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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讲义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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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知识讲义七模板工程、用电安全控制 【案例2A320042-2】 1.背景 某机关综合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12000m2,9层,框架结构。工程主体已封顶,砌筑已进展到第5层,室内抹灰和水电安装也已开始穿插进行。该工程共有两处电梯井,为防止出现安全事故,项目经理指派工人把工程周转下来的整张竹木胶合板立放在电梯井口进行封堵。 2问题 (1)请问该项目部对电梯井口的防护是否安全?为什么? (2)对于电梯井,除了井口需要防护外,井内是否还需要防护?如需要防护,应采取何种防护措施? (3)建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3。分析 本案例主要考核对电梯井防护及防护设

2、施要求的掌握程度。 4答案 (1)该项目所采取的防护是不安全的。因为对防护立板没有采取固定加固措施,很容易发生挪动移位,失去防护作用。 (2)对于电梯井,除了井口需要防护外,井内也需要进行防护。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不大于l0m)设一道安全平网进行防护。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的主要内容有: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措施计划,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A320043掌握模板工程安全控制 一、保证模板安装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 1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

3、及2m以上时,要有安全可靠的操作架子或操作平台,并按要求进行防护。 2操作架子上、平台上不宜堆放模板,必须短时间堆放时,一定要码放平稳,数量必须控制在架子或平台的允许荷载范围内。 3冬期施工,对于操作地点和人行通道上的冰雪应事先清除。雨期施工,高耸结构的模板作业,要安装避雷装置,沿海地区要考虑抗风和加固措施。 4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进行大块模板拼装和吊装作业。5在架空输电线路下方进行模板施工,如果不能停电作业,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6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二、保证模板拆除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 1现浇混凝土结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承重模板,应在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强度达到规定要求时,方可拆除。 (2)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底模必须在预应力张拉完毕后,才能进行拆除。 (3)在拆模过程中,如发现实际混凝土强度并未达到要求,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暂停拆模,经妥善处理实际强度达到要求后,才可继续拆除。 (4)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混凝土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后,才允许承受全部设计的使用荷载。 (5)拆除芯模或预留孔的内模时,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不发生塌陷和裂缝时,方可拆除。 2;拆模之前必须要办理拆模申请手续,在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记录达到规定要求时,技术负责人方可批准拆模。 3各类模板拆除的

5、顺序和方法,应根据模板设计的要求进行。如果模板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可按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的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架。 【案例2A320043-1】 1背景 某大学新校区一标段工程建筑面积39000m2,由A区(综合楼)、B区(学生活动中心) 和连廊组成,施工单位为某建设集团公司。B区由B1、82、B3组成,B3为一幢剧院建筑,框架结构,平面为东西长70m,南北长47.5m,呈椭圆形,屋面系双曲椭圆形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板厚110mm,屋面标高最高处为279m,最低处为228m。 模板施工时没有进行相应的设计,模板支撑立柱间距不一,缺少拉结,有的立柱底部垫的是木板,有的垫的是红砖

6、。在浇筑B3区屋面混凝土时,模板支撑系统发生坍塌,作业的24人中4人死亡,20人受伤。 2问题 (1)模板设计应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2)模板支撑立柱底部加设木垫板的作用是什么? (3)现浇混凝土工程模板支撑系统的安装有哪些要求? 3答案 (1)模板设计主要包括模板面、支撑系统及连接配件等的设计。 (2)合理传递荷载。 (3)现浇混凝土工程模板支撑在安装过程中应考虑必要的临时固定措施,在安装立柱的同时,应加设水平拉结和剪刀撑,立柱底部应设置木垫板。立柱的间距应经计算确定,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若采用多层支模,上下层立柱要保持垂直,并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2A320044掌握施工用电安全控制

7、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三、配电箱的设置 1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并按照“总一分一开”顺序作分级设置,形成“三级配电”模式。2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各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位置要合理。总配电箱(配电柜)要尽量靠近变压器或外电电源处,以便于电源的引入。分配电箱应尽量安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区域的中心地带,确保三相负荷保持平衡。开关箱安装的

8、位置应视现场情况和工况尽量靠近其控制的用电设备。 3为保证临时用电配电系统三相负荷平衡,施工现场的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应形成两个用电回路,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该分别设置。4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四、电器装置的选择与装配 1施工用电回路和设备必须加装两级漏电保护器,总配电箱(配电柜)中应加装总漏电保护器,作为初级漏电保护,末级漏电保护器必须装配在开关箱内。 2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各配电箱、开关箱中应装配隔离开关、熔断器或断路器。隔离开关、熔断器或断路器应依次设置于电源的进线端。 3开关箱中装配的隔离开关只可用于直接控制现场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3

9、.0kW动力电路的开关箱中应采用断路器控制,用于频繁送断电操作的开关箱中应附设接触器或其他类型启动控制装置,用于启动电器设备的操作。 五、施工现场照明用电 1在坑、洞、井内作业,夜间施工或厂房、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料具堆放场所及自然采光差的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2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3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4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5照明变压器必须

10、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6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7碘钨灯及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灯线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案例2A320044-2】 1背景 某土建工程,建筑面积2000m2,砖混结构,地上3层。现场施工期间设备总用电量为49kW,现场总配电箱下设1号、2号两个分配电箱,l号分配电箱主要负责给一台木工及两台钢筋加工机械配电,2号分配电箱主要负责给一台砂浆搅拌机配电,生活区照明由2号配电箱供电,现场施工照明由l号分配电箱供电。现场安装电焊机一台,由其电源线直接引至1号分

11、配电箱。 2问题 (1)该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是否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什么样的临时用电工程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系统是否存在错误?请指出,并写出正确的做法。 3分析 本案例主要考核对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系统配电有关要求的掌握程度。 4答案 (1)需要。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3)存在错误。 错误一:照明用电由动力分配电箱配电。正确的做法:现场的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应形成两个用电回路,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该分别设置。 错误二:电焊机电源线直接引至l号分配电箱。正确的做法:施工现

12、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控制、高空作业、人工、机械握拆除作业安全控制2A320045掌握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控制 一、物料提升机安全控制要点 1为保证物料提升机整体稳定采用缆风绳时,高度在20m以下可设l组(不少于4根),高度在30m以下不少于2组,超过30m时不应采用缆风绳锚固方法,应采用连墙杆等刚性措施。2物料提升机架体外侧应沿全高用立网进行防护。在建工程各层与提升机连接处应搭设卸料通道,通道两侧应按临边防护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 3各层通道口处都应设置常闭型的防护门。地面进料口处应搭设防护棚,防护棚的尺寸应视架体的宽度和高度而定,防护棚两侧应封挂安全立网。

13、4物料提升机组装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外用电梯安全控制要点 1外用电梯的安装和拆卸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外用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上部应根据电梯高度搭设足够尺寸和强度的防护棚。 3外用电梯与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除应在两侧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挡脚板并用安全立网封闭外,进出口处尚应设置常闭型的防护门。 4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外用电梯时,要明确联络信号。 5外用电梯在大雨、大雾和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应停止使用。暴风雨过后,应组织对电梯各有关安全

14、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三、塔式起重机安全控制要点 1塔吊的安装和拆卸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施工现场多塔作业时,塔机间应保持安全距离,以免作业过程中发生碰撞。 3遇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将吊钩升起。行走式塔吊要夹好轨钳。当风力达十级以上时,应在塔身结构上设置缆风绳或采取其他措施加以固定。 【案例2A320045-3】 1背景 2002年5月21日,某市政公司在组织拆卸其承建的某政府综合楼工地QTD20型塔式起重机时,将拆卸任务交给了社会无业人员王某。5月22日,王某指挥6名无证人员在没有履

15、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开始拆卸塔机。在拆卸平衡臂时,由于连接销轴锈蚀严重,一时拆卸不下来,3名工人便改拆起重臂。这种塔机的起重臂需要用塔机本身的起升机构的起重绳来拆卸,在穿绕钢丝绳时,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少绕了2个倍率,在固定钢丝绳绳头时,又将钢丝绳直接穿过耳板孔。钢丝绳穿好后,王某指挥3名拆卸工人站在起重臂中部拆了拉杆最前端的销轴,此时钢丝绳突然瞬间崩断,起重臂绕铰点折向地面,致使3名工人随同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2问题 (1)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2)塔吊的安全装置主要有哪些? (3)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3分析 本案例主要考核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对塔吊作业安

16、全控制要点的掌握程度; 4答案 (1)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 施工单位违规将塔吊拆卸任务分包给不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队伍进行。从事作业的人员不具备上岗证。 塔吊拆卸没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承包人王某违法承接塔吊拆卸任务,作业人员不懂塔吊拆卸施工工艺,在穿绕和固定钢丝绳时严重违章,冒险蛮干。 (2)塔吊的安全装置主要包括力矩限制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吊钩保险、卷筒保险、爬梯护圈等。 (3)包括:安全思想、安全法制、安全技能和基本常识四个方面。 2A320046掌握高空作业安全控制 一、高处作业的定义 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二、高

17、处作业的分级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分为四个等级: (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划定为一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2m。 (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划定为二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3m。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划定为三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4m。 (4)高处作业高度大于30m时,划定为四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5m。 三、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 1施工单位应为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用品。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2高处作业危险部位应悬挂安全警示标牌。夜间施工时,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并在危险部位设红

18、灯示警。 3高处作业,上下应设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 4在雨雪天从事高处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六级及六级以上强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四、攀登与悬空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对在高空需要固定、联结、施焊的工作,应预先搭设操作架或操作平台,作业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在绑扎钢筋及钢筋骨架安装作业时,施工人员不允许站在钢筋骨架上作业和沿骨架攀登上下。 3在进行框架、过梁、雨篷、小平台混凝土浇筑作业时,施工人员不允许站在模板上或模板支撑杆上操作。 五、操作平台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移动式操作平台台面不得超过l0m2,高度不得超过5m,台面脚手板

19、要铺满钉牢,台面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平台移动时,作业人员必须下到地面,不允许带人移动平台。 2悬挑式操作平台的设计应符合相应的结构设计规范要求,周围安装防护栏杆。悬挑式操作平台安装时不能与外围护脚手架进行拉结,应与建筑结构进行拉结。 3操作平台上要严格控制荷载,应在平台上标明操作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使用过程中不允许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六、交叉作业安全控制要点1交叉作业人员不允许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要做到上部与下部作业人员的位置错开,使下部作业人员的位置处在上部落物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隔离层进行防护。 2在拆除模板、脚手架等作业时,作业点下方不得有其他作业人员,

20、防止落物伤人。拆下的模板等堆放时,不能过于靠近楼层边沿,应与楼层边沿留出不小于lm的安全距离,码放高度也不宜超过lm。 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都应搭设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通道口应设双层防护棚进行防护。 【案例2A320046-1】 1背景 某高层住宅建筑工地,外脚手架搭设完毕后,2名架子工在15层外脚手架上铺设脚手板作业时,一块脚手板不慎脱手后飞落到楼下,将下方在安全通道口3m处搬运小钢模的1名工人当场砸死。事后经调查,2名铺脚手板的架子工和死者均持有现场工长下达的任务书,但未见到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板飞落的地点位于该建筑一楼安全通道口外侧,通道上方设

21、置有单层5cm厚脚手板铺成的防护棚,防护棚总宽度为2.5m,总长度为2m。 2问题 (1)请针对这起事故指出现场哪些做法、哪些部位不符合安全要求。 (2)高处作业分为几级?相应的坠落半径是多少? (3)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3分析 本案例主要考核对事故原因的分析能力和对高处作业分级的掌握程度。 4答案 (1)不符合一:现场工长在下达施工任务书时没有按要求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不符合二:施工组织不当,对交叉作业的风险没有考虑并采取措施。不符合三:安全通道口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要求,应设置双层防护棚,并充分考虑落物的坠落半径。 (2)高处作业的级别可分为四级。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划定为

22、一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2m;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划定为二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3m;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划定为三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4m;高处作业高度大于30m时,划定为四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5m。 (3)主要有:工作场所或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所接触的安全设施、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 2A320047掌握拆除工程安全控制 一、人工拆除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按板、非承重墙、梁、承重墙、柱顺序依次进行,或依照先非承重结构后承重结构的原则进行拆除。2拆除施工应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

23、孔洞应封闭。 3建筑楼板上严禁多人聚集或集中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5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不得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塌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 6拆除原用于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及残留量,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二、机械拆除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拆除程序应从上至下、逐层、逐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 2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3当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对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使

24、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 4在拆除钢屋架时,必须采用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吊运过程中,应采用辅助措施使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 5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由专门人员负责随时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爆破、静力压碎安全控制、基坑支护安全、工程合同价款 三、爆破拆除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爆破拆除工程设计必须按级别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做出安全评估和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爆破拆除单位必须持有所在地法定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承担相应等级的爆破拆除工程。 3爆破器材必须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到指定

25、的供应点购买。 4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向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运输许可证,按照规定路线运输,派专人押送。 5。爆破器材临时保管地点,必须经当地法定部门批准,严禁同室保管与爆破器材无关的物品。 五、静力破碎安全控制要点 1采用具有腐蚀性的静力破碎剂作业时,灌浆人员必须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 2孔内注入破碎剂后,作业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注孔区域行走。 3静力破碎剂严禁与其他材料混放。 4在相邻的两孔之间,严禁钻孔与注人破碎剂同步进行施工。 5静力破碎时,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停止作业,查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案例2A320047-1】 1背景 某县城国道312

26、线改建高等级公路,决定对道路建设红线内的建筑进行拆除,建设指挥中心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了具有房建三级资质的某工程队。拆除施工前,工程队负责人江到现场查看了一下环境后,就把任务口头交代给了赵某等8人。赵某等8人在拆除一座3层楼房墙体时,将墙体每隔3m预留50cm宽的柱子后,从地面以上lm范围内进行拆挖。约3点40分,赵某等8人开始拆挖三楼西端的外墙及隔墙的预留柱,约4点40分左右三楼墙体突然向内倒塌,造成在此作业的施工人员3人死亡,2人受伤。 2问题 (1)建设指挥中心将拆除工程发包给江的工程队是否合法?为什么? (2)人工拆除作业应如何安排施工程序? (3)人工拆除建筑物墙体时,是否可以采取掏掘的

27、方式进行? 3分析 本案例主要考核对拆除工程发包管理及人工拆除施工程序安排的掌握程度。 4答案 (1)不合法。因为江的工程队不具备拆除工程资质。 (2)拆除施工应逐层拆除分段进行,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按板、非承重墙、梁、承重墙、柱顺序依次进行,或依照先非承重结构后承重结构的原则进行拆除。 (3)不可以。 2A320048熟悉基坑支护安全控制 一、应采取支护措施的基坑(槽)1基坑深度较大,且不具备自然放坡施工条件。2地基土质松软,并有地下水或丰盛的上层滞水。 3基坑开挖会危及邻近建、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与使用。 二、基坑(槽)支护的主要方式简单水平支撑;钢板桩;水泥土桩;钢筋混凝土排桩;

28、土钉;锚杆;地下连续墙;逆作拱墙;原状土放坡;桩、墙加支撑系统;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合理组合等。 三、基坑发生坍塌以前的主要迹象 1周围地面出现裂缝,并不断扩展。 2支撑系统发出挤压等异常响声。 3环梁或排桩、挡墙的水平位移较大,并持续发展。 4支护系统出现局部失稳。 5大量水土不断涌入基坑。 6相当数量的锚杆螺母松动,甚至有的槽钢松脱等。 四、地下水的控制方法地下水的控制方法主要有集水明排、真空井点降水、喷射井点降水、管井降水、截水和回灌等。 五、基坑施工应急处理措施 1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一旦出现渗水或漏水,应根据水量大小,采用坑底设沟排水、引流修补、密实混凝土封堵、压密注浆、高压喷射注

29、浆等方法及时处理。 2水泥土墙等重力式支护结构如果位移超过设计估计值应予以高度重视,做好位移监测,掌握发展趋势。如位移持续发展,超过设计值较多,则应采用水泥土墙背后卸载,加快垫层施工及垫层厚度和加设支撑等方法及时处理。 3悬臂式支护结构发生位移时,应采取加设支撑或锚杆、支护墙背卸土等方法及时处理。悬臂式支护结构发生深层滑动应及时浇筑垫层,必要时也可加厚垫层,以形成下部水平支撑。 4支撑式支护结构如发生墙背土体沉陷,应采取增设坑内降水设备降低地下水、进行坑底加固、垫层随挖随浇、加厚垫层或采用配筋垫层、设置坑底支撑等方法及时处理。 5对轻微的流沙现象,在基坑开挖后可采用加快垫层浇筑或加厚垫层的方法

30、“压注”流沙。对较严重的流沙,应增加坑内降水措施。 6如发生管涌,可在支护墙前再打设一排钢板桩,在钢板桩与支护墙间进行注浆。 7对临近建筑物沉降的控制一般可采用跟踪注浆的方法。对沉降很大,而压密注浆又不能控制的建筑,如果基础是钢筋混凝土的,则可考虑静力锚杆压桩的方法。 8对基坑周围管线保护的应急措施一般包括打设封闭桩或开挖隔离沟、管线架空两种方法。 2A320049了解施工机具安全控制略 2A320050建筑工程造价控制 2A320051掌握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建没工程合同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可分为: 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

31、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可调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案例2A320051-2】 1背景 某企业2008年拟将该企业投资兴建的一栋商业楼改为商务酒店。由于工期紧,该企业边进行图纸报审边进行招标。经过招标,某装修公司获得中标。该工程工期为2008年5月15日至2008年9月15日,必须保证十一旅游黄金周正式营业,否则,逾期一天罚款1万元。鉴于该工程的资金紧张,该装修公司(乙方)于2008年5月5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

32、工程项目的固定总价施工合同。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由于甲方擅自更改了外立面设计和外门头超越红线等原因,施工图纸未通过规划局审批,无法取得开工证。甲方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半个月,预付工程款也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拨付,乙方在会议中同意,但没有会议纪要等有效证据。 6月15日,甲方手续方办理完备。乙方为保证按期完工,在抢工过程中忽视了施工质量,在质检站抽检过程中,外墙瓷砖粘贴不牢固,拉拔试验不合格,被要求返工。工程直至2008年10月30日才竣工。 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工期,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20万元。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保证施工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

33、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就应当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2问题 (1)该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合适? (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 3分析与答案 (1)因为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根据该装修工程特点和甲方的资金状况,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合适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

34、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甲方要求暂停施工,乙方亦在会议中同意,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原书面合同规定为准。 施工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一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在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内,仍享有通过诉讼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乙方停工一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一个月。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

35、责任归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15天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 2A320052掌握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 【案例2A320052-1】 1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包人)于2007年2月参加某综合楼工程的投标,根据业主提供的全部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提出报价并中标,2007年3月开始施工。该工程采用的合同方式为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的固定单价合同。计价依据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合同约定了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摘要如下: (1)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施工洽商部分据实调整。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与施工图纸之间存在

36、差异,幅度在3以内的,不予调整;超出3的部分据实调整。 2)措施项目清单:投标报价中的措施费,包干使用,不做调整。 3)综合单价的调整:出现新增、错项、漏项的项目或原有清单工程量变化超过10的调整综合单价。 (2)调整综合单价的方法 1)由于工程量清单错项、漏项或设计变更、施工洽商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当期市场价格水平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施工洽商引起工程量增减,幅度在10以内的,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幅度在10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当期市场价格水平提出,经发包

37、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基础垫层工程量为l80m3,而根据施工图纸计算的垫层工程量为185m3。 事件二: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挖基础土方工程量为9600m3,而根据施工图纸计算的挖基础土方工程量为l0080m3。挖基础土方的综合单价为40元m3。 事件三:合同中约定的施工排水、降水费用为l33000元,施工过程中考虑到该年份雨水较多,施工排水、降水费用增加到140000元。 事件四:施工过程中。由于预拌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部分梁的承载能力不足。经设计和业主同意,对梁进行了加固,设计单位进行了计算并提出加固方案,由于此项设计变更造成费用增加

38、8000元。 事件五:因业主改变部分房间用途,提出设计变更,防静电活动地面由原来的400m2增加到500m2,合同确定的综合单价为420元m2,施工时市场价格水平发生变化,施工单位根据当时市场价格水平,确定综合单价为435元m2,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批准。 2问题 (1)该工程采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中又约定了综合单价的调整方法,该约定是否妥当?为什么? (2)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以上事件,是否可以进行相应合同价款的调整;如可以调整,应如何调整? 3分析 本案例主要考核合同价款的调整。主要依据是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39、。 4答案 (1)该约定妥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双方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本案例综合单价在风险范围内不再调整,专用条款约定的调整范围,是指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 (2)本案例中所发生的事件,应按如下方法处理: 事件一:不可调整。工程量清单的基础垫层工程量与按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的差异幅度为:(185180)180=2.783。 该工程量差异幅度已经超过3,依据合同可以进行调整。依据合同,超出3部分可以调整,即可以调整的挖基础土方工程量为:10080-9600(1+3)=192m3。 由于工程量差

40、异幅度为5,未超过合同约定的l0,因此按合同约定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应调整的价款为:401927680元。 事件三:不可调整。施工排水、降水属于措施费,按合同约定不能调整。 事件四:不可调整。预拌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属于承包商的问题,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事件五:可调整。因为该事件是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合同约定由于设计变更、施工洽商部分引起工程量增减据实调整。本案例工程量增加的幅度为: (500-400)400=25 增加幅度已超过10:接合同可以进行综合单价调整.根据合同约定,幅度在10以外的,增加部

41、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市场价格水平提出,并经发包人确认。 应结算的价款为; 按原综合单价计算的工程量为:400(1+10)440m2 按新的综合单价计算的工程量为:500-400(1+10)500-44060m2 调整后的价款为:420440+43560210900元 【案例2A320052-2】 1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包人)于2007年3月与业主签订了某综合办公楼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价7000万元。合同方式采用可调整价格合同,双方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除了通用条款约定的价款调整因素,在专用条款也约定了价款调整的因素,并约定考虑材料价格上涨因素的结算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调值

42、公式进行计算。该工程于2007年3月20日正式开工建设。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2007年4月2日,由于市政管线故障检修停水,造成停工6h;4月4日施工现场电缆短路停电,造成停工5h。 事件二:2007年4月23日,由于供电局临时停电,造成停工4h;4月25日大雨导致城市供电线路跳闸,造成停工2h;4月27日与本工程相邻的另一施工工地土方开挖挖断供水管线,造成停工3h。 2问题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中,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哪些内容? (2)对于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事件,施工单位是否可依据合同要求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为什么? (3)施工中发

43、生了承包人认为应当调整价款的事件,承包人应如何通知工程师?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通知后应如何处理? 3答案 (1)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h;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事件一:承包人不可以要求调整合同价款。由于施工现场短路造成停工是承包人自身的原因,而市政管线故障检修造成停工6h,在一周内停工事件没有超过8h,故不能进行合同价款调整。 事件三;承包人可以要求调整合同价款。因为4月23日4月27日一周内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达到9h,超过8h,旦均不是该工程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停水、停电而造成停工。因此可以依据合同要求进行合同价款的调整。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若发生了合同价款需要调整的因素后,承包人应当在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l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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