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1条 项目部通过全面、规范运行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第2条 项目部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作为重大发展战略,并列为优先事项之一,承诺保证全体员工在生活、工作和各项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进行由“计划、实施、检查、评审”四个过程组成的动态循环,不断追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第3条 项目部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发动全体员工协商参与,并承诺预防为主,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控制施工安全健康风险;项目部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实现创建无违章项目部、无事故工程和全国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程的目标。第二章
2、安全教育培训第 4 条 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实行项目部、施工处、班组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知识、安全素质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第 5 条 工程开工和每年年初前,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组织参加施工活动的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第 6 条 对新入厂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和参加劳动的学生以及聘用的其它人员等)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上岗。第 7 条 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具,以及职工调换工种等,由所在部门组织进行适应新操作方法,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
3、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第 8 条 对违章及事故责任者,依据公司处罚规定,组织进行下岗教育和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第 9 条 项目部各部门要强化职工安全应急培训,使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第 10 条 各部门应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第 11 条 项目部致力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用安全文化感染人、影响人、塑造人,使“安全为我”、“我要安全”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安全施工成为每位干部职工的自觉追求,使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的内涵得到文化
4、意义上的深化与升华。第三章 安全责任制第12条 项目部各部门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项目部、专业施工处、班组三级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第 13 条 项目经理职责:1、主持项目部安全施工委员会的工作。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审定项目部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4、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
5、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5、保证项目部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项目部安全奖惩的办法实施。6、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7、组织并参加项目部安全大检查工作。8、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 14 条 主管施工项目副经理职责:1、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项目部的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2、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3、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
6、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4、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5、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6、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7、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协作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协作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8、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9、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第 15 条 项目总工程师职责:1、对项目部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2、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工作。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7、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5、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6、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7、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8、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第 16 条 专业施工处主任 (副主任)职责:1、贯彻执行项目部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措施与规定,组织编制施工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2、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
8、,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3、提出施工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项目部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4、负责组织对跨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5、负责对施工处职工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6、主持施工处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7、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8、负责对协作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9、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第 17
9、条 专业施工处专责工程师职责:1、负责施工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环境保护技术工作。2、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3、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编制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4、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5、组织编制施工处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6、负责组织施工处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7、负责对协作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8、参加施工处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
10、全技术问题。9、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第 18 条 班组长职责:1、对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2、负责组织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3、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4、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5、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6、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7、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
11、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8、负责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9、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10、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11、组织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第 19 条 班组技术员职责:1、负责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2、协助班组长组织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12、。4、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5、参加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第 20 条 施工人员职责: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
13、除或挪用安全设施。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第 21 条 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职责:1、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2、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
14、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3、负责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4、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施工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5、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与管理。6、负责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7、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8、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9、参加安全大检查,
15、参加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 22 条 合同管理部门职责:1、负责在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2、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3、在工程施工实行施工任务单时,施工任务单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查签字,不得签发。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不得结算。4、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方可签约。5、在招用协作单位时,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对其安全资质的审查结论。不合格者,严禁录用。6、对于录用的协作单位,应预留510万元作为安全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督
16、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第 23 条 资产管理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公司有关施工机械(机具)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机具)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考试及取证工作。3、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4、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第 24 条 人力资源部门职责:1、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
17、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2、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3、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4、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金的提取和建立。5、在职工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评重要内容之一。6、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第 25 条 公安保卫部门职责1、负责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线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与监督。2、负责对爆破物资的采购、运输、储存、领退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第 26
18、条 医务部门职责1、负责职工的体检,对有职业禁忌症者和职业病者,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2、负责工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医护,并负责组织鉴定伤情。3、负责宣传普及心肺复苏等各种急救知识,并协助项目部设置急救设备。4、负责夏季防暑降温药品的供应。第 27 条 其它有关部门的职责1、物资管理部门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2、财务部门应负责按照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防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并及时承付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奖励用款计划。3、教育培训部门
19、应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纳入全员技术培训计划,并在进行职工技术考核时,同时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第 28 条 项目部安监部门职责1、负责制订工程项目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实施。2、汇总并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3、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4、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布置、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措施的执行。6、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20、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监督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职工的作业行为,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8、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与控制 。9、负责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10、对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环境卫生和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11、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21、工作。12、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3、负责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定期试验工作。审批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外的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14、负责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购置并监督措施的执行。15、负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16、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专业工地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指导班组进行安全建设。17、负责制订工程项目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统一掌握使用安全奖金,严肃查处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18、贯彻落实对协作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承发包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办法的实施。19、负责领导组织研究安全工作例会。协助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
22、,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20、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21、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第 29 条 专业施工处专职安全员职责:1、监督、检查施工处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2、参加施工处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3、参加施工处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施工处领导布置
23、、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4、协助施工处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督促班组加强安全建设。5、对施工处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6、负责施工处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7、负责施工处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8、督促并协助施工处有关人员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9、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 。10、参加施工处安全大
24、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11、参加项目部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12、负责对协作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13、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14、协助施工处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 30 条 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1、协助班组长组织学习、贯彻安全健康与环境工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2、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3、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4、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职业防护
25、用品、用具。5、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6、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7、参加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第四章 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第 31 条 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年度危险因素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并将评价出的工程项目年度重大危害因素,于每年1月上旬或新工程开工15日内报公司安监部。第 32 条 对于可以量化控制的重大危害因素,由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第 33 条 对于不能量化控制的重大危害因素,由安全监察部门组织制定相应的过程控制文件,并负责落实实施。第五章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管理 第 34 条 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
26、定及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第 35 条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开发研制、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等。第 36 条 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各部门在分管范围内组织实施。第 37 条 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第 38 条 施工技术人员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27、1、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找出危害因素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2、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3、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装备配备,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及配备。4、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及配备。5、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6、制定项目施工的安全风险控制计划,并符合如下要求: A控制项目施工涉及到的被公司或项目部确定为重大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因素(应符合已公布的重大风险清单)。 B控制施工技术人员确认的需要制定具体控制计划的其它风险因素。 C、风险因素的安全控制措施要全面细致,针对性、操作性强。 D对每条风险因素均应设置安全控制点予以控制,并明确控
28、制等级和控制时机。控制点分为书面见证点、见证点和停工待检点三类,控制等级分为班组、部门、项目部三级,控制时机分为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连续监护四种,分别由施工技术人员根据安全需要合理设置。E控制点中的书面见证点设置适用于各类人员的上岗证、体检和安全教育情况等;见证点设置适用于施工过程中的机具设备、安全设施状态、环境条件、安全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等;停工待检点设置适用于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 F每个控制点必须明确相应控制等级的责任人员,责任人员应根据相应要求履行各类控制点的验证和控制职责,并确保其本人的控制活动可追溯。 G停工待检点未经
29、责任人允许,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第 39 条 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审人员、施工人员均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第 40 条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第 41 条 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第六章 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活动日管理第 42 条 项目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及协调解决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和安
30、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制订阶段性安全工作措施。第 43 条 各二级单位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了解本单位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布置班组安全工作。第 44 条 各单位、各级定期召开的生产调度会上,应按照“五同时”的要求,研究、协调解决与布置安全工作。第 45 条 班组在每日施工前十分钟,坚持进行由全体施工人员参加的班前会,主要内容是开展以查衣着、查“安全三宝”、查精神状态和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的“三查”、“三交”工作,并在班后开好安全小结会。第 46 条 项目部安监部门每周五上午10点召开一次由专业施工处和协作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网络例会
31、,及时掌握和了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 47 条 各级安全工作会议,由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并主持会议。第 48 条 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并整理归档。第 49 条 每周一上午上班后一小时为项目部的安全活动时间。第 50 条 班组安全活动由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组织,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在安全活动时间组织本单位管理人员分头深入到各班组参加和指导安全活动。第 51 条 协作单位的安全活动,纳入二级单位或相应部门管理范围,由各协作单位自行组织,也可参加所属二级单位或相应部门的集体安全活动。第 52 条 班组安全活动由班组长主持、全员参加,并做
32、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第 53 条 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1、安全活动内容由二级单位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确定,在安全活动前布置到班组,单项工程安全活动内容由项目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布置。2、学习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通报、规程、规章制度等,不断提高安全技术,增强安全意识。3、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典型事故案例,认真吸取有关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4、讨论制定班组安全建设的目标、计划,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提出改进措施。5、讨论安全施工措施,做到人人了解施工中的风险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6、检查本班组的作业环境、机械设备和工器具的完好状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7、按“四不放过”原
33、则分析本班组出现的事故和事故苗头,帮助违章、违纪人员提高认识、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8、总结上周安全施工情况,提出本周安全施工注意事项及预防措施。9、班组安全活动由班组兼职安全员或班组长指定的人员负责记录,协作单位由该单位自行做记录。专业施工处集体活动时,由专职安全员负责记录。10、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应定期由班组长交专职安全员和部门领导签署评价性意见后,返还班组保存。第七章 安全设施管理第 54 条 项目部需要购买安全自锁器、速差自控器、安全网、手扶水平安全绳、安全标志、软梯等安全设施时,由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选型,经审批后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采购。第 55 条 购买安全设施时,供货方必须提供生产许
34、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证、产品合格证以备查验。第 56 条 对于废料垃圾信道、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及临时防护栏杆、安全信道(高处作业场所)等需要制作的安全设施,由项目部安监部门和施工单位提出要求,施工技术管理部门根据现场施工需要提出方案,并安排有关部门制作,项目部安监部门负责组织验收。第 57 条 项目部购买和制作的安全设施由租赁站负责统一管理,作为周转性材料租赁使用。各施工单位应根据需要在每月施工计划中提出本部门下月安全设施需用计划,经项目部安监部门批准后到租赁站领用,项目部安监部门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第 58 条 施工单位在编写作业指导书时,必须有相应安全设施方面的内容和要求。第 59条
35、 安全设施的搭设由施工单位负责安排,原则上做到“谁施工、谁提计划、谁搭设、谁维护、谁拆除、谁回收”。第 60 条 安监人员、施工人员现场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求搭设安全设施的区域,搭设工作由该区域责任单位负责。第 61 条 安全设施的维护工作由搭设与使用部门负责。如牵扯到两个单位因工作需要变更施工地点,但安全设施仍需保留的情况,此两个单位要办理安全设施交接手续。第 62 条 施工人员要保护安全设施,不得损坏或挪作它用。第 63 条 安全设施如有损坏,使用部门应立即组织维修或更换。第 64 条 安全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因施工需要须将安全设施暂时拆除的,应填写安全设施拆除联系单,征得有关部门及安监部门同
36、意后方可进行。拆除后应设明显标志,提醒他人注意,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第 65 条 安全标志的使用应做到:1、应设置在醒目、与安全有关的地方,并使人员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2、安全标志不宜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3、安监人员、施工人员现场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求设置安全标志的区域,设置工作由该区域责任单位负责。第 66 条 施工完毕,原有的安全设施不再发挥作用时,必须及时拆除回收。拆除回收工作由搭投单位负责,办理了转交手续的由转交后的单位负责。拆除回收工作应与工程收尾工作同时结束。第 67 条 拆除回收后的安全设施应及
37、时返还项目部租赁站,由租赁站整修并分类存放待用。第 68 条 丢失或非正常损坏的安全设施,由有关责任单位照价赔偿。第 69 条 安全设施的试验,由租赁站依据有关国家标准和安全规程,按规定周期进行。第 70 条 安全设施超过使用期限或经试验、检查确定为不合格的,经项目部安监部门批准后予以报废。第八章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第 71 条 项目部安监部门根据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寿命、报废期限,按照公司统一标准,定期编制安全防护用品更换、发放计划。第 72 条 临时使用或专业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由需用部门提出计划,经安监部门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购买。第 73 条 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根据计划采购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38、,保存产品的相关资料。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标准检验程序,对安全防护用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发放使用。第 74 条 安全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应做好日常自检,并按使用要求定期组织检验。第 75 条 项目部和协作单位全体人员统一使用海棠牌安全帽,并按以下规定佩戴:1、项目部中层以上干部佩戴白色安全帽。2、项目部专兼职安监人员佩戴黄色安全帽,带红字“安监”标识。3、项目部其它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4、协作单位专兼职安监人员佩戴黄色安全帽,带蓝字“安监”标识。5、协作单位其它人员佩戴蓝色安全帽。第 76 条 项目部和协作单位全体人员工作时间应统一着装,穿着同一样式的蓝色工作服。第 77 条 配
39、备给个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领用时记入个人劳保卡,个人妥善保管,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对损坏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使用;对人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安全防护用品,由个人提出申请,部门审核,安监部门审批更换。第 78 条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应确保所保管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完好,对临时借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在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督促归还。第 79 条 属集体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外来参观、检查、支持工作人员)及绝缘手套、防酸手套等非经常用安全防护用品,由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计划,安全监察部门审查批准后,到劳保库领取作为公共用品,记入部门劳保卡。部门领出后由部门工具房建立安全防护用品台帐,专人保管,如发生损坏
40、、丢失,按公司规定折价处理。第 80 条 施工过程中出现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导致正常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损坏,由本人写明原因,单位负责人证明,安监部门根据事故情况审核批准后,直接到劳保库换领。第 81 条 协作单位安全帽由项目部统一配置,费用自理;安全带、防护眼镜等原则上自备,特殊情况下可到用工部门借用。第 82 条 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按各工种的规定期限领用或更换,丢失或损坏需重新领用或更换者,由本人写出书面原因,所在部门审批,由物资管理部门根据领用年限核定折价赔偿数额,到财务部交款,安监部门审批后补发。第九章 季节性施工安全管理第 83 条 项目部安监部门根据夏季施工需要,在现场设立饮
41、水点。物业部门负责为施工现场人员供应充足的饮用水,并根据气温变化和施工需要提供清凉饮料。每天上午9:00以前,下午2:30以前将饮用水送到工地饮水点第 84 条 由医务部门发放夏季灭蚊、蝇药及防暑降温用品,准备必要的防暑用品,以备急用。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让职工了解防暑降温基本知识和采取的措施,负责对各供水点饮水桶的定期消毒工作。第 85 条 职工食堂要确保饭菜质量符合卫生标准,禁止出售霉变食品。第 86 条 在高温时期,由安监部门根据气温和湿度,按国家有关规定建议调整作息时间。第 87 条 夏季来临项目部安监部门组织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抗洪抢险突击队,做到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出击,实
42、施抢险工作。第 88 条 从每年6月1日开始项目部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命令的畅通,所有值班人员要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兢兢业业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坚守岗位、遵守纪律,发生汛情立即及时组织指挥抢险,并及时向公司和地方防汛指挥部汇报。第 89 条 项目部施工现场、职工、外包生活区的排洪、雨水沟道,由工程部安排有关单位清理疏通,保证汛期畅通无阻。第 90 条 雨季来临前,各单位对各自工具房、仓库、车间、宿舍、办公室等设施进行一次防雨、防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 91 条 夏季多雨季节,厂区工程挖地基要采取防坍塌措施。道路两侧开挖时,要设安全警戒区,夜间安装警戒灯。第
43、92 条 汛期到来之前,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建设施及高架机构均应进行修缮和加固,防汛器材尽早准备。第 93 条 对于大型起重机械,资产管理部门要组织做好防风、防倾覆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做到责任到人。对机械的制动、限位装置进行检查和检修,保证安全可靠。在风雨季节机械操作工下班时卡好轨道钳,谨防机械出轨和倾覆。第 94 条 夏季雷雨季节到来之前,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全部防雷装置均要投入使用。烟囱、水塔、井架、升压站、油罐等各种高层建筑物及高架施工机具避雷装置由工程部在雷雨季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试验,并对接地电阻进行测定,确保接地合格。第 95 条 工程部要在雨季前组织一次施工和生活用电专项安全检查,
44、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第 96 条 项目部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在6月中旬对夏季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存在问题立即组织整改。第 97 条 冬季到来之前,各单位要制定切合部门实际的防冻保温措施。第 98 条 入冬前,工程部应组织对主厂房扩建端、固定端、屋顶及门窗孔洞尽早封闭。如果来不及做永久性封闭,要采取临时封闭。组织对取暖设施进行一次防冻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防冻保温措施,并于入冬前完成保温防冻工作。第 99 条 物资供应部门入冬前负责准备充足的防寒服、棉安全帽等御寒用品,及时发放给新入厂人员、到期需更换的人员及室外从事高处危险作业的人员等。第 100 条 冬季对现场道路以及脚手架、踏板
45、和走道等,应及时清除积水、霜、雪,采取防滑措施。现场道路由工程部负责,其它由所在施工单位负责。第 101 条 项目部经理组织有关部门于11月中旬对冬季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第 102 条 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票制度,加强动火管理,及时清除火源周围的易燃物。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第 103 条 油库、锯木场、木工房、乙炔房、氧气站、主厂房、设备仓库、生活区液化气存放间作为重点防火部位,消防部门要进行经常性的防火、防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将防火措施落实到个人。第十章 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第 104 条 在已编制并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上,凡属下
46、列情况之一,在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1、各类起重机械达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起吊或吊运物体积庞大、施工环境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吊运作业。2、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3、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作业。4、大型起重机械(指起吊能力在30t及以上的)的组装、拆除作业。5、起重机械的试吊作业。6、超载、超宽、超高、超长对象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如主变、发电机定子、凝汽器、汽包、除氧器水箱)的装卸及运输。7、起吊危险品。8、变压器吊罩、吊芯,发电机穿转子。9、特殊高处脚手架及大型脚手架的搭拆。10、金属升降塔及施工电梯的装拆。11、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如氧气站、乙炔站、油库、油区、
47、煤粉仓、制氢站等)。12、土石方爆破作业,导地线爆压作业。13、高压带电作业和临近高压带电作业。14、金属容器内及封闭管道内进行电、火焊、防腐、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15、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的水压试验、酸洗,电气蓄电池室配酸作业,制氢、制氧设备投运作业。16、石棉瓦屋面作业。17、在发电、受电运行区作业。18、烟囱工程平台试压、扒杆试吊、外平台安装、操作平台及井架拆除作业。19、 其它危险作业。第 105 条 安全施工作业票与安全施工措施不能互相代替。第 106 条 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使用统一格式。第 107 条 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除执行已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外,应根据施工前的现场状况、天气变化等作必要的补充完善,要填写所使用的机具和防护用具的数量及完好状况、人员分工及其职责、施工起止时间、施工负责人、监护人,如夜间施工要标明灯具名称、数量及布置点等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