条例》《湖南建工项目管理手册》,现场长沙开福万达广场金街幕墙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及防护部分要求及处罚制度制定如下,希望各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到位: 1、每周二总包安全部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以及罚款单属于管理人员未提醒到位的,由管理人员承担;属于管理人员提醒后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各班组承担。 2、管理人员对班组提出的整改问题,班组负责人必须认真配合并落实到位。属于整改不到位、逾期不整改的,项目管理人员有权对各班组进行罚款;罚款后不整改,逾期加倍;必要时可以实行停工整顿。 3、项目部对班组实行奖(罚)制度,奖、罚额度统一,每月月底对当月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评估,由各负责人填报,项目经理签字审批。 4、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奖(罚)必须附有真实的数据以及影像资料,由负责人填报,项目经理签发,并加盖项目部章生效。 5、每一份奖(罚)款单责任人一份,项目部一份并抄送财务一份。 6、现场施工班组由于违反项目部安全文明管理制度,而造成人员轻伤事故罚款1000元/次,人员重伤10000元/次,一般事故未遂2000元/次,重大事故未遂20000元/次。 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奖罚制度、安全奖(罚)通知单 湖南建工长沙开福万达广场工程项目部 2011年11月2日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及负责人 安全施工控制问题以及整改事项 对应罚款 备注 临时用电以及机具设备(负责人:杨成) 1、施工临时用电电箱线路按三相五线制,电箱配置按“一机一闸一漏”制,严禁“一闸多机”; 违者每次每项罚款500元 要求各负责人做好每日巡查记录 2、用电机具、末端用电器接零接地保护,严禁使用双芯线; 违者每次每项罚款300元 3、电源线拖地必须绝缘、高挂,严禁泡水,接头绝缘良好; 违者每次每项罚款300元 4、交流弧焊机必须使用有效的二次降压触电保护器; 违者每次每项罚款300元 5、台钻、切割机、空气压缩机保护罩齐全,不能使用闸刀、倒顺开关; 违者每次每项罚款200元,机具停止使用 6、所有机具设备进出线端必须有防护措施,不合格焊机禁止使用; 违者每次每项罚款200元,机具停止使用 7、工地现场严禁使用铝芯线、花线,临时使用行灯用完即时收整; 违者每次每项罚款200元,电线没收处理 8、末端用电设备(照明、施工机具、手持工具)严禁直接接在总承包项目分配箱以及总包专用电箱内(照明、塔吊等); 违者每次每项罚款1000元 9、电箱标识标牌,必要时才用油墨笔书写; 违者每次每项罚款50元 外脚手架以及防护栏杆(负责人:彭攀) 1、连墙杆拉结距离≤4m,不能私自拆卸; 连墙件不合格罚款300元,私自拆除罚款500元 2、防护拉杆以及其他防护措施的改变和拆除必须经过管理人员同意,施工完成必须即时恢复; 未经同意私自拆除罚款1000元每处,未即时恢复罚款500元每处,防护不密实罚款300元每处 3、确保脚手架外立面安全网的完整以及未污染 拆除安全网不恢复每处罚款100元,污染每处罚款200元 4、脚手架扫地杆的各种杆件必须经负责人同意后拆除,钢丝网拆除或者绑扎到位; 未经同意私自拆除罚款200元每处,钢丝网绑扎不到位罚款200元每处 个人安全行为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 违者罚款100元每次 2、高处作业(2m以上)佩戴好安全带 违者罚款200元每次 3、施工现场严禁嬉戏、打架斗殴 违者罚款1000元每次,并追究其责任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及负责人 安全施工控制问题以及整改事项 对应罚款 备注 动火作业 1、动火证的开具,有效期三天 违者每次每项罚款1000元 2、采取接兜措施,使用接火盆,配置有效的灭火器,现场有监火人; 违者每次每项罚款300元 3、乙炔瓶竖立固定,并与氧气瓶保持安全距离≥5m; 违者每次每项罚款300元 文明施工(北区:黄家振,南区:邹超) 1、查裕富、凌志雄、周文魁班组仓库保持整洁,施工用具及电缆摆放有序,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悬挂责任牌; 仓库检查不合格整体罚款500元,单项罚款100元 2、查裕富、凌志雄、周文魁班组加工成保持整洁,电缆高挂,废料及材料堆放整齐,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悬挂责任牌、操作规程牌; 仓库检查不合格整体罚款500元,单项罚款100元 3、刘郎班组和加工场、项目部仓库保持整洁,施工用具及电缆摆放有序,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悬挂责任牌; 仓库检查不合格整体罚款500元,单项罚款100元 4、各作业面(商务酒店三楼,脚手架上等)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材料以及废料堆放整齐; 仓库检查不合格整体罚款500元,单项罚款100元 5、刘郎、聂恩惠班组加工成保持整洁,电缆高挂,废料及材料堆放整齐,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悬挂责任牌、操作规程牌 仓库检查不合格整体罚款500元,单项罚款100元 6、施工现场不允许做饭 违者罚款500元 7、施工现场不准挪用总包的消防器材,标识标牌 除赔偿外,违者罚款500元 油漆施工以及环保措施(负责人:黄家振) 1、氟碳喷漆加工(包括除锈、喷漆)场设置在大商业以内,并搭设防护棚,降低污染 总包要求未采取防护措施之前不允许开工 环保局以及总包要求 2、北区5-6区加工场以及做完底漆的材料移至大商业内 其中个人安全行为、动火作业由各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即时制止,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安全奖(罚)款通知单 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JG- 施工区域 金街幕墙施工 责任单位(人) 检查单位 项目部 奖(罚)款金额 奖 (罚)事 由 检查人 签发人 备注 说明:此罚款单一式三份:责任单位、项目部、财务各一份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