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黄安监管监二2007112号关于举办工厂商贸企业和外来施工、外来协作、外来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大冶市、阳新县、城市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市工厂商贸企业和外来施工、外来协作、外来承包单位: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经市安监局研究决定,近期举办一期全市工厂商贸企业及其外来施工、外来协作、外来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全市工厂商贸企业及其外来施工、外来协作、外来承包单
2、位(包括设备设施安装、检修、清洗、防腐防漏处理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培训内容1、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3、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基本知识;4、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的防治;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6、机械电气安全管理;7、重大危险源监控与事故应急救援。三、培训时间、地点和费用1、时间:2007年9月4日至9月7日。无自备交通工具的学员,请于9月4日上午8:30分以前在西塞山区政府大门左侧(医院街)候车,有专车接送;2、地点:黄石市国防教育基地(西塞山区飞云洞山上,原冶钢党校);3、费用: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考核费共计980元,由参加培训人员单位承担
3、,并由和培训人员带齐一并缴纳。四、几点要求(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认证,是安全生产法的强制规定,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生产安全的必然要求,是目前正在开展的加强外来施工、外来协作、外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条件,各县(市)区安监局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安排人员参加培训。各县(市)区安监局要负责将本通知传达到相关企业,做好宣传动员和统计工作,并于8月31日前将本地区参加培训企业及人员名单报市局监管二科。(二)凡是没有取得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又不参加此次安全资格认证培训的,我局将在安全隐患排查和即将开展的外来施工、外来协作、外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准入证认证工作时此项内容将视为不合格,并向全市通报。3、参加培训人员需带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经培训考试合格,统一颁发安全资格证书。4、本次培训委托黄石市矿山检测检验所和黄石市安全技术学会承办,请各单位于8月31日前将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电话报至市安监局监管二科,未尽事宜请与以下人员联系:联系人:谭杰红 电话:6368581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主题词:安全生产 培训班 通知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8月21日印发-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