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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动员大会讲话
同志们:
山区是全市经济发展全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山区开发与建设工作,把山区生态保护与开发、大力发展山区经济,作为一项事关长远和牵动全局的战略性工程来抓,从政策、资金等方面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山区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山区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但由于各种因素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邹西相比仍有较
大差距,还需要举全市之力、举全民之智扶持山区发展,形成支持山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动员大会,主要是研究分析山区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启动实施“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大力发展山区林业,加快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努力实现邹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会上印发了《关于实施“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的意见》、《XX县区“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实施方案》,一会省林业局马局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一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实施好“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讲三点意见。
一、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的极端重要性
邹城有山有水、山城相连、山水相依,具有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特别是邹XX县区山清水秀、环境优美,既是我市涵养生态、构筑绿色生态屏障的宝贵财富,更是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坚实基础。启动实施“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保护好邹XX县区青山绿水,促进山区农民增收致富,为邹城大发展大跨越提供良好生态环境,是全市各级义不容辞的责任。广大干部务必统一思想,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的极端重要性。
(一)实施“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是统筹城乡一体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市山区丘陵总面积179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74%;总人口6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2%;但地方财政收入仅占全市的1.7%。山区面积大、人口多,在经济发展全局中占据重要地位,可以说,没有山区经济的同步振兴就没有全市真正意义上的大发展大跨越,没有山区群众的同步富裕就没有全市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多年来,山区特别是邹XX县区为邹城发展提供了生态保障和绿色屏障,在经济社会发展上作出了重大贡献。近年来,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经济实力得到显著提升,具备了大力支持山区发展的必备条件。支持山区发展,最重要的是激活山区潜力,放大山区优势。山区经济发展的潜力在山,农民增收的希望在林,只有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突出发展特色林业,做大做强林果产业,才能进一步拓宽山区农民增收的空间,才能推动山区经济跨越发展,才能最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一体发展。
(二)实施“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是加快建设生态靓市的必然要求。山区最大的潜力、最大的优势在生态,山区是事关邹城发展的坚实生态屏障。保护好山区生态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保护我们跨越发展的基础。一方面,实现邹城的转型发展科学发展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来支撑。另一方面,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优质的生态环境已经变成一个稀缺的资源,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天更蓝、水更绿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失去了良好的生态,就谈不上发展,更谈不上科学发展。邹XX县区就是邹城的生态调蓄区、涵养区,是城市之“肺”。大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林业作为生态建设的主体,在推进生态涵养区的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保护好这片蓝天净土,要求我们必须下决心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提高林木覆盖率,这是唯一的出路。我们要以对人民、对历史、对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快实施“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不断提高邹城的核心竞争力,为邹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创造一个优良的生态环境。
(三)实施“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是造XX县区群众的根本途径。我市山区丘陵占全市总面积的三分之二,这些区域土层瘠薄,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多数只能种植花生、地瓜等传统农作物,受天气、市场等因素制约,产量不稳定,经济效益较差。相比之下,种植经济林经济效益较为突出,1亩经济林的效益往往是普通农作物效益的4—8倍。带动山区农民增收致富,拓宽老百姓增收致富的渠道,最大的潜力在山,最大的希望在林。只有把山的潜力充分挖掘出来,把林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才能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才能为广大山区群众提供广阔的致富空间,才能全面激发山区群众跨越发展热情。因此,实施“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主动破解山区林业发展难题,对于深化山区农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把“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打造成惠及山区百姓的民心工程
市委、市政府作出实施“退耕还林”生
态富民工程这一重大战略决策,根本目的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邹XX县区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为目标,把生态建设与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有机结合,逐步建立起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这一指导思想,按照“打造精品、典型带动、逐步推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
强化措施、把握关键,全力以赴抓好“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的实施,加快推进山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努力建设生活富裕、整洁便利、山青水秀、社会和谐的新山区。
(一)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真正把好事办好。“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实施的主体是群众,真正受益的是广大老百姓。在实施“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中,最根本的原则就是“政府引导、农民自愿,政府服务、自主管理,政府扶持、风险自担,政府补贴、农民受益”。我们要将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放到工作的首位,坚持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把“退耕还林”的优惠政策和林木种植的良好经济效益向广大群众讲清楚、说明白,充分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让更多群众的自觉参与“退耕还林”工程。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工程推进过程中一定要坚持群众完全自愿、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将“群众愿意不愿意、赞成不赞成”作为唯一标准,坚决不下硬性指标、不纳入年度考核,坚决不搞强迫命令,坚决不搞一刀切,更不能用行政手段包办代替。群众愿意实施“退耕还林”的,可以“退耕还林”;愿意继续种庄稼的,可以继续种庄稼,一定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决杜绝任何不顾农民意愿、简单粗暴“一刀切”等现象发生。
(二)坚持土地流转先行,实现规模集中连片发展。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没有规模就难以形成集聚优势。土地流转先行,是“退耕还林”实现规模集中连片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障。我们一定要认真汲取往年经济林发展中每家每户各自为战、分散经营的经验教训,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变“各自为战”为“抱团取暖”,从而有效地将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组织起来,让“小农户”变成“大公司”,形成规模集聚效应,切实增强市场竞争力。各山区镇、村庄要结合自身实际,坚持“退耕还林”区域土地流转先行,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退耕还林”集中连片发展,适度推进经济林规模经营,提升林业规模效益。村级组织是土地流转的重要推动力量。一定程度上说,土地流转能否成功,关键在我们的村级班子,在我们的支部书记。具体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按照“集中规模连片、一退一个流域”的原则,准确把握好土地流转的政策界限和相关要求,切实保护好流转当事人权益,确保土地流转工作规范、有序、健康推进。要引入市场机制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把分散土地向种植大户集中,鼓励实行“公司+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或者实行大户承包经营,确保土地流转在依法、自愿前提下严格按程序操作。
(三)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真正让群众吃上“定心丸”。经济林种植一次性投入大、生产周期长,一般3年结果,5年才能形成产量,与农民农业生产追求的“效益短平快”相矛盾。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融资难,农民普遍缺乏耐心和坚持,直接导致部分区域“年年种树不见树,年年造林难见林”。正是基于这一实际,市委、市政府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在财力安排上优先考虑、重点支持,市财政每年列出专项资金用于“退耕还林”工程,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从经济林建设当年开始,市财政给予资金补助,连续补助4年。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市财政补助的不是苗木款和管护费,而是补给老百姓的口粮钱、生活费,就是要以财政补助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此大家一定不要误解。除此之外,市里还以“村级信用联盟”的运作形式,对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公司)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享受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政策,市财政第1年对其贷款全额贴息。对“退耕还林”区域按每500—1000亩公开选聘一名林业技术员,为“退耕还林”农户(公司)搞好品种选择、整形修剪、土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服务,加大林农种植、管理技术的培训力度,实现技术服务全覆盖,达到一个流域一名技术员,一户一个明白人。同时,为有效减少重大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鼓励“退耕还林”农户(公司)自愿参加保险,市财政承担保险费用的50%,全力保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四)全力抓好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从今年开始,我们将利用5年时间,分流域相对集中实施“退耕还林”不少于5万亩,真正把邹XX县区建设成“山上松柏葱郁,山中花果飘香,山下林果环绕,田间地堰青翠,山间道路林荫”的秀美新山区。今年是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试点年,各山区镇、相关村要抓住良好的政策机遇,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真正将“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打造成惠及山区百姓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要选择立地条件较好、水利道路等设施相对配套、村级班子较强、群众积极性较高的村庄或流域先行试点,在依法完成土地流转的基础上,“退耕还林”区域必须相对集中连片。要抓好“退耕还林工程”的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户严格按照标准实施,特别是整地标准、土壤改良标准、苗木标准、栽植标准等要全部达标,切实保障苗木的成活率和工程质量,确保试点取得成功,为下步全面推广积累宝贵经验。
(五)突出抓好配套建设,保障工程顺利实施。我市“退耕还林”区域大部分为干旱的瘠薄山地,缺乏相应的水利配套措施,还有部分流域缺乏电、路等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成为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最大的制约因素。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千方百计抓好配套设施建设,保障工程顺利实施。要整合水利、交通、农业、国土、林业、供电等部门资源,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向“退耕还林”区域配套,加快拦水坝、蓄水池、水窖、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超前解决果树水浇、用电、运输等问题。要抓好种苗基地建设,相关部门要发挥好在良种引进、选育、驯化、示范、推广中的作用,切实保障优质种苗的供给。要将林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加快仓储、保鲜库、运输等冷链物流配套设施建设,为“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务求“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取得实效
“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邹城长远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把这一项富民工程建设好、巩固好、发展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退耕还林”工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市“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指挥部及办公室要加大检查、督促和指导力度,重点做好工程审批、政策兑现和确权发证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问题。各有关镇和部门要把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快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开展。林业部门作为“退耕还林”工程的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相关职责和任务,具体靠上指导和服务。有关镇村要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主动做好工程申请、土地流转和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调动老百姓参与“退耕还林”的积极性是工程顺利开展的关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全面、准确、深入地将“退耕还林”工程的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政策内容、配套措施,以及对退耕农户直接补助的期限、方式、标准和退耕农户的责任等,确保宣传到户到人。要总结推广一批林果种植大户的典型经验,采取现身说法、现场参观学习等形式,用身边人、身边事等实实在在案例,教育引导老百姓参与“退耕还林”工程。有关镇村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采取发放明白纸、张贴公开信等方式,让政策和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严格工作程序、强化责任追究。“退耕还林”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参与程度高、操作难度大,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兑现到位、落实到位。要严把区域确定、政策兑现、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政策兑现的公平、公正。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具体工作过程中,该集体讨论的一定要集体讨论,该征求意见的一定要征求意见,该张榜公示的一定要张榜公示,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好评。监察、审计部门要主动介入、全程参与,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截留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以铁的纪律确保“退耕还林”工程顺利推进。
(四)坚持稳步推进、建立长效机制。“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是一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要充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邹城实际,扎实稳步推进,切忌急功近利。要拓宽林业融资方式,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形成多元化林业投融资机制。要坚持走改革创新路子,加快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产权、落实管护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的问题。同时,要大力扶植培育果品冷藏、深加工龙头企业和销售市场,重点规划建设一批专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力发展专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林果协会等,在国内大中城市建立连锁超市,确保农产品“产得出、叫得响、销得旺”。
同志们,“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坚决打赢“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这场硬仗,为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篇:退耕还林工程退耕还林调查问卷
1退耕还林工程对您产生了哪些影响。
1)收入2)农产品产量3)生产条件4)居住环境5)其他2退耕还林工程在安排上是否公平。
1)很公平2)公平3)基本公平4)不公平5)不清楚3如果参与,原因是:
1)增加收入2)改善生产条件3)改善居住环境4)不清楚
5)其他
4如果您没有参与退耕还林工程,原因是:
1)有其他更好的机会2)劳动力不足3)村里没有安排4)收入少,没兴趣
5)其他原因
5您对退耕还林工程的基本评价是什么。
5.1补助是否兑现。
1)全部兑现;2)部分兑现;3)没有兑现
5.2技术支持是否充分。
1)充分;2)不充分;3)没有技术支持
5.3技术支持是否适宜。
1)非常合适;2)还可以;3)不太合适
5.4您村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如何。
1)全部按期完成;2)大部分按期完成;3)大部分没有按期完成6您在多大程度上愿意参加退耕还林工程。
1)非常愿意;2)比较愿意;3)不愿意
7与退耕工程实施前的土地收益相比,您认为退耕的补助标准怎样。
1)高一些2)低一些3)差不多4)说不好8根据您的观察,在您村里,是否有人在退耕还林以后偷偷到树林里砍树。
1)有2)没有3)不清楚
9在您村,有没有在退耕还林以后又把树木拔掉种地的。
1)有2)没有3)不清楚
10与退耕还林以前相比,您觉得,退耕还林以后您家的经济状况发生了什么变化。
1)家庭经济状况不如以前了2)差不多3)比以前更好了11如果还有退耕计划您家是否愿意参加。
1)愿意2)不愿意
第三篇: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摘要: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投资最大、政策性最强、涉及面最广、群众参与程度最高的一项重大生态工程,为我国在世界生态建设史上写下绚烂的一笔。退耕还林工程就是从保护和生态环境出发,将水土流失严重的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因地制宜地造林种草,恢复植被。本文将简要概述该工程的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关键词:退耕还林还草;现状;问题;解决方法
1历史背景
退耕还草(既“一退双还”)是西部大开发的一项重大举措。1999年秋季,朱镕基总理考察陕北水土流失与生态环境治理情况时,指出:“防治水土流失,是当前生态环境建设的急迫任务[1]。治理水土流失,要采取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措施”。之后,还在甘肃、四川等地反复阐述了这些观点,并在各地开始组织实施。
2000年9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指出: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各有关地区认真开展退耕还林还草的试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但试点工作中也出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一些地区由于试点范围偏大,工作衔接不够,种苗供需矛盾突出,树种结构不够合理、经济林比重普遍较大;有些地区由于严重干旱以及管理粗放、造林成活率较低。为了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推动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的决定,并经今年七月中西部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座谈会讨论,就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作出5条规定,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省级政府负总责;完善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2];依靠科技进步,合理确定林草种植结构和植被恢复方式;加强建设管理,确保退耕还林还草顺利开展;严格检查监督,确保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质量。
由于“退耕还草”符合国情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具有强大的号召力和生命力,经中央领导和政府提出,从国家的大政方针上,一改历史上形成的提倡垦殖、注重耕战、以粮为纲、奖励垦伐的作法,转变为退出耕种还林还草,对退耕者以粮代赈、实行补贴和鼓励政策,可以说是历史性的大转折,是在经受荒漠化、沙尘暴、水土流失、洪涝灾害、生态严重恶化之后理性的思考[3],是顺天意、合民心、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一项重大举措。其目的就是从国家生态安全出发,从根本上改变西部地区相对落后的面貌,建设山川秀美、经济持续发展、人民更加富裕的新西部。2工程范围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范围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XX省自治区、辽宁(包括XX市)、吉林、黑龙江(包括黑龙江农垦)、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1887个县,其中重点建设县856个。
工程区土地总面积106.43亿亩,占国土总面积的73.91%。其中,农业用地14.48亿亩,林业用地33.22亿亩,牧业用地26.95亿亩,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13.6%、31.21%和5.53%。区内总人口7.12亿,其中农业人口5.53亿人,占总人口的77.64%[4]。
据国土资源部土地详查数据,工程省25度以上的陡坡8803万亩,其中梯田1383万亩,已退耕820万亩,现有坡地6600万亩,都急需进行治理;15度—25度的耕地1.83亿亩,其中梯田0.41亿亩,已退耕0.02亿亩,现有坡地1.4亿亩,生态地位重要急需治理的近1.2亿亩;6度—15度耕地2.66亿亩,其中梯田0.84亿亩,已退耕0.01亿亩,现有坡地1.81亿亩[5-6]。工程区现在沙化耕地1.25亿亩,其中京津风沙源区、黑河流域、塔里木流域等生态脆弱地区急需治理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总数达2.2亿多亩。
根据因害设防、突出重点的原则,按水土流失和风蚀沙化危害程度、水热条件和地形的貌特征以及植被恢复的方式和类型,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区域划分为10个类型区,即西南高山峡谷区、川渝鄂山地丘陵区、长江中下游低山丘陵区、云贵高原区、琼桂丘陵山地区、长江黄河源头高寒草甸区、新疆干旱荒漠区、黄土丘陵沟壑区、华北干旱半干旱区、东北山地及沙地区。3规划和任务
工程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是。到2010年,完成退耕地造林1467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733万公顷(两类造林均含1999-2000年退耕还林试点任务),陡坡耕地基本退耕还林,严重沙化耕地基本得到治理,工程区林草覆盖率增加4.5个百分点,工程治理地区的生态状况得到较大改善。
目前,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退耕还林工程规划和制定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的安排部署,国家林业局正在编制《退耕还林工程“十一五”规划》。4实施情况
为从根本上改善我国生态急剧恶化的状况,1998年特大洪灾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将“封山植树,退耕还林”作为灾后重建、整治江湖的重要措施。为了摸索经验,完善政策,从1999年开始选择若干具有代表性的地方进行了退耕还林试点。到2001年底,全国先后有2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了试点。2002年,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退耕还林工程全面启动。分年度进展情况如下:
1999年,四川、陕西、甘肃3省按照“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率先开展了退耕还林试点。经国家林业局组织的检查验收,3省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44.8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38.15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6.65万公顷。
2000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退耕还林试点在中西部地区1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88个县(市、区、旗)正式展开。国家共下达试点任务87.21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40.46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46.75万公顷。另外,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北京、河北、山西、XX省安排退耕地造林任务2.8万公顷。9月1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7]。
2001年,国家将洞庭湖流域、鄱阳湖流域、丹江口库区、红水河梯级电站库区、陕西延安、新疆和田、辽宁西部风沙区等水土流失、风沙危害严重的部分地区纳入试点范围,退耕还林试点扩大至中西部地区2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4个县(市、区、旗)[8]。全年国家下达试点任务98.33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42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56.33万公顷。
2002年1月10日,召开全国退耕还林工作电视电话会,宣布退耕还林工程全面启动。4月1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2002年,国家安排北京、天津、河北、山西、XX省、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耕还林任务共572.87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264.67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308.20万公顷。
2003年,《退耕还林条例》正式施行。国家共安排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耕还林任务713.34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336.67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376.67万公顷。各地克服非典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认真贯彻落实《退耕还林条例》,狠抓任务和责任的落实,强化工程管理,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2004年,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对退耕还林工程年度任务进行了结构性、适应性调整,退耕还林工作的重心由大规模推进转移到成果巩固上来。全年安排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耕还林任务400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66.67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333.33万公顷。4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4]34号),原则上将向退耕农户补助的粮食实物改为补助现金。
1999—2004年,国家共安排退耕还林任务1916.55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788.62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127.93万公顷[9]。目前,各地基本上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计划任务,部分省区还超额完成了任务。各级检查验收结果表明,工程建设质量总体良好。
2000-2004年,中央累计投入748.03亿元,其中种苗造林补助费143.74亿元,前期工作费1.21亿元,生活费补助62.85亿元,粮食补助资金540.23亿元。5问题和建议
5.1关于纳入退耕还林的土地条件和范围问题
国家在编制退耕还林规划时,以国土详查数为基础,将坡度25度以上的坡耕地纳入规划,但是由于以下种种原因,造成规划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相符。首先,国土详查工作从1984年开始至90年代中期才结束,时间跨度很大,且受当时技术条件、人员素质等的限制,造成与现有实际面积不一致;其次,部分地区担心按实际详查的较大坡耕地面积上报会调增农业税,故人为按一定比例调减坡耕地面积后上报,从而造成面积不实;第三,农业统计面积系基层上报汇总数,其精度不高;第四,计税面积主要根据耕地的平均粮食产量折算而得,而非实测面积,故与现有实际面积不一致;第五,在“以粮为纲”的年代,为解决日益增长的人口吃饭问题,直至80年代末、90年代初,不少地方仍在不断开荒扩大耕地,而这部分耕地未计入统计数,也造成与现有实际面积不一致。但农户的土地承包证上所填面积主要是计税面积,因此,退耕还林后实测面积必然大于承包面积。上述因素导致如果按国家以国土详查数为基础编制的退耕还林规划执行时,将会造成规划任务完成后,仍有大量陡坡耕地未退耕还林的情况发生。此外,一些水土流失严重或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坡度虽然小于25度,但是如不实行退耕还林,不仅不能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甚至有可能更快变成沙漠。
5.2关于生态林与经济林比例及其认定标准的问题
国务院国发[2000]24号文件规定,经济林比例不能超过20%。我们认为这种一刀切的规定很不科学。退耕还林涉及农民的生计问题,为保证退耕还林工程真正“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实行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而发展经济林,只要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不破坏地表植被,同样具有很好的生态效益。我国《森林法》对经济林的认定是以其培育目的来划分的,而现行的退耕还林政策文件和国家进行检查验收时却是按树种来划分的,且同一个树种,如枇杷,在我国北方地区划为生态林,而在南方地区却划为经济林,南方和北方的标准也不统一。而枇杷一类的常绿阔叶树种,本身就具有很好的生态效益,同时又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是作为生态造林树种来使用,还是作为经济林木来发展,不是取决于该树种本身,而是取决于我们的培育目的。
5.3关于退耕还林的主管部门问题
国家规定,退耕还林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和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实行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到省。但是,作为我国有史以来国家投入最多、实施范围最广的一项生态造林工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和严格的工程质量要求,不明确规定退耕还林的主管部门以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只说由政府牵头,退耕还林工作难以落到实处,甚至会出现部门间推诿扯皮、影响工作的情况。
5.4关于种苗补助费标准和发放方式的问题
按照国务院国发[2000]24号文件关于“种苗费补助标准按退耕还林还草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每亩50元计算,直接发给农民,自行选择采购种苗”的规定[10],各地在操作实施中难度很大,并出现了以下问题:一是50元的补助标准对于秦岭以南以及长江流域地区是够的,但是对于年降雨量低于400毫米的西北地区却远远不够,导致西北地区年年植树,年年欠账,年年补栽;二是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受利益驱使,农民自行采购种苗易造成种苗质量和数量不符合作业设计要求;三是易造成林地的破坏。在一些偏远山区,农民法制意识淡薄,一旦种苗费到手,将会采取上山挖野生苗,或到近几年新造林地里偷盗树苗等方式获取种苗;四是种苗成本增高,反而加重了农民负担。退耕农户零星购苗,没有数量优势,苗木单价较统一购苗偏高,同时运输成本也会加大,结果事与愿违;五是将种苗补助费一次性发放给农户后,对第二年以后的种苗补植费用就失去来源,农户不愿再把已得的钱拿出来购苗补植,从而使造林保存率得不到保证。
5.5关于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的问题
退耕还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规划设计、建卡到户、签订合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资料印刷、宣传、培训、会议等必要的工作经费没有来源。加之停止天然林采伐和退耕还林后大大减少了地方财政收入,地方拿不出资金来匹配,以致出现挤占、挪用种苗款和其他资金的现象,已经严重影响到退耕还林工程的正常开展。
5.6农民普遍担心,存有疑虑的几个问题
第一,目前,国家钱粮补助资金一年分几次拨付,而且资金到位较迟。由于钱粮补助政策直接关系到农民眼前的生计,每年钱粮补助兑现之前退耕农户大都心有疑虑。第二,国务院[2000]24号文规定,“退耕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生态林补助8年,以后根据情况,需要补多少年就补多少年。”农民普遍存在担心,对“需要补多少年就补多少年”持怀疑态度。
(1)建议国家在制定退耕还林规划和下达计划任务时,应考虑坡耕地的实际面积大于国土详查数的实际,进一步扩大退耕还林的规模,同时对坡度虽在25度以下,但生态地位重要、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严重的耕地,也应纳入退耕还林规划和实施范围。
(2)建议国家对种植经济林和生态林的比例以县或市、州为单位进行总体控制,对适宜发展经济林的地方适当放开对经济林的限制。对于经济林的认定标准,南方与北方标准应统一,且应和《森林法》的规定相一致,按培育目的来划分。对采取林下种草、生物埂(篱)等水保措施、不翻动耕作层的复合经济林应认定为生态林[11]。
(3)建议国家明确规定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是退耕还林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退耕还林工作,各级人民政府的计划、财政、粮食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退耕还林工作。
(4)建议国家在种苗补助费政策制定上,提高西北地区补助标准,根据不同区域自然条件的差异,分别确定种苗补助标准。
(5)建议国家进一步完善种苗费发放方式的政策,采取以下三种对策:一是实行种苗招投标制。即将种苗费交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由其作为招标人,根据退耕还林规划和作业设计的要求,编制种苗招标文件,自己组织或委托政府采购中心等招投标中间机构,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种苗,然后将种苗发放给退耕农户栽植。这样,既能保证种苗的品种符合规划要求,又能保证种苗的质量,降低种苗成本,还能增加工作透明度,促进种苗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实行“报账制”。即在种苗市场较成熟或农户自育有种苗的地方,由农户先垫支采购种苗并造林,经林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再将种苗费直接兑现给农户。这样既能增强农户的责任感,又能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在政策法规中明确这50元的种苗补助费包括补植费用在内,并最好分初植和补植两次发放。另外,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大量苗木补植问题,国家应出台补助政策。
(6)建议国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工作经费,随计划安排一并下达。(7)建议国家明确粮钱补助对象为土地承包农户,若土地使用权发生流转,国家补助政策仍兑现到原承包农户,并由承包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利益分配问题。这样,既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维护了退耕农户的利益,又有利于退耕还林工程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同时由于业主的参与,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国家钱粮补助期限到期后,农户继续从业主处获得补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稳得住,不反弹”的问题。二是国家在有关政策中应明确钱粮补助发放时间,并严格按此时间要求一次性拨付年度补助资金,各地也一次性下拨、发放到农户。
(8)建议将现行政策中规定的医疗教育现金补助费20元中明确规定其中5元为管护费,由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业主承包、办乡村林场等形式,聘请专人进行集中管护,以确保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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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退耕还林讲话材料在迎接国家对退耕还林工程检查动员会上的发言
陈自力(2011年3月24日)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2011年到期退耕还林工作作以下发言:
一、退耕还林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全县2002-2006年共实施退耕还林面积87000亩,其中生态林面积77286亩,占88.83﹪,经济林面积9714亩,占11.17﹪,涉及38个乡镇,300个村,农户52668户,人口185022人。截止2010年,累计兑现资金总额达1.5101亿元。2008年已通过国家验收2002和2003年的经济林面积为8800亩,2010年已通过国家验收2002年生态林和2005年的经济林面积为29885亩。
4月份国家检查组一行将对我县2003年生态林和2006年经济林到期的27229亩退耕还林进行阶段性成果验收,共涉及28个乡镇、124个村、518个小班。
(二)检查情况
1、省上复查情况
省上于3月8-16日抽取了我县5个乡镇(生态林抽中翠管会、赛龙镇、兴隆镇、龙孔镇4个乡镇,全查,面积5672.4亩。
经济林抽中酉溪镇,只有1个小班29亩)。经查,认定基本合格。
2、县上全面检查情况
我县以乡(镇)为单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8人,组成4个验收组,于1月5日-1月25日,历经21天时间,全面完成了阶段验收任务,经查,合格面积22832亩,占83.9%;基本合格面积2560亩,占9.4%;不合格面积1837亩,占6.7%。这组数据为年前数据,过年后,很多乡镇发生过山火,退耕地树木损失很大,因此现在不合格面积远远大于1837亩。
二、退耕还林存在问题
(一)省上复查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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