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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计
第一章 总论
一、会计的三个作用
1、向企业外部提供会计信息:有助于有关各方(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据以作出决策
2、向经济责任考核工作提供会计信息
3、向企业内部提供会计信息:有助于企业内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二、四个会计前提
1、会计主体:
明确会计主体的目的:A、划定经济业务空间范围。B、选择会计处理立场。C、区分会计主体和所有者的经济活动
2、持续经营:历史成本、折旧都是建立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的。
持续经营基本前提,不适用于破产清算会计。如果判断企业不会持续经营,就应当改变会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
3、会计分期:由于有了会计期间,才产生了本期与非本期的区别;由于有了本期与非本期的区别,才产生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才使不同类型的会计主体有了记账的基准。如下图:
4、货币计量
我国一般企业均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采用某一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报表应折算为人民币。
三、十三条会计原则: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进行会计核算的指导思想和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标准
1、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
①、客观性原则:会计核算要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没有强调合法性)。客观性是会计核算原则的基本原则。其余12项原则的运用,不能违背客观性原则
②、可比性原则:
要求会计核算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间指标口径一致,横向相互可比。
******可比性原则以客观性原则为基础,不能过分强调可比性而忽略客观性。
******可比性原则和一贯性原则的区别在于:可比性原则强调横向可比,一贯性原则强调纵向可比。
③、一贯性原则:
要求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必要时可以适当变更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不能因坚持一贯性原则而违背客观性原则。变更条件:A、法律、法规要求;B、更恰当反映
④、相关性原则: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与决策相关,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⑤、及时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确认和披露,就是为了贯彻及时性原则
⑥、明晰性原则:是要求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应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2、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
①、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作为本期收入或费用;凡不属于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即使款项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当的期收入或费用。
②、配比原则:指收入和对应的成本费用应相互配比,并在同一会计期间内确认
包含两层含义:因果配比和时间配比
③、历史成本原则:要求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资产帐面余额。
④、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凡只使本年度受益的,作为收益性支出;使几个年度受益的,作为资本性支出。注意区分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中,改良与修理的会计处理差异
3、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则
①、谨慎原则: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以存在“不确定因素”为前提
e.g.A、在会计核算上对资产计提8项减值准备,但不得设置密秘准备!
B、债务重组中对或有收益和或有支出的处理原则。
C、或有事项的确认和披露的相关规定。
D、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
******八项准备列支科目:
坏账准备——管理费用
存货跌价准备——管理费用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投资收益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收益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营业外支出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营业外支出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营业外支出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投资收益
②、重要性原则:
在会计核算中应当区别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重要的会计事项应单独核算、单独反映;不重要的会计事项,可适当简化处理
③、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按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不能仅根据法律形式核算和反映。
三、六大会计要素
1、 1、 资产
①、三个特征,缺一不可
A、直接或间接地带来经济利益。
B、企业所拥有、或企业所控制(控制就是不能完全拥有)的
C、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
②、资产的确认标准:A、符合资产定义,B、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即使符合资产的定义,满足三个特征,也不能确认为资产
2、负债
两个特征:A、清偿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B、过去形成
3、所有者权益
4、收入
①、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只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它业务收入)
②、三种来源:A、销售商品、提供劳务;B、让渡资金使用权;C、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不在列的如出售无形资产计入“营业外收入”
③、投资收益问题:是否属于收入,不能简单一刀切,应分具体情况
A、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下的股利收入、权益法核算下的占被投资公司净利润份额、长期债权投资获得的利息收入(含折溢价摊销):是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因而归属于收入要素
B、长期股权投资的转让处置所得、长期债权投资的转让处置所得、营业外收入和补贴收入:不属于收入要素
5、费用:要与当期收入相配比。
偶发事件产生的属于损失,不属于费用,应计入营业外支出(或投资收益)。
6、利润:分清几个概念: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
第二章 货币资金及应收项目
一、现金
1、使用范围
总原则:不能或不便使用银行支付的情况下使用,如:支付给个人的各种款项、零星支出等。
2、现金长款的处理
发现长款时:
借:现金
贷: 待处理财产损益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查明原因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其它应付款一应付现金溢余 (应收支付给有关人员和单位的)
营业外收入一现金溢余 (无法查明的部分,经批准后核消)
3、现金短款的处理
发现短款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现金
查明原因
借:其它应收款一应收现金短缺款 (应收责任人赔偿的部分)
其它应收款一应保险赔款 (应收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管理费用一现金短缺 (无法查明的部分,经批准后核消)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现金短缺:大多数是因企业管理不善而形成,所以列入“管理费用”开支;
******现金溢余:和企业的管理水平高低无关,纯粹偶然“利得”,所以计入“营业外收入”。
4、备用金的两种核算方法
①、在 “其它应收款”科目核算
②、专设 “备用金”科目
拔款时:
借:备用金
贷:现金
日常支出时,不再通过“备用金”科目:
借:管理费用等
贷:现金
收回时:
借:现金
贷:备用金
二、银行存款
1、银行汇票:适用: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付款期限:1个月。
2、银行本票:见票即付。付款期限2个月。
3、商业汇票(期限:同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可贴现。
①、商业承兑汇票:非银行付款人承兑:这年头,谁敢收商业承兑汇票啊
②、银行承兑汇票:开户人签发,银行承兑,手续费万分之五。
4、支票:同城结算,付款期限:10天
5、信用卡
6、汇兑:异地结算,分信汇、电汇两种。
7、委托收款:适用收取电费、电话费等公用事业费款项
8、异地托收承付:(必须是商品交易)托收起点: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起点为1000元。
拒付理由:
①、未达成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协议的
②、提前或逾期交货的。
③、到货地址未按合同。
④、代销、寄销、赊销。
⑤、验单付款,货物与合同不符,或验货单与货物不符。
⑥、验货付款,货物与合同或发货单不符的。
⑦、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错误的款项。
9、信用证:国际结算方式,仅限于商品交易。
10、货币资金的控制:职责分工、交易分开、内部稽核、定期轮岗。
11、存放银行的存款,如果因银行破产发生损失,应将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三、其它货币资金
指:已经指定了特定用途的银行存款,改个科目名称而已,本质上还是银行存着的款。
1、外埠存款:外地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开立存款专户的款项。
汇出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贷:银行存款
采购时:
借:商品采购等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将多余的资金转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
2、银行汇票存款
使用会计科目: “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
3、银行本票存款
4、信用卡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
5、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6、存出投资款
在“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而不是在“其它应收款”反映。
四、应收票据
1、概念:仅限于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2、计价
①、不带息的应收票据:按面值
②、带息的应收票据:(中期和年末才计价)面值+计提的利息
③、到期不能收回的:按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不再计息
④、不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税法今年按会计制度执行了,以前年会计与税法坏帐准备的计提基数不一样,还得分别记,今年好了,一样了)
******到期收不回时,转入应收账款,就可以计入提坏账准备的基数了,当然了,这时就不再是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的问题了。
3、核算
①、收到时:
借:应收票据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100
②、期末计息时:(“期”并非专指一个月,它是指中期,可以是月、季、半年、年)
借:应收票据 2
贷:财务费用 2
③、到期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等 104
贷:应收票据 102
财务费用 2
④、到期收不回时:
借:应收账款 104
贷:应收票据 102
财务费用 2
⑤、尚未到期,但是可以确认到期收不回时:不再补计利息,以前提了多少就算多少,目前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应收帐款(这是不是谨慎原则的运用啊)
借:应收账款 102
贷:应收票据 102
4、应收票据的转让
借:物资采购 104 (到期票面+利息)
贷:应收票据 102 (目前账面价值)
财务费用 2 (提足到期利息)
5、贴现:贴现息=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①、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96(贴现所得款)
财务费用 8(贴现息)
贷:应收票据 102(目前账面价值)
财务费用 2(提足到期利息)
②、到期承兑人未支付时:
借:应收账款 104
贷:银行存款 104
③、到期承兑人未支付、本单位账面余额不足时:
借:应收账款 104
贷:短期借款 104
五、应收账款
1、商业折扣:应收账款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确认
2、现金折扣:(要求按总价法处理)
①、购销业务发生时:
借:应收账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100
②、实际发生现金折扣时:
借:银行存款 98
财务费用 2
贷:应收账款 100
******原则:以发票价为准
3、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1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 17
银行存款 3(代垫运费等)
六、坏账
1、坏账损失的确认
有确凿证据表明(如: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流严重不足等)应收款项确实无法收回时,经股东大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批准,作为坏账损失。
2、计提坏账准备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如: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流严重不足、严重自然灾害、3年以上的等)应收款项不能或收回可能性不大外,以下情况不得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A、当年发生的
B、计划债务重组的
C、与关联方发生的(可以提,但不能全提)
D、其它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
②、预付账款转来“其它应收款”的,提
③、应收票据在未转入“应收账款”之前的,不能提
④、《会计》与《税法》坏帐准备计提基数的区别:
A、会计:“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科目余额,不论是否购销活动形成
B、税法:“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科目余额,仅限于购销活动形成的
3、坏账损失的核算:
①、坏账损失核算有两种方法:备抵法和直接转销法,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必须使用备抵法(金融保险业例外)
②、对本年应提坏账准备金额的理解(以百分比法为例):不管现在“坏账准备”科目余额是多少,在期末必须把余额调整为:“期末应收款项余额×比例”。
比如年初“坏账准备”科目余额是300,本年末应收款项余额为100,000,那么本年应这样做:
借:管理费用 200
贷:坏账准备 200(补足500)
③、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
A、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期末应收款项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贷方余额
B、账龄分析法
a. 收到偿还部分债务后剩余的应收账款,不应改变其账龄。
b. 存在多笔应收账款,且各自账龄不同时,应逐笔认定
c. 无法逐笔认定的,按先发生先收回原则确定
C、赊销百分比法:=本年赊销总额×相应比例
注意,这种方法的坏帐准备是累加计算的,与余额百分比法的多退少补是不一样的。
D、个别认定法:
a. 不是对每一项应收账款逐一进行个别认定,而是在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时,可以视具体情况对某项应收账款采用个别认定法。
b. 运用个别认定法的应收账款应从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剔除
4、在会计核算上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A、已确认并已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应及时借记和贷记该项应收账款科目,而不应直接从银行存款科目转入坏账准备科目。
B、收回的已作为坏账核销的应收账款,应贷记“坏帐准备”科目,而不直接冲减“管理费用”。
5、坏账准备的核算要注意:
①、如果坏账的核算方法由直接转销法改为为备抵法,应按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如果在备抵法下,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由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改为账龄分析法等,应按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这一点要特别注意。
②、计提坏账准备的基数是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到期未收回,转入应收账款后可计提坏账准备;预付账款不符合其性质,转入其他应收款后,可计提坏账准备;
③、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余额百分比法使用较多,账龄分析法较准确。37页例9说明了坏账准备如何计提,如何冲销,如何补提,一定要搞透;其他七大准备一个道理,比照着做,可以提高学习效率。
七、预付账款
1、一般应专设“预付账款”科目核算,对于预付账款不多的企业,可记入“应付账款”科目,但编表时必须将“预付账款”单独列示。
2、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已经不符合预付性质,或无望收到货物时,应转入 “其它应收款—预付账款转入”科目。计提坏账准备
八、其它应收款
核算范围其他应收款是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
第三章 存 货
一、核算范围:根据用途分两类
1、为销售而储存的有形资产,如商品、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等。
2、为耗用而储存的有形资产,如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备品备件等。
二、存货的确认条件
1、首要条件:符合资产定义。
回顾一下吧:资产定义:A、直接或间接地带来经济利益;B、企业所拥有、或企业所控制;C、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
2、其次要同时符合存货的两个确认条件:
①、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几个容易混淆的几个概念:
①、工程物资、特种储备物资、专项储备资产不是企业的存货。
②、购货约定:不符合存货的确认条件,不算。
③、受托代销商品:也不是企业的存货。属于“在库不作为存货”。但是,委托方、受托方都作入存货账,作存货管理。
★★★补充(了解)郑庆华:受托方的处理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受托代销商品作为存货的增项,代销商品款作为存货的减项,同时增减相同金额,对存货金额的影响为零。这是很特殊的处理方法。
再如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但尚未发出的商品也不属于企业的存货。
④、受托加工物资:不是企业的存货
⑥、在途商品问题:主要看所有权的转移,属于“不在库作为存货”。
因尚未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也属于企业的存货。
三、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
适用:规模小、品种少、采购少。
1、购入(以原材料为例):
注意几点:a.不管什么现金折扣、商业折扣等乱七八糟的,简单一点:按开票价
b. 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运输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要区分:工业企业可以计入存货成本,商业企业不行。做题时记得运费要扣掉抵扣的进项税金。
c. 税金:有消费税、资源税、关税,小规模纳税人还有进项税
d.损耗的会计处理:区分正常损耗与非正常损耗,分别处理。正常损耗的,计入存货成本;非正常损耗的,除不计入存货成本外,还有一个进项税不能抵扣的问题
按规定应计入存货成本的。
①、发票与材料同时到:
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 17
贷:银行存款 117
②、发票先到,
借:在途物资 100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 17
贷:银行存款 117
******如果有运费:对于工业企业,入库前发生的费用应计入购货成本;
对于商品流通企业,入库前发生的费用不计入购货成本,应计入当期损益
借:在途物资 9.3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 0.7
贷:银行存款 10
材料后到
借:原材料 109.3
贷:在途物资 109.3
③、材料先到、发票后到:先不入账,待发票到时再正式入账;如果月末发票还没有到,需暂估处理,下月初红字冲回。
借:原材料(暂估价)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2、自制(入账价值=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其他成本)
借:原材料
贷:生产成本
******外购货物中发生损耗的处理
①、合理损耗是无法避免且可以提前预计到的损失,计入存货的成本。
②、非合理损耗是企业管理不善的表现,应将其计入管理费用。
******如果制造费用科目期末出现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存货”项目
3、委托加工物资:按实际耗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本以及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和按规定计入成本的税金入账
①、拔付加工物资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
贷:原材料 1000
②、支付加工费、增值税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800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 136
贷:银行存款 936
③、支付消费税(看清计算方法,消费税与增值税计算基础相同):
A、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后直接用于销售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0(=(1000+800)/(1-消费税率)×税率)
贷:银行存款 200
B、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后用于再生产的: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消费税的计算是个难点,一定要理解。各科之间的内在联系越来越强,这也是为了增强CPA们的执业水平,避免纸上谈兵。(可到去
④、收回时: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转平)
4、投资者投入:具体由投资各方认可,开发票后才可抵扣项税。
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 17
贷:股本(非股份企业为“实收资本”) 117
5、接受捐赠(2004新变化:捐赠问题全书涉及多个知识点,重点关注一下)
确认价值优先顺序:A、有关凭据上标明的金额+相关税费
B、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相关税费;
C、或者该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终值,不是现值)
受赠时: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
待转资产价值
年底:
借:待转资产价值
贷:资本公积-接受非货币性性资产捐赠准备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方式取得或以应收款项换入的存货:
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可抵扣的进项税+相关税费。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
①、收到补价的:=债权的账面价值-可抵扣的进项税+相关税费-补价
②、支付补价的:=债权的账面价值-可抵扣的进项税+相关税费+补价
7、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
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可抵扣的进项税+相关税费。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
①、收到补价: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可抵进项税+相关税费+应确认的收益-补价
②、支付补价:,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可抵进项税+相关税费+补价
8、盘盈的存货:按相同或同类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①、发现时: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四、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1、个别计价法:成本比较合理、准确,实务操作工作量大,适用于贵重物品
2、先进先出法:物价上涨时,会高估当期利润和存货价值;反之……
3、加权平均法: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结存金额+∑(本月各批收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各批收货的数量)]÷(月初结存数量+本月各批收货数量之和)
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4、移动平均法:购进一次存货,计算一次加权平均成本
存货加权单价=(原有存货成本+本批收货的实际成本)÷(原有的存货数量+本次收货数量)
本批发货成本=本批发货数量×存货加权成本
5、后进先出法: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使当期成本升高,利润降低,可以减少通货膨胀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这也是会计实务中实行稳健原则的方法之一
五、发出存货的核算(实际成本法)
1、领用原材料
借:生产成本(期间费用、在建工程等)
贷:原材料
******如果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等项目,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要转出
借: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2、出售原材料:计入“其它业务收入”
3、发出包装物的核算
①、生产领用:同原材料处理
借:生产成本
贷:包装物
②、随同产品出售
借:营业费用 (不单独计价时)
其它业务支出 (单独计价时)
贷:包装物
③、出租、出借
A、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一次性摊销完毕,退回、再出租出借时,不作处理。出租、出借金额较大时可分期摊销
借:其它业务支出 (出租时)
营业费用 (出借时)
贷:包装物
B、收到租金,计入 “其它业务收入”
C、收到出租、出借押金,记入 “其它应付款”
D、逾期末退包装物,没收押金,
借:其它应付款
贷:其它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
******如果要交消费税(视所包装的产品而定,例如:烟、酒)
借:其它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消费税
E、报废时,
借:原材料
贷:其它业务支出 (出租时)
营业费用 (出借时)
4、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①、一次摊销法:领用时计入期间费用
②、五五摊销法:领用时先摊一半,报废时再摊一半
③、分次摊销法:按使用次数分摊
六、商品流通企业发出存货的方法
1、毛利率法(主要适用于商业批发企业)
根据本期销售净额乘以上期实际(或本月计划)毛利率匡算本期销售毛利,并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
销售净额=销售收入-销售退回与折扣
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净额×100%
销售毛利=销售净额×毛利率
销售成本=销售净额-销售毛利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入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注意该法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应按照其它计价方法(如:最后进价法),先计算月末存货成本,然后倒挤该季度的销售成本, 再计算第三个月结转的销售成本。
2、零售价法 (商业零售企业广泛采用):平进购进、储存、销售按售价记账,售价与进价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核算
成本率=(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期初存货售价+本期购货售价)
期末存货成本=期末存货售价总额×成本率
本期销售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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