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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1章 土方工程 1
第1节 基坑、槽挖土 1
第2节 大面积基坑机械化挖土 3
第3节 基坑护坡 6
第4节 土方回填 8
第2章 基坑工程 11
第1节 浅基坑、槽、管沟支撑 11
第2节 排桩墙支护 12
第3节 水泥土桩墙支护 14
第4节 土层锚杆支护 16
第5节 土钉墙支护 19
第6节 喷锚支护 21
第7节 内支撑与排桩组合支护 22
第8节 钢板桩支护 24
第9节 地下连续墙施工 26
第10节 轻型井点降水 29
第11节 管井井点降水 31
第3章 地基与地基处理工程 34
第1节 强夯法 34
第2节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 36
第3节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基础 38
第4章 桩基与基础工程 42
第1节 混凝土预制桩打(沉)桩 42
第2节 机械静力压桩 46
第3节 冲击钻与回转钻成孔灌注桩 48
第4节 人工挖孔灌注桩 53
第5节 螺旋钻成孔灌注桩 56
第6节 筏形基础施工 57
第5章 地下防水工程 60
第1节 防水混凝土结构施工 60
第2节 水泥砂浆防水层 61
第3节 卷材防水层 63
第4节 涂料防水层 66
第6章 砌体工程 69
第1节 砖基础、墙体砌筑 69
第2节 空心砖砌体砌筑 73
第3节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砌筑 74
第4节 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砌筑 76
第7章 模板工程 79
第1节 柱模板支设 79
第2节 梁、圈梁模板支设 81
第3节 楼盖模板支设 83
第4节 定型组合钢模板支设 86
第5节 大模板施工 88
第8章 钢筋工程 92
第1节 基础钢筋绑扎 92
第2节 构造柱、圈梁钢筋绑扎 93
第3节 框架结构钢筋绑扎 97
第4节 剪力墙钢筋绑扎 101
第5节 地下室钢筋绑扎 104
第6节 大体积混凝土底板与大型设备基础钢筋绑扎 106
第7节 钢筋闪光对焊焊接 108
第8节 钢筋气压焊接 111
第9节 钢筋电渣压力焊接 113
第10节 筋接头直螺纹连接 115
第9章 混凝土工程、特种混凝土工程 118
第1节 基础混凝土浇筑 118
第2节 构造柱、圈梁混凝土浇筑 121
第3节 框架结构混凝土浇筑 123
第4节 地下室混凝土浇筑 126
第5节 大体积混凝土底板与大型设备基础混凝土浇筑 128
第6节 泵送混凝土浇筑 131
第10节 特种混凝土工程 135
第1节 喷射混凝土施工 135
第11章 钢结构工程 138
第1节 钢柱制作与安装 138
第12章 屋面工程 145
第1节 屋面找平层 145
第2节 屋面保温层 146
第3节 沥青油毡卷材屋面防水层 148
第4节 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屋面防水层 150
第5节 合成高分子卷材屋面防水层 151
第6节 涂膜屋面防水层 153
第7节 细石混凝土屋面防水层 155
第13章 建筑地面工程 158
第1节 水泥混凝土垫层 158
第2节 水泥砂浆面层 159
第3节 细石混凝土面层 161
第4节 大理石(花岗石)及碎拼大理石(花岗石)面层 163
第5节 料石面层 166
第6节 实木地板面层 168
第7节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 170
第8节 地毯面层 172
第14章 墙体保温工程 174
第1节 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 174
第2节 抹蛭石砂浆墙体内保温 176
第15章 抹灰工程 180
第1节 内墙和外墙面拉毛、条筋拉毛、洒毛、拉条灰 180
第2节 外墙面喷涂、滚涂、弹涂 183
第16章 饰面板(砖)工程 188
第1节 外墙贴面砖 188
第2节 内墙贴面砖 190
第3节 外墙面贴大理石(花岗石)板、预制水磨石板 192
第4节 墙面干挂石材饰面板 195
第17章 涂饰工程 199
第1节 混凝土或抹灰内墙面刷乳胶漆 199
第2节 混凝土或抹灰内墙面刷调和漆 201
第3节 混凝土或抹灰外墙面喷塑 204
第18章 裱糊与软包工程 207
第1节 内墙面、顶棚裱糊施工 207
第2节 软包墙面施工 209
第19章 门窗工程 212
第1节 木门窗安装 212
第2节 铝合金门窗安装 216
第3节 玻璃门安装 219
第4节 自动门安装 222
第5节 金属卷帘门安装 224
第20章 轻质隔墙工程、吊顶工程 226
第1节 石膏空心板隔墙 226
第2节 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 228
第3节 轻钢龙骨饰面板吊顶 230
第4节 木骨架饰面板吊顶 233
第21章 幕墙工程 236
第1节 明框玻璃幕墙安装 236
第2节 隐框玻璃幕墙安装 240
第3节 全玻璃幕墙安装 242
第4节 点支承玻璃幕墙安装 244
第5节 石材幕墙安装 245
第1章 土方工程
第1节 基坑、槽挖土
基坑、槽挖土,系采用人工对基坑、槽土方分层进行开挖,以达到基础或地下设施施工要求的平面尺寸和标高,并保证基底土质和地基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施工作业安全。本技术标准适用于各种构造物的基坑、槽和管沟的人工挖土工程。
1、 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 施工工艺的监理
测量放线→切线分层开挖→排降水→修坡→整平→留足预留土层等。
3、 质量监控重点与验收标准
(1) 柱基、基坑、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3) 人工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见表1。
人工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mm) 表1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验方法
柱基、基坑、槽
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0
±30
-50~0
-50~0
水准仪
2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200
-50
+300
-100
+100
-
经纬仪,用钢尺量
3
边坡
设计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一般项目
1
表面平整度
20
20
20
20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基底土性
设计要求
观察或土样分析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4、 成品保护的监理
(1) 对测量控制定位桩、水准点应注意保护。挖土、运土、机械行驶时,不得碰撞,并定期复测检查其是否移位、下沉;平面位置、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基坑、槽开挖设置的支撑或支护,在施工的全过程要做好保护,不得随意损坏或拆除。
(3) 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后要防止扰动或被雨水冲刷,造成失稳。
(4) 基坑(槽)、管沟开挖完后,如不能很快浇筑垫层或安装管道,应预留150~250mm 厚土层,在施工下道工序再挖至设计标高。
(5) 基坑、槽开挖时,如发现文物或古墓,应妥善保护,立即报有关文物部门处理;如发现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以及地下管网、电缆等,应加以保护,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6) 土方深基坑开挖和降低地下水位过程中应定期对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支护系统进行观察和测试,是否发生变形、下沉或移位,如有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防护措施。
5、 安全环保措施的监理
(1) 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3.0m,不得对头挖土;挖土面积较大时 ,每人工作面不应小于6 m2。挖土应由上而下、分层分段顺序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挖土,或采用底部掏空塌土方法挖土。
(2) 基坑上下应严格按规定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有发现有裂缝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支撑或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定和土壁变化。当采取不放坡开挖,应设置临时支护。
(3) 深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支撑靠梯,或开斜坡道 ,并采取防滑措施,禁止踩踏支撑上下。坑四周应设安全栏杆。
(4) 人工吊运土方时,应检查起吊工具、绳索是否牢靠。吊斗下面不得站人,卸土堆应离开坑边2m距离,以防造成坑壁塌方。
(5) 用手推车运土,应先平整好道路,并尽量采取单行道,以免来回碰撞;用平板车、翻斗车运土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10m,装土和卸土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1m。
(6) 重物距土坡安全距离:汽车不小于3m;起重机不小于4m;堆土高不超过1.5m。
(7) 当基坑较深或晾槽时间很长时,为防止边坡失水松散或地面水冲刷、浸润影响边坡稳定,应采用边坡保护方法。
(8) 基坑槽开挖,清除、拆迁障碍物及挖出的建筑垃圾,应运往规定地点堆放或掩埋;挖出剩余的弃土应运出作为厂区场地回填整平或附近地区洼地造地之用。
6、 监理注意事项
(1) 基坑(槽)开挖,应设水平桩控制基底标高,标桩间距不大于3.0m,并加强检查,以防止超挖;如发现局部超挖,应采用低压缩性材料,如灰土、砂砾石等分层回填夯实。
(2) 软土地区基桩挖土,应在打桩完成后,间歇一段时间,使土体恢复稳定,桩身强度达到70%以上,再对称挖土,高差不超过0.8m,以防软土滑动而造成桩基移位。
(3) 土方开挖应先从底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完成最低处的挖方,形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并且不得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4) 雨期、冬期施工应连续作业,基坑(槽)挖完后应尽快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以减少对地基土的扰动和破坏。
(5) 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当有粉细砂层时,应采用有效地降低地下水位措施,将水位降低至开挖底层以下0.5m,防止发生流砂。
第2节 大面积基坑机械化挖土
机械化挖土系采用推土机、铲运机、挖掘机,装载机等设备以及配套自卸汽车等进行土方开挖和运输,具有操作机动灵活、运转方便、生产效率高、施工速度快等优点。
1、 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 施工工艺的监理
平整场地→测量放线→机械开挖→人工清槽→布钎点、钎探→验槽→地基处理→复验
3、 质量监控重点与验收标准
(1) 质量控制同基坑、槽挖土。
(2) 机械化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见表2。
机械化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标准(mm) 表2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验方法
柱基、基坑、(槽)
场地平整
大型管沟
地(路)面基层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0
±50
-50~0
-50~0
水准仪
2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200
-50
+500
-150
+100
0
-
经纬仪,用钢尺量
3
边坡
设计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一般项目
1
表面平整度
20
50
20
20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基底土性
设计要求
观察或土样分析
注:同表1。
4、 成品保护的监理
(1) 开挖时应注意保护测量控制定位桩、轴线桩、水准基桩,防止被挖土和运土机械设备碰撞、行驶破坏。
(2) 基坑四周应设排水沟、集水井,场地应有一定坡度,以防雨水浸泡基坑和场地。
(3) 夜间施工应设足够的照明,防止地基、边坡超挖。
(4) 深基坑开挖的支护结构,在开挖全过程中要做好保护,不得随意拆除或损坏。
5、 安全环保措施的监理
(1) 开挖边坡土方,严禁切割坡脚,以防导致边坡失稳;当山坡坡度陡于五分之一,或在软土地段,不得在挖方上侧堆土。
(2) 机械行驶道路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底部应铺设枕木、钢板或路基箱垫道 ,防止作业时下陷;在饱和软土地段开挖土方;应先降低地下水位,防止设备下陷或基土产生侧移。
(3) 机械挖土应分层进行,合理放坡,防止塌方、溜坡等造成机械倾翻、淹埋等事故。用推土机回填,铲刀不得超出坡沿,以降倾覆。陡坡地段堆土需设专人指挥,严禁在陡坡上转弯。正车上坡和倒车下坡的上下坡度不得超过35°,横坡不得超过10°。推土机陷车时,应用钢丝绳缓缓拖出,不得用另一台推土机直接推出。
(4) 多台挖掘机在同一作业面机械开挖,挖掘机间距应大于10m;多台挖掘机在不同台阶同时开挖,应验算边坡稳定,上下台阶挖掘机前后应相距30m以上,挖掘机离下部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造成翻车事故。
(5) 在有支撑的基坑中挖土时,必须防止碰坏支撑,在坑沟边使用机械挖土时,应计算支撑强度,危险地段应加强支撑。
(6) 机械施工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内。挖掘机工作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土石方爆破时,人员及机械设备应撤离危险区域。挖掘机、装载机卸土,应待整机停稳后进行,不得将铲斗从运输汽车驾驶室顶部越过;装土时任何人都不得停留在装土车上。
(7) 挖掘机操作和汽车装土行驶要听从现场指挥;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开行路线行驶,防止撞车。
(8) 挖掘机行走和自卸汽车卸土时,必须注意上空电线,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如在架空输电线一侧工作时,垂直与水平距离分别不得小于2.5m 与4~6m(110~220kV 时)。
(9) 冬期、雨期施工,运输机械和行驶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以保证行车安全。
(10) 基坑挖出的大量土方,除留部分回填土方在现场规定地点堆放外,剩余的弃土应运出作场地回填整平或附近地区洼地造地之用;挖出的建筑垃圾应运至规定地点堆放或掩埋。基坑排水、降水排出的地下水应引入附近水管道或沟道排走,防止到处乱排,污染环境。
(11) 基坑开挖应加强对支护结构位移、基坑开挖中时空效应、坑底土体隆起引起基坑周边地层移动、降低地下水位、围护挡墙渗漏、地面上的超载和振动荷载等,对周边环境和邻近建筑的影响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6、 监理注意事项
(1) 机械化挖土应绘制详细的土方开挖路线、顺序、范围、底部各层标高,边坡坡度,排水沟、集水井位置及流向,弃土堆放位置等,避免混乱,造成超挖、乱挖,应尽可能的使机械多挖,减少机械超挖和人工挖方。
(2) 对某些面积不大、深度较大的基坑,一般宜尽量利用挖土机开挖,不开或少开坡道,采用机械接力挖运土方的办法和人工与机械合理的配合挖土,最后用搭设枕木垛的方法,使挖土机械开出基坑。
(3) 在斜坡地段挖方时,应遵循由上而下、分层开挖的顺序,以避免破坏坡脚,引起滑坡。
(4) 做好地面排水措施,以阻拦附近地面的地表水,防止流入场地和基坑内,扰动地基。
(5) 在软土或粉砂地基开挖基坑(槽),应采用轻型或喷射井点降低地下水位至开挖基坑底以下0.5~1.0m,以防止土体滑动或出现流砂现象。
(6) 基坑(槽)开挖完成后,应尽快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不能及时进行施工,应预留一层200~300mm 以上土层,在进行下道工序前挖去,以避免基底土遭受扰动,降低承载力。
第3节 基坑护坡
基坑护坡系在场地、基坑坡面上铺设各种形式的护面层,用以保护边坡表面上层免受风化和冲刷,造成疏松、滑坍。同时使边坡土体具有一定的强度和稳定性,在气候变化和一定荷载作用下不会发生坡体破坏和失稳。这个护坡具有可保护边坡,使开挖边坡可以较陡,可省去横向支挡结构,节约施工用料和用地,减少土方开挖量,保证安全施工,降低施工措施费用等优点。
1、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施工工艺的监理:参考规范要求。
3、质量监控重点与验收标准
(1) 护坡用水泥混合砂浆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护坡砂浆、混凝土应压实、抹均、抹平、抹光,应随坚实土体凹凸压抹,不得露出土体。
(3) 边坡基层应坚实,无松散颗粒、杂物;坡顶和坡底的转角部位,应圆滑平整。
(4) 抗渗延伸区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坑底根部应做好钢丝网水泥砂浆底靴,以防止烂根。
(5) 护坡砂浆、混凝土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5mm,表面应平整。
4、成品保护的监理
(1)做好坡顶散水及排水沟,以拦截地表水,保护护面层内的土体不受水浸润,保证边坡及护层的稳定。
(2)施工用具、模板支撑、脚手材料应尽量防止撞击护坡坡面;不得在护坡面溜放混凝土、砂浆和模板材料等。
(3)刮风、干燥天气,表面应适当护盖保养,防止开裂。
(4)雨期前,将基础混凝土垫层浇筑完成,以免基坑受雨水浸泡,造成护坡烂根。
(5)雨期施工,下雨天应停止作业;小雨天应在施工完30min后,中雨和大雨在初凝后,方允许无遮盖雨淋,否则应进行覆盖。
(6)冬期施工,气温在0℃以下,应覆盖保温材料,防止水泥土受冻破坏。
5、安全环保措施的监理
(1)施工操作人员应戴好安全帽,3m以上高空作业应佩安全带。
(2)在临时性脚手板上挂钢丝网,抹护坡水泥砂浆时,严禁在同一垂直线上同时站人操作。
(3)采用塔式起重机吊移动式脚手架时,做到缓慢平稳,严禁在同一垂直线上同时站人操作。
(4)施工用具、模板支撑、脚手材料,应避免碰撞坑壁和边坡。
(5)护坡桩前端若留有余土,应清理削平,使桩正面外露,方进行护坡施工。
(6)护坡施工完毕,应将坡面、坡顶、坡脚上及排水沟内的灰渣、余土,污泥及垃圾全部清理掉,保持环境洁净。
6、监理注意事项
(1)注意保护土坡原状土特性,不受外界扰动,在基坑开挖完成后应立即进行护层施工,以防间隔时间过长,土体受扰动而导致局部塌方。
(2)为使护层与土体紧密结合,修坡与抹灰浆前均应喷水湿润表面;钢丝网位置应设在灰层中间;水泥砂浆新旧接槎要注意搭接,以保证护层良好的整体性和不透水性。
(3)基层必须清理干净,同时防止雨水、地面水渗入坡体内,以防护面层与土坡脱节剥离或导致护层沿坡面滑动。
(4)水泥土搅拌要均匀,避免因拌合不匀,使个别部位水泥土不符合配合比要求,含泥量过多。每施工一个基坑,应现场取样做两组以上试块,以检验强度。
(5)操作时要注意防止因未随基土土体自然凹凸面抹实,致使部分土体外露,造成局部缺陷而使整体性破坏。同时注意避免坡顶和坡底转角未按规定抹成圆角,而致坡顶损坏和烂根。
(6)基坑顶部和底部应避免积水,通往坑壁土体的管线应予拆除或堵塞。汛期大雨后,应检查一次坡面,出现下陷、脱空等现象时,应及时处理。
第4节 土方回填
土方回填,系用人力或机械对场地、基坑(槽)进行分层回填夯实,以保证达到要求的密实度。
1、 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 施工工艺的监理
基坑(槽)底清理→检验土层→分层铺土、耙平→分层碾压密实→检验密实度→修正找平验收。
3、 质量监控重点与验收标准
(1)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2)回填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3)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和压实程度。
(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见表3。
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表3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桩基基坑基槽
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
面基础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2
分层压实系数
设 计 要 求
按规定方法
一般项目
1
回填土料
设 计 要 求
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
2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设 计 要 求
水准仪及抽样检查
3
表面平整度
20
20
30
20
20
用靠尺或水准仪
4、 成品保护的监理
(1)回填时,应注意妥善保护定位标准桩、轴线桩、标准高程桩,防止碰撞损坏或下沉。
(2)基础或管沟的混凝土,砂浆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受到损坏方可进行回填。
(3)基坑(槽)回填应分层对称进行,防止一侧回填造成两侧压力不平衡,使基础变形或倾倒。
(4)夜间作业,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设置足够照明,严禁汽车直接倒土入槽,防止铺填超厚和挤坏基础。
(5)已完填土应将表面压实,做成一定坡向或做好排水设施,防止地面雨水流入坑(槽)浸泡地基。
5、 安全环保措施的监理
(1)基坑(槽)和管沟回填前,应检查坑(槽)壁有无塌方迹象,下坑(槽)操作人员要戴安全帽。
(2)在填土夯实过程中,要随时注意边坡土的变化,对坑(槽)、沟壁有松土掉落或塌方的危险时,应采取适当的支护措施。基坑(槽)边上不准堆放重物。
(3)基坑(槽)及室内回填,用车辆运土时,应对跳板,便桥进行检查 ,以保证交通道路畅通安全。车与车的前后距离不得小于5m。车辆均应装设制动闸,用于推车运土回填,不得放手让车自动翻转卸土。
(4)基坑(槽)回填土时,支撑(护)的拆除,应按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不得全部拆除后再回填,以免使边坡失稳;更换支撑时必须先装新的,再拆除旧的。
(5)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擅自动用机电设备。使用蛙式打夯机时,要两人操作,其中一人负责移动胶皮线。操作夯机人员,必须戴胶皮手套,以防触电。打夯时要精神集中,两机平行间距不得小于3m;在同一夯行线上,前后距离不得小于10m。
(6)压路机制动器必须保持良好,机械碾压运行中,碾压边距填方边缘应大于500mm,以防发生溜坡倾倒。停车时应将制动器制动住,并楔紧滚轮,禁止在坡道上停车。
(7)清底挖出的污泥、草根等有机物,应运至垃圾堆放点存放。防止机械油、有机物混入回填土料内。
(8)配备洒水车,对干土等洒水,防止扬尘。
6、 监理注意事项
(1)对有密实度要求的填方,应按规定每层取样测定夯实后的干密度,在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后,才能填筑上层,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部位,应有处理措施。
(2)严格选用回填土料,控制含水量、夯实遍数。不同的土填筑时,应按土类有规则地分层铺填,将透水性大的土层置于透水性较小的土层之下,不得混杂使用,以利水分排除和基土稳定,并可以避免在填方内形成水囊和产生滑动现象。
(3)严格控制每层铺土厚度,严禁汽车直接向基坑(槽)中倒土,并应禁止用浇水、水撼方法使土下沉,代替夯实。
(4)管沟下部、机构夯压不到的边角部位、墙与地坪、散水的交接处,应用细粒土料回填,并仔细打夯。室内地坪、道路路基等部位的回填土,应有一段自然沉实的时间,测定沉降变化,稳定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雨天不宜进行回填施工,必须回填时,应分段尽快完成,且宜采用砂土、石屑等填料,周围应有防雨和排水措施。
第2章 基坑工程
第1节 浅基坑、槽、管沟支撑
支撑为一种支挡结构物,在浅基坑(槽)、管沟开挖不放坡时,用来维持边坡和地基的稳定,保证施工安全、顺利进行,减少基坑开挖土方量,加快工程进度。
1、 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 施工工艺的监理
测量放线→切线分层开挖→修坡→整平。
3、 质量监控重点与验收标准
(1) 支撑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支撑设置方法和降水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支撑的设置位置、垂直度、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位置偏差不大于100mm,垂直度偏差不大于H/100(H-支撑高度),标高偏差不大于±30mm,且挡土板必须紧贴土壁。
4、 安全环保措施的监理
(1)在设置支撑的基坑(槽)、管沟挖土不得碰动支撑,支撑上不得放置物件;严禁将支撑当脚手架使用。
(2)在设置支撑(支护)的基坑中使用机械挖土时,应防止碰坏支撑(支护),或直接压过支撑(支护)结构的支撑杆件。在基坑(槽)、管沟上边行驶,应复核支撑(支护)强度,必要时应进行加固。
(3) 支撑(支护)的设置应遵循由上到下的程序,支撑(支护)的拆除应遵循由下而上进行,以防止基坑(槽)管沟失稳塌方。
(4) 安装支撑应戴安全帽,安装支撑(支护)横撑木、横梁、拉(锚)杆应在脚手架上进行,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
(5) 操作人员上下基坑(槽)、管沟,严禁攀登支撑(或支护)上下。
(6)支撑安装完毕,应将剩余材料及挖出泥土,运到规定地点堆放。使用完毕拆除的支撑材料,应分类集中,整齐码放,以备再用。
5、 监理注意事项
(1)支撑(支护)的设置必须结构合理,构造简单,装拆方便,能回收利用,节省费用,使用可靠,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不给邻近地基和已有建(构) 筑物带来有害影响;拆除支撑(支护)要研究好拆除时间、顺序和方法,以免给施工安全和地下工程带来危害。
(2)支撑(支护)安装和使用期间要加强检查、观察和检测,发现支撑折断,支护有较大变形、坑壁裂缝、掉渣,上部地面裂缝,邻近建筑物下沉裂缝、变形倾斜,应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或进行加固。
(3)当基坑(槽)管沟地下水较大,而土质为粉细砂层,易产生流砂时,需用围幕截水与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相结合,将地下水位降低至支撑(支护)底部0.5m以下,使动水压力的方向朝下、坑(槽)、管沟底土面保持无水状态。
第2节 排桩墙支护
排桩墙支护结构包括灌注桩、预制桩、板桩等类型桩构成的支护结构。这种支护具有结构刚度大,抗弯强度高、变形相对较小,安全度好,设备简单,施工方便,需要工作场地不大,施工噪声低、振动小等优点,但一次性投资较大。采用灌注桩,预制桩作支护,还不能回收利用。
1、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施工工艺的监理:参考规范要求。
3、质量监控重点与验收标准
(1)支护使用的原材料及半成品的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支护结构的安装与拆除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同基坑支护结构的设计计算工况相一致。
(3)灌注桩、预制桩的施工和钢板桩打设的质量检验标准见“桩基与基础工程”一章和“钢板桩支护”一节中有关部分。钢板桩均为工厂成品,新桩可按出厂标准检验,重复使用的钢板桩应符合表1的规定,混凝土板桩应符合表2的规定。
重复使用的钢板桩检验标准 表1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1
桩垂直度
%
<1
用钢尺量
2
桩身弯曲度
<2%L
用钢尺量,L为桩长
3
齿槽平直度及光滑度
无电焊渣或毛刺
用1m长的桩段做通过试验
4
桩长度
不小于设计长度
用钢尺量
混凝土板桩制作标准 表2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主控项目
1
桩长度
mm
+10
0
用钢尺量
2
桩身弯曲度
<0.1%L
用钢尺量,为桩长
一般项目
1
保护层厚度
mm
±5
用钢尺量
2
横截面相对两面之差
mm
5
用钢尺量
3
桩尖对桩轴线的位移
mm
10
用钢尺量
4
桩厚度
mm
+10
0
用钢卷尺
5
凹凸槽尺寸
mm
±3
用钢卷尺
(4)支护的设置位置、垂直度、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桩位偏差,轴线和垂直轴线方向均不宜超过50mm,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0.5%;标高不大于±30mm,且支护必须紧贴土壁。
4、 成品保护的监理
(1)基坑开挖应对排桩墙及周围土体的变形、建筑物、交通要道以及地下水位情况进行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排桩墙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周围道路、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的安全。
(3)基坑、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损伤排桩墙墙体。
5、 安全环保措施的监理
(1)深基坑支护上部应设安全护栏和危险标志,夜间应设红灯标志。
(2)挡土灌注桩、预制桩、钢板桩与拉杆、土层锚杆结合的支护,必须逐层及时设置拉杆、土层锚杆,以保证支护的稳定,不得在基坑全部挖完后再设置。
(3)桩机周围5m范围内应无高压线路。现场电器设备必须保护接零,安装漏电开关。
(4)桩机起吊时不得超负荷作业;吊物上应栓溜绳,人员不得处于吊臂作业范围内;桩机在吊有构件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机;钢丝绳的使用及报废标准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5)排桩墙施工造成土层挤密、污染,对周边环境和建筑物、管线造成有害影响时,应及时制定可行、有效的保护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6、 监理注意事项
(1)支撑(支护)的设置必须结构合理,构造简单,装拆方便,能回收利用,节省费用,使用可靠,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不给邻近地基和已有建(构) 筑物带来有害影响;拆除支撑(支护)要研究好拆除时间、顺序和方法,以免给施工安全和地下工程带来危害。
(2)支撑(支护)安装和使用期间要加强检查、观察和检测,发现支撑折断,支护有较大变形、坑壁裂缝、掉渣,上部地面裂缝,邻近建筑物下沉裂缝、变形倾斜,应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或进行加固。
(3)当基坑(槽)管沟地下水较大,而土质为粉细砂层,易产生流砂时,需用围幕截水与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相结合,将地下水位降低至支撑(支护)底部0.5m以下,使动水压力的方向朝下、坑(槽)、管沟底土面保持无水状态。
第3节 水泥土桩墙支护
水泥土桩墙支护指水泥土搅拌桩(包括加筋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桩所构成的围护结构。它是以深层搅拌机或高压喷射注浆设备就地将边坡土和压入的水泥浆强力搅拌形成连续搭接的水泥土柱桩挡墙,使边坡保持稳定。这种支护的优点是:具有挡土、抗渗双重功能,坑内无支撑,便于机械化挖土作业,施工机具相对较简单,成桩速度快,使用材料单一,节省钢材,木材,造价较低等,但这类重力式支护相对位移较大,不适宜用于深基坑,当基坑长度大时,要采取中间加墩、起拱等措施,以控制产生过大位移。
1、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施工工艺的监理:参考规范要求。
3、质量监控重点与验收标准
(1)水泥、砂及钢材等原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桩和粉喷桩的质量检验标准见“地基及地基处理工程”一章中有关部分。加筋水泥土桩质量检验标准见表3。
加筋水泥土桩质量检验标准 表3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1
型钢长度
mm
±10
用钢尺量
2
型钢垂直度
%
<1
经纬仪
3
型钢插入标高
mm
±30
水准仪
4
型钢插入平面位置
mm
<10
用钢尺量
(3)水泥土搅拌桩应在施工后一周内进行开挖检查或采用钻孔取芯等手段检查成桩质量,若不符合设计要求应及时调整施工工艺;水泥土桩墙应在设计开挖龄期采用钻芯法检测墙身完整性,钻芯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少于5根;并应根据设计要求取样进行单轴抗压强度试验。
4、成品保护的监理
(1)雨期和冬期施工,应采用防雨、防冻措施,防止水泥土桩受雨水冲刷或遭受冻结。
(2)深层搅拌机、高压喷射注浆设备、粉喷桩机周围应做好排水工作,防止泥浆或污水灌入已施工完的桩位处,降低桩体强度。
5、安全环保措施的监理
(1)在设置支撑的基坑(槽)、管沟挖土不得碰动支撑,支撑上不得放置物件;严禁将支撑当脚手架使用。
(2)在设置支撑(支护)的基坑中使用机械挖土时,应防止碰坏支撑(支护),或直接压过支撑(支护)结构的支撑杆件。在基坑(槽)、管沟上边行驶,应复核支撑(支护)强度,必要时应进行加固。
(3)支撑(支护)的设置应遵循由上到下的程序,支撑(支护)的拆除应遵循由下而上进行,以防止基坑(槽)管沟失稳塌方。
(4)安装支撑应戴安全帽,安装支撑(支护)横撑木、横梁、拉(锚)杆应在脚手架上进行,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
(5)操作人员上下基坑(槽)、管沟,严禁攀登支撑(或支护)上下。
(6)支撑安装完毕,应将剩余材料及挖出泥土,运到规定地点堆放。使用完毕拆除的支撑材料,应分类集中,整齐码放,以备再用。
6、监理注意事项
(1) 制配好的浆液不得离析,泵送应连续。拌制浆液的罐数、固化剂和外加剂的用量、泵送浆液的时间、搅拌机喷浆提升的速度和次数以及每米下沉和提升的时间等,应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并应设专人负责检查并记录。
(2) 预搅下沉时不宜冲水,当遇到坚硬土层时可适量冲水助沉,但应考虑冲水成桩对桩身强度的影响。
(3) 当桩身强度及尺寸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可采用复喷的方法。搅拌次数以一次搅拌或二次喷浆,三次搅拌为宜,且最后一次提升搅拌宜采用慢速提升。
(4) 为保证桩端桩顶施工质量,当浆液达到出浆口后,应喷浆座底30s,使浆液完全到达桩端;当喷浆口到达桩顶标高时,应停止提升,再搅拌数秒,以保证桩头均匀密实。
第4节 土层锚杆支护
土层锚杆简称土锚杆,它是在深开挖的地下室墙面(排桩墙、地下连续墙或挡土墙)或地面,或已开挖的基坑立壁土层钻孔(或掏孔),达到一定设计深度后,或再扩大孔的端部,形成柱状或其他形状,在孔内放入钢筋、钢管或钢丝束、钢绞线或其他抗拉材料,灌入水泥浆或化学浆液,使之与土层结合成为抗拉(拔)力强的锚杆。锚杆支护结构是挡土结构与外拉系统相结合的一种深基坑组合式支护结构。其特点是:能与土体结合在一起承受很大的拉力,以保持结构的稳定;可用高强钢材,并可施加预应力,可有效地控制建筑物的变形量;施工所需钻孔孔径小,不用大型机械;用它代替钢横撑作侧壁支护,可节省大量钢材;能为地下工程施工提供开阔的工作面;经济效益显著,可大量节省劳力,加快工程进度。
1、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施工工艺的监理
土方开挖→测量、放线定位→钻机就位→接钻杆→校正孔位→调整角度→打开水源→钻孔→提出内钻杆→冲洗→钻至设计深度→反复提内钻杆→插钢筋(或钢绞线)→压力灌浆→养护→裸露主筋防锈→上横梁(或预应力锚件)→焊锚具→张拉(仅用于预应力锚杆)→锚头(锚具)锁定。
3、质量监控重点与验收标准
(1)锚杆工程所用材料,钢材、水泥、水泥浆、水泥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锚具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2)锚固体的直径、标高、深度和倾角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锚杆的组装和安放必须符合《土层锚杆设计与施工规范》(CECS22-90)的要求。
(4)锚杆的张拉、锁定和防锈处理,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5)土层锚杆的试验和监测,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6)施工中应对锚杆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及角度,锚杆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锚杆应力等进行检查。
(7)锚杆施工质量检验标准见表4。
土层锚杆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表4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主控项目
1
锚杆长度
mm
±30
用钢尺量
2
锚杆锁定力
设计要求
现场实测
一般项目
1
锚杆位置
mm
±100
用钢尺量
2
钻孔倾斜度
±1°
测钻机倾角
3
浆体强度
设计要求
试样送检
4
注浆量
大于理论计算浆量
检查计量数据
5
墙体强度
设计要求
试样送检
4、成品保护的监理
(1)锚杆的非锚固段及锚头部分应及时做防腐处理。
(2)成孔后应立即安设锚杆,立即注浆,防止塌孔。
(3) 锚杆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砂浆配合比不准确。
(4) 施工全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定位控制桩、水准基点桩,防止碰撞产生位移。
5、安全环保措施的监理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应挂安全带,操作人员应精神集中,遵守有关安全规程。
(2)各种设备应处于完好状态,机械设备的运转部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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