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施工企业环境监测控制程序
(DXC/QES·CX16-2011)
1.目的
公司对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有关的环境表现进行监测;以判断环境目标、指标的实现状况,运行控制状况;评价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及其符合性;并对体系实施、保持和改进提供依据。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有关环境的监控活动。
3.职责
3.1 工程科、设备安全科
3.1.1 负责对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控制情况进行监督。
3.1.2 负责对各单位环境目标、指标及方案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测。
3.1.3 组织对检查中出现的不符合项实施纠正措施。
3.2 办公室:负责对公司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
3.3 项目部:负责本部门的环境绩效的监测及对不符合实施纠正措施。
4.程序
4.1 环境绩效的监测
4.1.1 污染预防措施实施的效果,由工程科负责追踪检查;
4.1.2 公司节约资源和能源的结果,由工程科进行书面总结;
4.1.3 对公司环境运行情况由工程科起草专题报告提交管理评审;
4.1.4 对公司环境绩效暴露出的问题按“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措施。
4.2 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测
4.2.1 监测的主要对象是场界噪声、扬尘、污水。
4.2.2 噪声监测:根据施工阶段进行监测(自测),并保持监测记录,必要进行委外监测:
a.土方开挖(一次);
b.结构施工(地下一次和地上一次);
c.装修施工(一次)。
4.2.3 扬尘、污水监测:
扬尘和污水的控制通过执行《环境运行控制程序》对现场扬尘、污水进行有效控制。在相关方(如甲方、环境管理部门、附近居民)提出监测要求的情况下,由项目部向工程科提交监测申请,经批准后由项目部请当地环境监测部门进行监测,并保留监测记录,同时上报工程科复印件一份备案。
4.2.4 监测标准值
a.扬尘最高限值:施工现场0.35mg/m3
b.污水排放最高允许浓度(GB8978---1996第二类)
序号
污染物
三级标准
序号
污染物
三级标准
1
化学需氧量COD
500mg/L
4
酸碱度PH
6---9mg/L
2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
300mg/L
5
悬浮物SS
400mg/L
3
阳离子洗涤剂LAS
20mg/L
6
油
100mg/L
注:
--污水监测地点:施工现场、机关所在地。
--mg/L----毫克/升
c.噪声(GB12523---90)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场界噪声限值表等效声级Leq[Db(A)]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4.2.5 如发现监测数值超标,由超标单位制订相应措施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控制,以达到标准要求。
4.3 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落实情况的监测
4.3.1 工程科每季度对项目部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4.3.2 各项目部每月对本项目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实施方案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完成情况检查评审记录表》。
4.3.3 监测过程中如发现管理方案不能满足目标、指标的要求,或无法按时完成时,应及时对管理方案进行调整,按《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执行。
4.4 体系运行控制的监测
4.4.1 办公室可通过每年的内审和每季度的综合检查对管理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或潜在不符合按《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4.4.2 各部门及项目部要定期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检查内容填写《环境管理体系检查整改单》,每季度不能少于一次,发现不符合的要按《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4.5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监测
工程科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并将合规性评价的结论提交管理评审。
5.相关文件
5.1《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2《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5.3《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6.记录
6.1《环境管理体系检查整改单》
6.2《噪声监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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