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2024年四川中江县的社区治理调查报告交卷.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8150012 上传时间:2025-02-05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7.0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4年四川中江县的社区治理调查报告交卷.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2024年四川中江县的社区治理调查报告交卷.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有关中江县5.12大地震后灾后重建工作的调查报告 5.12四川汶川大地震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都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伤害。然而,在无情灾难来临之际,因为党和政府的亲切关心和全国人民的无私援助,给灾区人民送来了及时的支持和协助,灾区人民忍受着巨大的悲痛,在强大国力的支持下,开展了对受灾地区进行了全面的治理,灾区的重建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展现出了蓬勃的生机与活力。不过,在灾区的治理过程中也出现了某些新的困难和问题,例如说:在灾区治理过程中,因为基层民主落实不到位,救灾物资资金分派不够合理,基础设施建设不全面等等。这里仅以重灾区——四川省中江县为例,以点到面,全面追踪基层小区在这次灾后的治理过程以及存在的重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们的某些思考和提议。我们重要是以问卷的形式调查的中江县各个乡镇的广大小区的人们的重建过程。 一、灾后重建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一)灾区灾后农房重建没有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规划和布局缺乏总体意识。按照现行政策要求灾区灾后毁损农房农户先领取补贴金,然后以农户自修自建为主。据调查了解有的农户打算简单维修,或仅以补贴资金修建1-2间房屋以应付检查,并且保存原部分损坏房屋。另外中央和多数省市都正积极倡导建设“当代新农村、农村城镇化”,而按我们现行政策要求,农房重建以各农户各自自建,且优先选择原址重建,除个别极重灾区外,其他90%以上需要重建的毁损房屋都零散地分布在各村组、院落,这么的重建看不到整体效果,看不到“新农村”,国家花了钱农民还不满意。 (二)灾区灾后农村和城镇房屋修复和重建补贴标准过低。按照目前农村和城镇房屋修复补贴标准是0.1-0.8万元每户,重建平均补贴2-2.5万元每户。5月12日此前和灾后相比建筑材料涨价在70%-100%,如红砖灾前0.27元/匹、灾后0.47元/匹,水泥240元/吨、灾后480元/吨,另外人工费也由灾前的35-45元/每人天天,涨到目前的80-100元/每人天天。因此灾后重建中料工费单位面积造价与“5.12”此前相比最少高出50%至70%。以农村重建为例,假如此前修100平方米花5万元,目前最少要7.5万元至8.5万元,也就是说农村灾后重建补贴只有建筑成本上涨部分的57%-80%,补贴金额还不够抵消料工费涨价。 (三)灾区灾后加固维修过程中许多群众矛盾极难协调。维修加固过程中业主间对何时加固、怎样加固、加固费用分摊等意见极难协调;如部分低收入或享受低保居民缴纳维修加固确实困难;有的以为维修加固费用太高不乐意加固;维修加固重要在一二楼进行,对其装修破坏很大,加之加固使其使用面积缩水,这部分损失谁来负担;居住和营业用房(门面)混合楼房维修加固费用怎样分摊等。 (四)灾区灾后维修加固质量得不到有效确保。部分业主为了节约成本已经自行简单维修加固,或自己随意选择队伍设计维修加固,队伍是否都具备对应的资质,工程质量极难得到确保。 (五)地方政府借灾后重建以及扩大投资拉动内需之机,不是把资金用于对灾区民众更急需更直接的协助,不是从扩大和支持社会公众消费市场的角度,而是更多地从政府财税收入工程、GDP工程、政绩工程的角度,掀起新一轮的投资招商狂潮。 (六)灾后重建中,某些地方政府还存在谎报灾情,套取救灾款项和物资,救灾款项和物资分派不公等现象。中江县政府就夸张本地房屋损毁程度,而为了掩盖虚报,又强拆许多并不需要拆掉重建的农民住房;对灾后社会各界大量救灾捐款的用途和去向,政府也缺乏透明的、连续的信息公布。 二、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因为政府在恢复重建的过程中监督不力,民主政策落实不到位,民主选举没有完全实现,灾区资金没有完全透明,基础设施的建设不全面,人们不能有效地恢复生产等重大原因。导致在重建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如下则是中江县灾后小区治理问题的原因。 (一)是监督不力,灾后重建质量不高。按照省、市“边建边办手续”和不办的政策,开工的多,办手续的少,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二是政策偏颇,追求政绩的意识太浓。省市都要求三年灾后重建俩年完成,这也许没什么错,可灾害那么重,灾后重建任务这么重,还要提前时间,能完成吗?为了完成任务,只有片面追求速度,追求政绩。三是房屋重建方案和资金使用不透明。国家按照房屋损毁程度和判定成果,分别不一样等级予以每户资金补贴,本来这是好事。可因为资金虽有,老百姓看不见,摸不着,政府又安排有专门的各级重建办公室,有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权利找来熟人搞重建,这能没有问题吗?钱用不完,就把方案预算编大些,既完成任务,又把国家的钱套完。 (二)是农村居民点的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农房的建设政府对受灾群众有某些补贴,不过在农村居民点的基础设施配套上,农民自己是拿不出太多钱的。因此在建设的过程中,存在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情况 (三)村务公开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民主决议还不够完善 在被问及“有关你们村灾后重建的重大事项,是怎样决定的”这一问题时, 15·5%被访者表示由村干部决定,阐明部分村干部有独断专行的情况。调查发觉,在灾区农村不一样程度地存在着用间接民主替代直接民主的倾向。例如,有的地方以村民会议召开难为由,不召开村民会议,法律要求须由村民会议决定的事项,未经村民会议授权就由村民代表会议作决定。有些村民代表开会前没有同村民沟通,会上刊登的只是个人意见。尚有些村委会在决议有关灾后重建的重大村务时,既不召开村民会议,也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而是由村委会的个别领导人说了算,把村民自治变成了村干部自治,本地村民对此很故意见。 (四)救灾物资和救灾款发放不公平     在回答“你们在发放救灾物资和款项的时候,发放标准是由谁制定”时, 50·79%的被访村干部表示依照政府要求; 30·16%的被访村干部表示依照实际情况确定; 12·7%的被访村干部表示通过开会讨论决定,只有6·35%的被访村干部表示通过全体村民商议决定。依照实际情况确定是1个很含糊的概念,也许存在某些领导干部独自决定发放标准的情况,不够公开透明。因此,有25·3%的被访者不一样程度地以为村委会发放救灾物资不公平也就不足为怪了。     村级财政监管机制不完善是导致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之一,在问及“你们村委会对国家发放的救灾款物是否设置了财政监管措施”这一问题时, 13·43%的被访村干部认可还没有建立村级财政监管机制; 44·78%的被访干部表示已经建立,但不完善; 41·79%的被访村干部表示已经建立,比较完善。不过,依照对村民进行的访谈,情况并没有村干部说的那么乐观。发放救灾物资不够公平,轻易导致灾区农村干群矛盾激化,不利于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 (五)民主选举还没有完全实现     在我们调查的100多个村庄中, 18个村存在村委会干部伤亡情况(其中14个村都对空缺职位进行了增补,7个村是通过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补选, 4个村是直接由政府指定, 2个村是通过村委会推举增补产生, 1个村是通过其他方式增补产生)。从干部调查问卷来看,有8位村干部是在地震后当选(其中5人是由村委会推举产生, 3人是通过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补选产生)。截至2月,尚有部分村没有对空缺职位进行补选。     以上行为与《村组法》相违背。该法第十一条明确要求,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组员。 《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要求,村民委员会组员出现缺额时,应当在3个月内补选。补选村民委员会的主任或者2名以上村民委员会组员,应当按照本条例要求的选举程序和措施进行。补选村民委员会1名组员,补选措施由村民委员会依照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村民委员会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案。因此,尽管地震灾害发生后的情况紧急,村委会干部也应当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而不是由村委会推举或者由政府指定,并且假如增补的干部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就会增加村委会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的难度。 (六)未能有效地组织恢复生产,发展本地经济      调查表白,村委会在组织恢复生产、发展经济、知识培训、就业安置、安抚群众等方面尚有较大差距。目前,诸多村民都没有工作和经济起源。1位被访者表示,有工作就能靠劳动取得收益,处理温饱问题。希望能够学习到有关灾后恢复生产的种植技术知识的被访者和被访村干部分别占54·17%和72·86%,而目前因为种种原因,未能满足大家的要求。另外,因为地震导致部分田地破坏,无法继续耕种,这部分村民迫切希望村委会能够早日分派田地,以恢复农业生产。德阳市中江县仓山镇谭家坝村的1位村民还向村委会提出了“不要只做表面工作,多落实到实际上,多关心群众,了解我们的难处”的提议,中江县鄢家镇景福村的1位村民希望村委会了解他们的真正的需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三、几点思考和提议 (一)将灾区重建工作同新农村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政府在对农村和城市住房的维修和加固及重建期限应愈加切合实际某些,不要强行做统一的要求,各地应因地制宜。极重灾区能够以此为契机,在搞好总体规划和布局的基础上,让灾区农房重建的起点高一点将灾区重建工作同新农村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合并部分村镇乡建制,迁移部分居民。能够将资金投入到合并镇乡的扩建和基础设施的重建中。同时将本来居住在山上的居民迁移到山下有政府建统一的居住区,重新分派土地等生产资料,尽快投入到生产自助中去。山上封山育林,休养生息,减少因地震导致的山体松动形成泥石流的灾害。适当提升农村和城镇房屋修补标准和放宽补贴范围。 (二)提议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多渠道筹集重建资金。农村贫困户住房重建资金困难较大;城镇住房恢复重建进展相对迟缓;贷款有一定困难;一般受灾地区困难较多;建材供应、技术力量等问题突出;灾区干部群众出现心理健康问题。 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充足发挥市场经济的功效,广泛吸取社会资金参加。资金的筹措渠道,重要有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捐助资金、企业投资等。首先,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设置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带动企事业单位对其他领域的投资重建,促使恢复重建工作的整体推进。其次,通过发行长期债券的方式筹措资金,债券期限可设定为5年或者,分年次发行,每次发行额宜控制在一两百亿左右,防止导致资金闲置。再次,通过系列优惠的财政、税收等政策,结合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运行-移交)等模式,吸引企业资金参加重建。最后,充足发扬我国社会体制的优势,发动对口增援和捐赠,募集重建资金。 (三)充足尊重灾民的意愿,是国家重复强调的灾后重建标准,但在灾后重建中,仍然普遍存在政府为引进开发商、片面强调集中统一、或侵害民众利益违背民众意愿强占土地强拆强迁的现象。例如中江银厂沟的大量农户以创办农家乐接待游客为重要生活起源,他们普遍都要求原地重建,恢复接待能力,政府本应尊重他们的意愿,同时作好规划管理,借机调整此前的差乱现象。但政府的主导想法却是借机整体搬迁风景区的居民和农家乐业主,引进开发商进行整体开发。这必然会侵占本地农户的利益,断绝他们最重要的生计起源,因此也引起本地村民的极大不满。 (四)构建灾后重建组织体系,明确重要任务,发挥各方优势。 加快中央、省和市三级灾后重建组织体系建设,建立起“政府主导,全民共建”的灾后重建体系。以政府为主导,开展负担人员提供、规划制定、资金筹措、组织宣传、施工质量和资金使用监督等工作。重建机构要合理搭配政府部门和私有领域的人员,官员能够就政府运作提供见解,还能够在与其他部门的交涉中提供重要经验,但必须要调动其积极性并提升灵活性。在私有领域工作的人员能够带来强有力的项目管理和以业绩为出发点的技能,要充足发挥他们各自的优点和优点。以本地干部为主,外地具备专业知识的干部增援为辅,积极恢复重建地方各级行政组织,作为灾区灾后重建的重要组织措施。同时借鉴其他国等灾害管理成熟国家的重建经验,充足发挥灾民、各级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团体的积极作用。 (五)体制加强审计与监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怎样有效地审计监管捐赠的利用,敦促有关部门为使捐赠得到尽也许的合理使用而做出调整,防范捐赠被违规挪作他用,不不过政府审计部门所应尽的责任,更是实现社会公众赈灾捐助善举的根本保障。与此同时,有效的审计监管与整治措施相结合也是此后再行赈灾捐款的基础。加强救灾物资的统一管理,加强领导,统一调度;摸清底数,合理调配;严格程序,做好登记;全程监督,公开透明。 灾后救援与重建审计的标准应是透明、公正、效率。一是必须将资金流人与分派使用的信息公开化,预防出现暗箱操作,捐赠资金利用不明的情况。查处隐瞒、截留、挪用捐赠资金和倒卖揖赠物资等问题,促进完善社会捐赠管理运行机制,提升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果。二是必须确保捐赠能公正地分派到每位受灾民众手中,严防出现人为的随意分派,资金浪费现象,更不能出现营私舞弊、优待亲友的现象。查处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克扣救灾资金等问题,促进救灾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必须提升捐赠利用的效率,将资金利用到灾民最需要的地_方。处理灾民衣食住行等切实困难是首要任务。在此基础上,深入加强审计监管的力度,将灾后重建纳入到审计的范围之中,确保灾后重建工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积极利用捐赠资金吸引更多投资者与建设者进入灾后重建工程,以实现利用合法监管促进重建效率提升的目标。 (六)制定优惠政策,促进灾区人力资源重建   “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是最宝贵的资源”,灾后重建需要各类人才,各类人才也必将在灾后重建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这次四川地震,灾区人才损失惨重,大量的基层干部和农业系统干部在地震中遇难或失踪,某些国家重点企业的专业人才损失也很惨重,灾后重建需要大量的土建、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才,也需要懂管理、懂重建的管理人才,因此怎样制定优惠政策措施,怎样重建灾区的人才资源,引进更多的人才增援灾区建设,是灾后重建的重要任务。   首先要不拘一格选人才。加快建设灾区的干部队伍组织体系,尤其是恢复灾区党的基层组织是关系到灾区民心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大问题,刻不容缓。   提议采取“就地起用”措施充实干部队伍建设,让那些能吃苦,有经验、有号召力,能和老百姓打交道的人充实到干部队伍里面来;从全省、全国范围内选派某些有灾后重建经验的干部通过任职、挂职增援等方式增援灾后重建;从专业院校征集公安、民警、农、林、牧、鱼、医疗卫生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既可促进就业,也可加快重建;对于需要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能够通过中组部组织的“博士团”等方式,选调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重建。   其次要通过薪金待遇提升、晋级等方式建立良好的干部管理与激励机制,建立优先破格提拔的机制等,促使各级干部为灾区重建付出努力。 最后,对于各行各业的专业技术人才,要采取多个形式,创造条件,留住人才。对这些专业技术人才在身份、户口、儿女上学、职务晋升、工资待遇等方面适当倾斜,尤其是医疗卫生、农、林、牧、鱼等专业人员,处理他们的后顾之忧和发展前途非常重要。 (七)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为重建保驾护航 灾后重建除了重新规划、建设以外,还要建立完善灾后重建的制度、措施、法制,以科学和法律为准绳,促进灾后重建。台湾在“9·21”震后第5个月,就颁布了《“九二一”震灾重建暂行条例》,该条例几乎囊括了震灾重建的方方面面,如城市和非城市区域的重建规划、居民生活的重建、文化资产的重建、重建用地的配套措施、重建的民间参加、税费和融资配套措施,大大加快了重建中各类行政程序的简化以及重建经费的筹措等。日本也十分强调依法实行灾后重建,与地震灾害有关的法律就有27部。因此,必须为灾后重建立法,将重建纳人到法制化轨道上来,挣脱人为原因的不确定性,使之愈加规范、公平、长期有效。例如四川省中江县能够结合实际,依照本地的详细情况,充足认识本地自然灾害的特点,建立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使得本地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愈加适合本地情况,从而愈加迅速、有效和从容地面对和抗击自然灾害。 四、总结 大地震是破坏力极强的自然现象,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人类目前虽然还不能制止和准确预测地震的发生,但能够依托自身的智慧从鲜血和生命的代价中不停总结、研究和提升,从而指引灾后恢复重建、最大程度减轻将来地震灾害导致的损失,以上是我们通过调查研究总结的初步结论和提议。首先我们欣慰地看到,经历地震灾害磨练而发展起来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抗震减灾理论在减轻地震灾害中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另首先我们也必须看到,人们对地震导致重大灾害的机理还缺乏足够的研究和科学的知识,有必要从地震特点、场地条件、建筑结构、设防标准和建筑材料等方面开展深入的深入研究,完善和发展防灾减灾理论。为此,我们每一个人担负着重大历史责任。                 参考文献: 1. 《有关汶川5.12大地震灾后重建的提议》作者:赵铮; 程君凤; 顾新 2月 2. 《5.12大地震后的思考》作者:冯宁 蒲金金 梁心11月 3. 《5.12大地震的深沉原因分析》作者:彭昌静 1月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