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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实施方案-XXXX082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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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 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实现医改工作目标,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保障中央和省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督查工作总体要求 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加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检查力度、纠正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通过开展自查工作,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同时,通过自查,发现各地在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的好经验,适时加以推广。 二、专项督查工作目的、范围和内容 (一)督查目的。一是了解和掌握各级政府、项目执行机构在项目资金的投入、落实和执行中,各自承担责任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避免出现资金下达缓慢、项目实施内容偏差、覆盖人群不全、随意扩大项目资金支出范围、项目管理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项目实施缺乏质量控制、项目数据或记录失实等问题。三是评估项目实施效果。 (二)督查范围。这次专项督查工作的范围是2009年和2010年全省使用中央补助地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的市(地)和县(市、区)。 (三)督查工作内容。此次督查共有两个内容。一是以6月8日召开的全省卫生投入监测培训会要求填报的省级、各市(地)、县(市)级2009年和2010年卫生投入数据为依据,结合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规定的承办机构进行设备、物资、药品耗材、资金去向进行检查,同时画出资金运转流程图(见附件1);二是对项目实施效果(见附件2)进行检查、评估。 三、专项督查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督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1年9月开始至11月上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30日) 自查自纠工作要从政策落实、计划制定、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根据督查工作内容进行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整改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坚决纠正。通过自查要着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本阶段结束后各县(市、区)卫生局将自查报告报送市(地)卫生局,各市卫生局汇总形成本地区分析报告(见附件3),于9月30日前,上报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审计处和省卫生厅贷款办公室。 (二)重点抽查阶段(10月1日-10月28日)。 根据各市和县自查自纠情况,省卫生厅成立督查组,对市(县)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进行抽查。督查组由负责各专项工作的业务处室人员组成,各业务处室将按照各自负责的公共卫生任务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逐项检查,依据工作情况排出顺序,最后由督查组进行综合。 (三)总结阶段(10月28日-11月11日)。 1、总结资金监管经验。在自查自纠阶段和重点检查阶段的工作基础上,全面、客观评价当前我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督查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卫生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 2、对考核指标库进一步完善,根据考核指标建立与之相对应的机制和制度。一是建立激励机制。根据项目实施效果评价的得分按项目对全省13个市(地级)和全部县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通报市(地)县政府,为今后项目资金的合理分配提供可靠依据。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考核结果公示制度和约谈制度。对项目执行中有突出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有关责任,按有关规定处理;在有关网站进行公示项目执行排名情况,排名后5名的市(地级)和县要建立约谈制度,督促整改,对整改无效的市(地级)和县,将有关情况抄送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四、专项督查工作要求 (一)各市(地)和县(市、区)卫生局应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以实地检查为主,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二)督查工作以自查为主,上级检查为辅。请各市、县以重点项目为切入点,按照项目内容对项目覆盖地区进行逐级检查,保证工作时间,深入实地了解实际情况。对于弄虚作假行为,除进行全省通报外,还有惩罚措施。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局要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督查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黑龙江省卫生厅成立黑龙江省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专项资金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索天仁 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主任(正厅) 副组长:王国才 厅党组成员 副厅长 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魏新刚 厅党组成员 副厅长 邢济春 厅党组成员 副厅长 邵玉斌 厅党组成员 省爱会专职副主任 成 员:孙希昌 厅规划划财务审计处处长 张晓炬 厅妇社处处长 倪雨滋 厅疾控处处长 宋 莉 厅农村卫生处处长 姜相春 厅卫生监督处处长 岳 萍 厅科教处处长 谢云龙 厅医政处处长 王凤民 厅医管处处长 葛 洪 厅贷款办公室主任 联系人:卫生厅计划财务审计处 刘铁昌 0451-85971100 卫生厅贷款办公室 常 程 0451-82737801 附件:1-1、各项卫生专项资金运转流程图 2-1-1、2010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2-1-2、黑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标准 2-2、黑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 2-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督导评估标准 2-4、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督导评估标准 2-5、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督导评估标准 2-6、职业病防治和卫生监督人员培训项目实施评价表 2-7、2009年-2010年全省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 作情况督查表 2-8、重点疾病预防控制类2009/2010年督导方案(黑龙江信息网下载) 3、分析报告框架 附件1: 各项卫生专项资金运转流程图 (1)传统资金管理与拨付方式: 财政局——卫生局——项目单位 (2)国库集中支付: 财政局——卫生局——项目单位 (3)国库集中支付: 财政局——项目单位 注释:1、请在数字序号前划勾 2、如没有上述类型或支付方式比较复杂,可以重新画流程图 附件.2-1-1 2010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组织管理 情况(35分) 组织机构(2分) 组织机构管理(2分)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开展相关活动 未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扣1分。成立工作小组但没有开展相关活动扣1分。 方案制定(7分) 本地区项目实施方案(2分) 制定、下发2009年和2010年本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具体服务项目、服务方式、职能分工、日常监管督导等内容。优先考查2010年项目实施方案。 未制定、下发2009年度和2010年度本地区项目实施方案扣1分。2010年度实施方案内容不全扣1分。 绩效考核方案(4分) 制定或下发绩效考核方案,或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有明确、可行的绩效考核规定。包括有考核的组织机构、考核方法、考核指标、绩效考核结果应用等内容。优先考查2010年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未制定绩效考核方案的扣4分。制定方案但考核结果未应用的扣3分。制定方案但未确定服务项目内容及各项服务数量、标准扣1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1分) 制定或下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或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有明确、可行的资金管理规定。 未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的扣1分。 经费分配(8分) 经费分配标准(4分) 制定或下发经费分配标准,明确项目资金的分配、安排,开展服务项目成本测算,科学制定经费分配和补助标准。 未制定经费分发标准扣4分。制定或下发经费分配标准但未开展服务项目成本测算扣2分。 资金分期拨付计划(4分) 制定合理的资金拨付计划,明确资金拨付方式和拨付周期等。 未制定资金拨付计划扣4分。 人员培训(3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2分) 对基层承担服务项目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和考核的情况。 未开展培训扣2分。开展培训但未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扣1分。没有考核情况扣1分。 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熟悉情况(1分) 考查基层医务人员是否熟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和规范。 随机抽5名公共卫生人员,每名人员不熟悉项目要求和规范扣0.2分。 督导考核(15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绩效考核(3分) 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专项绩效考核。 未开展专项绩效考核扣3分。 日常督导监管(4分) 组织开展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日常督导和监管,并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作用。 1年内开展4次以上得4分。缺1次扣1分。 督导考核结果应用(5分) 督导和考核结果的应用情况。 包括:督导考核结果公示、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和整改、根据考核结果安排经费和/或采取其他奖惩措施。 对督导和考核结果的未应用扣5分。 数据审核(3分) 核对上级卫生机构提供的业务数据与下级卫生机构业务完成的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反映数据上报和审核情况。 随机抽查,发现一次数据不符扣3分。 资金管理 情况(55分) 资金筹集(5分) 人均补助经费(5分) 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中央、省、市、县各级筹集的资金达到2010年人均补助经费不低于15元的标准。 人均补助经费=各级下达资金总额/预算安排人口 未达到标准扣5分。 资金下达及时性(10分) 预拨资金拨付周期(10分) 预拨资金自省级下达起,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站/村卫生室)到账的周期;(2010年度绩效考核结算资金的拨付情况。) 如果省、市、县级分批下达预拨资金,依据第一批预拨资金的拨付时间。 2010年度预拨资金自省级下达起2个月内到达基层医疗机构得10分。每延迟1个月扣2分,扣完为止。 资金到位情况(10分) 资金到位率(10分) 截至2011年第一季度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站/村卫生室)资金到账情况。 资金到位率=项目实际到账金额/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 (注:预算安排资金总额=预拨资金+结算资金) 预拨资金达到70%以上,得10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资金支出情况(10分) 资金支出率(10分) 截至2011年第二季度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支出情况。 资金支出率=2009和2010年累计支出金额/2009和2010年项目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 注:预算安排资金总额=预拨资金+结算资金 资金支出率超过80%得10分,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2.5分,扣完为止。 资金使用合规性(15分) 资金合规率(15分) 核实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项目资金。包括扩大支出范围、截留、挪用、支付不合规、资金支出进度与业务进度不匹配、支付依据不充分等。 资金合规率=1–抽查到的违规资金额/抽查资金总额 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3分,扣完为止。 会计信息质量(5分) 专项核算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对项目资金进行收支专项核算。 没有进行专项核算扣5分。 项目实施效果(10分) 项目实施效果(10分) 居民知晓情况(5分) 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达80%以上。(抽查10名居民) 居民知晓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居民满意情况(5分) 居民对所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9年服务规范)的满意情况达到90%以上。(抽查10名居民) 居民满意度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附件.2-1-2 黑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标准 分类 对象 考核内容 质量标准 标准分值 考核办法 评分标准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1、 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2、健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3、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1年内有符合各类服务规范要求的相关服务记录的健康档案) 4、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城市社区建档率达到85%,农村建档率达到70%。统一编号,统一归档,一户一档,记录完整。健康档案使用率100%。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50%以上。 18分 抽查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各20份档案与家庭核对。抽查10名到社区就诊的社区居民。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每下降1%扣1分,一份档案不合格扣0.2分。未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扣2分。使用率每下降10%扣0.2分。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每下降5%扣0.1分 健康教育 辖区内居民 1、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6种。 2、健康教育宣传栏中心(卫生院)2块、站(卫生所)1块,每两个月最少更换1次。 3、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中心(卫生院)9次以上。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中心(卫生院)每月至少1次,站(卫生所)每两月至少1次。 社区居民累计参加活动率达70%以上;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14分 查阅3个中心(卫生院),2个站(卫生所),健康教育资料,实地抽查20名居民进行问卷调查。 每个机构缺少1种或(1次)健康教育内容扣0.2分,社区居民参加活动每下降1%扣0.2分。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不足80%扣0.5分,不足70%扣1分,不足60%扣2分。健康教育宣传栏少1块扣1分;更新不及时或不符合要求扣0.2分;健康教育主题宣传少1次扣1分;健康教育讲座少1次扣1分.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辖区内居住的所有0~6岁儿童 1、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 2、儿童管理率=年度辖区内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 3、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 新生儿访视率和儿童管理率达到95%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 14分 抽查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所)。共查阅各20分卡册,并抽查5个家庭核对情况。 新生儿访视率和儿童管理率每下降1%扣0.2分,儿童系统管理率每下降1%扣0.2分。1份卡册不合格扣0.2分 孕产妇健康管理 辖区内所有孕产妇 1、早孕建册率=辖区内怀孕12周之前建册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2、孕妇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3、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28天内的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早孕建册率达到80%。孕妇健康管理率达到90%。产后访视率达到95%。 7分 抽查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所)。抽查各20份卡册,并与当地5个家庭核对。 早孕检测率每下降1%扣0.2分,孕妇健康管理率每下降1%扣0.2分,产后访视率每下降1%扣0.2分。1份卡册不合格扣0.2分。 老年人健康管理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1、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2、健康体检表完整率=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抽样的健康体检表数×100%。 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90%。老年健康体检达到100% 6分 检查4个中心(卫生院)和1个站(卫生所),抽查10份老年人健康档案,抽查10名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情况。 老年人健康管理每下降1%扣0.2分。老年人健康体检率每降1%扣0.2分。每份体检不达标扣1分。 预防接种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1、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100%。 2、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 建证率达到100%。单苗接种率达到95%。15岁以下儿童补助乙肝疫苗覆盖率达到90%。 14分 抽查20份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建证率每下降1%扣0.3分。单苗接种率每下降1%扣0.3分。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辖区内服务人口 1、传染病疫情报告率=报告卡片数/登记传染病病人数×100%。 2、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报告及时的传染病病人数/登记传染病病人数×100%。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及时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应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100%。 传染病报告率达到100%。传染病报告及时率达到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到100% 10分 抽查20份传染病报告卡。了解本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每漏报1例传染病扣3分。传染病报告不及时扣2分。每漏报1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扣5分,不及时扣2分。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高血压人数/年内辖区内高血压患者总人数×100%。 注:辖区高血压患病总人数估算:辖区常住成年人口总数×成年人高血压患病率(通过当地流行病学调查、社区卫生诊断获得或是选用本地市县(市)或全国近期高血压患病率指标18.8%)。 2、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100%。 3、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人数/已管理的高血压人数×100%。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70%。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0%。高血压患者人群血压控制率达70%。 6分 随机抽查20名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询问和查阅其资料。 高血压健康管理率每降1%扣0.1分。高血压规范管理率每降低1%扣0.2分。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1、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年内辖区内糖尿病患者总人数×100%。 注:辖区内糖尿病患者总人数估算:辖区常住成年人口总数×成年人糖尿病患病率(通过当地流行病学调查、社区卫生诊断获得或是选用本地市县(市)或全国近期2型糖尿病患病率指标2.6%)。 2、糖尿病患者规范健康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3、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空腹血糖达标人数/已管理的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70%。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0%。 6分 随机抽查20名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询问和查阅其资料。 糖尿病健康管理率每降1%扣0.1分。糖尿病规范健康管理每降低1%扣0.2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严重思维障碍、行为紊乱等精神病性症状,且患者社会生活能力严重受损的一组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辖区内1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患病率)×100%。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每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 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稳定率=最近一次随访时分类为病情稳定的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60%。重性精神病规范管理率达到50%。 2分 查阅相关资料,到社区抽查5户居民中调查。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率每降低1%扣0.2分。重性精神疾病规范管理率降1%扣0.2分。 卫生监督协管 辖区内居民 1、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注: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2、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90%以上;定期实地巡查次数,并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开展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卫生安全、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等相关工作。 3分 查阅协管信息报告和协管巡查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到社区2家餐饮饭店、2所学校、2个医疗机构等单位实地随访调查。 未建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未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不得分。每漏报1个协管信息扣1.5分,扣完为止。无定期协管巡查记录扣0.5分。没有协助开展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卫生安全教育、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等相关工作,一项扣0.2分。 附件.2-2 黑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 项目 项目内容 评价标准与方法 分值 评分标准 实际得分 一、 妇女、儿童 健康档案建立及管理(100分) 为辖区内0~6岁儿童、育龄妇女、孕妇、产妇、更年期妇女建立健康档案 1.掌握本辖区内最新居民总人口资料:包括(1)总人口数;(2)常住户籍人口数(农、非农);(3)常住非户籍人口数:(4)育龄妇女数(农、非农)(5)孕妇数;(6)产妇数(农、非农);(7)0-6岁儿童数;(8)更年期妇女数,并计算他们各自占总人口比例;(9)准备怀孕的妇女;(10)35-59岁农村妇女数,并计算他们各自占总人口比例。 20 1.底案清楚(包括数量和比例),与相应的项目的数据不符或数据来源说明不清的,视情况每项扣1-1.5分。   2有辖区妇幼居民建档数:(1)孕妇建档数;(2)产妇建档数;(3)新生儿建档数;(4)0-12个月婴儿建档数;(5)12-36个月岁儿童建档数;(6)育龄妇女建档数;(7)更年期妇女建档数 40 每个相关数据描述,一个项目得5分,与相应的项目的数据不符或数据来源说明不清的,视情况每项扣1-5分。   孕产妇、儿童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系统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抽查10-20%各类保健卡,查完整性,确认合格健康档案数。 2.计算建卡率。 40 1.重点信息缺3项以上为不合格档案。 2.城市社区建档率达50%的,得60分,每减少1%扣1.5分;农村建档率达30%的,得60分,每减少1%扣2分;发现与其他相关项目数据不符的视情况扣10-20分,发现弄虚作假的不得分。   二、 儿童保健(120分) (一)按要求配备专职儿童保健人员,并熟悉儿保基础知识。 1.有专职儿童保健人员,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2.接受儿童保健相关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对儿童保健人员进行儿童基础知识访谈及书面测试。 5 1.无专职儿童保健人员扣5分 2.不熟悉或回答错误扣3-5分。   (二)具有开展儿童保健必备的设备、设施及相关制度。 1.相关设施:独立的儿保室(面积大于12平方米)。 2.相关设备:资料橱柜、桌、椅、儿童磅秤、身高计、儿童血压计、视力箱、婴幼儿量床、检查床等。 3.相关规章制度(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制度,流动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办法,儿童常见病防治常规,儿童保健人员工作职责等)。 15 1.无儿童保健室扣5分,有儿童保健室但面积未达标准扣2分。 2.设备不全缺1件扣1分。 3.相关规章制度缺1项扣1分。   (三)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0-6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城市社区达85%以上,农村达70%以上。 查阅儿童体检表及相关资料,计算并核实管理率。(系统管理按3、6、8、12、18、24、30、36月龄和4、5、6岁每年各一次,新生儿2次) 10 0-6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2.0-6岁儿童按相应频次要求体检13次。 抽查儿童体检表10份(到其他妇幼保健机构体检者,其体检机构必须抄录和备注)。 10 体检次数不符合要求每例扣1分,弄虚作假不得分。   3.体检质量符合要求,内容填写完整规范,体格发育评价准确无误。 抽查儿童体检表10份,结合入户调查或电话访视核实。(按2011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执行) 10 体检质量不符合要求,内容填写不完整规范,体格发育评价不准确,每例扣1-2分。发现弄虚作假不得分。   项目 项目内容 评价标准与方法 分值 评分标准 实际得分 二、 儿童保健(120分) 4.对体弱儿童实现专案管理,必要时向上级医疗部门转诊。体弱儿童管理率100%,管理合格率100%。 1.查看体弱儿童管理登记本,抽查专案管理表5张,记录应完整(疾病名称、诊断依据、保健指导、治疗、定期复查、及时结案)。 2.体弱儿筛出率≥3%。 3.体检中发现听力、视力、心理发育异常,应及时转诊。 10 1.无随访1例扣0.5分,记录不完整1例扣0.5分,弄虚作假1例扣1分,管理不合格每例扣1分,扣完5分为止。 2.筛出率≥3%得5分,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合的酌情扣分,扣完5分为止。 3.发现少转诊1例扣1分,扣完5分为止。   5.体检中发现符合转诊条件者应及时转诊。 抽查儿童体检表10份。 10 体检中发现符合转诊条件而未及时转诊的,每例扣1分。   6.在体检中对儿童家长进行科学育儿指导(母乳,混合,人工喂养及疾病预防) 抽查儿童体检表10份,结合入户调查或电话视访核实(可结合上一项同时进行) 10 每发现1例不符合实际情况扣1分   7.在儿童每次接受规划范围内的预防接种时,应对其体重、身长的生长发育检测。 抽查10份儿童生长发育检测图。 10 未按规定进行生长发育检测的,每例扣1分。   8.对受检儿童在3岁内至少检测血红蛋白3次以上(农村2次以上)。 抽查儿童体检表10份。 10 每少检测1份扣1分。   (四)新生儿保健         1.对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可与产妇产后访视结合(根据低出生体重,早产,多胎产,有出生缺陷者视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体检,宣传指导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等。 2.视访率达90%以上(农村达85%以上)。 1.新生儿访视应及时服务内容应完善(时间在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和新生儿满月28天),查看新生儿访视表5份。 2.计算新生儿访视率。 20 1.未进行新生儿访视,每例扣1分,记录不完整,每例扣0.5分,需增加访视次数而未访视的,每例扣0.5分,扣完10分为止。 2.新生儿访视率每下降1%扣0.5分,扣完15分为止。   三、孕产妇保健(120分) (一)基本设备条件。 1.有规范产科门诊,面积大于12平方米,有产检、妇检床及产检(听胎心仪、骨盆测量器、体重秤、皮尺、血压计)、检验(血尿常规、分泌物检查)设备。 15 1.无独立的产检室扣5分(面积未达标扣2.5分),无产检、产妇床扣5分(布局不符合要求扣3分)设备缺1项扣2分。   (二)服务人员条件符合要求。 2.有专职妇女保健人员,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并接受培训。 5 2.无专职妇保人员扣2.5分,无资质扣5分,无培训扣2.5分。   (三)建立健全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制度。 3.有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如孕产妇健康管理制度与流程,流动人口孕产妇管理办法,妇保人员工作职责等)。 10 3.缺一内容扣2.5分。   项目 项目内容 评价标准与方法 分值 评分标准 实际得分 三、孕产妇保健(120分) (四)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城市90%,农村85%(指本机构管理率) 4.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全年基层单位系统保健管理数/活产数),核实建档和卡的完整性。 20 4.按出生率10%计算活产率(若大于10按实际计算),系统管理率每下降1%扣0.5分,扣完20分为止。   (五)及时发现孕妇,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和母婴保健手册(卡) 5.定期去村(居委会)、妇联、计生等部门掌握辖区孕产妇人口信息,尽早发现孕妇(包括流动人口),早管理(基层建档和卡数、早建卡数)。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及社区负责建卡登记 20 5.无孕产妇名单(掌握数与活产数相近,每周记录一次)扣10分,抽查建档和卡5份以上,早建档和卡不符合要求每例扣1分,扣完10分为止。(电话或入户核实发现虚假不得分)   (六)按孕产妇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6.规范产前健康管理,每例孕妇产前5次以上检查,查血常规,服务内容符合要求。 10 6.查基层建档和卡5份以上,检查时间、次数、质量不符合要求每例扣1—3分。(电话或入户核实发现虚假不得分)   (七)做好高危孕妇的管理工作,发现高危孕妇要及时转诊 7.高危孕产妇管理各种表卡齐全,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异常孕妇2周内追访转诊结果。查看登记数、预约数、转诊数、追访数。 10 7.查高危孕妇评分表,登记本,预约表卡、联系表、追访记录,缺1项扣1分。高危孕管卡5张核对,操作不规范每卡扣1分,2周内无随访每例扣1分,扣完15分为止。   (八)开展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检查,服务内容符合要求 8.每例产妇产后访视、42天检查各1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转诊。 20 8.查5名以上产妇,访视次数(包括42天检查)每少一次扣2分。无异常情况转诊记录扣5分。(电话或入户核实发现虚假不得分)   (九)熟悉孕产妇健康管理内容。 9.对妇保人员进行问卷考试。(按2011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执行) 10 9.知识未掌握扣1-10分。   四、青春期、育龄妇女、更年期的保健(40分) (一)开展婚前保健咨询 对准备怀孕的妇女进行保健咨询和指导,指导补服叶酸,开展优生优育的咨询等婚前保健指导。 10 查记录、登记,未开展不得分.指导内容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   (二)开展妇女病普查 组织开展妇女病查治,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检查,生殖道感染的防治,性病和艾滋病的防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辖居民妇女病普查率不得低于40%. 20 未协助开展妇女病普查扣4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辖居民普查率每下降1%扣0.5分,督促不到位,资料不全扣1分   (三)开展辖区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指导工作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节育,避孕药具及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 5 查记录,未开展不得分。少一次扣1分,提供的避孕药具种类、数量较少者扣1分   (四)做好青春期,更年期及老年期保健及咨询工作. 每年对开展青春期、更老年期健康教育宣传,宣传次数不少于4次,形式不少于4种,并进行随访登记,对更年期进行评价 5 查记录,未开展不得分.少一次或少一种形式各扣1分   项目 项目内容 评价标准与方法 分值 评分标准 实际得分 五、信息管理(50分) 有各类各项的妇幼信息工作制度和登记 有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有相关的信息上报制度 10 查看相关人员是否获得上级专业技术的培训,没有专职人员扣5分,未参加培训扣5分,相关制度不健全少一项扣分。   具备如下登记辖区孕产妇死亡登记本、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本、死胎、死产登记本,其中非户籍人口(省外户籍)要单独建册或有明显标注。要有辖区7岁以下儿童花名册、孕产妇保健服务登记本、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本、7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登记本、体弱儿管理登记本、当年出生活产登记本。其中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登记本上要含妇幼卫生年报表上列出的相关项目,不得缺项。当年出生活产登记本上应含父母信息、户籍、住址、是否住院分娩、是否为剖宫产、如是非住院分娩是否为新法接生等。 40 查登记本少一项扣2分,填写不完整一项扣1分,有漏报扣10分,瞒报不得分   六、健康教育(20分) 政策宣传,健康教育,目标人群的底案 每年有不少于两次的健康教育宣传,宣传形式不少于4种,目标人群的覆盖率应达到90%以上 20 查看宣传记录每少一种形式扣2分,每少一次扣2分,抽查相关目标人群知晓率每下降1%扣1分.   七、重大公共卫生项目(40分) 住院分娩补助 辖区内农村孕产妇补助情况 10 查看辖区内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和农村孕产妇是否得到三项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服务,每少一项项宣传各扣5分,没有得到具体的服务每少一项各扣5分。   叶酸增补 辖区内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服用叶酸的知晓率100%,叶酸服用率95%,依从率达到80% 10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 辖区内的孕产妇预防母婴传播性疾病的知晓率达到100% 10   八、妇幼卫生项目(10分) 降消项目 有具体的落实项目的宣传、高危孕妇的管理转诊,急救网络的建设 4 没有宣传扣2分,急救网络不畅通扣2分   妇幼监测项目 三网监测相关报表及时无漏报,及时协助查漏补漏。重点看儿童死亡的登记。 4 查看相关的原始表、卡、册,登记不完整不及时各扣2分。相关项漏报1例扣2分   资料上报及时与准确性 按要求上报各种资料,上报及时,内容准确 2 查看相关的上报资料,无资料扣2分   附件.2-3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督导评估标准 考核对象 内容 考核要点 分值分配 总分值 考核方法 各级地方政府及卫生、财政等行政部门 组织管理 明确部门职责 10 90 查阅政府相关文件资料 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 10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10 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10 制定项目督导评估方案 10 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10 制定本地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 10 制定本地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限价标准 10 制定本地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规范及补助流程 10 资金管理 落实地方财政配套经费 20 100 查阅政府相关文件;查阅财政、卫生部门财政预算、资金划拨单、进帐单 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管理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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