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山东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流通问题研究
王永泉 孙海洋
山东女子学院会计学院,济南市,250002
[内容摘要]山东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流通包含国有股减持、股权分置改革和国有股转持社会保障基金等多种方式,总体趋势是以渐近式改革思路进行全流通和减持。地方国资和证券监管部门正施行透明和宽松的管理,相关投资主体正依据市场化原则进行投资博弈。可以说,相关国有股股权的管理问题还在不断探索,具体可行的措施和系统的全流通计划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
[关键词]国有股转持 全流通 减持 限售
提出这一问题在于国有股权流通尤其是某个地域的国有股权流通已成为事实,被投资者、管理层及战略投资人长期关注,管理层也正在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和细则。2005年启动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山东省在主板市场上市的76家公司中,绝大多数都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绝大部分公司股权已可全流通,而2009年6月份国有股转持政策出台后,符合转持条件的首批8家山东省上市公司也进行了被动转持,却面临着政策粗化的两难境遇。本课题依托山东区域经济,对山东在沪深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进行全流通问题和国有股转持问题进行定量为主的实证分析。
一、山东上市公司全流通问题的现状
(一)山东绝大部分上市公司已经实现了股权分置全流通
2005年9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开始着手解决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而导致的资本市场割裂问题。截至2010年12月1日,在《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发布前山东省上市的股份公司共有76家,其中石油大明、齐鲁石化和山东铝业分别在2006年4月21日、2006年4月24日和2007年4月30日终止上市,没有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因此我们以目前的73家上市公司作为考察和调研对象,分析山东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现状。
在这73家上市公司中,沪市主板上市公司45家,深市主板上市公司26家,深市中小板公司2家,三联商社因重大事项目前处于暂停上市期间。通过调研,73家上市公司都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过沟通和修改,到目前为止都顺利实施改革方案。在2005年、2006年 、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分别有7家、55家、9家、1家和1家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鲁西化工是最早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中润投资在2006年就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于公司实施资产重组,直到2009年6月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才得以实施。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 改革后上市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出售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为了兼顾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市场稳定,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用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预设原非流通股股份实际出售的条件、预设回售价格、认沽权等具有可行性的股价稳定措施。山东部分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了限售期限。
由于上述原因,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并没有全部实现全流通。根据统计和调查,在73家股权分置改革公司中已有38家实现了股权全流通,达到52%的比例,其余35家上市公司因为各种原因未实现全流通。有20家上市公司是因为原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较长限售期未到期所致,其中潍柴动力在限售期结束后,基于公司良好的发展前景,原非流通股股东又自愿延长了3年的限售期。有15家上市公司承诺的限售期已到期,但部分限售股股东并没有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的申请,因此该部分股权仍处于限售状态,其中九发股份因为资产重组的原因而没有解除限售,山东省胶州市日用玻璃厂持有的6万股青岛碱业限售股,没有支付股权分置改革对价,而是由青岛碱业控股股东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支付,因此该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如上市流通,须向海湾集团偿还相应的款项,或者取得海湾集团的同意。
表1 山东上市公司股权分置全流通公司 单位 :万股
序号
股票
简称
解除限
售日期
限售
股数
序号
股票
简称
解除限
售日期
限售
股数
序号
股票
简称
解除限
售日期
限售
股数
1
民生投资
2009-08-09
0
26
华阳科技
2009-04-12
0
51
泰山石油
2010-03-19
11814
2
东阿阿胶
2010-06-01
0
27
ST黄海
2006-11-02
0
52
*ST九发
2009-01-24
12090
3
青岛双星
2009-12-05
0
28
新华医疗
2009-06-09
0
53
南山铝业
2011-2-26
12200
4
石油济柴
2010-03-06
0
29
新华锦
2010-08-15
0
54
山推股份
2010-05-29
12359
5
ST能山
2009-07-27
0
30
浪潮软件
2009-05-24
0
55
潍柴重机
2010-04-30
14097
6
普洛股份
2010-02-15
0
31
园城股份
2009-09-21
0
56
中国重汽
2011-02-13
14522
7
新华制药
2010-06-06
0
32
新潮实业
2009-05-17
0
57
鲁抗医药
2009-10-31
17475
8
山东海化
2009-03-22
0
33
鲁信高新
2009-04-27
0
58
金岭矿业
2009-09-20
18053
9
鲁西化工
2008-08-23
0
34
天业股份
2010-01-15
0
59
鲁商置业
2012-02-21
18531
10
中通客车
2009-06-20
0
35
银座股份
2009-05-18
0
60
东方电子
2009-10-16
18882
11
浪潮信息
2009-04-16
0
36
大成股份
2009-04-17
0
61
张裕A
2011-03-21
21302
12
登海种业
2008-11-28
0
37
博汇纸业
2010-11-07
0
62
鲁泰A
2011-06-12
21792
13
济南钢铁
2009-09-30
0
38
科达股份
2009-04-07
0
63
金晶科技
2014-01-10
22780
14
华电国际
2009-08-01
0
39
青岛碱业
2010-06-30
6
64
潍柴动力
2013-04-30
26913
15
海信电器
2009-06-12
0
40
山大华特
2009-07-20
105
65
晨鸣纸业
2010-03-29
30367
16
st华光
2009-08-08
0
41
胜利股份
2009-07-15
335
66
ST轻骑
2011-11-07
31592
17
江泉实业
2009-06-26
0
42
ST金泰
2009-09-12
533
67
青岛啤酒
2011-12-20
41739
18
华泰股份
2010-11-16
0
43
山东威达
2014-11-14
4303
68
青岛海尔
2011-05-17
44078
19
烟台万华
2009-04-24
0
44
鲁银投资
2011-06-05
4796
69
中润投资
2012-06-05
51535
20
亚星化学
2006-04-26
0
45
*ST三联
2013-07-13
4977
70
山东黄金
2012-01-30
68000
21
澳柯玛
2008-12-12
0
46
东安黑豹
2011-03-02
5488
71
莱钢股份
2012-01-18
68850
22
华鲁恒升
2009-02-22
0
47
山东海龙
2011-01-23
5993
72
兖州煤业
2010-04-03
260000
23
华纺股份
2009-06-29
0
48
烟台冰轮
2011-06-01
6265
73
山东高速
2011-04-24
269720
24
好当家
2009-06-06
0
49
滨州活塞
2009-03-28
6460
25
山东药玻
2009-02-17
0
50
*ST鲁北
2009-07-21
8441
(二)山东上市公司股份分置限售股比例现为16%,无限售股的全流通指日可待
表2 山东上市公司限售股比例
序号
股票简称
初始限售比例
目前限售比例
序号
股票简称
初始限售比例
目前限售比例
序号
股票简称
初始限售比例
目前限售比例
1
民生投资
34.51%
0.00%
26
华阳科技
40.00%
0.00%
51
烟台冰轮
53.44%
23.82%
2
东阿阿胶
23.17%
0.00%
27
ST黄海
56.34%
0.00%
52
*ST鲁北
39.33%
24.05%
3
青岛双星
26.01%
0.00%
28
新华医疗
38.45%
0.00%
53
泰山石油
24.57%
24.57%
4
石油济柴
60.00%
0.00%
29
新华锦
46.09%
0.00%
54
晨鸣纸业
42.25%
27.28%
5
ST能山
26.07%
0.00%
30
浪潮软件
40.40%
0.00%
55
鲁抗医药
40.05%
30.05%
6
普洛股份
36.76%
0.00%
31
园城股份
60.24%
0.00%
56
金岭矿业
53.89%
30.32%
7
新华制药
44.73%
0.00%
32
新潮实业
31.23%
0.00%
57
山东威达
58.33%
31.87%
8
山东海化
49.07%
0.00%
33
鲁信高新
57.97%
0.00%
58
鲁泰A
41.84%
32.48%
9
鲁西化工
56.39%
0.00%
34
天业股份
57.92%
0.00%
59
青岛海尔
37.96%
32.93%
10
中通客车
31.14%
0.00%
35
银座股份
35.60%
0.00%
60
中国重汽
54.64%
34.62%
11
浪潮信息
59.80%
0.00%
36
大成股份
31.23%
0.00%
61
金晶科技
53.02%
38.60%
12
登海种业
68.25%
0.00%
37
博汇纸业
49.44%
0.00%
62
滨州活塞
51.36%
39.68%
13
济南钢铁
69.57%
0.00%
38
科达股份
64.54%
0.00%
63
ST轻骑
46.25%
42.59%
14
华电国际
83.88%
0.00%
39
青岛碱业
47.29%
0.02%
64
潍柴动力
55.47%
42.74%
15
海信电器
48.40%
0.00%
40
山大华特
40.36%
0.58%
65
山东黄金
53.13%
47.78%
16
ST华光
35.13%
0.00%
41
胜利股份
32.13%
0.67%
66
*ST九发
58.63%
48.17%
17
江泉实业
25.03%
0.00%
42
ST金泰
44.66%
3.60%
67
潍柴重机
52.18%
51.06%
18
华泰股份
27.90%
0.00%
43
南山铝业
26.67%
6.31%
68
青岛啤酒
63.90%
59.98%
19
烟台万华
61.33%
0.00%
44
山东海龙
54.59%
6.94%
69
张裕A
76.19%
61.11%
20
亚星化学
66.29%
0.00%
45
东安黑豹
39.97%
15.91%
70
中润投资
74.83%
66.57%
21
澳柯玛
62.52%
0.00%
46
山推股份
21.60%
16.28%
71
莱钢股份
75.81%
74.65%
22
华鲁恒升
52.22%
0.00%
47
鲁商置业
50.74%
18.53%
72
山东高速
80.18%
80.18%
23
华纺股份
47.37%
0.00%
48
东方电子
24.41%
19.30%
73
兖州煤业
87.84%
87.84%
24
好当家
60.61%
0.00%
49
鲁银投资
19.31%
19.31%
25
山东药玻
30.49%
0.00%
50
*ST三联
39.41%
19.71%
平均
48.11%
15.89%
我们以股权分置限售股占上市公司全部A股的百分比来考察山东上市公司股权分置全流通的比例。表2中初始限售股比例是指该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限售股占全部A股的百分比,目前限售股比例是指截至2010年12月1日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占全部A股的百分比。目前限售股比例仍然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上市公司承诺的限售期未到期,目前限售股比例最大的兖州煤业则是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结束时没有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解除限售。经过统计我们可以看到,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山东上市公司的限售股比例平均为48.11%,截至2010年12月1日山东上市公司的限售股比例已下降为15.89%。
(三)山东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运作的特点
在山东73家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对价支付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送股、转增股本、派送现金、派送权证、资产重组以及各种方式的组合应用。其中单纯采取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送股方式的共有47家,单纯采取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东定向转增的共有7家,采取用未分配利润向流通股股东送红股的有2家,采取非流通股东送股与资本公积金转增相结合的共有4家,采取非流通股股东送股与向流通股股东派送现金相结合的共有4家,采取非流通股股股东送股与向流通股股东派送权证的有2家,采取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与派送权证相结合的有1家,采取非流通股股股东送股与资产重组相结合的有2家,采取单纯资产重组方式的有4家。
大多数山东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承诺基础上,做出了其它承诺。这些承诺方式有:
1、延长限售期。共有47家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后24—72个月内不出售持有的公司股份。
2、追送股份或现金。共有9家公司提出当公司的业绩达不到方案中的标准时,向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或现金
3、提出利润分红方案。共有16家公司提出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现金分红方案,分红比例在方案中也做出了具体承诺。
4、最低减持价格。共有22家公司提出非流通股股股东在限售期结束后的最低减持价格。
5、增持。共有4家公司提出当市场价低于规定的价格时,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的股票,1家公司的控股股东承诺利用公司的分红增持公司1.2亿股份。并且增持股份在六个月内不出售。
在这些上市公司中,鲁泰A对上述五种事项都做出了具体承诺,因此,鲁泰A的对价方案也是最低的,每10股流通股只获得非流通股股东0.7股的对价。同时也有16家公司在支付了对价后,没有做出任何额外的承诺。
二、山东上市公司股权全流通后的市场对策
(一)控股股东要选择性增减持
对国有控股股东来说,要做到山东上市公司国有资本的有进有退,重点加强对具有核心竞争力司的股份增持。要根据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股权分置改革后在上市公司中的最低持股比例。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及国民经济基础性和支柱性行业中,要保证国有资本的控制力,确保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对属于控股股东主业范围,或对控股股东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应根据自身经营发展实际和上市公司发展需要,研究确定在上市公司中的最低持股比例;对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应根据“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合理确定在上市公司中的最低持股比例,做到进而有为,退而有序。
对非国有控股股东而言,增减持的动机均存在,初始动机倾向于增持,长期来看,增持或减持取决于大股东的资本运作战略。大股东在股改时支付对价给流通股股东导致持有的股份相应减少,为了维持对上市公司的控股权,一些大股东纷纷进行增持;或为了履行增持流通股的股改承诺,表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而进行增持。大股东从战略角度及天然的逐利动机考虑,对于股价低廉的上市公司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和信心,从而增持股份;如果市场处于相对高位,大股东可能采取“拨档子”策略而减持股票。
(二)监管部门要重视上市公司控制权
对山东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来说,要高度重视股权全流通下的上市公司控制权问题。在全流通的73家山东公司中,有46家国有控股比例在30%以下,其中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的控制权对保障区域经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防止恶意收购,需要各级政府与有关方面建立联动机制和应急方案。这需要做到:一是建立政府控制机制,对定向增发时引起公司控制权转移和国有、集体非流通股进入二级市场流通实行核准;二是建立预警机制,发改委、国资委、证监局以及金融办等部门间协调联动,设立反收购基金或类似专门机构,一旦出现恶意收购,则利用政府信用和力量扶持本地区企业进行对抗;三是上市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回购注销和定向增发、交叉持股或相互持股等手段,增强控制力,设置应对恶意收购防线;四是通过整体上市真正实现上市公司独立法人地位,从而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推动资产和产业整合、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举措。
(三)山东上市公司要不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夯实证券市场基础
上市公司是优秀企业的代表,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先行者,是带动行业成长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上市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实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提高山东上市公司质量,对促进山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综合实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全流通问题的最终解决也须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山东上市公司整体质量较好,但也有部分主营业务不突出、业绩连年亏损的ST类或*ST类公司。
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要努力做到加强证券法规建设,强化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同时,从微观着手,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当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关键还是靠上市公司自身努力,尤其是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要切实发挥作用。上市公司作为营利的经济组织,为消费者提供产品与服务,要对消费者负责、让消费者满意,必须要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保持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上市公司要通过技术创新、降低成本、改进管理来实现。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必须对股东负责、让投资者满意,必须要遵守资本市场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这要靠上市公司通过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增加透明度来实现。
(四)业界要协力建立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是证券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资本市场成熟程度的主要标志。随着股改、清欠工作的逐步完成,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分置将逐步消除,大股东通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方式直接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但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强势地位仍没有改变,两类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依然存在,只不过侵占的方式会发生变化,冲突的焦点会发生转移,股东之间的主要矛盾将由股权流动性冲突转变为股份优势、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上的冲突。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面临的挑战这主要体现在:分类表决制等保护性规则失效对如何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话语权及参与公司事务管理权等构成挑战;控股股东自利模式转变对如何保障中小股东的公平交易权构成挑战;股权激励机制实施在增强管理层积极性和归属感的同时,也对如何防范其通过盈余管理、选择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手段,强化内部人控制、侵占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提出了挑战;上市公司并购日趋活跃对如何防范虚假、恶意收购行为对中小股东权益造成损害提出了挑战。
为建立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需要从股票发行制度改革、健全证券民事赔偿机制、建立股票期权制度等多方面进行探索和尝试。
(五)证监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
在全流通条件下,证券市场利益机制、运行规则和市场环境等方面将发生深刻变化,并对上市公司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产生重要影响,给监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这表现在:第一,股价异常波动监管面临的挑战;第二,市场操纵监管面临的挑战;第三,内幕交易监管面临的挑战;第四,利润操纵监管面临的挑战;第五,关联交易监管面临的挑战;第六,并购重组监管面临的挑战;第七,信息披露监管面临的挑战;第八,国有股份变动监管面临的挑战。
山东省证监局及从业协会对全流通市场环境下的山东上市公司监管必须做到:健全和完善上市公司内部制衡机制,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建立适应全流通形势下的内部监管联动机制,快速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关注股价异动,加强全流通环境下上市公司、高管及其大股东行为的监管;关注股价异动,加强全流通环境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监管;关注股价异动,加强全流通环境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加强制度建设和引导,继续完善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
三、追溯政策下的山东上市公司国有股转持问题分析
(一)山东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持对全流通的意义
山东上市公司在2009年国有股转持政策追溯的131家公司中占8家,占比为6.1%,所起作用与其他公司一致。国有股转持的基本效用是提升社保基金实力,深化了国家财富与全民之间的代理机制,扩大消费对增长的贡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再加之延长部分“大小限”的锁定期,缓解市场减持压力。
表3 山东上市公司国有股转持数据表
序号
股票
代码
股票简称
IPO时间
股东序号
履行转持义务的国有股东
应转持股数
(万股)
1
002072
德棉股份
06-09-25
1
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
767.092
2
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
2.908
2
600017
日照港
06-09-26
3
日照港有限公司
3942.9245
4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216.4484
5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193.2575
6
淄博矿业集团有责任限公司
92.7636
7
山西潞安矿业有责任限公司
77.303
8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责任限公司
77.303
3
002073
青岛软控
06-10-09
9
青岛高等学校技术装备服务总部
720
4
002094
青岛金王
06-12-04
10
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364.48
11
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科技总公司
315.52
5
002111
威海广泰
07-01-16
12
民航烟台莱山机场旅客服务部
360.4
6
002117
东港股份
07-02-08
13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64.7059
14
济南发展国有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15.2941
7
002248
华东数控
08-06-03
15
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300
8
002254
烟台氨纶
08-06-16
16
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
320
从大智慧等软件的F10中,主要信息无从看出国家股转持情况,说明国有股转持只是公司按国家要求的一般信息,无须重点说明;从网络中很容易查到山东各公司应履行转持义务的国有股股东已尽转持义务,且不存在力合股份或南京银行等因转持而出现的种种疑难问题。
(二)山东上市公司应对国有股权转持政策的相关策略
国有股转持政策无细则,促使利益博弈空间和博弈程度加大加剧。这其中主要有三种利益搏弈,一是中央与地方,二是国资非社保主体与社保基金,三是国有创投与社保基金。尽管上述利益主体都代表“国有”,但因其实际的支配性(可使用性)不同及各种隐性成本及收益的存在,使这些主体基于现实利益考虑,而进行利益博弈。山东上市公司在应对国有股转持问题时,代表的是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与地方政府利益相关,对转持政策只是作为政治意义或政策意义上的执行,并无创新。这与为解决山东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而对价支付方式多样性极其不同。因8家公司未涉及到国有创投,混合所有制股东亦无“疑难杂症”,山东投资文化相对保守,所以山东上市公司及其国有股东在国有股转持政策出台后只是被动接受,应对策略相对单一。
(三)国有股权转持对各类股东大小限增减持的影响
上市公司的各类股东作为独立法人,当然可依法依规定行使自己的财产权。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满,理论上就可以减少持有股权,而且随时可以增持。大小限的增减持与国有股权转持给社保基金后的投资运作肯定会通过博弈交叉融合,如何规范各类力量成为市场课题和政府难题。股东属性的不一致,无法通过政府强制性举措来达到目的,资本的趋利性和证券市场的复杂性使股权流通变成难度较大的技术性课题,如:增减持时机、增减持数量等等。据海通证券2009关于A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研究显示:从股权分置改革以来,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比例呈不断下降趋势,山东省上市公司亦不例外。山东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比例亦呈现小幅度下降趋势。这说明国有股股东减持动力大于增持动力,而社保基金取得的国有股权的增减持动力在于取得价格。比较中性的分析,社保基金取得国有股权的入账价格无非是净资产价和发行价格,由于现在市净率远远大于1,且多数公司上市后都出现抑价现象,所以社保基金因转持获得的国有股权在追加的三年锁定期满后有一定的市场出售动力。
所有股权都有市场化要求,而且还要应对政策性风险。由于国有股转持政策出台的随机性,本次进入转持的8家公司10%的相应股权被转持,会影响到以前的公司,担心是否还会有政策追溯问题。也就是说,在2006年股改新老划断前的上市公司包括山东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都有可能进行股权追溯交出部分国有股权,以逐步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的资金缺口问题。各类股东会对国有股转持进行相关分析,而社会保障基金也会在锁定期满,进行投资决策分析,以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此时各类股东就会在市场上完全平等的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进行投资弈。
(四)山东省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持和减持应进行透明化管理
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持至社保基金,表明管理层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正在采取透明化的管理方式。2009年国有股转持政策出台后,管理层立即对相关上市公司及国有股东、转持数量进行了列示。由于A股市场国有股比例太大,在市场经济深化过程中国有股大规模减持是大趋势,所以抓紧将国有股减持的节奏及方式和减持上限予以透明成为当务之需,如青岛国资委在2008年6月就确定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最低持股比例。山东省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现实流通问题应在透明的基础上抓紧出台相关政策细则,以稳定各类投资者的投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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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永泉(1970-),男,山东平度人,山东女子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副院长,经济学硕士,研究方向为证券与投资。本论文是山东省教育厅2010年科研发展计划立项课题(J10WF65)的阶段性成果。
联系方式:13156198939,diwd08@,0531-86526268(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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