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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社区一期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总包单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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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青岛国信蓝谷置业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总包单位) 青岛国信蓝谷置业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十月目 录1、人员管理-12、与甲方的配合-13、与分包单位的配合-34、与销售部门的配合-55、安全文明环保施工-66、进度管理-97、工程质量管理-118、工程验收和移交管理-149、设计变更及签证管理-1510、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171、人员管理1.1乙方项目经理应该常驻工地现场,而且在现场工作期间其全部时间应用于本工程的管理,不得兼任其他工作。乙方项目经理部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并将其列入组织机构表中,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工作。1.2乙方项目经理部

2、全体管理人员的正式名单在中标生效后15日内报请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后最终认可。1.3乙方不得擅自调整经甲方认可的项目经理部人员。乙方如需对人员安排进行变更,必须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1.4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副经理,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次。乙方擅自更换主要工作人员,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次。1.5甲方项目部对其认为不称职的乙方工作人员经公司同意后,有权向乙方提出调换要求(包括乙方项目经理),直至清退出场。乙方在接到甲方项目部的通知后须在5日内自行更换乙方的人员,新到岗的人员需事先报甲方批准认可。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再将因此而撤走的乙方人员雇用于本工程。

3、1.6乙方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1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支付违约金200元/人次。2、与甲方的配合2.1积极执行由甲方、监理所发出的所有工程指令和各项会议决议,并负责督促所有分包单位贯彻执行。若因乙方原因未按期完成,须支付违约金200元/日项;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加倍处罚。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任何一笔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2.2乙方对工程整体进度负责,熟悉各分包工程的具体要求。乙方应要求各分包单位提供专业承包的施工组织设计与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程序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找出解决办法。2.3认真

4、审核图纸,提前将图纸的错、漏、碰、缺问题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和监理。必要时要派专人与甲方或设计院进行沟通、联系解决问题。2.4积极快速落实甲方提出的设计修改和变更。2.5按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有关规范及甲方和监理的要求,及时正确地完成全部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预留预埋(包括各类开关底盒、插座底盒、线管、孔洞、打洞、剔槽等)、预埋管线的疏通以及防水处理和塞缝等,并修补各种安装后的预留洞口和分包单位损坏的部分,费用按合同和定额规定执行。对于修补分包单位损坏部分的费用,由责任单位负责支付,其它费用均已包括在总包管理和配合费中。2.6提供相应测量仪器设备和人员,配合甲方、监理、分包单位进行测量工作。

5、2.7 乙方对甲供材料需求规格、数量及进场时间,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报材料需求计划,要求提报材料需求计划及时准确。须充分考虑各专业的预留、预埋、预配、进场准备、现场配合及45天的招标周期等问题。如乙方提报材料需求计划时间拖延,支付违约金200元/日。提报材料需求计划中存在遗漏或错误,支付违约金200元/项。2.8乙方对甲供材料需求数量、规格,进场材料的检验评定,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内道路的坚实程度、到场卸货、货品保护、存放、资料收集整理存档等工作负责,材料采保费及检验试验费按双方合同规定执行。2.9 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承揽范围内现场所有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分包移交工程进行有效保护。

6、如果发生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在乙方任意一笔工程款中扣除。2.10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和监理的安排,有效完成脚手架或井架等现场所有设施的搭设、移动、修补、拆除等工作,并事先报甲方和监理批准、备案。2.1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临时人员,配合进行临时性的工作,所产生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2.12乙方必须积极协调施工所在地的政府和社会关系,并负责所在地政府相应管理要求的落实。2.13乙方负责全部所辖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用水、用电、消防、安全、文明施工事宜。乙方需设置垃圾堆放点,督促分包方及时清运垃圾,并负责将自己施工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出场,确保施工现场达到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2.14

7、配合甲方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关系协调工作。3、与分包单位的配合3.1乙方提供具备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开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操作场地、现场标高、轴线等技术条件、材料临时堆放场地以及进入这些场地的通道和入口等)。乙方须按甲方、监理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并在分包的作业面就近提供清晰、准确、便捷的轴线和标高控制线,防止分包出现因轴线尺寸、标高不清造成差错。如因乙方不提供或提供的轴线尺寸、标高等数据有误,造成分包商的损失,必须由乙方承担。3.2乙方应负责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并及时提供总承包配合。无论合同是否有其他规定,甲方直接分包工程如在乙方开工前已完成,或者在乙方工程竣工后或退场后施工的,甲方

8、及直接分包单位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3.3乙方须在甲方直接分包工作面适当位置提供施工用水电接驳点。为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和各线路的负荷平衡,乙方负责收集各分包单位的负荷要求,供应其调试所需负荷,并统筹安排。水电费由甲方直接分包方按实际用量向乙方交纳。3.4在现场条件具备时,乙方须安排和提供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办公、生活、仓储等用途的场地(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分包单位自行解决办公设施、生活设施和仓储设施。3.5乙方须提供现场的已有起重机械、井架、电梯等施工机械和脚手架等设施,便于甲方直接分包使用,费用由乙方与使用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及时为甲方直接分包提供现有的符合安全标准和分包单位要求的脚手架。地面

9、或楼面的水平运输由甲方直接分包自行解决。甲方直接分包为工程设备的安装就位,如乙方现有的起重机械或者机具设备无法满足需要,而需另外制订方案,原则上由甲方直接分包自行承担,或者由其再委托乙方。3.6乙方须与甲方直接分包单位签订质量管理协议,并监督其质量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检查其质量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对甲方直接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其工程质量情况进行评定。3.7乙方须负责对甲方直接分包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统一管理,与甲方直接分包签署现场配合协议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并监督其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检查其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甲方直接分包限期整改,发生扣违约金情形时,

10、由乙方按甲方的现场规定处以违约金,并书面上报甲方。3.8 乙方须根据总进度计划,为甲方直接分包单位的穿插施工准时全面地提供必须的作业面、技术条件,以及必要的作业时间。3.9乙方与甲方直接分包间的工序交接由监理验收确认后,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乙方负责甲方直接分包单位的工程成品交验给乙方以后的成品保护工作。3.10乙方负责协调所有甲方直接分包的竣工验收资料整理归档及竣工备案验收工作。乙方负责协调与质监站的工作,并整理整体竣工资料,办理各分包工程的报建、验收手续,保证达到城建档案的要求。3.11乙方负责组织和主持所有与各分包单位有关的协调和图纸会审会议,并在会议后三天之内向甲方、监理提交会议纪要或图纸

11、会审纪要。乙方应建立每周1-3次的分包工程例会,每月一次月计划会议和每季度一次的季计划会议;施工高峰期间,应进行每日碰头会制度,用以协调第二天作业面的矛盾;所有分包应提前一周在例会上提出对道路运输、场地使用、楼面占用、大型机械吊运等要求。3.12乙方须对分包单位的定位、放线的准确性进行复核;负责对甲方分包单位的进场材料进行检验评定;负责对甲方分包单位完成工程量进行及时复核。3.13乙方须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与所有分包核对清楚各专业图纸之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了解其在分项工程上的特殊要求(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隐蔽工程之前(如浇注混凝土),请有关的分包配合确认,否则因

12、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4、与销售部门的配合4.1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开盘时,进行的环境改善、卫生治理。为甲方在进行社会宣传、社会活动、广告、拍照、录像、领导视察等工作时,提供足够的资源(人员、设备、材料)为甲方服务(甲方提供相应费)。4.2乙方须在甲方样板房、售楼处、首层大堂及售楼通道、室外工程、园林景观的施工过程中,创造相应的施工条件,特别注意对水电等的施工进行协调管理。4.3为配合销售而提前需要施工的项目,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调整进度,按时完毕相关施工内容。如有拖延,支付违约金1000元/日;如有提前,奖励500元/日。4.4乙方须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车辆设备不从销售前庭广场进出,

13、不破坏前庭广场已做好的园林绿化工程,不损坏和污染现场内的所有已初步完成的设施和园林景观等。如发生破坏,支付违约金1000元/处,且须加倍支付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任何一笔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金额。5、安全文明环保施工5.1乙方须遵守建设部及省、市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及规范,在施工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向甲方和监理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组织和有效的安全计划,该组织和计划必须包括乙方安全组织架构、安全工作指标、乙方安全工作导则、检查制度、培训制度、安全风险评估等内容,且应符合甲方和法律规定的安全和保健的要求。同时,乙方须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

14、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乙方须随时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证他们在履行职责时做到安全、无隐患。乙方须负责向进入现场的人员提供良好、安全的施工环境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5.3本工程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检查标准为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要求。乙方必须保持经常性的例行自检,对每次的检查结果实行公布,并记录在案,作为甲方考核乙方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5.3.1每周二上午9:00进行由监理组织,有甲方和乙方(包括所有分包)参加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巡检。安全生产、文明施

15、工巡检后,由监理形成巡检记录,进行全场通报,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乙方负责组织并监督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同时,乙方将整改计划报甲方、监理审核。并在每周五上午9:00的安全例会上,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整改落实拖延,支付违约金300元/日项。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巡检中发现同一问题反复出现,支付违约金1000元/日项。5.3.2乙方在甲方公司或集团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时,受到通报批评,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受到通报表扬,奖励2000元/次。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如整改落实拖延,支付违约金1000元/日。5.3.3乙方在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时,受到通报批

16、评,支付违约金10000元/次;受到通报表扬,奖励5000元/次。上级主管部门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如整改落实拖延,支付违约金2000元/日。5.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或工伤(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须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和监理,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任何影响,甲方有权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5.5若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保等规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5.5.1乙方须加强施工现场的人员出入管理,建立严格的门卫登记制度。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带安全帽。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元/人

17、次。5.5.2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不得擅自撤出现场,如需撤出现场,必须办理相关撤场登记手续,并经甲方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备案后,方能撤出现场。未经甲方签字确认乙方将材料、设备擅自撤出现场的,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宗,并通报双方公司备案。5.5.3乙方须对所有施出工地现场的车辆冲洗干静,不得污染小区和市政路面,冲车污水组织排放至指定地点。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次。如果对市政路造成严重污染将由乙方负责清理并接受相应处罚。5.5.4乙方需加强人员教育,杜绝现场出现打架斗殴、偷窃等违法行为。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次,并负责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应

18、处罚。5.5.5乙方需加强人员管理,严禁饮酒后上岗。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人次,并责令相关人员立即离岗,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5.5.6乙方须严防火灾,设立专项火患排查制度,杜绝火灾发生。否则,乙方除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相应损失外,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5.5.7乙方需加强人员教育,严禁从空中直接向下抛物。否则,造成人员伤害或物资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且除承担直接费用外,并支付违约金500元/次,甲方有权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5.5.8乙方需施工现场应设男女厕所,保持清洁无污染。在施未交工的楼内、施工现场内不得大小便。如甲方、监理发现上述部位存在大便现象,乙方向甲

19、方支付违约金为:房屋内发现一处大小便违约金300元,室外发现一处违约金100元。各分包单位(包括甲方直接分包)的管理责任均在乙方。5.5.9乙方须加强施工环境的管理和维护。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每日产生的各类垃圾当天进行清理,否则,支付违约金100元/次。甲方有权指派人员进行清理,费用从应付乙方的任何一笔工程款中扣除。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否则,支付违约金500元/次。6、工程进度管理6.1乙方须于中标后20天内向甲方、监理提交项目总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须详细、完整,并满足甲方的经营计划需要。如向甲方提报总进度计划拖延,支付违约金1000元/日。6.2乙方须于每月25日上午11:00前,提报下月

20、度进度计划。如向甲方提报月度计划拖延,支付违约金500元/日。6.3乙方须于每周四上午11:00前,提报下周进度计划。如向甲方提报周度计划拖延,支付违约金100元/日。6.4乙方提报的各种进度计划时,应包括材料、设备的用量和劳力安排。6.5乙方须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上午11:00前,向甲方、监理提报调整后的总进度计划,由甲方、监理审核,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备案,方可用于施工。对于甲方明确不得延误的阶段性施工目标不得擅自更改。如向甲方提报调整后的总进度计划拖延,支付违约金500元/日。6.6如工程发生较大调整或甲方明确要求需要提交时,乙方应在5日内或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最新的总进度计划予

21、以提报。如向甲方提报最新进度计划拖延,支付违约金500元/日。6.7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计划不相符时,乙方须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报改进措施,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进度计划的考核如下:6.7.1乙方未按周度进度计划完成施工,支付违约金200元/日项;如有提前,奖励100元/日项。如乙方采取改进措施,在本月末完成月度进度计划,甲方则不再计取本月因未完成周度进度累计的违约金。如乙方未完成月度进度计划,甲方则不再奖励本月因提前周度进度累计的奖金。6.7.2月度进度计划未完成施工,支付违约金500元/日项;如有提前,奖励200元/日项。

22、6.7.3乙方未按总进度计划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关键节点(除合同中约定的节点)施工,支付违约金5000元/日项;上述违约金从当期的进度款中扣除。6.8甲方不因节假日、法定假日、周末、夏收、秋收人员短缺而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乙方不应因此而造成工期拖延。因抢工所发生的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造价内。6.9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施工。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直至甲方进一步指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由乙方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因暂停施工而造成的损失及工期顺延。6.10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

23、根据甲方、监理的要求结合现场施工进度及各分包提交的施工计划,及时准确的编制出各专项阶段的专项进度计划(如:售楼处建设阶段、主体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消防施工阶段、外立面施工阶段等)。6.11甲方、监理对乙方所提报的所有进度计划的批准和认可,均不应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上述所有时间要求,如遇周末或法定假日,须向前顺延。7、工程质量管理7.1乙方须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和监督。因乙方原因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扣合同总额的2%作为违约金。经两次整改仍不合格的,每次扣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及相关损失全部由乙

24、方负责。前述违约金及费用可直接从乙方履约担保或工程款扣除。因乙方工程质量不达标给甲方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第三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7.2乙方上报的工程量须满足两个条件:工程实体质量合格和质保资料、报验资料及时完整。如在乙方上报的工程量中,存在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或质保资料、报验资料不及时完整的现象。即此部分工程量不计入当期已完成工程量。7.3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应在验收前准备验收记录,并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验

25、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监理限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修改后重新验收。如整改逾期,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日,且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如乙方未经报验通过,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不论事后检验质量是否合格,该批工程量的工程款一律不予支付,并且因此所发生的检验、处理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并且甲方、监理有权保留进一步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力。7.4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低于80%(含80%),支付违约金5000元/项。经整改后,二次验收仍不能通过,支付违约金10000元/项。7.5乙方须有

26、完善的交接检验制度,且签认手续齐全。乙方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须有明确的技术质量交底,且签认手续齐全。否则,支付违约金500元/次项。7.6乙方须在关键部位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时,进行及时修复。如乙方未及时修复,甲方有权另外委托其他单位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且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项.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7.7乙方所使用的所有的材料和工艺都应符合合同规定和甲方的要求。乙方须提供相应的质检报告和出厂合格证等质保资料(甲供的材料和设备除外),并按规定及时进行检验、测试,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样品。7.8乙方须提供材料、设备样品,经甲方确认封样后,方可供货。经甲方、监理确认的材料、设备样品,乙

27、方不得擅自更换。否则,相应材料、设备全部退货,工期不得顺延。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宗。7.9乙方须按规定堆放现场材料,并立标牌注明品种、规格、使用部位、进场时间及检验状态等。7.10乙方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对在现场或现场以外制作准备用于工程的任何预制件的制造时间和地点,使甲方能在工程的各个阶段检查乙方的工作。任何预制件的加工备制没有通知甲方,且甲方认为该项工作需要预先检验时,甲方可以拒绝使用这种预制件。7.11甲方有权对乙方已检验合格的材料和设备进行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其复验费用和由此延误的工期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更换为合格产品,复验费和因此延误的工期由乙

28、方承担,并有权保留进一步的追偿的权利。7.12甲方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供给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自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7.13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放线方面的资料(包括乙方为放线所作标记的解释),以便甲方、监理随时进行现场检查。7.14乙方应负责对本工程的放线,并做到准确无误。工程各部位的位置、标高、尺寸的正确性,以及有关的必要的仪表、器械和人员也均由乙方负责。如果在工程进展的过程中,甲方和监理发现工程某一部分的放线、位置、标高、尺寸或校准出现误差,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自费校准这些误差

29、,直到甲方满意为止。甲方和监理对任何放线、测线或标高的检查都不减轻乙方为保证这些方面的正确所应负的责任。7.15本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规范、甲方发出的施工图纸及甲方制定的质量标准为依据。如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规范等低于合同规定,应按合同执行。反之,应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的有关标准和规范。7.16乙方须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7.17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30、7.18乙方须提前做施工样板,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乙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得额外计取。如样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必须拆除重新返工,不得易地另行施工样板,工期不得顺延。如样板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实施拆除并重新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本合同额中扣除。,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项。7.19所有半成品、成品工程现场必须留有标识,且均可追溯具体施工人员。8、工程验收和移交管理8.1为维修方便,乙方须在工程竣工之前,向甲方提交每户的水电管路布置图,详细标注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8.2在进行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

31、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甲乙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进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视同工期延误。8.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及物业公司验收通过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造成甲方向购房者交楼时间延误,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8.4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8.5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时,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等任何原因延迟或拒绝交付工程。8.6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按国家、行业、地

32、方及甲方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提前15天向监理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质量保修书及相应的电子文件等。监理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甲方、监理、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初步验收。8.7初验合格后,甲方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验收日期,组织有设计单位、监理、政府有关部门、甲方、乙方、物业管理公司参加的竣工验收。甲方在竣工验收后5天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此意见整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8.8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负责收集和整理整个工程(包括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电子文件等),使之符合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乙方负责向市档案馆办理工程资

33、料验收和移交,属于甲方应提供的资料由甲方应及时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汇总整理后移交档案馆。由此而发生的行政性收费除合同或当地行政法规或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由甲方承担,其它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承担因竣工资料原因影响工程验收、入住的责任,并补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购房人支付的经济补偿)8.9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甲方、监理和合同其他条款约定以及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9、设计变更及签证管理9.1设计变更及签证执行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9.2乙方对于甲方正式发出的变更,应及时、完整地的执行,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要求。9.3乙方出具要求甲方结算价款的变更、签证

34、单,如果没有甲方指定的甲方印章,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9.4乙方申报的变更、签证预算必须加盖指定的乙方印章,否则甲方可以不接受。9.5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填制的变更、签证通知单都应使用甲方管理规定中指定的标准表格,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乙方可以不予接受。9.6甲、乙双方都应设置变更、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交付对方单据时应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9.7甲、乙方均应对变更、签证通知单连续编号、妥善保存。9.8乙方报送的变更签证费用计算书必须按照每份变更、签证通知单编制,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方式编制的多项变更、签证事项的计算书。9.9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

35、通知单上协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取定的人工单价。9.10当变更、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乙方要在甲方工程签证管理相关规定要求的时限内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可以不予支付费用。9.11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现场工程师、成本人员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谈判,否则甲方可以不计价款。9.12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应在拆除前与甲方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否则视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9.13对甲方下发的变更、签证通知单乙方不得拒绝实施,否则甲方有权要求第三方完成,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0%计取管

36、理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10、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乙方须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和分包单位的工程款,若发生因欠款情况,导致民工或分包单位上访或诉讼及其它恶性事件的,甲方有权根据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指令性通知,对乙方的违约行为可同时作如下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诉的权利:10.1从上访事件及其它恶性事件发生当月起,暂扣当月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的50%,在施工单位处理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取得政府处理意见后,再支付暂扣工程款。10.2当月没有处理完的,下月继续按照50%比例暂扣应付工程款。10.3甲方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指令性通知文件或根据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可直接向农民工、分包单位、法院或政府主管部门支付乙方欠付的工资或工程款、材料款等各项欠款,并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任何一笔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金额。甲乙双方确定:在本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中,乙方按规定应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均为惩罚性违约金。所有违约金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各部分违约金分别计算、累计计取。该违约金甲方均可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未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对此不持异议。注:本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中规定与双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以双方合同为准。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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