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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中小学教师录用公告
广西河池市招聘中小学教师1056名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考等最新资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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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我市对中小学教师的需要,依照《有关深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92号)、《有关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措施>的通知》(桂人社发〔〕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措施》(河政办发〔〕40号)文献要求,河池市11个县(市、区)和3个市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对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56人。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高中、中专学历报考者,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河池市;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三)安排一定百分比招聘计划定向招聘 “代课教师”。
曾是“代课教师”,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代课教师”的岗位。
(四)非一般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5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能够报考。
(五)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如下(1978年5月31日至199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乡镇岗位人员,报考年龄能够适当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要求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研究生研究生以上岗位的人员,报考年龄能够适当放宽到45周岁(196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代课教师”岗位的人员,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详细报考条件以《河池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如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为准。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单位责任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七)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严禁报考河池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一般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新录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河池市新聘任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包括的户籍、服务期、现役、解聘、工作(教龄)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5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公开招聘基本标准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标准。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详细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河池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如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报考人员从5月30日起,能够通过河池人才网、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河池教育信息资源网等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为以便报考人员报考,河池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能够通过上述网站查阅。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记录表。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河池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上报名系统”(如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报考指南》要求的操作步骤,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有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等候资格审查通过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如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措施(试行)》(人社部发〔〕126号)的有关要求予以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6月9日8:00至6月13日24:00
2.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标准上,市直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负责;县(市、区)级及如下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实行。
报考者请于6月9日8:00至6月14日20: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成果(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能够在6月9日8:00至6月13日20:00 前改报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须阐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资格审查时间:6月9日8:00至6月14日20:00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要求收费标准: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不收取报名费。
网上缴费时间:6月9日8:00—6月15日24:00。报考人员未在要求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组员按要求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这部分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7月11日前携带如下材料直接到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减免费用手续:(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报名记录表或准考证;(3)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确保。有关证件须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7日8:00—7月12日24:00
《准考证》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1.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分值为每科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考试大纲将于6月中旬公布,届时请考生关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众信息网。
2.笔试时间:7月12日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1)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命题、阅卷由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
(3)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池人才网查询。
成绩查询、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7月底前。
(二)笔试要求
1.乡镇及如下职位:
(1)报名人数达不到1:3百分比(含1:3)的职位,免笔试,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缴费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免笔试职位情况将于6月17日前在河池人才网公布。并在面试前,由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考生考试费。
(2)报名人数超出1:3百分比的职位,须参加笔试,笔试不划定分数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百分比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2.县级以上职位:
县级以上职位按实际报名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统一划定分数线,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百分比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要求的面试百分比的,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由市直招聘单位或县级教育局会同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提出申请,报河池市教育局审核,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招聘岗位没有达成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笔试成绩并列:百分比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三)优惠政策
“代课教师”报考定向招聘“代课教师”职位,且该职位报名人数超出1:3百分比须笔试的,可予以教龄加分,教龄每满1年加0.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证明由县级教育局负责出具,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确认。
(四)面试要求
1.面试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传真或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详细包括如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记录表、户口簿、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查时提供。
报考定向招聘“代课教师”人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教育局出具的《代课情况证明》。
凡有关材料重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成果的,由资格审查主管部门报河池市教育局审核后,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统计并签字确认。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打印《报名记录表》时间以实际公布的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2.公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河池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河池人才网上公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公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市直招聘单位和县级教育局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应届高校毕业生在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任处理。
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由河池市教育局统一确定。详细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通知书由市直招聘单位和县级教育局负责发放。
面试时间:8月20日前
5.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答辩或者说课+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6.面试分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成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查人选。
7.面试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日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次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予以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他酌情按扣3—5分处理。
8.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当日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需请示考点主考,考点主考同意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组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查人选。
六、体检和考查
招聘单位依照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百分比确定体检、考查人选。
体检、考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查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依照实际情况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市级人社部门同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同级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以上具备相称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措施(试行)》(桂教人〔〕154号)要求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考生自行负担。考生不按要求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生对体检项目成果有疑问的,能够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行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同意后进行复检。实行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标准上,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成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查
考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查应成立考查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查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查材料。考查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查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查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查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考查和体检时间:8月底前
七、公告和聘任
1.依照面试成绩、体检与考查成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河池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和各县(市、区)进行公告,公告期7天。
2.拟聘任人员名单公告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任资格或公告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任对象。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应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办理聘任手续。对反应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任;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公告、聘任时间:9月底前。
八、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公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名单)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步骤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在公布面试公告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查等步骤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初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3、拟聘任人员名单公告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4、聘任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端逾期不报到的, 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教育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系统和组织实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引、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标准,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布署,亲密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也许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合法伎俩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查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查过程中参加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标;
5、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部门工作人员违背要求,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措施》要求其他情形的。
(四)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要求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背有关政策要求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要求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尤其提示:
1.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有关步骤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措施(试行)》(人社部〔〕126号)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予以5年内或终生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行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行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行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升警觉,切勿上当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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