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水 利 电 力 部 基 本 建 设 司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加工配制篇(试行)
标准工程师说明:
此标准发布于1984年,距今已近20年,一直没有改版。在此期间,作为制定此标准依据的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已大量发布并多次改版,致使此标准的具体内容上有许多失效之处,希使用者注意鉴别。
水利电力部基建司
关于颁发《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83]水电基火字第137号
各大区电管局、电力局、电建局:
我部委托华北电管局按规范编制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送审稿经全国汇审后,已由我部最后审定,现颁发试行。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共十—篇,将陆续出版发行。目录如下:
第—篇:建筑工程篇
第二篇:钢筋混凝土烟囱和双曲线型冷却塔篇
第三篇:锅炉篇
第四篇:汽轮机篇
第五篇:电气篇
第六篇: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
第七篇:管道篇
第八篇:水处理、制氢装置篇
第九篇:焊接工程篇
第十篇:加工配制篇
第十—篇:整套试运篇
参加各篇编制工作的有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等各电建公司,华北电力试验研究所,山西电建修造厂,保定电建工程处,河南电建二公司等单位。
在编写过程中,由于受各种客观条件限制,很难做到完善、齐全。希各单位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若发现问题请随时报送基建司。
水利电力部基本建设司
—九八三年十—月二日
总 编 说 明
为适应火电施工企业在推行经济责任制、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中
加强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的需要,我局受水利电力部基建司的委托,主持编制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共十—篇。
《验标》加工配制篇的编制工作,由我局主持,并进行统—部署、计划、组织和协调眉
具体编写以河北省电建公司为主,参加编制工作的还有内蒙电建安装公司、山西省电建修造
厂等单位。在调查搜集资料和座谈征求意见过程中,得到全国各大区电管局,省、市、自治
区电力局,和有关火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帮助。
本《验标》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和部颁的有关《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设计、
预算及劳动定额的规定,并吸取了我国过去的施工经验。同时,还参考了原材料、制成品和
设备制造厂家的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但限于客观条件,其中缺点、错误在所难免,望
各单位在试行中,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水利电力部华北电业管理局
—九八三年十月二十日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编校人员名单 总编:冯忠贵 总校核:蔡飞雄 张义贤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加工配制)》 主编:宋关平 校核:张义贤
编者:宋关平 陈希旺 段云花
目 次
第—章 总则………………………………第十五节 煤粉混合器……………………
第二章 加工配制品质量验评范围…… 第十六节 锥式锁气器……………………
第三章 通用标准……………………… 第十七节 斜板式锁气器…………………
第一节 机加工零件通用验评标准…… 第十八节 圆风门
第二节 铸件通用验评标准 第十九节 方风门…
第三节 锻件通用验评标准…… 第二十节 圆形防爆门和斜面防爆门
第四章 烟风煤粉管道零部件 第二十—节 圆形带活动短管防爆门…
第—节 圆形法兰 第二十二节 400×600带活动短管防爆门
第二节 方(矩)形角钢法兰……………… 第二十三节 重力防爆门………………………
第三节 方(矩)形管道…………………… 第二十四节 煤粉吹扫孔……
第四节 方(矩)形弯头…………………… 第二十五节 圆壁、平壁通煤孔
第五节 圆形管道……………………… 第二十六节 圆形焊制人孔和圆形焊制保温人孔
第六节 圆形焊接弯头………………… 第二十七节 矩形人孔及矩形保温人孔
第七节 方圆接头……………………… 第二十八节 椭圆人孔和椭圆手孔
第八节 木块分离器…………………… 第二十九节 烟道除灰孔…………………
第九节 木屑分离器…………………… 第三十节 圆形补偿器…………
第十节 挡板式换向装置……………… 第三十—节 方(矩)形补偿器………
第十—节 进口风箱………………………第三十二节 绞接式补偿器…
第十二节 煤粉取样装置 第三十三节 耦合式补偿器………
第十三节 煤粉分配弯头…………………第三十四节 传动装置蜗轮箱…………………
第十四节 煤粉管道缩孔……………… 第三十五节 杠杆式传动装置……………………
第三十六节 铸式立柱传动装置…… 第二十八节 锅炉排汽管疏水盘
第三十七节 支点轴承……………… 第二十九节 灰沟喷嘴
第三十八节 焊接式立柱传动装置… 第三十节 灰管闸板门
第三十九节 万向接头……………… 第六章 设备及部件
第四十节 链轮传动装置…………… 第—节 方形金属箱
第四十—节 测粉装置……………… 第二节 圆形金属箱
第四十二节 原煤闸门…………… 第三节 立式拱顶油罐
第四十三节 烟道插板门 第四节 端部圆锥形金属箱
第四十四节 冷风道插板门 第五节 端部带半球形金属箱
第四十五节 烟风煤粉管道支架 第六节 锅炉排汽消声器
第四十六节 烟风煤粉管道吊架… 第七节 文丘里除尘器文丘里管
第五章 汽水管道零部件 第八节 文丘里除尘器出口圆锥体、蜗壳及烟道
第—节 弯管…………… 第九节 水膜式除尘器壳体……
第二节 焊制弯头……… 第十节 水膜式除尘器环形喷嘴…
第三节 铸钢弯头……… 第十—节 水膜式除尘器环形母管…
第四节 锻制大小头…… 第十二节 水膜式除尘器总体…
第五节 焊制大小头…… 第十三节 旋风子除尘器…
第六节 锻制三通……… 第十四节 悬浮澄清器上部
第七节 铸钢三通……… 第十五节 悬浮澄清器下部…
第八节 焊制三通……… 第十六节 悬浮澄清器泥渣浓缩器…
第九节 焊接钢管…………………… 第十七节 悬浮澄清器泥渣排出装置
第十节 平焊法兰……………………… 第十八节 悬浮澄清器集泥器
第十—节 对焊平法兰………………… 第十九节 悬浮澄清器空气分离器
第十二节 对焊凸凹法兰……………… 第七章 金属架构…
第十三节 平法兰盖、凸凹面法兰盖… 第—节 钢立柱
第十四节 流量对焊法兰……………… 第二节 钢横梁
第十五节 回转堵板…………………… 第三节 金属平台…
第十六节 波形补偿器………………… 第四节 金属梯子
第十七节 套筒式伸缩节 第五节 金属栏杆
第十八节 齿形垫圈…………………… 第六节 输煤架构
第十九节 精制、半精制双头螺栓…… 第八章 电气仪表零部件
第二十节 半光及精制螺母…………… 第—节 母线伸缩节
第二十—节 精制平垫圈………………… 第二节 仪表接头
第二十二节 半精制螺栓……………… 第三节 仪表堵头、插座
第二十三节 蠕胀测点………………… 第四节 仪表拉杆叉子
第二十四节 三向位移指示器………… 第九章 其 他
第二十五节 给水泵入口锥形滤网…… 第—节 汽轮机发电机垫铁
第二十六节 给水泵入口抽屉式滤网… 第二节 —般垫块…
第二十七节 冷却水流动指示器……… 第三节 地脚螺栓
第四节 加固圈
附表1 加工配制品质量检验评定表
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加工配制篇)》说明
第—章 总 则
第1条 为了统—火电施工加工配制品的质量检验评定的范围、内容、标准和检测方
法、器具,促进加工配制品的质量不断提高,并适应当前推行经济责任制、实行全面质量管
理、开展创全优工程活动的需要,特制定加工配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
第2条 本标准适用于300MW机组以下火电安装工程加工配制零部件质量检验评定。
本标准不包括建筑工程的金属制品和水电部机械制造局已经定点生产的产品。
第3条 本《验标》是原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总局[80]火发字第5号文颁发的《工程
质量管理制度》中“质量检查和验收”—节的补充和具体化。每个加工配制品都应按本《验
标》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并办理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的签证。
第4条 本标准是按产品种类编制的。检验和评定依产品的种类在—个月内完成的—批
成品,作为—个项目计算。
第5条 加工配制品的质量检验评定范围划分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般应遵守《验标》
的规定,如《验标》中无规定标准或规定标准的适用范围不合适时,应结合具体项目制订补
充标准。
补充编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依据是:
(1)国家和部颁的有关规程、规范及规定;
(2)有关的设计文件及图纸要求;
(3)委托单位对加工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6条 本标准产品的原材料、焊接材料、油漆和外购件,都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
设计文件的要求,要附有出厂合格证明书,对无合格证和检验证明书的金属材料,必须按照
冶金工业部部颁标准YBl5—64《钢的机械及工艺试验取样法》和国家标准GB222—63《钢
的化学分析用试样采取法》的规定取样,进行机械性能和化学分析试验。对没有出厂证明书
的焊接材料、油漆和外购件,也必须经过试验。
第7条 本标准的制作质量标准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每项产品的检验项目也分为
合格、优良两个等级。—般检验项目合格即为优良,主要检验项目分别列出合格、优良两个
指标。表中除注明为主要检验项目以外的都是—般检验项目。
第8条 加工配制品必须全部完成以后,并由加工操作人员自检合格,做好自检记录以
后,方可申请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
第9条 每项产品的等级评定标准是:
合格:主要检验项目必须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合格指标,—般检验项目应有80%及
其以上,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其余基本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优良:主要检验项目必须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优良指标,—般检验项目应有90%及
其以上,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其余基本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第10条 批量生产的产品等级评定标准是:
合格:检查数量中有不足50%的产品评为优良,其余均为合格,该批产品即评为合格。
优良:检查数量中有50%及其以上的产品评为优良,其余均为合格,该批产品即评为
优良。
第11条 本标准所列检查数量,是指出厂检查。其方法分逐件检查和抽查两种。抽查数量中如发现有不合格的零部件,应扩大再抽查20%;如再发现有不合格的零部件,则应对该批零部件逐件检查。
第12条 对加工配制晶必须按《验标》有关章节规定的检查数量、检测方法和器具逐项行实际查对、测量,并评定质量等级。
第13条 必须在评定单件产品的质量等级基础上方可按《验标》规定的办法评定批量产品的质量等级。
第14条 对加工配制品的最终评定结果,以《验标》规定的该项目最后—级检验意见为主,并以检验记录的签字为准。但上级检验人员有权抽查和复评。
第15条 本《验标》中对焊接(包括焊缝的严密性试验等)和要求,已在《验标》焊接篇中规定,本篇只列检验项目,质量标准按《验标》焊接篇。
第16条 本《验标》中对涂漆的要求,已在《验标》锅炉篇中规定,本篇只列检验项目,质量标准按《验标》锅炉篇。
第二章 加工配制品质量验评范围
序
号
产品编号
产 品 名 称
性质
检验单位
质量验评
标准编号
部
类
产
品
班
组
车
间
厂
部
用户
1
烟风煤粉管道零部件
1
1
1
圆形法兰
—般
√
√
加工—1
2
1
2
方(矩)形角钢法兰
—般
√
√
加工—2
3
1
3
方(矩)形管道
—般
√
√
加工—3
4
1
4
方(矩)形弯头
—般
√
√
加工—4
5
1
5
圆形管道
—般
√
√
加工—5
6
1
6
圆形焊接弯头
—般
√
√
加工—6
7
1
7
方圆接头
—般
√
√
加工—7
8
1
8
木块分离器
主要
√
√
√
加工—8
9
l
9
木屑分离器
主要
√
√
√
加工—9
10
1
10
挡板式换向装置
—般
√
√
加工—10
11
1
11
风机进口风箱
—般
√
√
加工—11
12
1
12
煤粉取样装置
—般
√
√
加工—12
13
1
13
煤粉分配弯头
—般
√
√
加工—13
14
1
14
煤粉管道缩孔
—般
√
√
加工—14
15
1
15
煤粉混合器
主要
√
√
√
加工—15
16
1
16
锥式锁气器
主要
√
√
√
加工—16
17
1
17
斜板式锁气器
主要
√
√
√
加工—17
18
1
18
圆风门
—般
√
√
加工—18
19
1
19
方风门
—般
√
√
加工—19
20
1
20
圆形椭圆形防爆门
—般
√
√
加工—20
21
1
21
圆形带活动短管防爆门
—般
√
√
加工—21
22
1
22
400×600带活动短管防爆门
—般
√
√
加工—22
23
1
23
重力防爆门
—般
√
√
加工—23
续表
序
号
产品编号
产 品 名 称
性质
检验单位
质量验评
标准编号
部
类
产
品
班
组
车
间
厂
部
用
户
24
1
14
煤粉吹扫孔
—般
√
√
加工—14
25
1
25
圆壁、平壁通粉孔
—般
√
√
加工—25
26
1
26
圆形焊制人孔及保温人孔
—般
√
√
加工—26
27
1
27
矩形焊制人孔及保温人孔
—般
√
加工—27
28
1
28
椭圆人孔及椭圆手孔
—般
√
√
加工—28
29
1
29
烟道除灰孔
—般
√
√
加工—29
30
1
30
圆形补偿器
主要
√
√
√
加工—30
31
1
31
方(矩)形补偿器
主要
√
√
√
加工—31
32
1
32
绞接式补偿器
主要
√
√
√
加工—32
33
1
33
耦合式补偿器
主要
√
√
√
加工—33
34
1
34
传动装置蜗轮箱
—般
√
√
加工—34
35
1
35
杠杆式传动装置
—般
√
√
加工—35
36
1
36
铸式立柱传动装置
—般
√
√
加工—36
37
1
37
支点轴承
—般
√
√
加工—37
38
1
38
焊接式立柱传动装置
—般
√
√
加工—38
39
1
39
万向接头及带伸缩节万向接头
—般
√
√
加工—39
40
1
40
链轮传动装置
—般
√
√
加工—40
41
1
41
测粉装置
—般
√
√
加工—41
42
1
42
原煤闸门
—般
√
√
加工—42
43
1
43
烟道插板门
—般
√
√
加工—43
44
1
44
冷风道插板门
—般
√
√
加工—44
45
1
45
烟风煤粉管道支架
主要
√
√
√
加工—45
46
1
46
烟风煤粉管道吊架
主要
√
√
√
加工—46
2
汽水管道零部件
47
2
1
弯道
主要
√
√
√
√
加工—47
48
2
2
焊制弯头
—般
√
√
加工—48
49
2
3
铸钢弯头
主要
√
√
√
√
加工—49
50
2
4
锻制大小头
主要
√
√
√
加工—50
51
2
5
焊制大小头
—般
√
√
加工—51
52
2
6
锻制三通
主要
√
√
√
加工—52
53
2
7
铸钢三通
主要
√
√
√
√
加工—53
54
2
8
焊制三通
主要
√
√
√
加工—54
55
2
9
焊接钢管
—般
√
√
加工—55
56
2
10
平焊法兰
—般
√
√
加工—56
57
2
11
对焊平法兰
—般
√
√
加工—57
58
2
12
对焊凸凹法兰
主要
√
√
√
加工—58
59
2
13
平法兰盖凸凹面法兰盖
主要
√
√
√
加工—59
60
14
流量对焊法兰
主要
√
√
√
√
加工--60
61
15
回转堵板
主要
√
√
√
加工—61
续表
序号
产品编号
产 品 名 称
性质
检验单位
质量验评
标准编号
部类
产品
班组
车间
厂部
用户
62
16
波形补偿器
主要
√
√
√
加工—62
63
17
套筒式伸缩节
主要
√
√
√
加工—63
64
18
齿形垫圈
主要
√
√
√
加工—64
65
19
精制、半精制双头螺栓
主要
√
√
√
加工—65
66
20
半光及精制螺母
主要
√
√
√
加工—66
67
21
精制平垫圈
—般
√
√
加工—67
68
22
半精制螺栓
—般
√
√
加工—68
69
23
蠕胀测点
—般
√
√
加工—69
70
24
三向位移指示器
—般
√
√
加工—70
71
2
25
给水泵入口锥形滤网
—般
√
√
加工—71
72
26
给水泵人口抽屉式滤
—般
√
√
加工—72
73
27
冷却水流动指示器
—般
√
√
加工—73
74
28
锅炉排汽管疏水盘
—般
√
√
加工—74
75
29
灰沟喷嘴
—般
√
√
加工—75
76
30
灰管闸板门
—般
√
√
加工—76
3
设备及部件
77
1
方形金属箱
主要
√
√
√
加工—77
78
2
圆形金属箱
主要
√
√
√
加工—78
79
3
立式拱顶油罐
主要
√
√
√
√
加工—79
80
4
端都圆锥形金属箱
主要
√
√
√
√
加工—80
81
5
端部带半球形金属箱
主要
√
√
√
√
加工—81
82
3
6
锅炉排汽消音器
主要
√
√
√
√
加工—82
83
7
文丘里除尘器文丘里管
主要
√
√
√
√
加工—83
84
8
圆锥体蜗壳及烟道
主要
√
√
√
√
加工—84
85
9
水膜式除尘器壳体
主要
√
√
√
加工—85
86
10
水腰式除尘器环形喷嘴
主要
√
√
√
加工—86
87
11
水膜式除尘器环形母臂
主要
√
√
√
加工—87
88
12
水膜式除尘器总体
主要
√
√
√
√
加工—88
89
13
旋风于除尘器
主要
√
√
√
√
加工—89
90
14
悬浮澄清器上部
主要
√
√
√
√
加工—90
91
15
悬浮澄清器下部
主要
√
√
√
√
加工—91
92
16
悬浮澄清器泥渣浓缩器
主要
√
√
√
加工—92
93
17
悬浮澄清器泥渣排出装置
主要
√
√
√
加工—93
续表
序号
产品编号
产 品 名 称
性质
检验单位
质量验评标准编号
94
3
18
悬浮澄清器集泥器
主要
√
√
√
加工—94
95
19
悬浮澄清器空气分离器
主要
√
√
√
加工—95
4
金属架构
96
1
钢立柱
主要
√
√
√
加工—96
97
2
钢横梁
主要
√
√
√
加工—97
98
3
金属平台
—般
√
√
加工—98
99
4
金属梯子
—般
√
√
加工—99
100
5
金属栏杆
—般
√
√
加工—100
101
6
输煤架构
—般
√
√
加工—101
5
电气仪表零部件
102
l
母线伸缩节
主要
√
√
√
加工—102
103
2
仪表接头
—般
√
√
加工—103
104
3
仪表堵头插座
—般
√
√
加工—104
105
4
仪表拉杆叉子
√
√
加工—105
6
其它零部件
106
1
汽轮机发电机垫铁
主要
√
√
√
加工—106
107
2
—般垫铁
—般
√
√
加工—107
108
3
地脚螺栓
—般
√
√
加工—108
109
4
加固圈
√
√
加工—109
第三章 通 用 标 准
第—节 机加工零件通用验评标准
第1条 本标准适用于火电安装工程加工配制中的机加工零件验评。
第2条 检查数量:按产品每批抽查10%。
第3条 质量标准:
加工通用—1
项
次
检验项目
性质
质 量 标 准
检验方法和器具
合 格
优 良
1
各部尺寸精度表面光洁度
符合图纸要求和技术规定,未注明公差按GBl804—79 ITl5级精度公差
游标卡尺、千分尺、深度尺、千分表、卡钳、光洁度比较仪等。
2
加工表面
表面不应有沟痕、碰伤,毛刺应除净,尖角应倒钝
3
无特殊要求的形位偏差
孔与轴的圆度、圆柱度应在直径公差范围内,加工表面与轴线平行度(或垂度)不应超过尺寸公差范围
V形铁、平台、千分表架、游标尺、千分尺等
4
未注明公差钻孔直径
按GB18044—79基孔制IT14级精度
游标尺
5
未注明的螺纹公差
按GBl97—81 6级精度
螺纹量规
6
螺纹表面质量
必须光洁,螺纹侧面光洁度不得低于▽3
观察检查
7
螺纹收尾
按GB3—79
用尺检查
8
键槽、单键槽轴线对轴(孔)的中心线对称度
单健槽轴线对轴(孔)的中心线平行度
小于O.16m
小于键槽长度的1/1000
划线盘、V形修游标尺、角度尺等
第二节 铸件通用验评标准
第1条 本标准适用于火电安装工程加工配制中的铸件验评。
第2条 检查数量:每批抽查20%,机械性能试验每炉同牌号铁水或钢水不少于两组。
第3条 质量标准:
加工通用—2
项次
检验项目
性质
质 量 标 准
检验方法
和器具
合 格
优 良
1
铸件形状和尺寸
符合图纸要求,图纸无规定按JZ67-62三级精度
用卡钳、尺等检查
2
铸件表面
应洁净平滑,非加工面,浇铸口切除后应圆滑过渡,残留高度小于5mm
观察检查
续表
项
次
检验项目
性质
质 量 标 准
检验方法
和器具
合 格
优 良
3
气孔、砂眼缩孔
加工面允许有加工后可以消除的缺陷,但深度不得超过加工余量的3/4。非加工面允许存在表面积不大于30mm2,深度不超过厚度的1/3,密集性气孔面积不大于200m2,深度不大于2mm的缺陷。缺陷最多不得超过5处,其间距不小于30mm,离开边缘不小于10mm
观察检查
4
裂纹
主要
主要受力部位不允许有裂纹;非受力部位允许有裂纹,但长度不超过表面总长1/4,且最长不超过150mm,并裂纹不多于两条,同时需焊补或胶接
观察检查
5
焊补修整
超过第3项所列标准,允许焊补,但焊补后的铸件应保证具有正常铸件同样性能,并符合外观要求
观察检查
6
机械性能
符合图纸要求
检查试验记录
7
化学成分
符合图纸要求
按炉号记录检查
8
液压试验,超声波或射线伤
主要
按图纸和工艺规程要求
检查记录
9
热处理
符合图纸要求
检查记录
第三节 锻件:通用验评标准
第1条 本标准适用于火电安装工程加工配制中的锻件验评。
第2条 检查数量:—般锻件每批抽查10%,中高压锻件逐件检查。
第3条 质量标准:
加工通用—3
项
次
检验项目
性质
质 量 标 准
检验方法和器具
合 格
优 良
1
材质
主要
符合图纸要求
检查合格证明书
2
形状和尺寸
符合锻件图要求,要有足够的加工余量。锤上锻件按JZl—59—27—59
尺、卡钳、游标尺等
3
同轴度、直线度、圆度、绞棱等误差
应在加工余量范围内
卡钳、尺、游标尺、划线
4
表面质量
不应有裂纹、折叠夹层锻、伤结疤、夹渣白点和非金属夹杂物
观察检查
5
硬度
符合图纸要求
检查热处理记录
6
机械性能
符合图纸要求
检查试验记录
7
超声波或射线探伤
主要
按图纸和工艺规程要求
检查记录
第四章 烟风煤粉管道零部件
第—节 圆 形 法 兰
第1条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公称通径为3600mm角钢、扁钢圆形法兰验评。
第2条 检查数量按各种规格每批抽查10%但不少于5件。
第3条 质量标准:
加工—1
项次
检验项目
性质
质 量 标 准
检验方法和器具
合 格
优 良
1
法兰内径允许偏差:
公称通径小于或等于500mm
公称通径600~1400mm
公称通径大于1400mm
+1mm
+2mm
+3mm
用尺检查
2
螺栓孔中心圆直径允许偏差:
公称通径小于或等于1000mm
公称通径大于1000mm
主要
±1.5mm ±1mm
±2mm ±1.5 mm
用尺检查
3
相邻两螺栓孔距允许偏差
±O.5mm
用游标尺检查
4
任何几个孔间弦距总偏差
±1.5mm
用尺检查
5
法兰平面度
3mm/m
用1m平尺检查
6
法兰厚度允许偏差
±1mm
用尺检查
7
对焊错边:
S≤10mm
S>10mm
1mm
0.1S
(s—法兰厚度)
用带刻度样板尺检查
8
结合面焊缝
主要
铲平
观察检查
9
螺栓孔钻孔位置
—般不应在焊缝上
观察检查
10
钻孔直径允许偏差
±O.5mm
用游标尺检查
1l
焊接
主要
按《验标》焊接篇
12
涂漆
按《验标》锅炉篇
第二节 方(矩)形角钢法兰
第1条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截面积为30m2的方(矩)形角钢法兰验评。
第2条 检查数量按各种规格每批抽查10%,但不少T5件。
第3条 质量标准:
加工—2
项
次
检验项目
性质
质 量 标 准
检验方法和器具
合 格
优 良
1
内口边长允许偏差
+≤4mm
(L—设计内口边长)
用尺检查
2
内口两对角线差
主要
≤8mm, ≤6mm
用尺检查
3
两边角钢螺栓孔中心距允许偏差:
边长小于和等于1000mm
边长大于1000mm
主要
±1.5mm, ±1mm
±2mm , ±1.5mm
用尺检查
4
相邻两螺栓孔允许偏差
±O.5mm
用游标尺检查
5
任何几个孔间距离总偏差
±1.5mm
用尺检查
6
法兰角钢直线度
主要
≤6mm, ≤4mm
(L—角钢设计长度)
拉线和尺检查
7
法兰平面平面度
3mm/m
用1m平尺检查
8
对口错边量:
S≤10mm
S>10mm
1mm
0.1S
(S—角钢厚度)
用带刻度样板尺检查
9
结合面焊缝
应铲平
观察检查
10
焊接
主要
按(验标)焊接篇
11
涂漆
按(验标)锅炉篇
第三节 方(矩)形管道
第1条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截面积30m2的方(矩)形管道验评。
第2条 检查数量按各种规格每批检查10%但不少于5件。
第3条 质量标准:
加工—3
项
次
检验项目
性质
质 量 标 准
检验方法
和器具
合 格
优 良
1
边长允许偏差
±≤4mm
(L—设计边长)
用尺检查
2
两对角线差
主要
≤8mm
≤6mm
用尺检查
3
两端面与轴线垂直度
≤5mm
拉线用角尺
和尺检查
4
筒体长度允许偏差
(L—设计长度)
用尺检查
5
筒体直线度
主要
≤6mm
≤4mm
拉线和用尺
检查
6
对口错边量:
S≤lOmm
S>10mm
1mm
0.1S
(s—筒壁板厚)
用带刻度样
板尺检查
7
表面平面度:
板厚小于4mm
板厚大于或等于4mm
8mm
5mm
用1m平尺检查
8
相邻两加固筋间距允许偏差
±5mm
用尺检查
9
加固箱与筒壁垂直度
±2mm
用角尺和尺检查
10
焊接
主要
按<验标)焊接篇
11
涂漆
按(验标锅炉篇
第四节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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