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建设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1年版重庆市建设委员会二一年十一月编制人员名单编制领导小组组 长:程志毅副组长:彭建康成 员:余晓斌 仪垂山 朱庆十 周刚编制组组 长:仪垂山副组长:朱庆十成 员:熊秀文 叶胜 周泽毅 王补位 段秀举 使 用 说 明一、重庆市建设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二、重庆市建设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
2、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招标人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重庆市建设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平均值法、信价比法和综合诚信法等五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重庆市建设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渝建发200927号文)规定的格式、本招标文件相关的具体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六、重庆市建设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
4、求”相衔接。七、重庆市建设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九、重庆市建设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2011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
5、重庆市建设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反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 人: (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编制人:资格(章) 审核人:资格(章) 年 月 日 目录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61. 招标条件6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63. 投标人资格要求64. 招标文件的获取65. 投标文件的递交76. 发布公告的媒介77. 联系方式71. 招标条件8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83. 投标人资格要求84. 招标文件的获取85. 投标文件的递交96. 确认97. 联系方式9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
6、书)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 总则201.1 项目概况20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0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20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0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01.5 费用承担211.6 保密211.7 语言文字221.8 计量单位221.9 踏勘现场221.10 投标预备会221.11 分包221.12 偏离222. 招标文件23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3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3. 投标文件243.1 投标文件的组成243.2 投标报价243.3 投标有效期243.4 投标保证金243.
7、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5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53.6 备选投标方案25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64. 投标26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6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6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75. 开标27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75.2 开标程序276. 评标286.1 评标委员会286.2 评标原则286.3 评标287. 合同授予287.1 定标方式287.2 中标通知287.3 履约担保297.4 签订合同29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98.1 重新招标298.2 不再招标299. 纪律和监督30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309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0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0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09.5 投诉30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0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7评标办法前附表371. 评标方法432. 评审标准432.1 初步评审标准432.2 详细评审标准433. 评标程序433.1 初步评审433.2 详细评审44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43.4 评标结果4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6评标办法前附表461. 评标方法532. 评审标准532.1 初步评审标准53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533. 评标程序543.1 初步评审543.2
9、 详细评审54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53.4 评标结果55第三章 评标办法(平均值法)57评标办法前附表571. 评标方法612. 评审标准612.1 初步评审标准612.2 详细评审标准613. 评标程序613.1 初步评审613.2 详细评审62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623.4 评标结果6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诚信法)64评标办法前附表641. 评标方法672. 评审标准672.1 初步评审标准672.2 详细评审标准673. 评标程序673.1 初步评审673.2 详细评审68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683.4 评标结果68第三章 评标办法(信价比法)70评标办法前附
10、表701. 评标方法732. 评审标准732.1 初步评审标准732.2 详细评审标准733. 评标程序733.1 初步评审733.2 详细评审74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743.4 评标结果741. 工程量清单说明1052. 投标报价说明1053.其他说明1074. 工程量清单108一、投标函部分135(一) 投标函138(二) 投标函附录139(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40(四) 投标保证金142(五)联合体协议书1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46施工组织设计149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150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151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15
11、2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53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154附表六:临时用地表155四、资格审查资料156(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59(二) 联合体协议书161主要人员简历表164(五)近年财务状况表165(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66(九)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169(十)其他资料170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 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要求或不要求)投标人是重庆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库中成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
13、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电子招标的,可以直接从网上下载,无需持单位介绍信)。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 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为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14、: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邀请书:(被邀请单位名称)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15、等)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3.2 你单位 (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 利息)。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
16、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7. 联系方式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邀请书:(被邀请单位名称)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
17、的内容,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为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招标人: 招标代
18、理机构: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4项目名称1.1.5建设地点1.2.1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经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 投资或筹集(或由贷款)。资金性质为:(全部国有/国有控股/国有占主导地位/非国有)。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1.3.1招标范围提示:招标范围应准确
19、明了,采用工程专业术语填写。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提示: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2-6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选设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及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提示:以下指标可选一项或者多项(1)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提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资质管理规定设置(2) 资
20、产负债率不高于 %提示:80%左右;(3) 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 (4) 净资产额度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提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资质管理规定设置3.业绩要求近五年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 个。 4.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1) 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 类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等相当的 年以上相应工程项目管理经验。6.其他要求(1)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及以上职称;应具有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等相当的 年以上相应工程项目管理
21、经验。(2) 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 人,安全员不少于 人,材料员不少于 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人,施工员不少于 人。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提示: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没有变化的不提供本工程已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的单位。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其涉及资格审查资料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则应按本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评审标准,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要求:1.通过资格预审后,投标人发生合法重组等变更名称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
22、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并准备原件备查。2.投标人投标时的资格条件相比资格预审时应没有实质性下降,投标文件仍然满足资格预审中的强制性标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口不接受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口不组织口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口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年月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年月日前;1.11分包口不允许口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
23、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年 月 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人。2.2.2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前(北京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
24、3.2投标报价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总价”是指在工程量清单中以“项”或“总额”为计量单位、以总价计价的子目,一般用于不能按照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定数量的子目。总价子目一般按照分期、完成合同价的百分比或完成进度计划的形象进度节点等方式予以分解支付。总价子目的计量方法由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17.1.5中明确。为依据。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
25、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3.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价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的规定予以调整或不予调整。如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的规定可调整,则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第四卷第八章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系数或确认基准日期前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4. 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5.
26、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6.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不设最高限价的,编制招标文件时取消本条。7. 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文规定,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 暂定金额为 万元(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按实计算费用” 暂定金额为 万元,各投标人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
27、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以是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投标人可任选一种或多种。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划出。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本须知第3.5.1项至3.5.5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前三年(不包括本年),指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前五年,指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前三年,指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口不允许
28、口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投标文件副本份。3.7.5 装订要求提示:适用于暗标装订要求1、本工程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06版专用面页;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沿密封线折叠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
29、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3号图幅;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3.7.5 装订要求为废标。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4)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提示:适用于明标装订要求1、本工程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明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
30、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06版专用面页;在面页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 (4)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
31、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5.“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32、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口否口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5.2开标程序1.按5.2(1)执行;2.按5.2(2)执行;3.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4.按5.2(3)执行;5.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6.开标顺序:随机开启;7.按5.2(6)执行;8.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
33、、技术部分袋,并执行5.2(7)的内容;9.按5.2(8)和(9)执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若有,则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评标专家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口是口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2.担保金额:提示: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提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5%。8.1
34、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支付担保因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相应地招标人将以相同的形式和金额,并按第四章合同附件六规定的格式向中标人对等提供支付担保。招标人将在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中标人提交支付担保。10.2低价风险担保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若中标价低于低价判定标准,中标单位应缴纳中标价与低价判定标准差额的 提示:0-2倍作为低价风险担保金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低价风险担保金与招标人要求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能相互冲抵;低价风险担保金与履约担保金退还时间相同;履约过程中,施工单位以中标价过低为由,提出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低价风险担保金则不予退还。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