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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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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江苏天地钢结构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TD/GD-06 第 1 页/共 7 页 实施日期: 2003年7月1日 版本:A 修改码:0 标题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制定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职责 2.1施工现场施工用电应明确专人管理。电气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用电方案(措施)的编制工作,项目经理(或指定专人)负责用电申请及施工电源的设置工作。 2.2安全监督部门(人员)负责现场施工用电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2.3电气维护(维修)人员应持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坚持日常巡检,及时维修临时用电设施,确保完好,并做好记录。 2.4一般人员应做到: 2.4.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4.2送电前须检查电气设施,负荷线及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带病操作。 2.4.3未经许可严禁动用他人操作的用电设备。 2.4.4设备使用完毕或停电时,必须拉闸断电,搬迁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在断电情况下进行。 2.4.5保护所使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地)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向维护电工报告。 2.4.6协助维护(修)电工,做好所在班组的电源点、电源线的维护保养工作。 2.5用电设备应设专人管理,负责所属用电设备及线路的使用、保养工作。 3管理程序 3.1施工现场用电的施工技术方案/措施: 3.1.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1.2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 江苏天地钢结构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TD/GD-06 第 2 页/共 7 页 实施日期: 2003年7月1日 版本:A 修改码:0 标题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全用电技术措施和防火措施; 3.1.3施工现场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各有关部门汇签,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1.4编制施工现场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措施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现场勘探,确定线路走向及电源点以及各级配电箱的位置; ——汇总施工现场所有电器(包括施工用电设备、照明、取暖和现场办公用电设备等)的类型、规格型号及额定功率等; ——计算负荷、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配电箱配置和数量; ——绘制电气设施平面图和电源接线系统图; ——制定施工现场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 3.1.5项目部经理(或指定专人)据施工用电负荷,向业主主管部门提出用电申请,经业主或总包方批准并签发用电作业票后,分别组织电工和用电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方可开始施工。 3.2检查、验收、交接和现场临时用电许可证制度 3.2.1现场临时施工用电设施在使用前应由项目部经理组织安全、技术和电气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2.2施工现场电缆布置、电源点设置及相关工作完成后,项目部经理应组织安全、技术、和电器专业人员对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按业主方的相关规定,办理《现场临时用电许可证》,方可投入使用。 3.2.3现场电气专业人员对用电器设备进行接线并送电试运行完毕后,由施工队长或该电器设备主要操作人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现场临时用电许可证》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3.2.4现场临时照明由使用单位向项目经理出申请,批准后由电气专业人员安装,使用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现场临时用电许可证》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3.2.5《现场临时用电许可证》由项目经理(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程结束后, 江苏天地钢结构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TD/GD-06 第 3 页/共 7 页 实施日期: 2003年7月1日 版本:A 修改码:0 标题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会同接地电阻测试记录、漏电开关测试记录等,交分公司相关部门统一存档,保存一年。 4.施工技术规定 4.1线路 4.1.1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软导线或电缆,不得有破皮、老化、漏电、绝缘裂纹等现象。 4.1.2低压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其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米,架空线穿越主要道路时,与路面中心的垂直高度不得低于6米。 4.1.3电源线路不得拖拉在地面上或接近热源,严禁将电线直接挂在树上、金属设备构件以及钢脚手架上,不得用金属丝绑扎电缆(线),电线穿越路面时应加设钢质套管保护。 4.1.4电线(电缆)和电焊机一二次线不得与钢丝绳绞在一起,一二次线应绝缘良好,接头处应设护套胶管保护,一次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5米。 4.1.5严禁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 4.1.6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部分线路,若必须保留,应在切断电源后,将电线端头内包高压绝缘带,外包三层绝缘胶布,并将其固定在2.5米以上的高处。 4.2配电 4.2.1根据施工现场电源的具体设置情况,如果施工现场设有专供施工用电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专变),那么该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4.2.2如果现场没有专供施工用电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公变),首先应确定该电源系统其它用户采用何种保护方式,如果其它用户均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则施工现场也应采用三相五线制;反之,采用TT系统的保护方式较为妥当。根据TT系统设置原理,采用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其一是施工现场的所有用电设备均各自做接地保护; ——其二是在配电箱处设置专门的接地装置(或从在建工程的基础钢筋处引出, 江苏天地钢结构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TD/GD-06 第 4页/共 7 页 实施日期: 2003年7月1日 版本:A 修改码:0 标题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基础工程未完的工地可取其它自然接地体引出),其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作为专用的保护线(TN—S系统不同的是该保护线并不在配电箱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而是从基础钢筋或其它自然接地体引出),再从该保护线(主线)用并联的方式引出(支线)至每台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而该设备不再做接地保护,保护线的主线按规定应设置重复接地。 4.2.3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电机接线方式若是“△”接法,这些用电设备除三根相线外,再在设备的金属外壳设专用保护零线,是符合TN—S系统原理的。 4.2.4在动力与照明合一的配电箱、开关箱及少数采用“Y”形接线的电机上要用五芯电缆进行送配电。 4.2.5如果动力与照明分别设配电箱(除总配电箱电源侧导线必须用五芯电缆外),施工现场使用四芯电缆能够满足TN—S系统的要求。 4.3保护 4.3.1台式室外变压器安装时,变压器平台应高出地面0.5米,四周围栏高度不小于1.5米,围栏与变压器外廓距离不小于1米,高压熔断器不宜低于4.5米。 4.3.2施工现场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配电箱、电气设备等应采用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超过50米者及配电箱处应作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4.3.3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用不小于2.5㎜²的绝缘多股铜线,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4.3.4由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系统中,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接地,而另一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接零。 4.3.5电焊机二次回路与工件的连接端和工件不得同时接地或接零。 4.3.6起重机械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6067—85《起重机安全规程》中的要求。塔式起重机的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如轨道长度超过30米,应每隔20米增设一组接地装置,轨道两端应作环形电气连接,轨道接头处也应作电气连接。 4.3.7手持电动工具的插座上应具备专用的保护接零(接地)触头。 江苏天地钢结构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TD/GD-06 第 5 页/共 7 页 实施日期: 2003年7月1日 版本:A 修改码:0 标题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4.3.8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配备应符合要求并定期测试。 4.3.9总、分配电箱应装设总开关和分路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制 动开关和分路制动开关),总开关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搭配适当,熔断器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用。 4.3.10每台电气设备应使用单独开关(一机一闸一保护),严禁用同一个开关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电气设备。 4.3.1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应群体设棚,单机设盖,应能防雨、雪、防潮和防火。 4.4漏电保护 4.4.1施工现场用电网络防护采用三级控制,二级保护网络。 ——第一级应将漏电保护器设置在总配电箱内,一般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0.3A—1A,延时时间在0.4S—2S间的延时漏电保护器。 ——第二级应将漏电保护器设置在分支线上的配电箱中,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0.1A—0.2A,延时时间在0.2S—0.4S之间。 ——第三级应将漏电保护器设置在线路末端用电设备的开关箱中,对容量为20KVA以内三相动力设备,照明线路和手持电动工具等一般可采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最大分断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对容量为20KVA以上的动力设备,一般可选用漏电动作电流不超过50mA、最大分断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4.4.2在容易发生触电的场所(如潮湿环境、导电粉尘场所、携带式电动工具等)应采用安全电压,同时,为防止人体触电及带电体而造成伤亡事故,在分支线路里还应采用高灵敏度(一般额定漏电动作不超过30mA)、快速(动作时间不大于0.1S)型漏电保护器。 4.4.3漏电保护器一般应安装在相对垂直的竖向或横向上,周围空气温度在-5℃—40℃,相对湿度不大于90%,无显著尘埃和雨淋,且不受冲击和振动的场所,同时必须做好防尘、防雨、防振的措施。 江苏天地钢结构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TD/GD-06 第 6 页/共 7 页 实施日期: 2003年7月1日 版本:A 修改码:0 标题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4.4.4安装漏电保护器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 保护线的连接 ——使用漏电保护器后,被保护的用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仍必须与保护线连接。 ② 重复接地的连接 ——在TN系统中,电源进线的重复接地必不可少,但重复接地只能接在漏电网保护器的电源端,不允许接在负载端。 ③ 中性线的连接 ——每台漏电保护器所辖的线路中必须有各自独立的专用中性线。 ——不同漏电保护器的中性线不准相连,也不准就近借用或支接,对于TN-C-S系统,应将保护中性线在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侧分开为中性线和保护线,一根作中性线使用,与相线一起接入漏电保护器;另一根只能作为保护线用,不可接入漏电保护器。 ④ 电源侧和负载侧的连接 ——当漏电保护器标有“电源侧”和“负载侧”时必须注意接线,不能接反。 ⑤ 正确使用颜色导线 ——在安装接线时,应按规定利用不同颜色的导线:相线L1为黄色;L2为绿色;L3为红色;中性线要采用淡蓝色;保护线应采用绿/黄双色;保护中性线也应采用绿/黄双色线。 4.5配电箱及开关箱 4.5.1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安装牢固,有门有锁并设警告牌,为便于操作和维修,设置地点应平坦,并高出地面,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4.5.2箱内无杂物,保持清洁。 4.5.3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的装设应牢固完好,箱内所有连接线及外引接线头应牢固,外露带电部分不得超过10㎜。 4.5.4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江苏天地钢结构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TD/GD-06 第 7 页/共 7 页 实施日期: 2003年7月1日 版本:A 修改码:0 标题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4.5.5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底座应作保护接零(接地),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4.6现场照明 4.6.1易燃易爆场所严禁使用碘钨灯,一般场所使用必须做好接零保护。 4.6.2现场使用220V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线应整齐、牢固,且应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悬挂高度应在2.5米以上。如低于2.5米时,应设保护罩,且不得任意挪动或当行灯使用。 4.6.3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并有金属保护罩,在潮湿地点、坑、井、沟道或金属容器内部作业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4.6.4铁房子、休息室内的照明线应用橡皮软线,并设漏电保护开关,灯泡功率不大于100W。照明线穿过墙壁时应套上绝缘保护管,保护管距铁房子内壁应不小于2.5cm。 4.7其它技术要求 4.7.1现场15米以上的建筑物、金属构架、钢脚手架若在相邻建筑物防雷保护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应当有可靠的防雷接地。 4.7.2现场变(配)电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潮湿及有腐蚀性的物品。 4.7.3严禁擅自乱接电源,电气故障应由专业电工排除,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电工作业必须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7.4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等警告牌,停电作业应履行停、复电手续。 4.7.5在闷热、潮湿和小空间作业环境内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防止个人防护用品潮湿损坏,操作时脚下应垫上绝缘木板,不得赤手换焊条,或将焊钳夹在腋下去搬弄工件。 4.7.6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人员、物件或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路应符合下表的安全距离,否则应停电或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江苏天地钢结构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TD/GD-06 第 7 页/共 7 页 实施日期: 2003年7月1日 版本:A 修改码:0 标题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千伏) 1以下 10以下 35-110 154 220 330 安全距离(米) 1 2 3 4 5 6 7 4.7.8在运行的电气设备旁搬运较长工件或梯子、管子时,搬运件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数值 电压等级(千伏) 1-3 6-10 35 110 安全距离(米) >1.90 >2.00 >2.10 >2.70 5附则 5.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施工用电现场电源的施工队伍(包括分包和联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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