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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开放形式下法学课程教学模式初探
佛山电大法学教师 汪跃平
[内容摘要]:远程开放形式下法学课程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学措施等方面必须较老式上进行全方位的革新,因为法学教育的核心是把培养具备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为此,作者以为:在教学理念上,必须落实“师生平等交流,教学相长”;“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课堂和课外并重”。教学模式是师生互动型教学模式,配以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课堂辩论法等多个教学措施。
[核心词]:法学教学 教学理念 教学模式 教学措施
Probing of Law Science Teaching Pattern Under Long-Distance Open Education Situation
[Abstract]: Under long-distance open education situation, traditional law science teaching idea, teaching pattern and teaching method should be changed totally, for the core aim of law science education is to cultivate skillfully practical law personnel. To realize it, the author maintains that in teaching idea there should be such meanings as teacher and student equally communicating and teaching and learning both making progress, combination of imparting knowledge and cultivating ability, and equally important both in class and after class. Teaching pattern should be teacher and student mutually participating in, and the teaching methods are case method, simulated court method and debate method.
[Key word]: Law Science Teaching Teaching Idea Teaching Pattern Teaching Method
佛山电大自开展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以来,全校教职工工都积极投入其中。我作为一名法学教师,主讲本科班的《国际私法》、《协议法》、《国际经济法》等课程,通过几年的探索, 初步探索出一条远程开放教育下法学课程的教学模式。
一 打破老式的法学教育理念
当代远程开放教育意味着完全打破教学时空上的局限,意味着多媒体、网络教育的重要性,这就要求我们对老式的教学理念、模式和措施进行一场深刻的革命。
(一)老式法学教学理念之误识
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我们一直比较重视理论方面的教学,重视灌输理论知识,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备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在法律教育的目标取向上,是要把学生们培养成具备进行法学研究、写作论文、刊登论文能力的法学人才,而不是法律实用人才。在观念上,有的教师以为,只要把法律概念、逻辑体系、理论框架灌输给学生,学生们就能够将法律概念、法律标准适合用于详细的案件分析,这实际上是误识①。正是因为这种观念导致部分教师在课堂上过多地去纠缠艰涩、复杂的理论。而这些理论对培养具备实际操作能力的法律人才,并没有多大的协助。法学理论、法律概念、法律标准和法律条文与法律的详细合用之间还存在一个转化的步骤。我们的教学在转化方面做得不够。应当明确我国的法学教育到底应当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是重要培养法学研究人才,还是重要培养法律实务型的法律人才。我以为我们所培养的人才,应当是培养具备法律实际利用能力,具备广泛的法律知识和其他有关知识的法律实用型人才,而不是重要培养法学研究人才。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才能调整我们的教学措施和教学体制以适应这种要求。
在国外,许多国家的法学院都是以培养法律实用性人才作为法学教育的目标。在美国,各法学院所要培养的人才就是从事法律实务的人才。律师是经典的从事法律实务的人才。因此,美国各法学院的整个教学措施,都是围绕着培养优秀的律师,培养能够尽快适应律师实务需要的律师展开的。美国之因此倡导案例教学法,大量地利用案例教学法,也与他们的这一培养目标有亲密关系。例如说哈佛大学所开设的律师技巧课程、谈判课程、诉讼技巧课程,都是为了培养具备实务操作能力的律师。日本在司法改革中也提出应当进行对应的法学教育方面的改革。日本法学教育方面的改革,也是为了变化过去重视培养法学人才的倾向,将培养大量的具备法律实务知识的人才作为其法学教育的目标。
(二)教学理念之革新
中央电大试点项目标培养对象定位在成人、在职、业余学习,培养目标定位为应用型人才,这一点是非常正确的。电大法学教育也必须从重视理论方面的教学,重视灌输理论知识转变到培养法律应用性人才上来。创新人才的培养离不开新的教学措施和教学模式的采取,而正确的教学理念是教学模式和措施创新的前提和核心。因为教师的教学行为是受理念支配的,教师只有更新了教育观、教学观、师生观,才也许有全新的教学行为,才也许设计出新的教学模式和措施②。远程开放教育虽然打破了时空界限,学生在家上网自学为主,教师重在提供教学支持服务资源,但这是以学校打破招生地区限制,以全国乃至世界范围招生为理论前提的。作为在一个小城市,除了提供教学支持服务资源之外,面授仍然是学生首选的学习途径。因此,我非常重视教学方面的改革。通过几年的探索,我把新的适合于远程开放教学的理念归纳为如下几点:
1.师生平等交流,教学相长
老式的法学教学是在老师“一言堂”的理念下进行的。教学是以老师为中心,学生处在被动接收知识的地位,并且学生慑于老师的威严,变得唯唯诺诺,不敢向老师提出问题,因而扼杀了学生的创造力,同时从事法律职业所必须的某些技能,如归纳概括能力、口头体现能力、分析推理能力等,在课堂教学中得不到必要的训练,最后培养出来的是一批不能适应现实社会的“哑巴”人才。因此师生平等交流,让学生在民主平等的气氛中积极积极地获取知识和应用知识,形成必要的职业技能和正确的职业观念,发展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最后在良好的尊师爱生境界中达成教学相长的目标是多么重要。
在我的课堂上,我激励学生能够自由刊登他们的不一样观点,甚至能够形成激烈的辩论会。例如在讲《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躲避的效力时,我设置一热点问题,即荷兰要求安乐死为合法,人们能否为避开内国法而离开自己的国家,前往荷兰以达成合用荷兰法的目标?学生纷纷发言体现自己的观点,全班学生都参加其中,教学气氛尤其活跃,学生在这种热烈的气氛中既掌握了知识,同时也陶冶了情操。
我一直坚信问题会越辩越明晰,思维会越辩越睿智。学生在这么的民主气氛下身心和智慧都会得到全面健康的发展。老师看到自己弟子一天天进步,心理也会甚感欣慰,一个成就感激励着老师再接再厉,愈加好地搞好教学,最后师生共同得到进步。
2. 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
老式的教学重要在于重视理论方面的教学,重视灌输理论知识,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备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老师在课堂上是填鸭式教学,把理论一股脑塞给学生,而无论社会是否变革,知识是否已更新。有的老师甚至几十年不改教案,这在科技信息日新月异,文化变革风起云涌的今日,实在是贻误学生子弟。理论知识不是不重要,它是一切学习的基础和前提,但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理论教学,培养实际利用能力才是最后目标。老师的教学是启发式的,要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激发学生去思考,去分析和处理问题。
3.课堂和课外并重
当代远程开放教育形式下,课堂教学次数缩减,学生必须占用大量课外时间自主学习,因此老师更应当科学充足利用课堂教学时间。老式形式下,教师与学生的交流是非常少的,老师上完课后便急忙离去,至于学生学得怎么样,有什么意见,老师也常常不得而知,只是用形式单一的并不科学的弹性很大的期末考试作唯一的评价标准,检查学生的学习效果。因此,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学生最关心的是考试,只学习甚至死记硬背老师讲过的章节。这种情况是培养不了合格的法学专业人才的。我们必须把课堂和课外有机地结合起来。于是我尝试着每次课前布置有关问题,要求学生课外查找资料,并指定有关必读书目,让学生的课堂学习延伸至课外,自己积极去获取知识,培养自我处理问题的能力。这么长期扎实地进行,学生在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的同时,各方面能力也必然有长足发展。
二 教学模式的创新-----师生互动型教学模式
通过研究和实践,我以为师生互动型教学模式是比较适合于法学教学的。这种模式强调老师和学生的双向交流,相互参加其中,使老师讲课不再是单方面的事情,而学生也从被动接收知识转为积极参加者。
(一)师生互动型教学模式的基本框架
1.老师和学生的角色分派
(1)学生的地位 学生是教学过程中一直围绕的核心。老师的一切教学目标都是意在提升学生能力,因此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主角。为了愈加好地扮演好这个角色,全班学生要提成几个学习小组。为学生合作学习建立基本规则,使学生和教师相互了解和熟悉,创设良好的气氛,形成毫无偏见的气氛。
(2)老师的作用 在师生互动型教学中,学生是积极积极的学习者,但这并不意味着能够忽视教师的作用。相反,教师能否利用促进性的教学技能,对师生互动型教学的效果具备决定性意义。能够说老师是互动型教学模式的导演。首先,互动型教学的整个规划和制度性建设由老师设定。这要讨教师在正式上课前宣布自己的课堂规则,使每位学习者了解、明确互动型教学模式对学生的要求,并要采取切实措施实行这些规则和要求。因为中国学生已经养成了被动学习的习惯,依照我的经验,教师在前几周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并把这种检查成果列入对学生的评价指标中去,促使学生课前预习,设定一定的问题供学生思考,互动教学模式才也许进行下去。其次,老师在教学过程中是起引导人的角色。师生互动,必然产生师生之间或同学之间思想火花的激烈碰撞,这就要求老师就争论的焦点,整个态势全局进行有效把握和引导,对学生不停激励和启发,激励他们提出批判性评价,协助学生在问题讨论中协调、整合基本知识与实际技能等。 再次,老师必须依照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反馈不停地总结经验,使互动型教学能够得到愈加完善,愈加好地实现教学相长。
2. 老师和学生联系的纽带----问题
师生互动型教学模式核心联结点是一系列的问题。老师和学生是通过处理一系列事先设定或临场提出的问题来达成教与学的目标的。老师在每一堂课前,必须针对计划所学内容,设定问题一般符合如下要求:
(1)问题必须能够引出计划学习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在设计问题时,首先要确定学生需要取得的基本概念和原理,由此出发设计需要处理的问题。
(2)问题应尽也许是开放的、真实的、有争论价值的。将学习置于复杂的、真实的问题情景中,具备如下好处:学习知识的情景与以后应用知识的情景具备相同性,能够促进知识的提取;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掌握概念、规则和原理;先前学习的案例能够应用到与此类似的问题处理中。
(3)问题必须能够激发学生的动机,激励他们去探索、学习。一个好问题能够伴随处理问题的进程自然地给学生提供反馈,让他们能很好地对知识、推理和学习方略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促进他们的预测和判断。
(4)问题的选择要考虑到教学的详细目标以及学生的知识、技能水平和动机态度等原因。
(二)师生互动型教学模式的实现过程
为了实现师生互动型教学,其实行大体包括如下步骤:
1.课前布置问题,指定参考书目 在开始一个新的知识点之前,教师要给学生提供一个或多个复杂的问题,这个(些)问题应当尽也许是中国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客观事实,能够吸引学生。要圆满回答和处理这个(些)问题,学生必须学习和掌握那个新的知识点。例如在讲授企业法有关内容时,我给学生列出十多个比较前沿性的问题。 我担心这些具备挑战性的问题也许会难到他们并会打击他们的积极性,不料到面授时出勤的30个学生(全班共42人)每人手头都准备厚厚的一大叠资料,其中有些学生还专门利用论文的形式对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2.学习小组组织讨论 学习小组必须在课后自觉组织组员进行讨论并作好统计。以备课堂谈论。
3.课堂讨论 这是实现互动型教学的重要一环。前面的准备都是为了此。在讨论中,师生之间或同学之间也许会有不一样意见,因而会产生僵局,这时,老师更多的是引导,要允许百家争鸣,各抒几见。同时要激发学生发觉和提出新的问题。最后对于每一个知识点的学习、讨论和争论,老师都要进行简明的归纳和总结。这首先是协助学生加深对知识点的了解,另首先是引导学生故意识地反思问题处理的过程,提升他们提炼所学知识的能力。
三 教学措施的变化
教学措施是实现教学目标和理念必不可少的中介。先进的教学理念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措施作中介才能得到充足体现。老式教学因为建立在老师“一言堂”的填鸭式教学基础上,教学措施单一呆板,无外乎老师教学生听,教学成了老师一方的事,学生变得被动且极具依赖性,从而失去了他们花季年龄本应当有的朝气和创造性。法学专业要求学生必须具备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缜密的归纳概括能力和雄辩的口头体现能力。假如在这种沉闷乏味的教学过程中,学生是极难炼就出这些能力的。我在师生互动型教学模式中,为了达成师生双向交流和共同探索,重要采取如下法学教学措施:
(一)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能够说是美国法学教育的标志,它是美国法学院进行法学教育的基础。使用案例教学法的最重要作用是使学生参加相互直接交流式的学习,当学生阅读真实案例日后到课堂,教师能够有效地使用苏格拉底教学措施③, 学生对一个问题的解答又组成下一个新问题,教师就这么引导学生走向真理或一个固有的矛盾,这一矛盾自身又向学生表白了推理过程中的缺陷。这种措施对培养学生办案和处理法律事物的能力、搞清法规和案例的能力,以及为客户的案情进行思考、推理和提出论点的能力是大有好处的。例如在讲授《国际经济法》中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知识时,我先以FOB价格条件设置案例,要求学生领会FOB条件下卖方向买方交货的风险转移时间。然后改成CIF、CFR等条件,学生能够举一反三,通过详细的案例轻松掌握抽象的知识。
学生在学习法学知识时感到最枯燥乏味的就是背法律概念、法律标准。为了让学生消除这些烦躁,我通过设定案例,把枯燥乏味的法律概念、法律标准隐含于极具悬念的案例当中。首先让学生概括重要的争诉点,以培养学生发觉法律问题的能力;假如学生不能准确地把握争诉点,教师要及时组织讨论和补充,以引导学生在核心的问题上开展讨论。然后由不一样的学生分别就每一个争诉点刊登意见和相互评论;假如没有学生积极发言,或者找不到不一样的意见,教师要适时予以提示和引导,必要时可点名让学生站在不一样的角度回答下列问题。当所有的争诉点都通过了充足的讨论以后,教师要进行高水平的总结,揭示有关法律规则的合用和问题背后的法律原理及政策。
(二)模拟法庭教学法
在法学学习过程中,学生有很强的亲历亲为进行法律实践的欲望,于是模拟法庭是他们亲身感受法律利用的最佳方式,也是我的法学教学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事先向学生提供素材,全面简介案情。然后由学生自愿或老师安排进行分派角色。模拟法庭教学法有利于向学生揭示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和处理法律纠纷的程序要求。这种措施的最大特点就是参加,它要求角色扮演者充足了解情况,站在各自的立场上据理力求,提升分析问题的能力,培养听取他人意见的习惯,发展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态度。这种措施是让学生完全参加学习过程,使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角。在这种措施中,教师的作用不是一味地单方面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利用那些可视、可听、可感的教学媒体为学生做好进入角色前的准备工作,让学生产生一个渴望学习的冲动,自愿地全身心地投入学习过程,并积极利用所学知识,在亲身体验中认识法律,发展能力。
(三)课堂辩论法
课堂辩论法是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指引学生对某一详细事实中的争论性问题的思考、辩论来增强学生的问题意识、参加意识、识别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或学习有关知识、概念的措施。其突出特点是能给学生提供较大的交往活动空间,教师在研讨活动中能发觉学生身上的闪光之处,并顺势激发学生的参加意识;适时地创造条件让学生勇于刊登意见,大胆质疑。学生的辩论也常常有教师意想不到的创新,当教师发觉了学生的创新并予以正确引导时,就能使教学的空间和境界都有一个创新。学生通过交流讨论,不停碰撞出思想火花,激发其求知欲望。
例如我在讲授《国际法》有关国际人权法的内容时,我以“怎样正确处理人权国际保护与不干涉内政之间的关系”为题组织全班辩论会。要求学生利用所学知识,结合时事,揭露某些国家借口保护人权干涉别国内政是严重违背国际法的行为。学生感到通过课堂辩论,视野得到开阔,分析问题也较此前更全面。
为了组织好课堂辩论,老师必须设定一个富有争议性且具辩论价值的命题事先公布给学生,学生能够按他们所持观点自由组合成不一样的派别,并于课后搜集资料。课堂辩论结束时老师应当对学生辩论的成果及对问题的回答进行归纳,做出结论性描述。值得注意的是,教师的描述并不是向学生提供那些问题的"标准答案",而是依照教学目标,画龙点睛地使学生明确本次讨论包括的原理、概念、措施和观念等。
以上是我几年法学教学实践的探索。电大的法学教育在二十一世纪法律全球化和信息技术革命的背景下,在远程开放形式下,它的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和措施都应当进行一场革命。愿我的这点不成熟的心得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注释:① 张卫平:《法学教育的反思与改革》,检察日报,8月16日。
②肖永平:《法律的教与学之革命》,法学评论,第3期,第153页。
③郭成伟主编:《法学教育的现实状况与将来——二十一世纪法学教育暨国际法学院长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法制出版社,第378-380页,第411-4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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