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共丰台区委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丰创先办发〔2010〕1号
★
关于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
开展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
区委各主管部委,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把创先争优体现到本职岗位上、渗透到日常工作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上,按照中央精神和市委要求,从2010年10月开始到2011年春节前,将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公开承诺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1、区委所属各基层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区直机关工委所属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街道乡镇党(工)委直属党组织;“两新”组织党组织;纳入属地管理的流动党员党组织。
2、正式组织关系在我区的党员;纳入属地管理的流动党员。其中,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的和活动期间在外学习、借调工作的以及流出到外省市区或本市其他区县的党员除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类承诺原则。要区别不同类型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分别确定承诺事项,做到回应群众呼声、切合发展要求、体现各自特点。
2、坚持量力而行原则。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防止承诺事项标语口号化,做到重点突出、务实可行、内容具体、时限明确,便于组织评价、便于群众监督。
3、坚持重在兑现原则。要积极兑现承诺,做到践诺措施得力,保障到位,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实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4、坚持“三公开”原则。要通过公示,向所属党组织公开、向全体党员公开、向社会群众公开,接受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承诺内容
1、要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目标,联系自身实际,确定承诺事项。
2、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围绕三个方面确定承诺事项:一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所制定的各项整改措施未落实的;二是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三是加强作风建设。
3、党员要分类确定承诺事项:一是在职党员要立足本职岗位、完成工作任务做出公开承诺;二是无职党员要提出落实“五带头”要求、争当优秀的具体打算。
四、阶段安排
公开承诺活动分为“承诺、践诺、评诺”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承诺阶段(2010年10月11日——10月31日)。
承诺阶段包括“提出、登记、公开”三个步骤和“承诺、审诺、示诺”三个环节。
一是提出“承诺”。基层党组织要在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承诺事项;党员要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承诺事项。
二是组织“审诺”。基层党组织的承诺事项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基层党(工)委的承诺事项要征求主管部委意见,并报主管部委备案;区委直属党组织的承诺事项要报区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备案。党员提出的承诺事项,由所在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核把关。审核重点为“五个是否”,即是否体现先进性、是否结合中心任务、是否联系实际、是否符合组织要求和群众意愿、是否务实可行。经审核后,按照《承诺书》的要求,填写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事项。
三是普遍“示诺”。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党员大会、群众大会,公开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事项,并采取一定形式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践诺阶段(2010年11月1日——12月31日)。
践诺阶段,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建立台账。上一级党组织要将下一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要将所属党员的承诺事项分别建立台账;二是制定计划。各级党组织要有兑现承诺的具体措施,制定好践诺的工作计划。党员要明确实践途径;三是开展检查。上一级党组织对下一级党组织、党支部对党员的践诺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汇总,确保承诺事项真正落实到位。
3、评诺阶段(2011年1月1日——1月31日)。
评诺阶段包括总结自评、党员群众评议和组织点评三个环节。
一是总结自评。各级党组织要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和践行承诺情况进行自查,经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形成自查报告,对未按期完成的承诺事项,要说明原因,明确完成时限,并于2011年1月9日前,按照审诺环节规定的归口报送要求进行上报审核;党员要围绕创先争优、履行职责、践行承诺、发挥作用情况开展自查自评。
二是党员群众评议。各级党组织要召开党员群众评议会,报告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和践行承诺情况,并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进行民主测评。参加评议会的代表应包括上级或下级党组织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辖区社会单位代表等。其中,党员群众代表人数原则上不低于60%;党员要向支部大会汇报自己创先争优、履行职责、践行承诺、发挥作用情况,与会党员要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进行评议。
三是组织点评。由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主管部委,主管部委对本系统所属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和践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做出考核评价意见。基层党支部要在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的基础上,对党员履行职责、践行承诺、发挥作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努力方向。组织点评结果,将作为2012年评选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落实领导责任,确保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抓好本级公开承诺活动,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带头做出承诺。要加强分类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公开承诺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新做法,积极转化活动成果,建立承诺长效机制。要联系实际统筹推进,注意把党员群众评议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相结合,把公开承诺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纳入社区“双争创”、农村“三级联创”、机关党建工作考核以及“两新”组织“五个好”党组织示范点创建评比中。
2、加强监督管理。要通过组织监督、党员监督、群众监督等形式,加强对公开承诺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督促检查,确保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切实兑现自己的承诺。对在兑现承诺中表现优秀的党员,要采取一定形式进行表扬;对表现不好的党员,要通过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组织点评评价不高、党员评议为“不满意”的党员,要加强批评教育,责其整改提高。要注意征求党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扩大参与评议的范围,提高社会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3、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着力宣传基层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活动的基本原则、阶段安排和工作要求以及开展情况,大力营造“党组织党员个个有承诺,兑现承诺我为先”和“党员身份亮出来”的浓厚氛围。要积极培育和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把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调动起来,把每个党员的上进心、荣誉感激发出来,把周围群众带动起来,引导、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成为促进区域科学发展的引领者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示范者。
附:1、丰台区创先争优活动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2、丰台区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公开承诺书
3、**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公开承诺活动满意度
测评表(参考样表)
4、丰台区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活动满意度测评数据
汇总表
5、党员公开承诺活动满意度测评表(参考样式)
中共丰台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9日
主题词:党组织 党员 公开承诺▲ 通知
中共丰台区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9日印发
(共印110份)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