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程师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总工程师对矿防治水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全面负责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及防治水工作的安排落实。2、协助总经理、矿长贯彻上级防治水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决定和规定。3、负责组织制定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每季末,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制定补充措施;组织编制防治水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制定和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督促实施情况。4、对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5、总工程师在总经理、矿长领导下,对确保防治水安全生产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调动人员和物资进行抢险处理。6、负责对防治水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经经理审定或报班子会批准后组织实施。7、负责组织审批防治水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定期组织复审。8、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9、负责主持防治水技术标准、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的制定修改、审批和执行情况的检查。10、严格考核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并提出奖励和惩罚意见。11、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职责。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经理采取措施,组织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