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国网(基建/3)183-2014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推广应用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建立管理常态机制,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术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主要包括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研究制定,成果发布,应用实施,评价考核和滚动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的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工作,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
(一)制定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的需求规划、研究制定、发布应用工作;
(三)指导和评价省公司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的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工作,协调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国网物资部负责在工程物资采购环节全面应用通用设备,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未能履约的设备供应商进行管理。
第六条 国网交流部、直流部负责所管辖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的应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国网发展部、运检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在工程可研规划、运维检修等环节全面应用通用设计、通用设备。
第八条 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一)执行公司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相关制度及规定,负责管辖范围内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工作;
(二)指导地市供电企业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所管辖输变电工程设计策划,落实应用要求,提出需沟通汇报的技术问题;
(四)组织所管辖输变电工程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编制,审查技术要求,核查通用设备应用情况。
第九条 各级物资部门负责在所管辖输变电工程物资采购、监造等环节全面应用通用设备。
(一)在采购合同中明确通用设备应用要求,并体现于违约责任相关条款;
(二)组织监造单位按照合同进行监造,落实通用设备应用要求。
第十条 地市供电企业建设部、县供电企业发展建设部管理职责
(一)执行公司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相关制度及规定,负责管辖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应用工作;
(二)组织开展所管辖工程设计策划,落实应用要求,提出需沟通汇报的技术问题;
(三)组织所管辖工程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编制,审查技术要求,核查通用设备应用情况。
第十一条 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级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管理职责
(一)配合开展输变电工程设计策划,落实应用要求;
(二)核查到货设备通用设备应用情况,填写设备供应商履约情况表(格式见附件5);
(三)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进行验收,落实通用设备应用要求。
第十二条 设计评审单位责任
(一)全面掌握通用设计、通用设备,设计评审中全面落实公司应用要求;
(二)对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应用情况进行专项评审,形成相关评审意见,统计并上报应用情况(格式见附件3、4);
(三)总结评审情况,提出通用设计、通用设备修订建议。
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责任
(一)全面掌握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工程设计中全面应用;
(二)编制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落实通用设备应用要求;
(三)核对设备供应商提交的技术资料,核查通用设备应用情况。
第三章 研究制定
第十四条 通用设计包括变电站(换流站)通用设计和输电线路(电缆)通用设计。
第十五条 通用设备包括变电站主要电气一次设备和二次设备。一次设备要统一技术参数、电气接口、二次接口、土建接口,二次设备要统一技术条件和功能要求、硬件接口、虚端子接口、端子排与屏柜布置。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电网发展、技术进步和工程需求,统筹研究规划,形成通用设计、通用设备框架体系,提出具体研究工作安排。
第十七条 公司组织科研、设计、咨询、设备制造等优秀资源,统一开展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研究工作,统一制定设计原则、模块划分、技术方案、成果内容等。
第十八条 公司定期发布《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建设成果(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应用目录》(以下简称《应用目录》)。
第十九条 公司建立滚动修订机制,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吸收技术创新成果,不断完善通用设计、通用设备体系和成果。
第二十条 省公司级单位根据电网规划和工程建设需要,向公司申请提出修订需求。
第二十一条 公司统筹组织审定修订需求,将符合通用要求的方案纳入研究工作计划,依托工程组织研究编制。
第四章 应用实施
第二十二条 各级单位应熟练掌握通用设计、通用设备成果内容、使用方法和应用要求,在工程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中准确、高效应用。
第二十三条 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在《应用目录》适用范围内,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条件,全面采用通用设计、通用设备。
第二十四条 项目设计策划阶段,应结合工程实际,确定总体技术原则,明确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应用要求。
第二十五条 工程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根据设计策划,按照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应用要求,进行工程设计。
第二十六条 工程初步设计评审阶段,评审单位应以《应用目录》中通用设计、通用设备为依据,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提出专题评审意见,按要求完成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应用评价。
第二十七条 工程设计策划、初步设计未采用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项目单位应按照设计质量过程控制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论证,向技术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经批复后再行开展初步设计。工程初步设计评审中,评审单位应按照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应用要求,督促项目单位沟通汇报。
第二十八条 施工图设计应执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细化落实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实施应用。
第二十九条 建立工程设计技术联络及通用设备应用评价机制,在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建设等全过程深化应用通用设备。
(一)省公司级单位组织审查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技术部分,确保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确定的技术参数和通用设备应用要求,并纳入采购合同,落实设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二)设计单位收到厂家设备技术文件时,尽快核查是否满足通用设备应用要求,对技术文件进行确认,如不满足,及时通知厂家按要求修改。
(三)监造单位将通用设备应用要求纳入监造工作内容,对设备供应商落实情况进行监造。
(四)建设管理单位对供应商交付设备的应用情况进行验收, 并填写设备供应商履约情况表。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或更换,同时按合同要求进行索赔。
(五)省公司级单位汇总设备供应商履约情况,梳理未履行合同的设备供应商情况,于每季度末报送国网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基建部备案。
第五章 评价考核
第三十条 国网基建部对省公司级单位,省公司级单位对建设管理单位的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
第三十一条 结合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开展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应用情况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同业对标等评价考核体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网基建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1.通用设计应用管理流程图
2.通用设备应用管理流程图
3.变电站工程设计技术方案一览表
4.线路工程设计技术方案一览表
5.设备供应商履约情况表
附件1:通用设计应用管理流程图
附件2:通用设备应用管理流程图
附件3:变电站工程设计技术方案一览表
填报时间
输变电工程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业主单位
设计单位名称/编号
初步设计评审单位/主评人
工程概况
电压等级*
主变台数及容量(MVA)
出线规模(高/中/低)
变电站设计
电气一次设计
电气主接线
是否符合通用设计技术导则(是/否)
(是:20分;否:0分)
是
20
配电装置
高压侧配电装置基本模块编号
330~750kV变电站:(直接采用或优化调整:10分,其他:0分)
220kV变电站:(直接采用或优化调整:15分,其他:0分)
110/66kV变电站:(直接采用或优化调整:20分,其他:0分)
中压侧(含220kV变电站66kV侧)配电装置基本模块编号
330~750kV变电站:(直接采用或优化调整:10分,其他:0分)
220kV变电站:(直接采用或优化调整:15分,其他:0分)
110/66kV变电站:/
主变及低压侧配电装置基本模块编号
330~750kV变电站:(直接采用或优化调整:10分,其他:0分)
220/110/66kV变电站:/
总平面布置
A:直接采用通用设计方案;
B:受外部环境影响,户外站采用同一通用设计方案基本模块合理拼接;
C:受外部环境影响,户内站采用通用设计基本模块合理拼接;
D:户外站采用不同通用设计方案基本模块合理拼接;
E:采用通用设计基本模块拼接,技术性能指标低于同规模通用设计方案;
F:未采用通用设计方案、模块。
220~750kV变电站:(A、B、C:15分;D:10分;E:5分;F:0分)
110/66kV变电站:(A、B、C:25分;D:20分;E:15分;F:0分)
二次系统设计
系统集成硬件整合度
A:保护信息子站系统与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后台整合;B:智能辅助控制系统与设备状态监测系统后台整合;C:故障录波与网络分析仪整合;D:35(10)kV采用保护测控计量一体化装置。
(A:4分;B:4分;C:3.5分;D:3.5分)为多选题,分值累加
过程层采样值组网
站用蓄电池、通信蓄电池是否一体化
土建设计
围墙内占地面积(hm2)
(不高于同规模通用设计方案:10分;高于同规模通用设计方案:0分)
总建筑面积(m2)
(不高于同规模通用设计方案:10分;高于同规模通用设计方案:0分)
单项工程通用设计应用率
设备选型
设备名称
系数
主变压器
1.2
通用设备应用得分
通用设备1分;特殊类,经专项报批0.5分,未报批0分
通用设备编号
状态监测
A:局放在线监测;B:局放离线监测;C:油色谱;D:微水;E:铁芯接地;F:套管。
高压侧开关设备
1
通用设备应用得分
通用设备1分;特殊类,经专项报批0.5分,未报批0分
通用设备编号
状态监测
A:局放在线监测;B:局放离线监测;C:SF6气体密度;D:微水;E:机械特性。
中压侧开关设备
1
通用设备应用得分
通用设备1分;特殊类,经专项报批0.5分,未报批0分
通用设备编号
状态监测
A:局放在线监测;B:局放离线监测;C:SF6气体密度;D:微水;E:机械特性。
低压侧开关设备
1
通用设备应用得分
通用设备1分;特殊类,经专项报批0.5分,未报批0分
通用设备编号
状态监测
A:局放在线监测;B:局放离线监测;C:SF6气体密度;D:微水;E:机械特性。
高压并联电抗器
1
通用设备应用得分
通用设备1分;特殊类,经专项报批0.5分,未报批0分
通用设备编号
状态监测
A:局放在线监测;B:局放离线监测;C:油色谱;D:微水;E:铁芯接地;F:套管。
并联电容器
1
通用设备应用得分
通用设备1分;特殊类,经专项报批0.5分,未报批0分
通用设备编号
低压并联电抗器
1
通用设备应用得分
通用设备1分;特殊类,经专项报批0.5分,未报批0分
通用设备编号
电流互感器
设备选型
A:常规电流互感器+合并单元;B:罗氏线圈电子式电流互感器;C:全光纤电子式电流互感器;D:磁光玻璃型电子式电流互感器。
电压互感器
设备选型
A:常规电压互感器+合并单元;B:电阻分压型电子式电压互感器;C:电容分压型电子式电压互感器;D:全光纤电子式电压互感器。
采用以上特殊类设备,经专项报批取得的批复文号
单项工程通用设计应用率=∑通用设备应用得分*设备系数/∑设备系数
注:表中设计方案号和模块、设备编号应对照公司标准化成果(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应用目录进行选取。
附件4:线路工程设计技术方案一览表
填报时间
输变电工程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业主单位
设计单位名称/编号
初步设计评审单位/主评人
工程概况
电压等级(kV)
架线及传输方式(回路数/紧凑型或常规)
线路长度(km)
导线型号
气象条件(风速:m/s,覆冰:mm)
杆塔设计
杆塔总数(基)
应用通用设计的杆塔总数(基)
子模块1
编号
应用数量
子模块2
编号
应用数量
子模块3
编号
应用数量
子模块4
编号
应用数量
子模块5
编号
应用数量
子模块6
编号
应用数量
子模块7
编号
应用数量
子模块8
编号
应用数量
未采用通用设计模块的杆塔
塔型
数量
经专项报批取得的批复文号[注2]
单项工程杆塔通用设计应用率
金具
金具串总数量
应用通用设计金具串数量
单项工程金具通用设计应用率
注:1.表中模块编号应对照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建设成果(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应用目录进行选取。
2.由于微气象、微地形等因素未采用通用设计模块,经专项汇报取得公司批复意见,按采用通用设计考虑。
附件5:设备供应商履约情况表
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一、一次设备
序号
工程名称
设备名称
通用设备编号
供货厂家
设备型号
到货时间
通用设备应用情况
智能组件集成供货、调试情况
存在主要质量问题
整改情况
统一技术参数
统一电气接口
统一二次接口
统一土建接口
1
2
3
…
二、二次设备
序号
工程名称
设备名称
通用设备编号
供货厂家
设备型号
到货时间
通用设备应用情况
工厂联调、现场调试情况
存在主要质量问题
整改情况
统一技术条件和功能要求
统一硬件接口
统一虚端子接口
统一端子排与屏柜布置
1
2
3
注:1. “到货时间”一栏填写是否按照合同规定交货,是否满足建设进度要求。
2. “通用设备应用情况”一栏填写是否满足统一技术参数、电气接口等,如不满足,简述具体情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