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阳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浅谈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作者 芦文静 系(院) 建筑工程学院 专业 工程管理专升本 年级 2011级 学号 111552030 指导教师 李海涛 日期 诚信承诺书郑重承诺:所呈交的论文是作者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安阳师范学院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所使用过的材料。与作者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作者签名: 日期:导师签名: 日期:院长签名: 日期:论文使用授权说明本人完全了解安阳师范学院有关保留、
2、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保密论文在解密后遵守此规定。作者签名:导师签名:日期:浅谈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芦文静(安阳师范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河南 安阳 455002)摘 要: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减轻因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从而使工程得以顺利进行,所以说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内容。本文归纳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和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安全措施,强化安全教育,确保施工过程中达到既定的安全目标
3、。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责任1 引言建筑行业是一个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也是国家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重点行业之一。建筑工程的安全工作关系到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建筑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是搞好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等一系列工作的基本保障。目前,建筑业属于事故多发行业之一。近年来,建筑业的安全管理逐渐走向成熟和完善,但建筑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我国每年建筑施工的死亡人数仅次于矿山井下,在全国各行业位居第二位,建筑施工造成的伤亡事故却一直居高不下,建筑施工安全极为严峻,故尔对待施工安全不可掉以轻心,侥幸对付,但解决问题不能只治标不治本,应抓
4、源头,抓重大隐患,而且要常抓不懈,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含义、内容2.1 含义广义的工程安全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工程建筑物本身的安全,即质量是否达到了合同的要求、能否在设计规定的年限内安全使用,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本身的安全,二者缺一不可;另一方面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特别是合同有关各方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加强安全施工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2.2 内容 2.2.1 安全执法和守法 安全法规是安全管理的标准和依据。施工项目必须在国家行业和地区安全法规的基础上,制定贯彻上述
5、法规的措施,以及符合自身特点和需要的安全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作为施工项目对安全生产进行的标准和依据。项目的管理人员及操作应该按照安全法规的规定去做,把安全法规落到实处,变为行动并产生效果。2.2.2 建立安全组织体系及相应的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必须有组织保证,因此必须建立各级安全组织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安全人员,制定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有效的组织工作,确保施工项目的安全和安全作业顺利地开展。 2.2.3 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劳动纪律教育;安全知
6、识教育包括每年的学时培训及基本知识教育,施工生产工艺方法等;安全技能教育包括各专业的特点、操作、防护的基本技术知识,熟悉本工种、岗位的安全技能知识、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目的是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既要科学合理,又第1页要确保其实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生产中不安全因素,防范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2.2.4 安全检查与考核 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中不安全的因素,采取对策保障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是对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安全生产防护中的薄弱环节,安全纪律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工人劳动安全条件等进行检查。其目的是发现问题加以改进,总结经验加以推广,提高
7、管理水平。同时,检查与考核评比相结合,有利于安全问题的整改和先进经验的推广。3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基本建设投入的不断增大,建筑队伍不断扩大,特别是建筑企业承建的项目越来越多,许多企业自有职工难以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各企业纷纷引进分包队伍,大量未经正规培训,尚无生产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的耕田种植的农民随之进城务工,成为农民工。据报道,2006年我国建筑业从业人数达到4000万人,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达3200万人,占行业职工总数的81%,而经过培训取得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农村从业人员不足80万人,占总从业人数的2%。建筑行业是我国高危行业,安全事故频发,当前在很多施工
8、现场还存在不少的安全隐患,甚至重大安全隐患也不乏存现。多数来自农村的从业人员因文化程度较低,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知之甚少,再加上部分施工企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不重视安全培训或是教育不到位。另一方面施工单位恶性竞争低价中标后,也不愿意在安全上进行必要的投入;建设单位也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出现以上被动局面,致使这一部分从业群体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低下,造成安全生产事故频发,死伤众多。这不仅影响了经济的发展,而且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可以说是个老大难的问题。当前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的形势仍然严峻,事故的危机充斥于安全的管理之中。现场安全
9、管理是项目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探索施工过程的各种有害因素,研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和对立统一规律,更好运用这些规律制定科学的、合理的、行之有效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改进和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旨在防止和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有害因素向伤亡事故转化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工作,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确保生产安全。由于建筑施工的不安全因素相对较多,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事故。几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施工工伤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的统计数字告诉我们,建筑施工的安全势态仍然非常严峻。然而,施工安全问题同其它一切事物一样,具有客观规律,它客观地寓于整个施工活动之中。既然如此,
10、自然也可对它分析了解,掌握它的规律,采取组织和技术措施对它进行预控,以达到安全施工的目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施工活动中,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要素的具体状态进行控制,使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事故,尤其是不引发使人受到伤害的事故,使项目的效益目标得到实现。然而,目前我国在安全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3.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是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项目经理只抓
11、生产,不顾安全,更有甚者对上级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彻底整改。3.2 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被精简、合并,专职安全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很多安全员技术素质差,对安全管理略知皮毛,既无监督管理职能,又不能履行职责。3.3 信贷调控效果显现,资金来源进一步呈现多元化 建筑施工要求每个项目都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的的项目经理主持,然而实际上第2页有不少工程是挂靠的,工程项目部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管理人员并不齐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施工用电、封闭作业、临边防护大都不符合规范没有形成制度,随意性很大,管理水平很低。3.4 安全教育不落实 对施工人
12、员安全教育不及时、不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特别是农民工,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的现象严重,多数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4 建筑施工常见的安全事故及事故发生原因分析4.1 安全事故 从建筑施工的特点,可以看出建筑施工的不安全因素多存在于高处交叉作业垂直运输、使用电气工具以及基础工程作业中。伤亡事故主要类别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事故、基坑坍塌,这五类伤亡事故死亡人数,每年占因工死亡数的70%80%,其中高处坠落35%左右、触电占18%20%、物体打击占12%15%、机械伤害占8%10%、基坑坍塌占5%7%,这五类事故被称之
13、为建设施工中的五大伤害。4.1.1 高处坠落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操作者,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主要是在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 4.1.2 物体打击 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有很多物体从上面落下来,击中下面或旁边的作业人员即产生物体打击事故。凡在施工现场作业的人,都有被击中的可能,特别是在一个垂直平面下的上下交叉作业,最容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4.1.3 机械伤害 主要指施工现场使用的木工机械,如电平刨、圆盘锯等;钢筋加工机械和拉直机、弯曲机等
14、;电焊机、搅拌机、各种气瓶及手持电动工具等在使用中,因缺少防护和保险装置对操作者造成的伤害。4.1.4 触电事故 电是施工现场各种作业的主要的动力来源,各种机械、工具等主要依靠电来驱动,即使不使用机械设备,也还要使用各种照明。近年来触电事故呈上升趋势,主要是设备、机械、工具等漏电、电线老化破皮、违章使用电气用具、对在施工现场周围的外电线路不采取防护措施等。 4.1.5 坍塌事故 近年来,由于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物的增多而不断增加地下室的设计,土方大开挖的工作量增多。于是,由于土方开挖时不按要求放坡或支护没有施工方案、支护不到位而造成土方坍塌的事故也逐渐增多。4.2 事故原因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是一
15、个由人员、设备、环境(施工现场)、管理四个方面组成复杂的系统,它们之间具有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即事故的原因取决于人、物、环境三者之间的关系,而这三者又受管理的制约。 4.2.1 人的原因 所谓人,包括操作工人、管理人员、事故现场的在场人员和其他人员等。他们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的重要致因,主要包括:未经许可进行操作,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危险作业或高速作业;人为的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工代替工具进行操作或违章操作。第3页4.2.2 物的原因 所谓物包括原料、燃料、动力、设备、工具、成品、半成品等。物的不安全状态有以下几种情况:设备和装置结构不良,材料强度不够,零部件磨损和老化;存在
16、危险物和有害物;安全防护装置失灵;缺乏防护用品或有缺陷;物质的堆放、整理有缺陷等。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构成事故的物质基础,构成生产中的隐患和危险源,在一定条件下,就会转化为事故。4.2.3 管理的原因 管理的原因即事故产生的间接原因,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得以存在的条件。它包括的情况有:技术缺陷,指工艺流程、操作方法存在问题;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或检查指导错误;没有安全操作规章或不健全,挪用安全措施经费,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教育培训力度不够等。4.2.4 环境的原因 不安全的环境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物质基础,是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指的是:自然环境的异常,即岩石、地
17、质、水文、气象的恶劣变异;生产环境不良,即照明、温度、湿度、通风、采光、噪音、振动、空气质量、颜色等方面的缺陷。 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环境的恶劣状态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管理上的问题是导致施工发生的间接原因。 5 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措施为保证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做到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在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阐述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建议:5.1 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观念 安全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之中,在任何一项要素的组成过程中,若忽视了安全,将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得经济上受损,严重
18、者将可能影响公司和企业的形象。因此,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应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5.2 提高企业领导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 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a.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人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树立起只有做到真正的安全生产,才能为企业带来长久的经济效益的思想,从而更加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使之落实到行动中。b.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
19、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c.加大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者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5.3 加强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杜绝工作凭感觉、靠经验,使施工人员形成一种程序化、标准化的工作习惯。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宣传车、标语、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并在报纸、电视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法律
20、法规。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我们重点抓事故单位、安全检查不合格单位、安全管理薄弱单位有关责任人和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建筑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第4页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规定要求,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输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1)要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教育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此要做到:抓好骨干的安
21、全培训工作,重点对班组长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强化生产运行岗位安全工作的技术培训。抓常规培训,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技术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逐步提高员工的技术操作水平。(2)抓好特殊工种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临时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用人单位和安检部门必须重视临时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临时工的安全素质。(3)要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保证施工生产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工序管理,推行超前防范,杜绝施工中的盲目性。(4)努力营造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采取正面教育和寓
22、教于乐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5.4 通过深入理论研究使建筑安全管理科学化 目前,发达国家的安全管理的理论研究已经进行的相当深入,并且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中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的建筑安全理论研究仍比较薄弱,以至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未能科学化,随意性大,成效低。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重视理论研究,使理论结合实践,指导时间,从而使安全管理走上科学化的道路。加强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制度。根据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及专项治理目标,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把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到基层,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
23、。与此同时,建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监督反馈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筑安全隐患、险情及事故社会举报制度,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 责任到位,狠抓落实。在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中,一方面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规定,把安全监督申报与建筑施工许可证的颁发紧密地联系起来,对未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未建立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未根据现场特点制定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未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承诺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对已办理安全监督的建设项目,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采取定期(每季度、半年检、年检)以及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检查,
24、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使企业做到领导到位、意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努力降低工伤事故率。6 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法律责任 6.1 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要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50%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2 违反施工现场管理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10万元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
25、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 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2)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第5页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3)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4)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5) 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的第(4)、(5)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3 违反安全设施管理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26、,并处10万元-3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接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2)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3)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6.4 管理人员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法律责任
27、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20万元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6.5 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6.
28、6 其他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2)施工单位对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3)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费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4)未
29、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5)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6)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7 总结第6页 作为建筑施工安全主管机构,主要的责任和义务是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康,维护建设行业的安定和健康发展,确保各方面安定发展。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保证措施。营造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做到人人讲安全,时刻抓安全,对工人落实三级教育,落实岗前培训达标率100%。业主给足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对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措施进行检查。建立健全的承发包体制,杜绝层层转包,忽
30、略安全施工现象。加强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力度,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加强法制建设、狠抓基础工作、深化安全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扎扎实实地做好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参考文献1张炜.浅谈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现状J.科学之友,2008,(4):79-80.2高胜跃.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探讨J.建筑安全,2010,(10):65-67.3 丁传波.我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致因分析和对策J.土木工程学报,2009,(8):102-103.4丁士昭.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
31、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273-275.5丁士昭.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80-816谭书魁.房地产项目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7聂君生.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EB/OL.http/.2013-4-6.On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LU Wenjing(School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Achitecture,Anyang Normal University,Anyang,Henan455002)Abstract: To strengthen safe
32、ty management, to prevent and reduce safety accidents, timely and properly handle security incidents, reduce personal injuries and economic losses caused by the accident, so that projects can be carried out smoothly, so that the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is the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works ca
33、n not be ignored an important element.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status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and widespread problem, to make a few safety measures to strengthen safety education to ensure that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to meet the security objectives.Keywords: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measures; responsibilit第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