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修订日期:2016年3月1日 SDS编号:160301
产品名称: 工业漆 版本:Ⅰ
适用范围:1、醇酸类油漆、环氧类油漆、丙烯酸类油漆等.
第一部分 化学品与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工业漆
化学品英文名称:: coating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邮 编: 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企业应急电话:技术说明书编码:01
产品用途:用于起重机、钢结构、汽车、五金配件等工业产品表面的涂装。
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第3类 高闪点易燃液体
易燃,对皮肤、眼有刺激性,对水生生物有害
侵入途径: 吸入 食入 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 接触加工或使用本产品对人体有危害。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
环境危害: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燃爆危险: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有燃烧爆炸危险。
第三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 混合物 √
有害物成分: 浓度 CAS No.
树脂
溶剂油 5-20% 8032-32-4
二甲苯 5-20% 108-38-3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接触加工或使用本产品对人体有危害。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min,就医。
吸 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输氧;如呼吸停止,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 入: 立即漱口饮水,催吐,洗胃,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燃烧时放出有害气体;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
有害燃烧产物:燃烧时会有烟雾,并产生CO、CO2 。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扑救,用水灭火无效。
个人防护:戴3号防毒口罩,钢盔,穿消防服。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切断火源。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地带,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小量泄漏:尽可能将溢漏液收集在密闭容器内,用砂土、活性碳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残液, 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对使用过的洗液应稀释后放入废水处理系统,对使用过的吸附物必须送环保部门指定的填埋场或处理场所。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喷雾状水和稀释蒸气、保护现场人员。用防爆泵转移至专用收集容器内,回收或运至环保部门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理。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和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应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劳动手套,防毒用具。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不准使用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5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37℃,相对湿度不超过80%。可采取顶喷水,外墙涂白,夜间通风等方法,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贮存场所应具备防雷击装置。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溶剂汽油:300mg/m3;二甲苯:100mg/m3;涂料粉尘:10 mg/m3。
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和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戴防毒用具。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
手 防 护:戴劳动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前避免饮用酒精性饮料。工作后,淋浴更衣。进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第九部分 理 化 特 性
外观与现状:无色或有色流体,有特殊芳香味
PH值:无资料
熔点:-47.9℃ 沸点:139℃
相对密度(水=1):0.86 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3.66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资料 闪点 25℃
引燃温度:525℃
爆炸上限(%):7.0 爆炸上限(%):1.1
溶解性:可与油漆稀释剂等混溶。
主要用途:用于起重机、钢结构、汽车、五金配件等金属表面,作为装饰性保护涂层。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氧化剂、酸类、碱类
避免接触的条件:明火,高热
聚合危害:不能发生
相溶性:不溶于水
分解产物:燃烧时会有烟雾,并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 5000mg/kg(大鼠径口);14100 mg/kg(兔经皮)
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较高浓度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充血、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意识模糊、步态蹒跚。重者可有躁动、抽搐或昏迷,有的有癔病发作。
慢性中毒:长期接触有神经衰弱综合症,女工有月经异常,工人常发生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刺激性:家兔经皮下放性刺激试验:10μg(24小时),重度刺激。
生殖毒性:大鼠吸入最低中毒浓度(TCLo): 3000mg/m3,24小时(孕7-14天用药),对胚泡植入前的死亡率、胎鼠肌肉骨髓形态有影响,有胚胎毒性。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其环境污染行为主要体现在饮用水和大气中,残留和蓄积并不严重,在环境中可被生物降解和化学降解,但这种过程的速度比挥发过程的速度低得多,挥发到大气中的二甲苯可能被光解。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送环保部门指定的填埋场所,用控制焚烧法处理。
废弃注意事项:废物贮存、废弃处置应参阅国家和地方环保有关法规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33646
UN编号:1307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
包装类别:Ⅲ
包装方法:金属桶(罐)或外装纸箱。
运输注意事项: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破损。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GB30000.2-29)。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列入2828(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将该物质划分为第3.3类高闪点易燃液体。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12):列入,将该物质划为第3.3类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最新修订版日期:2016年3月1日
修改说明:本SDS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标准编制;由于目前国家尚未颁布化学品GHS分类目录,本MSDS中化学品的GHS分类是企业根据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GB 20576—2006~GB20602—2006)自行进行的分类,待国家化学品GHS分类目录颁布后再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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