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 清人胡詹淹的一首诗:
· 终日奔忙为了饥,才得饱食有思衣。
· 身着绫罗和绸缎,堂前缺少美貌妻。
· 娶下三妻和四妾,又怕无官被人欺。
· 四品三品嫌官小,又想面南做皇帝。
· 一朝登上金銮殿,却羡神仙下象棋。
洞滨与他把棋下,更问哪有上天梯。
· 若非此人大限到,上到九天还嫌低。
· 清人谢肇制语:
· 吾尝谓人生苟存一知足之心,何官不可为?
· 何地不可居?如不知足,则卿相不已,必思帝王。
· 帝王不已,必思神仙。神仙不已,必思玉皇大帝。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做好2011年度评先奖励工作的通知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全省法院评先奖励工作,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结合全省法院年度工作实际,对年终评先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年度评先奖励工作是法院系统争先创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各中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面向基层、面向执法办案第一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真正把业绩突出、堪称楷模的集体和法官评选出来。要把年终评先奖励工作与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表彰工作褒奖先进、激励队伍、鼓舞士气、促进工作的积极作用。
二、评选的名额和条件
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各市基层法院数、法院人数,年度工作情况及往年表彰数量统一分配集体二等功、个人二等功、优秀法院和优秀法官名额(各中院奖励指标见附表)。为基层法院申报集体二等功要从严掌握,应为近三年荣立过集体三等功或获得过全省优秀基层法院的,每个中院最多一个。如果未批准,不允许再补报内设机构和派出法庭。
一等功个人和一等功集体名额不作分配,各中院要严格依据条件进行推荐。每个中院可从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中择优推荐1个基层单位(主要推荐派出法庭或内设机构,特别优秀的基层法院也可推荐)或1名个人,但不得同时推荐集体和个人。
为人民法庭申报集体一、二等功的,必须符合“支部建在庭上”的工作要求。
(一)申报集体一等功的条件
1、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成绩突出,在人民群众当中具有良好形象。
2、班子坚强团结,凝聚力强,威信高;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民主集中制,紧密联系群众。
3、近三年来未因信访案件受到上级通报批评。
4、为中院内设机构申报集体一等功的,其绩效考核应连续三年位居本院前三名,本年度排名第一,所在中院绩效考核在全省各中级法院中排名靠前;为基层法院申报集体一等功的,其绩效考核应连续三年位居所在中院前三名,本年度绩效考核在所在中院排名第一,在全省基层法院绩效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排名比较靠前,同时其所在中院本年度绩效考核在全省排名靠前;为基层法院内设机构申报集体一等功的,其绩效考核应连续三年位居本院前三名,本年度排名第一,同时所在基层法院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排名比较靠前且本年度绩效考核位居所在中院前列。
5、队伍整体素质高,近五年来没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6、成绩特别优异,有一项或多项工作走在全省法院前列,在全省有重大影响。
(二)申报个人一等功的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实践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赢得人民群众的良好评价。
2、公正司法,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审结案件量多质优,各项指标名列前茅,成绩显著。
3、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及其他廉政纪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近五年来无违纪问题。
4、无案件被缠诉、闹访,且近三年无新引发涉诉信访案件。
5、工作成绩特别显著,在全省法院系统有重大影响。
6、个人绩效考核近三年应位居所在法院前三名,本年度排名第一,所在中院或基层法院绩效考核本年度排名在全省或所在中院前列,同时应当在做群众工作中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
1、各地申报先进奖励工作由各中级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
2、要自下而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层层推荐候选对象。
3、候选对象要由中院纪检部门出具同意推荐的书面材料,经各中院党组研究后上报。
四、上报材料有关要求
1、需提交中院请示、奖励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不得缺少基本情况、工作数量和质量、已获得荣誉等内容)各一式三份。
2、上述材料同时报电子版(用word2003格式)。务于2012年元月5日前报省法院政治部宣教处。
各中级法院要做好所需嘉奖证书和三等功奖章、证书的统计工作,同时将统计情况报省法院政治部宣教处。
联系人:吴宏伟
电 话:0371-65762714
电子邮箱:hngyxjc@
附件: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项 目
单 位
优秀基层法院
优秀法官
二等功集体
二等功个人
郑 州
2
4
3
10
开 封
1
2
2
6
洛 阳
2
3
4
9
平顶山
1
2
2
6
安 阳
1
2
2
6
鹤 壁
1
1
1
3
新 乡
2
2
3
7
焦 作
1
2
2
6
濮 阳
1
1
1
4
许 昌
1
1
2
5
漯 河
1
1
1
4
三门峡
1
1
1
4
商 丘
1
2
2
6
周 口
1
2
2
7
驻马店
1
2
2
7
南 阳
2
4
3
9
信 阳
1
2
2
7
郑 铁
1
1
1
济 源
1
1
1
合 计
21
36
37
108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