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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专家浅谈会计研究动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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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研究动态之学术动态第16期 (共57篇) 会计理论(共9篇) 3 两种基本财务会计信息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和协调 3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理论研究评估——兼论构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理论框架 4 论会计准则的伦理基础 4 会计信息真实性:基于“法律真实说”的理性思考 5 论会计信息质量的公正性特征 6 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6 对决策有用观会计目标的思考 7 试论会计目标再定位 7 会计的伦理特性探析 8 会计准则与制度(共7篇) 9 上市公司会计透明度的三级模式与价值报告 9 论会计准则的制定:基于复杂性的博弈分析 9 在基本会计准则与概念框架冲突中的权衡与选择 10 论会计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10 浅谈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重大事件的认定 11 借款费用税务处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1 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化发展趋势及其对策研究 12 财务管理(共19篇) 13 企业集团理论综述与探讨 13 不同资产的战略地位和财务地位差异评析 13 股权结构、股权再融资行为与绩效 14 管理层收购理论及其启示 14 并购的本质及其价值创造 15 国有企业控制权收益与最优重组契约 15 缩股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中的运用——以吉林敖东为例的实证分析 16 股权集中度与上市公司价值关系的实证研究 16 竞争、产权、公司治理三大理论的相对重要性及交互关系 17 统合管理探微——兼论财务工程的概念架构 17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中的变革:EVA最大化 18 国有股减持模式的比较与选择 19 我国MBO实践与理论背离的根源 19 公司的成长机会、银行债务与资本结构的选择——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 19 中国特色的企业集团财务主管体制探讨 20 资金集中结算:制度完善与风险控制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及考核管理 21 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市场识别检验:来自沪深股市的经验证据 22 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与上市公司股票回报率关系的研究 22 会计教育(共5篇) 24 我国人才市场对财经类人才需求状况的调查分析 24 会计实验教学是会计教育的必要条件 24 反倾销会计人才的需求与培养 24 企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理论和实践——企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研讨会综述 25 浅析会计专业学生的诚信教育 25 公司治理 业绩评价与激励(共10篇) 27 独立董事报酬的决定因素与公司治理特征 27 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治理指数与企业业绩 27 公司治理结构对资本结构类型的影响 28 审计委员会:本原性质与作用机理 28 泰科公司治理生态与财务舞弊案例剖析(下) 29 激励性规制理论的新进展 29 基于声誉理论的我国经理人动态激励模型研究 30 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两种管制方式 30 企业经营者组合激励机制研究 31 绩效预算改革探析 31 英文文献摘译(共7篇) 33 企业权益价值高估的代理成本 33 使用EVA和ABC来评价内部运营和供应链业绩 33 监管者的权利竞争会阻碍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进程吗? 34 强制性审计师变更、财务报告质量和客户谈判能力:基于安达信破产的案例研究 34 非诉讼风险与审计服务定价 35 FASB为简化会计准则而努力 35 无形资产的会计确认:关于经济决定因素的理论与证据 36 经典英文杂志目录 37 Journal of Management Accounting Research / 2004 Issue 37 Accounting Horizons / September 2005 Issue 37 The Accounting Review / October 2005 Issue 38 Issues in Accounting Education / August 2005 Issue 38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Research / Volume 4, No. 1, 2005 39 文献索引(102条) 40 会计理论(共9篇) 两种基本财务会计信息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和协调 信息不对称环境 逆向选择 道德风险 理性投资者决策资本市场的非强势和相对有效性 雇佣合同报酬支付依据 信息需求:满足投资者决策需要,反映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和风险 信息需求:满足有效契约需要,与经理人努力程度高度相关的可靠信息 财务会计:充分披露、现行价值计量相关性 财务会计:历史成本会计可靠性 投资者的信息需求与经理利益驱动权衡供给的矛盾 市场失灵、冲突导致管制准则制定,协调信息供需矛盾 如图所示:财务会计处在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复杂的报告环境里,投资者同时面对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为满足决策需要和增强契约有效性,投资者产生了两种基本的信息需求,即有关公司未来业绩和风险的信息与经理努力程度高度相关的业绩衡量的信息。对于前者会计信息更强调相关性,充分披露和现行价值计量显得更为重要;对于后者会计信息更强调可靠性,历史成本会计更具有优势。现实环境的财务会计无法同时在一份报告中完美地提供上述信息,对两种基本信息需求的权衡和报告成为经理利益驱动的会计选择结果。会计信息市场的失灵,致使管制成为协调投资者和经理之间信息供需矛盾的主要方式。准则的制定因经济后果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就成为了相关方利益的“微妙平衡”,但它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协调了会计信息的供需矛盾。可见,信息不对称导致了投资者对财务信息的需求,也导致了这种需求及其供给的矛盾,而为协调这种信息供需矛盾而产生的管制和准则的制定却是一个比财务会计问题本身更为复杂的问题。 我国的财务会计报告环境—资本市场发展还很不完善,且法律制度不健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都很突出,会计信息被操纵、失真的现象尤为严重,证券市场有效程度极低,投资者决策时对会计信息的漠视,这些都表明目前加强财务报告信息的可靠性是我国财务会计工作的重点。因此,我国目前的财务会计信息生产方式应采用以历史成本会计为基础,在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及时、充分披露,包括对某些会计项目的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力求可靠性的同时兼顾相关性。此外,培育理性投资者,增强投资者对财务会计信息的理解,刺激信息需求,促进财务会计信息的生产和供给朝着投资者的需求方向进行;鼓励上市公司在基本财务报告之外根据投资者信息需求进行自愿披露,这都有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并增强市场有效性。同时,国家应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惩罚力度,以促进财务报告可靠性的提高,引导投资者的理性投资行为,促进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转。 (韩海文整理自《会计研究》2005年第9期,作者:王华 张程睿)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理论研究评估——兼论构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理论框架 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理论研究进行评估,可以把握其发展轨迹和取向,发现和解决其中的问题,以促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理论研究继续深入和取得突破。 从研究内容的分布和结构来看,我国的这方面研究已具有相当的广度,其关注域基本涵盖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所有相关领域,但从研究成果分散化和非理论化的趋向可以看出在深度上尚存在着一定局限。 从研究方法上来看,实证研究论文绝对数的逐年增长,并没有使之取代规范研究,甚至没有表现为相对比例的加重。此外,我国实证研究以经验检验为主,案例研究的缺乏反映出这些实证研究似乎更重解释性而轻实用性。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构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理论框架的需求非常迫切。构建这一框架,也就是确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全部理论要素,并界定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秩序和方式,应遵循以下原则——总体性、逻辑性和抽象性的原则。 建议从三个层次构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理论框架,形成如下从理论研究的基础出发、经由一定的路径、到具体应用问题的结构。 (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理论研究应以资本市场研究为基础,因为资本市场同时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2)从资本市场不同的假设前提出发,形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同的研究路径:第一,从市场有效性的假设前提出发,研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动因及其信息含量和有用性;第二,从市场失灵的假设前提出发,研究政府管制存在的必要性及其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上两种途径都是站在市场效率的角度;第三则是站在市场公平的角度,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社会学、伦理学、法学等的理论解释。必须明确的是,不同的假设前提导致不同的研究路径,但并不必然导致截然不同的研究结论。 (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理论可以用来解释和预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按披露内容可以分为首次公开发行、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等的信息披露理论研究;按披露主体可以分为(一般)上市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的信息披露理论研究。我国现行信息披露制度兼有这两种分类,因而按此进行理论研究,便于为政府管制出谋划策,也会便于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供指导。各种分类之间并没有优劣,选择哪一种取决于理论研究的目的,但需要强调分类本身的完整和无交叉、重复。 (邬娟整理自《会计研究》2005年第9期,作者:毛洪涛 吉利) 论会计准则的伦理基础 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同时涉及经济和伦理两个维度,会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的性质引发了人们对伦理问题的关注。 会计准则在形式上是规定各种会计关系的行为规则,涉及到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但实质上是以一定的伦理规范为前提的。规范会计理论就是将伦理道德视为会计准则的根基,这一点可以从各国积极研究和制定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得到证实。其实,会计准则与伦理的关系只是伦理学上更为一般的规范和价值关系的反映,伦理是会计准则存在的依据和评价标准。 我们认为公正是会计准则的伦理基础,公正就是平等地进行交换的行为。会计准则涉及到利益的分配和稀缺资源的配置,其公正性表现为分配公正,这主要是指分配原则和方式的公平,促进社会共同体的存在与发展,是会计准则分配公正的主题。 公正区分为程序公正和结果公正,会计准则的分配公正只能借助程序公正来实现,即只要制定准则的程序是公正的,符合公正原则,那么我们就认为会计准则是公正的。这就要求合理配置会计准则制定权、应用正当的准则制定程序。 对我国会计准则公正性的评价如下: 第一,对制定会计准则价值观的公正性评价。功利主义是会计准则制定的核心价值观,功利主义认为“只要结果是实现了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就符合伦理道德标准”(谁的话?能否注释一下),如果不是公正地对待准则的所有利益相关者,允许为多数人利益而侵犯少数人利益,功利主义就成为会计准则不公正性的价值观根源。 第二,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责任认定和赔偿的公正性评价。我国现有的《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法律责任的认定,主要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相关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缺失,难以对违反会计准则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惩戒。 第三,对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程序的公正性评价。2003年会计准则委员会(CASC)的成立,从程序的层面提高了准则制定的公正性。然而,CASC只是个咨询机构,会计准则的制定依然是以政府官员为主,所以我们仍面临着会计准则运行中一系列有关关公正的问题。 (杨珊珊整理自《财经研究》2005年第9期,作者:林钟高 韩立军) 会计信息真实性:基于“法律真实说”的理性思考 作者认为,如果以法律界对真实的两种基本观点――“客观真实说”和“法律真实说”为基础,结合会计学科的性质及会计信息生产和报告的特殊性,可以认为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本质是一种“法律真实”,而不是“客观真实”。 文章首先论证了“客观真实”一般不能直接作为判断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标准。“客观真实说”是指,认识主体关于客体认识的具体内容与特定客体的内在规律性应保持一致,对客体的表象、现象特别是本质的反映应与客体相符合。会计对象是否客观存在、会计主体对会计对象的反映是否与对象的本质相符合是判断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客观的标准。作者通过比较哲学中的本体论与认识论,分析了民事诉讼中的案件事实的真实性本质――一种认识上的真实,是由诉讼程序决定的法律真实,进而得出结论:目前的会计信息系统的认知和反映功能不可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客观真实,“客观真实”也就失去了作为标准必须具备的具体性、确定性和唯一性的内在属性,因此,一般不能直接作为判断会计信息真实与否的标准。 文章接着论证了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本质是一种法律真实。所谓“法律真实”是指人们在司法实践活动中对案件事实的认识符合法律所规定或认可的真实,是在具体案件审理中达到法律标准的真实。以“法律真实说”为基础,作者从五个主要方面具体分析了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本质:(1)会计信息真实性必须以客观事实存在为基础,并由客观真实所决定,它是绝对真实和相对真实、实质真实与形式真实的统一;(2)会计信息真实性从哲学层次上讲属于意识范畴,是一种认识上的真实,即相对真实。当时的知识存量及反映主体的知识水平决定了主观真实地反映客观的程度大小;(3)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在更大程度上体现为程序真实,是遵循程序理性的结果,会计标准是衡量会计信息真实性的直接依据。目前的会计标准是立法者追求程序理性的结果。“程序理性而不是结果理性是会计所可以实现的唯一目标”;(4)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客观真实和价值判断的统一体。会计信息与客观对象的适度背离,更能实现会计信息的社会价值最大化;(5)会计信息真实性具有不同的等级和层次,如:会计信息来源的不同、会计事项的不同、会计信息生产和报告阶段的不同,对真实性的要求和表现有所不同。 (刘文强整理自《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05年第5期,作者:蒋尧明) 论会计信息质量的公正性特征 本文从会计公正理论的视角,在现有的诸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中,遴选出最基本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公正性。之所以作出这一选择,作者考虑:首先,基于伦理学基础,作者认为会计的价值评价信息产生过程和结果必然涉及“合作剩余”的公平分配,会计信息的形成和传递就要平等地对待社会经济合作体系或组织中的各方。只有这样,各成员之间的充分和有效合作才能持续,社会经济合作体系或组织才能产生出更多的“合作剩余”。其次,从会计信息各质量特征的比较来看,公正性特征是会计信息使用者们“普遍认可”和“一致同意”的。如果会计信息产生过程和结果不公正,导致一部分人受益同时另一部分人受损,那么无论这种会计信息多么相关、多么可靠,都是不道德的,不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所普遍接受。 接着,作者还借用“无知之幕”和“最大最小原则”理论假设,对会计公正性质量特征的选择作了进一步说明。在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特征的选择上,如果也拉上“无知之幕”,假定各利益集团不知自己属于哪一类信息使用者,为了防止万一不幸成为会计信息使用者中的受益最小者,根据“最大最小原则”,人们必定要选择公正性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特征,以求得在最不利的情况下得到最好的结果。 文章最后,作者尝试以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特征为依据,对其他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排列先后顺序:将公正性排在第一位,把真实性、相关性列于第2、3位,其他特征列于此后的位置,形成一个层次分明的体系,以更有效地解释会计信息的质量。 (马倩整理自《会计研究》2005年第9期,作者:付磊 马元驹) 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本文通过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进行内涵与外延的深入分析,讨论了相关性和可靠性发生矛盾冲突的情况,并根据会计目标的不同要求,提出了可靠性和相关性这对矛盾应该在对立的基础上实现统一的新思想。 相关性由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和及时性三个质量特征构成。从内涵的角度讲,预测价值是指会计信息可以增强决策者对未来事项的预测能力;反馈价值是指通过反馈的历史信息和期望值的比较,以其差别证实或改变期望值;及时性是指会计信息的提供、披露及时,它在信息失去对决策有用之前应被决策者所拥有。从外延的角度讲,相关性是指会计信息系统提供的会计信息应该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相关。 可靠性由如实表述、中立性和可核性三项内容组成。从内涵上看,如实表述是指会计信息应该以实际发生的经济活动为依据,能够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立性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信息时,应该保持一种不偏不倚的中立态度;可核性是指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可以用相同的计量方法获取同样的会计信息。从外延上看,可靠性也不仅仅是会计数据本身的真实、可靠,还包含了经由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分析综合、加工汇总后在会计报表上呈现的数据的可靠性。 相关性和可靠性在某些情况下是相互冲突的,因为过分强调相关性可能会削弱可靠性,而为了追求可靠性可能会使会计信息缺乏相关性。作者认为,不同的会计目标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有不同的要求。在受托责任观下,会计人员以第三方的身份客观、公正地介入委托者与受托者之间的责任关系中,反映受托经营责任及履行经营责任的情况,其行为不受资源委托者和受托者的影响,只受会计准则的约束,因此,受托责任观更强调可靠性;在决策有用观下,会计人员与决策者的关系则显得更为重要,它强调会计信息对决策的有用性,因此,决策有用观更侧重于相关性。 作者认为,多数情况下相关性与可靠性的关系处于一种协调状态,表现在:1、提高了可靠性也就增强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世界经济危机后,各国政府和社会团体组织在规范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同时,迅速及时地出台了有关相关性的会计准则。2、提高了相关性必然要求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随着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过渡,会计所处的客观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从关注历史信息逐渐转向更关注未来信息,这个变化使得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变得更为重要。 (陈瑶整理自《财会月刊》2005年第9期 作者:张贤萍) 对决策有用观会计目标的思考 会计目标不仅是会计实践的出发点,而且是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出发点。会计目标是什么,如何实现,如何围绕其构建会计理论体系,这些是会计实践和会计理论研究面临的基本问题。我国现阶段而言,理清会计目标的基本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对会计本质的认识主要有两种观点:管理活动论和信息系统论。目前人们更多地采用信息系统论的观点。在此观点下,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会计目标的决策有用观。作者认为,决策有用观与会计本质具有一致性。 决策有用观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进:1、初始阶段。1922年,佩顿提到会计应服务于用户,这是决策有用观的雏形。2、确立阶段。1973年Trueblood委员会的《财务报告的目标》,提出会计目标的决策有用观,并以此为基础构成美国财务概念框架的雏形。随后FASB也以此为逻辑起点构建了较为完整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3、强化阶段。1995年美国财务报告委员会的报告《改进企业报告—着眼于用户》,充分体现了会计目标的决策有用观。而由安然事件后,美国立法介入会计的行为来看,为报表使用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的会计目标是有所增强的。 文章中指出,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包括委托者和投资者,两者之间的信息需求不存在本质冲突,在有些情况下,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替换关系。因而,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是相协调的。另外,信息需求观认为满足会计信息需求是会计信息系统的价值所在,它与决策有用观具有内在一致性。而“如实反映”是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其本身不是会计的最终目的。 在文章的最后,作者提出了对我国决策有用观的一些现实考虑。1、会计目标坚持决策有用观符合会计本质和现实需要。会计目标决策有用观的广泛采用是会计学科本质所决定的。会计失真的问题正说明了加强会计信息决策相关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我国,问题的关键不是采不采用决策有用观,而是如何充分实现会计目标。2、会计环境建设是实现会计目标的前提。我国会计当前面临的困境是我国经济环境的客观反映,根本的途径在于使会计信息成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的、法制化的市场经济环境。 3、会计目标要有系统的保证。明确会计目标是第一步,我国应尽早以决策有用观来构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建设会计准则体系,修正会计规范体系,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孙婕整理自《财会月刊》2005年第9期,作者:王守江) 试论会计目标再定位 会计目标受制于会计环境。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发展不规范,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从而导致会计目标变成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工具。与欧美发达国家的会计环境相比,我国现阶段的会计环境主要存在两大问题:首先,现有的股权配置结构不利于会计信息决策有用目标的实现;其次,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以及现有的资本市场投资理念无法支持理想的决策有用目标。 西方会计理论界关于会计目标理论的研究主要有两大代表性观点:经营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前者重视公司制下的受托经营责任,把报告经营责任作为目标取向;而后者主张以会计信息使用者为中心,把会计信息对决策的有用性作为目标取向。随着会计环境的不断变迁,决策有用论逐渐成为主流观点。 在分析我国的会计环境及回顾西方会计目标理论的基础上,作者探讨了在不理想的会计环境下会计目标的再定位问题。首先,引入了确定会计目标的四个假设条件:(1)目标单一性,否认会计目标多元化观点;(2)会计本质上是一个经济信息系统,用来报送和传递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3)会计主体的目标就是会计目标,不存在会计目标的多元归属性;(4)会计目标能动地客观地反映环境的要求,其中主要反映会计信息使用者、会计准则和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的要求。 在上述四个假设条件下,作者将会计目标重新定位为: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允许下,以会计准则为主导,旨在提供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有高度可靠性的会计信息。 在对会计目标进行重新定位的基础上,作者进一步探讨了会计目标的具体内涵:在不理想的会计环境下,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应建立在可靠性重于相关性的基础上。由于我国会计环境不理想,证券市场不规范,与相关性相比,可靠性是决策者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主要方面;会计目标的关键和本质在于客观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信息。会计主体应以会计准则为标准和导向提供财务信息,而不应受特定利益相关集团主观因素的影响;会计目标强调可靠性,但并不忽视相关性。 文章最后指出,只有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环境和具体情况出发,借鉴西方会计理论体系的研究成果,重视本土化研究和会计理论模式的创新,会计目标理论才能健康发展。 (汤滨整理自《财会月刊》2005年第9期,作者:王岚 黄文珂等) 会计的伦理特性探析 会计的伦理特性是指在会计发展的历史中共同存在的、体现会计本性的道义假设和伦理精神。考察会计的历史和现实会发现,共生共荣的和谐原则、诚信原则和独立性原则是人类会计活动不可或缺的道德基石。 会计的伦理特性实质上是从伦理角度对会计本性所进行的分析和把握。其基本前提是:第一,人类社会的任何领域都有伦理道德,会计领域亦如此;第二,会计有多种多样的属性和前提,伦理属性和道德前提是其重要的方面。在上述两个基本前提下会计的伦理特性范畴应包括以下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如何看待人类社会伦理要求的统一性与具体化和个性化之间的矛盾。第二个问题是如何把握会计的伦理特性的永恒性和历史性之间的矛盾关系。 会计究竟有那些基本的伦理前提?本文作者指出,会计活动具有两个方面的伦理特质,即会计内部运行的职业伦理规范和会计外部交往活动的伦理原则。会计交往活动的原则是多样的,其中各关系人之间共生共荣的和谐原则是最为重要的。从社会学角度分析,会计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社会性存在。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和各自利益的独立性、不可侵犯性的利益关系的结合点是共生共荣的和谐原则。各关系人共生共荣的和谐原则是对孔子财务伦理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实现会计共生共荣的和谐原则,必须树立诚信。会计诚信指的是一种会计交往方式,他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之上,以承诺合理期待为核心的一种利益交换方式和交换关系。其特征包括它是一种契约关系、利益的预期性、自觉兑现。会计诚信的实现既是一种时代精神,也是会计对自身价值的追求。 会计诚信的实现,独立性原则是保障。在目前情况下,独立性原则对会计来说尤为重要,这是因为:首先,一旦掌握了理财权,就很容易失去自主性和独立性,就会被权利的网络体系推着走;其次,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所存在的弊端使会计独立性难以成为可能;再次, 各关系人对会计的各种各样的要求使会计容易丧失道德行为选择的自由权,并最终失去独立性。 (唐马驯整理自《财会月刊(理论)》2005年9期,作者:张娟 金丹) 会计准则与制度(共7篇) 上市公司会计透明度的三级模式与价值报告 根据我国学者的研究,会计透明度包括三方面内容:(1)存在有效的会计准则和有关信息披露的各种监管体系;(2)公营、私营,政府、企业都高度遵循会计准则;(3)对外及时披露高频率的准确信息。 作者认为,为了资本市场的高效运行,必须保证公司报告供应链为生产和使用信息提供支持的信息技术部都具有相当的可靠性,这就需要一个框架,以保证利益相关者能获取所需信息。公司透明度三级模式从全新的观点为未来的公司报告提供了一个可选方案,其包括的三个级别是:(1)全球公认会计原则。如果存在全球公认会计原则,投资者就能容易、准确地对公司业绩进行比较;(2)行业准则。不同行业的价值驱动要素存在着巨大差异,这就需要制定出相应的准则,理想的做法是由全球性的行业团体牵头制定;(3)公司特定信息。即使全球公认会计原则和全球性行业标准囊括了所有关键标准,利益相关者仍然需要获取关于某个公司大量的特定信息。 对公司报告的透明度进行阐释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要将它运用于实践却是非常困难的。价值报告框架(如下表)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法,公司可以使用它来合理组织将要报告的信息。 外部信息 内部信息 市场概览 价值战略 价值管理 价值平台 市场环境 监管环境 宏观经济环境 目的 目标 管理 组织 财务业绩 财务状况 风险管理 分部业绩 创新 品牌 客户 供应链 人力资源 商誉 作者指出,此框架提出了四大类基础性信息,结合在一起能条理分明而完整地呈现出公司的中期经营情况,同时也能据此阐明公司的短期经营业绩。至此,在理论上,会计透明已得到实现,但在实务中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 (杨珊珊整理自《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双月刊)》2005年第5期,作者:侯雪筠 杨婷) 论会计准则的制定:基于复杂性的博弈分析 美国大公司财务欺诈案件的相继曝光,引发了人们对美国复杂会计准则和反思。会计准则由简单趋于复杂是有一定的客观原因的,多元化与跨国经营等经济业务的复杂化,必然导致会计以及会计准则的复杂程度不断上升,再加上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性,不同的利益相关团体进行了利益争夺博弈,从而人为的增加了会计准则的复杂性。 作者通过所设计的几个博弈模型对准则复杂性的选择过程进行了分析,认为准则的复杂性程度的选择是一种实质性选择,涉及到不同利益集团的权衡,受到各利益集团之间力量的对比。管理当局为使收益更具有可操控性,更趋向于灵活、宽松的准则,审计人员为防范潜在的审计诉讼风险,客观上要求详细、明确的准则来支持,财务分析师希望通过提高会计准则的复杂度,使其存在更有价值,然而准则的制定权最终还是在管制者手中,所以,管理当局、审计师和财务分析师等利益相关团体对会计准则复杂程度的影响,最终还是通过向管制者施加压力或向管制者寻租而实现,因为管制者的利益就是政治选票。于是从这个角度看,准则复杂性程度的选择本质上是各利益集团之间的一种讨价还价的博弈过程。 在此分析基础上,作者从准则的简化改革、会计信息质量以及准则公正性三个不同的角度对准则复杂性作了进一步的思考,并指出,会计准则的复杂与简化是一种成本效益的权衡,最佳的状态是使准则的复杂性边际成本更多的接近于边际收益,而且在制定准则、选择复杂度时必须维护准则的公正性,考虑到会计信息的质量问题不但要细化准则来限制管理当局的操控,又要把握适度原则,防止复杂化的准则特别是界限检验可能会给管理者的交易设计提供路标。为此,管制者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应以目标为导向,不应徒劳的去试图满足所有方面的需求,提倡财务报告者和审计师发挥专业判断。总之,无论是作为一种被迫的经验还是一种明智的选择,会计准则必须实现由复杂性向明晰性的回归。 (兰海涛整理自《财会通讯》2005年第10期,作者:林钟高 韩立军) 在基本会计准则与概念框架冲突中的权衡与选择 财政部2005年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会计目标、会计一般原则、会计要求定义以及财务报告等内容作了变动,会计目标由原来的粗略的强调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修改为满足有关各方的信息需要,并强调有助于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并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并对重新定义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会计要素,又引入了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概念,同时还删除了“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提法,将“财务报表”也改为“财务报告”。 作者指出,在基本会计准则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选择时,虽然会计准则在会计准则国际化、增强具体准则的逻辑一致、科学性、可理解性等方面还很强的优势,但财政部还是倾向于基于基本会计准则,毕竟它在我国已执行和应用10多年了,早就被理论界和实务界接受,而且又是依据《会计法》制定构成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作者认为,基本会计准则可以很好的解决与其它法规的相互关系,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明确自身的法律地方问题,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却不能达到这一点。而且在中国现有的环境中,基础会计准则正是由于它的法律地位的明确,它就可以通过规范的法律地位进行保证准则的实行,法律地位越高,实施的成本就会低,执行的效率就会高,而且中国的会计人员素质不高,要实现效益的最大化,采用权威较高的规范形式是基本的选择。但是应承认的是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一种选进的思想理念体系,其优势是不可忽视得,所以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中纳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思想与内容,做到了取长补短。 最后,作者得出结论,从经济环境和会计发展的长远趋势来看,我国的未来或许会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综合各方因素,采用通过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形式来指导具体会计准则,但当前修改并执行现有基本会计准则是最好的选择。 (兰海涛整理自《财会通讯》2005年第10期,作者:涂毅) 论会计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理论上,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两类:一是主观归责原则,又称过错责任原则;二是客观归责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存在违反规范的行为时,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行为人只要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就可以不承担责任。长期以来,不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对会计职业人士基本上都采取了此原则。其基本精神就是要求对有关行为进行社会性的价值评价,从而使行为的是非界限和责任界限得到明确划分,并有助于使应承担的责任形式和责任范围得到准确判定。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发生以后,既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也不考虑受害人的过错,其目的在于补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进入20世纪后,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会计职业领域有了一席之地。其出现有多方面的原因:侵权法的确立对会计责任归责产生了直接影响、公司财务舞弊与欺诈使社会提高了对会计职业的责任要求、会计职业履行职责的过程和质量难以为外界直观地观察等。 无论是会计的反映职能还是审计的验证过程,都存在着大量的主观判断。会计职业活动的特点凸显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会计法律责任不合理的一面,即无过错责任体现了社会公众对会计职业行为及会计信息提供的“保证”的过高期望。因此,应选择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会计法律责任的原则。此外,还有如下理由:(1)过错责任原则在规范会计行为的同时尊重了会计行为的相对自由;(2)过错责任原则所确立的会计法律责任起到了教育和预防作用;(3)过错责任原则所确立的会计法律责任制度保持了适度的弹性。 总之,过错责任原则以行为人的主观意志状态作为确定责任归属的依据,其在行为指导、道德评判等方面的独有功能已获公认。相反,无过错责任原则会使会计职业界为规避责任而减少对社会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会计职业的健康发展。 此外,也有学者主张将会计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规定为过错推定原则。作者认为,过错推定原则实际上是过错责任原则的发展。 (杨珊珊整理自《贵州财经学院学报(双月刊)》2005年第5期,作者:张忠民) 浅谈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重大事件的认定 本文作者指出,根据《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印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对重大事件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并由此造成投资者证券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证券民事赔偿责任。但是《规定》并未明确详细地给出对重大事件的认定,而在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全部信息中,超过70%的是会计信息。作者对会计信息披露中采取什么样的标准认定重大事件,重大事件应包含哪些内容,进行了分析。 作者认为,按证券法及司法实践规定,对于会计信息虚假陈述重要事件的判定主要采用“股权重大影响标准”,即重大事件是指“对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但是影响证券价格的因素除了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开信息外还包括系统风险(如市场行为风险、政策制度风险等);非系统风险,所以以此为判断标准可能会给司法实践带来一定操作困难。而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对重大事件的认定是以“是否会影响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为标准的。基于此,作者认为,在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弱式有效市场、市场监管尚不健全的阶段,采用统一的投资者决策标准更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在符合会计法规和证券法规基础上恰当地提供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 作者最后指出,现在法定披露的重大事件主要有14款(详见原文),但对于证券法规未列举但符合投资者决策标准的其他重大事项也要重点披露。从而使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更完备,尽量避免会计信息虚假陈述行为的发生。 (王锐整理自《财务与会计》2005年9期,作者:蒋尧明) 借款费用税务处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作者首先简单阐述了借款费用涉及的相关税务规定,随后列示了实际操作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最后重点针对几个难点问题发表个看法。作者首先列示了实际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如:东、关联方借款问题;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借款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借款问题;投资借款问题;筹建期间借款问题;未指明用途也未发生固定资产购置行为的长期借款问题;借款费用资本化问题。 作者针对上述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第一,关于预提借款利息是否可以税前扣除问题,应区分有无注明付款期:借款合同注明了付款期,但超期仍未支付的,不得继续预提,年度申报时将超期未付部分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合同未注明付款期的,不符合确定性原则,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第二,对于集团母公司将从金融机构统一取得的贷款再转贷给子公司的借款费用问题,由于集团公司统一向金融企业借款,所属企业申请使用,只是资金管理方式的变化,不属于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因而凡集团公司能够出具贷款证明的,其所属企业使用转贷借款支付的利息,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部分,应允许在税前全额扣除。 第三,对特定纳税年度及特殊情况下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问题,由于会计与税法在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具体范围、时间标准、金额确认等方面均存在差别,因而,在特定纳税年度,有关资本性资产应予资本化的金额应按下列公式计算:资本化金额=某一纳税年度资本性资产累计支出平均数×平均借款费用率(资本化比率)。如果借款是指定用途的,上述公式中的资本化率可以是与购置、建造或生产资本性资产有关的借款利率;如果未指明用途,资本化率则应是全部借款的平均利率。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借款费用,文章认为除了可以利用借款费用税务处理的一般规定外,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肖楠楠整理自《财务与会计》2005年第8期,作者:杨东阳 周晖) 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化发展趋势及其对策研究 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是当前国际会计审计界最热门、最前沿的问题,也引起了国内理论与实务界的高度关注。 作者首先指出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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