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与学分分布
新的高中课程结构如下表所示:
学习领域
科目
必修学分
(共计116学分)
选修学分Ⅰ (共22学分)
选修学分Ⅱ (共6学分)
语言与文学
语 文
10
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外 语
10
数 学
数 学
10
人文与社会
思想政治
8
历 史
6
地 理
6
科 学
物 理
6
化 学
6
生 物
6
技 术
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8
艺 术
艺术或音乐、美术
6
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
11
综合实践活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15
社区服务
2
社会实践
6
一、课程结构由三个层次构成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指出:普通高中新课程应适应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和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构建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新的高中课程结构分三个层次,最上层为学习领域,学习领域下设学科科目,科目下设模块。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构成了新的高中课程的基础结构。这与以往高中课程只是由各种科目组成有很大不同。
二、提供多样化的选修课程,要求富有弹性
高中学生选修课程的增加和要求的灵活化,体现了一切从学生出发,以学生为中心和尊重差异的课程理念,这有利于形成个性化的修习方案。课程实施者应注意帮助学生从中学会选择,实事求是,优化组合,发展学生根据个人实际规划人生的能力。
三、实行学分管理
普通高中新课程实行学分管理,要求具体而明确。如要求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以防止学生过早偏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个模块一般为36学时,2个学分,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以获得2个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 1个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三年共计15学分。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2学分。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学校和教师应按照学分管理的方式保障新课程的实施。
在选修部分每个领域的学分是相对固定的,也是不允许选择的,因此,为了如期毕业,每位学生首先要保证获得每个领域的必修学分,这也是构建合理知识结构所必须的,能够为自己全面发展奠定基础。对选修课,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将来的发展方向做选择是可以的,也就是说,在某些领域多获得一些学分是可以的,这正体现了新课程的选择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实际和发展需要做长远安排,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可考虑适当多学习一些模块,同时获得更多学分。但在选择某些领域的选修模块时,应适当考虑选修内容的相关性和互补性。
四、体现模块课程特点,课程时间安排相对集中
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一般按每周4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普通高中课程时间安排的变化,要求课程实施者改变以往主要是按学时备课的方式,加强学期备课和学段备课,以适应模块整体性的特点。
高中实行学分制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长期以来,我国高中教学一直采取学年学时制(简称为学年制)和班级授课制的管理办法。本次高中新课程改革,为学生提供了丰富而多样的课程,为学生自主选修课程开辟了广阔的空间,这就客观上要求学校以学分制来评价和管理学生的课程修习水平。《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中指出,“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但在新课程实验过程中,对于学分制的推行,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高中实行学分制面临的问题
1. 认识不清
在对待新课程实验中的学分制,一部分人存在这样那样的模糊认识。例如有人认为,学分制是大学里的事,是“舶来品”,高中里实行学分制没有必要;有人认为,学分制只是对学年制的一种改变,翻翻花样而已;有人认为,不管它学分制也好,还是其他的什么“制”也好,我只要教好书就行,其他的都是学校领导的事;有人认为,学分制好是好,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没有以前的百分制那样省力;也有人认为,学分制管理缺少必要的基础,说过一阵后,会自行淘汰消失;也有人担心,实行学分制评定以后,看不出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真实成绩,会影响学校的教学质量,如此等等。这些片面认识是对新课程理念的误解,不利于新课程实验的深入推进。
2. 准备不足
尽管高中新课程实验已经进入部分地区,但是,仍有部分教师的教育观念还没有彻底转变过来,或者虽在观念上有所触动,但在管理行为和教育实践中却落实得不多,对学分制评价等新的管理措施一知半解。有的教研部门一味地要求学校加快高一年级的教学进度,过早地要求学校进行文理分科,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分评定;有些实验学校对学分制不加研究,至今还没有组建好学分评定机构,出台学分评定办法,还在沿用过去的100分制或150分制;甚至还在把学生的考试科目得分简单相加,按照总分排名次,根据名次对师生进行奖励。
3. 基础不牢
实行学分制,是以学校能够提供足够的选修课程和学生有较大选课自由为前提和基础的。但是,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学年制及班级授课制的教学管理办法,教师只是国家课程的被动的执行者,基本上丧失了课程的选择、开发、管理、评价的权利和能力。再加上愈演愈烈的“应试教育”的影响,教师只是按教学计划在授课,围绕着高考这根指挥棒在转。学校面临着开不出足够的高质量的选修课程,从而使选课制和建筑在选课制基础上的学分制名存实亡。
4. 学分浮夸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对各领域各科目各模块的应赋学分作了明确的规定,对学生达到高中毕业须得的学分及其分布也作了严格的要求,这是一个科学性、导向性都非常明晰的课程政策。但在实践中,有些学校对其严肃性认识不到位,在学分的赋予上表现出随意性,设立名目多样的“奖励学分”、“加权学分”等,客观上抽空、歪曲了毕业总学分所体现的学生毕业所需的课程修习质量,从而使学分发生贬值,学分制走了样。
5. 功利倾向
为保证高中学生的全面发展与和谐成长,新课程方案对高中毕业的学分要求为:“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144学分方可毕业。”有些实验地区和学校受到片面追求高考升学率的影响,过早地进行文理分科,把一些必修课程当作影响学生学习精力的“包袱”,开快车草草地结束教学,再草草地赋予学分,结果是使部分学生的学业和知识结构受到损害;也有的对“选修Ⅱ”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新课程的重点亮点领域认识不清,错误地认为这些对学生参加高考无关紧要,因而不加重视,而把精力集中在少数几门高考科目上,等等。这些以“考试文化”为核心的功利主义倾向实际上是与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宗旨背道而驰的,是典型的“素质教育喊得震天动地,应试教育抓得扎扎实实”的具体表现。
二、有效实施学分制的对策
为使新课程实验顺利进行,高质量地实施学分制管理,提高教学实效,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 进一步加强对新课程的学习,消除对学分制的模糊认识
新课程改革是一场史无前例的教育变革,其内涵和实质需要我们反复学习领会,对于新课程中的学分制管理也是如此。学校要组织学分制管理以及相关专题的专家报告,请先行实验的学校介绍经验。参与实验的教师要结合新课程改革的目标和理念,从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这个角度,来充分理解和掌握实行学分制的必要性,清除模糊认识;要厘清学分制的来龙去脉,领会我们高中实行学分制的意义;学习学分制的操作要领,掌握学分制的评定规则,把学分制的内在要求贯穿到我们的教学及其管理中,加强对学生考勤的记录、课堂表现的记录、作业情况的记录,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和管理。
2. 提高教师课程开发能力,为实行学分制打牢基础
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应该为教师增强课程开发能力提供必要的时间、场所、经费等方面的帮助;学科教研组在认真学习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的前提下,对选修课程的开设提出具体要求,根据教师的特长和个人申请,对选修课程的开设和教学进行充分协调,统筹安排,让教师各得其所;引导教师在完成必修课教学任务的同时,根据学校的安排,尽早着手准备选修课的教学设计和资源准备。在学校和教师的共同努力下,保证选修课程保质保量、及时到位地提供给学生,以使学生有充分的选择时间和余地,为实行学分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学校组织、开设选修课应采取如下流程。
组织有关教师参加选修课程开设动员会、学校公布选修课程→学科组组织学习课程标准、提出选修课程开设要求→教师自愿申报、学校统筹安排→落实开课任务、明确奖惩目标→指导学生有序选课。
3. 组建学校学分评定的领导机构和专业机构,高质量地进行学分评定
能否正确地实施学分制,直接关系到能否准确评价学生课程修习状态和学业水平,关系到能否正确衡量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实绩,关系到是否能真正发挥学分制的发展性评价功能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关系到学校能否持续稳步提高教学质量,也直接关系到家长和社会是否真正接受本次新课改。我们应该给予充分的重视,组建好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分评定领导组和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的学分评定工作组,周密部署,积极有序地展开各项评定工作。
4. 严格学分评定程序,做到真实可信
维护学分评定的严肃性、真实性,严格评定的程序和步骤。在一个课程(模块)修习完成之后,即着手进行评定工作。基本流程为:①组织和辅导学生填写《学生修习课程(模块)学分评定申请表》;②学生向行政班班主任递交申请表;③年级主任组织行政班班主任、教学班班主任、任课老师对学生的申请逐人逐项进行审议,对学生的课程修习情况和考试情况作出简要评价,签署意见(取得课程学分和学段总学分、补考、重修);④将申请表提交学分评定工作组,工作组进行审核,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签署意见(同意、个别特殊情况需进一步评审的,可按评审程序返还重评);⑤将申请表上交课程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
5. 加强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课程选择权
在实行学分制的实践中,曾出现过学生喜欢选择一些容易得到学分但对自己的发展作用不大的课程(美国人叫作“甜点课程”)的情况;也有些学生选择课程时没有宗旨,随心所欲,缺乏选课的计划性和系统性,拣到筐里就是菜,只要得到学分就行;也有的盲目随众,跟大帮。这些在选课过程中表现出来的随意性、盲目性,不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也偏离了新课程改革的价值理念。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学生的选课指导,通过选课辅导老师和家长的共同努力,帮助学生认清课程和模块学分的内涵,根据自己的爱好特长和人生规划,正确行使选课自主权,选择适切的课程,获得理想的学分。
6. 明晰学分评定范围和条件,使师生做到心中有数
在学生选课正式开始前,学校应将学分评定的范围以及得到学分的条件公诸于众,组织宣传学习。一般说来,学分评定范围应包括学生的出勤、上课态度、作业(实验、调查报告、小论文)完成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想在某一课程或模块(必修、选修)获得学分,必须做到:①出勤率至少达到整个修习时间的45;②遵守课堂纪律,听从任课老师安排;③书面作业能够按任课老师的要求及时认真地完成,实验操作能够顺利进行,不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④学段结束时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格。学生只要在一个方面达不到规定的条件,即不能得到学分。因此,任课老师对经常缺席、不遵守课堂纪律、屡次不能完成作业的学生,应及时给予预警,必要时通过家长、学校职能部门予以处理教育。对一些长作业(如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社会实践)要为学生建立学分档案,做到手续完备,证明齐全。
7. 建立与学分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保证学分制的顺利实施
新课程改革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专业性,课改中的任何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都要放在整个系统中来考察,学分制的建立和实施也不例外,它需要重建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来与之相匹配。为此,学校应建立“选修课程研发奖励措施”、“学生选课辅导制度”、“上课点名考勤制度”、“补考、重修、免修制度”、“原始成绩转化为学分的规定”、“班主任与任课老师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学生学分学籍管理制度”、“课程修习情况反馈及预警制度”、“家校定期联系制度”、“选修课程质量跟踪调查和检测办法”等等,这样,各种教学制度形成合力,以保证学分制的高水平实施。
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进行学分制评价和管理,这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是实现新课程选择性的需要,也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培养创新人才的需要。我们一定要积极行动,不懈探索,积累经验,使学分制真正成为高水平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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