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合同协议书铜山县交通局为实施徐州市吕梁风景区旅游公路(铜山段)建设工程项目,已接受江苏冠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LL-A1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LL-A1 标段由K5+380 至K17 +380,长约12Km,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时速为6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有立交 处;特大桥座,计长 m;大中桥2座,计长50 m;隧道座,计长m以及其他结构物工程等。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规范;(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1)其他合同文件;3、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肆拾柒万捌仟零陆拾柒元整(¥16478067.00元)。5、承包人项目经理:周小顺。承包人项目总工:方健鸿。6、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标准。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
3、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175日历天。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六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三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 包 人:铜山县交通局 承 包 人:江苏冠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010年4月7日 2010年4月7日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徐
4、州市吕梁风景区旅游公路(铜山段)建设工程项目LL-A1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铜山县交通局与承包人江苏冠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
5、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
6、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
7、、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
8、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
9、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三、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四、本合同有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六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 包 人:铜山县交通局 承 包 人:江苏冠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010年4月7日 2010年4月7日廉 政 合 同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
10、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徐州市吕梁风景区旅游公路(铜山段)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 铜山县交通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施工单位江苏冠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一、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力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 徐州市吕梁风景区旅游公路(铜山段)建设工程项目LL-A1标段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城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
11、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
12、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三、承包人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
13、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五、双方约
14、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六、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七、本合同作为徐州市吕梁风景区旅游公路(铜山段)建设工程项目LL-A1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立即生效。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发 包 人:铜山县交通局 承 包 人:江苏冠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010年4月7日 2010年4月7日甲方监督单位: (全称) (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 (全称) (盖章)-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