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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指挥部工程旁站监理治理方法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更好地施行工程平安质量的过程操纵,加强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别过程的平安监控和质量治理,进一步提高监理治理水平,确保工程施工平安及质量,按照《 建立工程监理标准》(TB10402-2007)、《XX建立指挥部工程监理治理方法》、《XX建立指挥部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治理方法》等文件精神的规定,结合XX建立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指挥部监理旁站治理工作。
第三条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利用一定的监控手段和检验方法对施工现场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及特别过程进展全过程的监视活动。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 指挥部治理机构及职责
指挥部安质部作为工程监理的治理部门,负责工程旁站监理治理方法的制定,催促检查和指导监理单位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施行细那么及旁站监理施行情况,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监理单位的旁站监理施行情况进展检查、考核与奖罚。
第五条 监理单位治理机构及职责
(一) 监理单位应建立旁站监理治理小组,由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副总监为副组长,各监理组长为组员,全面负责工程监理旁站的治理工作。
(二) 治理小组应确定全线(站)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及特别过程,并组织有关人员编写旁站监理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施行。
(三) 明确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工程程序和方法,并明确奖罚措施。
(四) 确定各工点旁站监理工程、旁站监理人员,报指挥部安质部备案。
第三章 旁站监理人员素养要求
第六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旁站工程的难易程度、重要性及对工程质量平安的阻碍程度,合理配置旁站监理人员。
(一) 对工程平安质量阻碍大的工程,如隧道工程的超前地质预告、连接梁砼浇筑、预制梁砼浇筑、钢梁安装与架设、水中桩砼浇筑及预施应力施工等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不得由监理员担任。
(二) 对工程平安质量阻碍一般且易于进展平安质量操纵的,如陆上桩基的砼灌注、明挖根底砼浇筑、过渡段填筑、隧道仰拱施工等,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担任,假设由监理员担任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进展过程巡视与监控。
第四章 旁站监理的主要内容
第七条 确定全线(站)工程需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监理单位应至少将以下工程部位及工序列入旁站监理范围:
(一) 路基工程:基底处理、软基加固桩、支挡加固桩、特别路基填筑、过渡段填筑、反滤层施工等。
(二) 桥梁工程:桩基砼灌注、水中承台浇筑、明挖根底砼浇筑、基坑回填、墩台身(涵身)砼浇筑、梁体砼灌注、预施应力、钢梁安装与架设、高墩支架与模板安装及撤除、防水层铺设等。
(三) 隧道工程:仰拱基坑及砼浇筑、爆破作业、锚杆安设、钢架安装、防水板铺设、围岩监控与量测、超前地质预告(特别是地质素描、超前炮眼、超前水平钻孔)、二衬砼浇筑、帷幕注浆等部位与工序。
(四) 站后工程:房建基坑及砼浇筑、各类管线预埋、现浇砼构造、室内通水通球试验、屋面防水及闭水试验、外挂装饰工程、室外给排水的通水通球试验、各种设备的单机调试及综合调试等。
(五) 铺架工程:装移梁作业、架设作业、锚栓孔的灌注、梁体的临时连接及永久连接、梁面防水等。
(六) 其它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需要旁站监理的工程。
第五章 监理旁站方案的编制
第八条 监理旁站方案的编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详细编写,经总监审核批准后施行。
第九条 旁站监理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工程特点;质量平安操纵要点;质量平安的检验方法;旁站监理的主要内容、程序和方法;出现征询题的处理方法;工作职责及记录要求等。
第六章 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第十条 旁站监理人员要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及特别过程施行旁站监视,其旁站监理职责如下:
(一) 对所负责旁站工程的平安质量负责,对因旁站不到位而造成的质量平安后果负责直截了当责任。
(二) 认真按照旁站监理方案的要求,履行各项旁站监理职能。
(三) 认真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应按照有关要求,关于部分特别部位应及时留有影像材料,以备复查。
(四) 及时处理旁站工程在施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征询题,利用合理的监控与检查手段确保旁站监理的工作质量。
(五) 定期编写旁站监理报告。
第七章 旁站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 质量行为旁站
(一) 监理承包人是否按照技术标准、标准、规程和经审查核对后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
(二) 检查是否使用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是否配套或运转正常。
(三) 承包人现场治理人员、质检人员、试验人员是否在岗。
(四) 检查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特别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 检查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阻碍。
(六) 检查施工环境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平安隐患,对旁站监理过程利用多种手段予以记录。
(七) 关于路基填方、明挖挡墙根底、桥梁根底、房屋根底、隧道仰拱铺底、挡护工程等工序在隐蔽前必须留下旁站影像材料。
(八) 检查承包人是否按验标要求进展试块的取样与留置,并按照验标要求做好监理单位的取样与试验工作。
(九) 检查承包人工程成品保护情况是否满足验标及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 平安行为旁站
(一)涉及到对工程施工平安产生严峻阻碍的工序和关键部位,施行严格的旁站监理。
(二)检查承包人是否按经批准的平安专项技术方案进展组织施工。
(三)检查承包人现场专职平安员在岗情况和职责履行情况。
(四)检查承包人的各项平安技术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平安隐患。
(五)检查承包人平安技术交底是否全面,是否交到了作业层,是否履行了平安隐患告知制度。
(六)检查承包人是否按平安技术操作规程进展作业,大型机械设备及特种机械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七)检查承包人的应急救援及措施是否有效。
(八)检查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施工平安产生不利阻碍。
第十三条 对承包单位的以下行为,旁站监理人员有权制止并要求立即停顿施工,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后方可复工:
(一)未经同意,擅自改变质量操纵方案和平安措施方案的;
(二) 承包人专职平安、质量人员未到场或履行职责不力,并有可能对工程质量平安产生不利阻碍的;
(三)承包人违章操作,并有可能造成平安事故的;
(四)承包人无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或应急措施无效的;
(五)施工环境恶劣可能会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平安产生严峻阻碍的。
第八章 旁站监理检查、考核与奖罚
第十四条 安质部作为工程监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旁站监理的日常监视与检查,以专项检查、巡视检查和综合检查等手段对旁站监理工作的施行情况按照《XX建立指挥部监理单位综合考核方法》和《XX监理单位信誉评价施行细那么》进展评价与考核。
第十五条 对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指挥部有权采取黄牌警告及红牌清退等处分手段对监理人员进展处分:
(一)凡觉察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予以黄牌警告,并按照情节给予监理人员1~2千元的经济处分:
1.旁站过程中执行和掌握技术标准、标准、设计图纸、施工承发包合同不严格,情节较轻的;
2.不认真填写旁站监理记录,经提示不纠正的;
3.应旁站而不到场的。
(二)凡觉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亮红牌清退出场、全线(站)通报并按照情节给予监理人员3~5千元的处分:
1.擅离任守,给施工造成不利阻碍和损失的;
2.吃、拿、卡、要,成心刁难施工单位的;
3.因旁站不到位,出现与监理职责有关的工程质量事故且情节较严峻的;
4.擅自脱岗累计达两次以上的;
5.伪造监理旁站记录,未经检查盲目签字的;
6.旁站过程中执行和掌握技术标准、标准、设计图纸、施工承发包合同不严格,且造成损失或阻碍的;
7. 累计被黄牌警告达两次以上的;
第十六条 监理单位的检查与考核
(一)监理单位旁站治理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旁站监理工作情况进展检查与考核,重点检查监理人员是否实在履行了职责、旁站记录是否明晰、旁站效果是否明显、旁站报告是否真实和完好等。
(二)监理单位应按照检查与考核结果,按照有关治理方法要求对监理人员施行奖罚。定期将检查、考核与奖罚情况报指挥部安质部。
第九章 附 那么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各监理站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施行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及特别过程进展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施行旁站监理。
第十八条 本方法与《XX建立指挥部工程监理治理方法》、《XX建立指挥部监理单位综合考核方法》和《XX建立指挥部监理单位信誉评价施行细那么》等一起构成了指挥部监理治理的体系文件。
第十九条 本方法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治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XX建立指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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