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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压力容器查勘手册
(常压设备可参照执行)
一、 查勘作业要点
接报被保险人锅炉压力容器受损后,查勘人员要尽快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实地查勘。
(一)询问事故出险时间、出险原因。出险时该设备的工作介质、操作过程记录(应包括正常操作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出事故时的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当事人的笔录。
(二)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记录,注意拍照过程中要有该损坏设备的全景照片,对损坏的设备部位要拍下特写照片及损坏的部件,要求能通过照片分清损坏的程度和损坏的具体部位,同时要拍摄下该设备的位号和制造厂商铭牌;其它所要拍摄的内容,如:损坏设备所在车间(场所)的部位及相关设备、所在单位的厂名等。
(三)到该设备管理部门(通常是设备动力科)查勘设计图纸、出厂资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日常管理资料等。
⑴查阅设计图纸主要记录:设计单位有无相应的设计资质(详见《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管理与监督规则》)、设备的主体结构(最好拍照记录)、设计压力、设计温度、工作介质、使用材质、工作压力、工作温度等。
⑵查阅出厂资料主要记录:制造单位有无相应的制造资格(详见《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出厂合格证、制造日期、使用材质、各类探伤报告(尤其要注意损坏处有否曾经修复过)、压力试验报告、气密试验报告;锅炉压力容器在各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所对该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的监检报告等。
⑶查阅设备管理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内容,主要内容为:
①由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明确该损坏设备是否为非法使用。查阅注册登记年限,是否在安全使用期内使用?超安全期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设备是否办理设备延期使用手续,有批复证明吗?
②查阅设备管理部门基础资料内容,结合设备受损实际情况有重点的查阅有关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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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技术档案基础资料(设备手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a.设备技术资料(综合数据)。
b.附属设备及主要附件。
c.主要及易损件一览表。
d.设备结构及零件材质变更记录。
e.设备事故记录。
f.设备重大缺陷及报废记录;设备更新情况。
g.记录大修时开罐检查情况及结论。
h.大、中、小修内容及检修年限。
i.设备检修情况记录。
(B)容器的外部检查报告(每年)。
(C)锅炉压力容器专用压力表检定证书(每年)。
(D)锅炉压力容器专用安全阀检修定额本和检验记录(每年)。
(E)在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
(F)在用锅炉压力容器返修记录的全套资料(由当地锅检所提供资料)。
(G)锅炉和III类压力容器(包括球罐)的开罐检验方案。
(H)各种有关锅炉及III类压力容器开罐检验的专题会议纪要。
(I)每台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规程。
(J)锅炉压力容器的总装图。
(K)出厂资料、出厂检定证书、出厂合格证。
查勘人员依据上述程序,开展查勘作业,将完整记录信息尽快收集完成,并上传后援管理中心,以利于尽快定损。
二、 定损作业要求
1、 确定损失标的和原因
(1)损失标的的判断点和依据
审核目的
判断内容
判断依据
(判断点)
单证
判断规则
保 险 责 任
事故
过程
是否真实
1
事故发生之前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生产操作(交接班)记录、日常操作巡检记录
这二项记录可正确反映出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
2
事故发生时是否有目击者
调查笔录
第一现场目击者的证词最有利于判断事故的真实性,但应注意目击人与现场、时间、空间的逻辑关系,从而做出科学的判断。
3
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处理
调查笔录、生产操作(交接班)记录、部门负责人
事故发生后及时处理是减少损失的最有效的方法。
4
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报警
调查笔录、生产操作(交接班)记录
锅炉压力容器重特大事故往往会产生物理损失、火灾、爆炸及人员伤亡等,及时报警是减少损失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也是我同理赔过程中的重要依据。
5
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报案
调查笔录、生产操作(交接班)记录、上报事故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发生事故车间必须上报上一级管理部门;
重特大事故设备所在地单位管理部门必须上报上一级领导部门和当地技术监督局检验部门,甚至直达中央有关部门。
6
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维修
调查笔录、生产操作(交接班)记录、(厂商)维修记录
检验报告、设备技术档案
锅炉压力容器发生事故后修复,一般均要求有资质修理单位修复,并要求当地技术监督局检验部门检验,可以通过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和鉴定结论判断事故的损失情况。
1
是否属于破坏性机械性损伤
拍照留存
通过肉眼观察设备的损坏情况,如:焊缝开裂、本体开裂、表面内凹、表面裂纹、局部过烧、管配件破裂等。
事故原因
是否明确
部分肉眼无法观察的设备损坏情况,可采用表面探伤的方法,对着色或磁粉显示的缺陷拍照留存。
2
是否设计错误
设备设计图纸、设备设计计算书、设备技术档案
通过该设备使用的生产工艺参数,对比设计图纸提供参数,判断是否存在设计问题;必要时可对已受损的设备现场测量有关数据提请其它设计人员复核。
3
是否制造错误
设备设计图纸、设备出厂资料、设备技术档案
依据设计图纸提供的技术参数,审查制造厂提供的资料,必要时采用实测设备数据样本对比,如实际壁厚、用错焊条、材质变更、探伤范围和探伤数量达标否等
4
是否安装或检修错误
设备设计图纸、设备安装合同、设备技术档案
依据设计图纸、设备安装合同;检查设备安装是否满足技术要求;包括历年检修中是否用错螺栓螺母垫片规格和材质、配件是否存在低级别材质高用的情况、用错焊条、探伤不按规范操作等。
5
是否变更使用
设备设计图纸、设备出厂资料、设备技术档案
锅炉压力容器变更使用,必须在设计图纸允许的工作范围内操作,如需改变工作参数如:介质、工作温度、工作压力的变更,需设计部门重新校核,并重发设计变更通知单,并报当地技术监督局监检部门核准重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在注册登记的时间范围内使用。
随意变更使用可视为非法投用。
未经设计方和当地技术监督局监检部门同意,随意变更设备使用用途造成的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
6
是否存在原材料缺陷
设备出厂资料、设备技术档案
肉眼无法判断的缺陷,如:设备筒体材料存在重皮、分层、夹杂物、皮下气泡、疏松、组织和成分偏析、裂纹、白点等,需通过金相分析或探伤进行检验
7
是否存在焊接缺陷
设备设计图纸、设备出厂资料、设备技术档案
焊缝缺陷主要表现为未熔合、未焊透、夹渣、气泡、咬边、焊缝高度不够或过高、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裂纹、弧坑裂纹等,这类缺陷要采用探伤方法或目测方法可以检验出。
焊缝中存在的氢白点会严重影响焊缝质量,往往会成为产生裂纹的源点,氢白点只能通过金相检查才能查出,通常在高强钢焊接的焊缝中出现。
8
是否存在腐蚀、磨损、氧化、锈蚀等原因造成事故
设备设计图纸、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损坏处的技术分析报告
设备在不同介质环境内所受到的腐蚀状态不同,大致可分为化学腐蚀、电化学腐蚀,共有九种形态:全面腐蚀、电偶腐蚀、缝隙腐蚀、孔蚀、晶间腐蚀、选择性腐蚀、磨损腐蚀、应力腐蚀、氢损伤等。在少量设备中也还存在物与物之间的物理磨损。
磨损、氧化、腐蚀、锈蚀等渐变过程引起的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
9
是否存在超温超压运行
生产操作(交接班)记录、仪表自动记录纸、设备设计图纸
要注意厂方不按设备设计要求投用,或在投入生产后随意变吏设备生产参数,造成该设备超温或超压长期使用。
10
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
生产操作(交接班)记录、仪表自动记录纸、设备设计图纸
设备原设计的技术参数不能满足生产工艺参数时即为发生超负荷运行。
11
是否存在设备附件损坏
设备设计图纸、设备技术档案、生产操作(交接班)记录、设备技术档案
设备附件一般指附加在设备上专用的附属部件,包括:安全阀、阀门、压力表、温度计、液面计、管配件等;特别情况如在设备上安装雷达液位计、因测颗粒料仓高度安装测高仪等。
一般采用目测方法可发现存在的设备附件损坏。
12
是否存在设备内件损坏
设备设计图纸、设备技术档案、
设备内件经常包括:不锈钢过滤网、格栅、喷淋管(盘)、分配板、气液分离板、加热管、各种塔板(如:泡罩式、喷射式、筛孔式、浮阀式等)、换热设备结构(固定管板式、浮头管板式、U型管式、螺旋管式、夹套式等)及筛网、滤布、滤袋等,也包括其它为生产工艺定做的专用内件。
13
是否存在设备内部专用物料损失
设备设计图纸、设备技术档案、操作工艺记录
有些设备内部因生产工艺要求往往需要装填一些物料以满足工艺流程的需求,如:瓷球、填料、干燥剂、催化剂、白土等,要注意在这类装填物料中,在许多工艺条件中这些物料可以通过再生重复使用的,但有些物料属于一次性投用后要报废的。
14
是否存在设备表面油漆破损
设备技术档案
锅炉压力容器设备表面一般均采用油漆防护。
1、 锅炉压力容器设备表面一般均需表面除锈露出金属光泽后涂上第一道防锈漆,然后依据各设备的功能分别涂上各类油漆或外包覆保温材料、耐火材料等。
2、 常用油漆:酚酸树脂漆、环氧树脂漆、丙烯酸树脂漆、聚氨酯树脂漆、氯化橡胶漆等。
15
是否存在设备外包覆损坏
设备设计图纸、设备技术档案
设备外包覆材料有保温材料和耐火材料。
1、 保温材料常采用玻璃棉、聚氨脂发泡材料、硅酸钙、珍珠岩等,常用形状有按设备外形定型的、有棉毡型、也有粉状状态的等。一般设备和管道采用铅丝、铅丝网、玻璃棉布包扎保温材料,其外部一般采用铝皮、镀锌铁皮、保温泥包覆。
2、 耐火材料一般采用耐火砖(包括轻质硅酸钙材料等),其外部一般采用铁丝网加石棉水泥等包覆。
3、 采用目测方法可发现外包覆损坏,并应拍照记录。
16
是否存在误操作、疏忽、过失和技术不善
生产操作(交接班)记录、岗位操作规程
定义:误操作:操作错误。
疏忽和过失:应作而未作。
技术不善:按规程操作未达技术指标。
现场调查应注意对比正常操作和此次异常发生的原因。
17
是否存在被保险人的恶意行为
财务报告
历史赔付
被保险人口碑
1、 当事人的恶意行为-机损险是保险责任,机损综合险不是保险责任。
2、 对于工人、技术人员的恶意行为,被保险人必须是不知道该破坏行为即将发生并没有授意其这么干的。
3、 财务状况不佳可能引起诈赔企图。
4、 有诈赔纪录的可能重复作案。
5、 其它当事人反映事实与被保险人严重不符的,或者被保险人信誉较差,存在诈赔可能。
18
是否构成被保险人的重大过失
1、 犯过失的人必须是被保险人或其代表。
2、 该过失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 在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可以拒赔或者责任加扣。
19
事故是否由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引起
事故报告、消防证明、气象证明
由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不属于机损险或机损综合险的保险责任。
20
特别重大事故是否需要权威机构认定
事故报告、会议纪要等
特别重大事故当需要权威机构认定时,一般由事故单位的上级部门组织,如需要时保险机构可派人旁听,以此会的会议纪要作为附件和最后的事故结论报告为赔付依据。
是否可否校正变形
损
失
可
否
修
复
事故原因是否属于保单责任范围
是否存在第三方责任
1
是否可以重新安装
是否可以通过焊接恢复使用功能
是否可以通过加固恢复使用功能
是否需要委托外厂修复
重大修复方案是否通过当地监检部门认可
是否必须更换
2
是否需要外购
是否自身具备加工制造或维修
市场上是否有完全相同的设备或配件
更换部件是否带来性能上的提高
原先是否购置过此类设备或配件
1
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是否附加扩展条款
根据事故原因判断应适用的保险责任,机损综合险必须在保险责任明确的前提下,才能进行赔偿。
2
是否属于除外责任
根据事故原因判断事故是否由除外责任造成,机损险只要不涉及除外责任,即可认为保险责任成立。
1
设备制造方是否应承担责任
合同、契约、协议
1、 根据合同、协议、契约的约定,事故发生在保修期内的或者对维修有相关约定的,关系方应相应承担责任。
2、 被保险人向相关责任人提出索赔是我司赔偿的前提。未经我司同意的弃权和协议,影响我司进行追偿的,我司可相应减少赔款支付。
3、 在进行完赔款支付后,我司可以就已经取得的权益转让的该部分损失向相关责任人进行追偿。
2
设备设计方是否应承担责任
各类国家颁发的技术规程、安全法、质量法、合同法等法规
被保险人违反相关法规,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我司可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设备安装方是否应承担责任
4
是否有其它关系方应承担责任(如总承包方等)
被保险人是否按照保单履行应尽的义务
1
是否违反国家相关法规
2
是否有合符规定的岗位操场作规程
设备使用手册、锅炉压力容器岗位操作规程
不合规定的岗位操场作规程引发事故可以认为是一种必然结果,与保险偶然性原则不符,可以考虑拒赔或者进行责任加扣。
3
工人和技术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
锅炉压力容器岗位操作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
不具备上岗操作资格的人操作引发的事故,可以考虑拒赔或者进行责任加扣
4
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维修和保养。
定期检查记录、维修记录等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造成锅炉压力容器在安全期外操作引发事故,可以考虑拒赔或者进行责任加扣
保单责任是否成立
保单责任是否成立。
(2)疑难案件的处理
①对采用合金钢材料且焊后需热处理的压力容器、球形容器(俗称球罐)、锻制焊接容器、不锈钢衬里容器等设备损坏需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②对于压力容器受交变应力引发的疲劳裂纹开裂引发的事故,由权威技术部门作出鉴定后,再依据有关保单约定内容进行赔付。
③对于受负压(又称抽真空)造成设备的内凹,一般采用修复为主,损坏特别严重时才能考虑更换。
④对于由于误操作引起压力进入常压设备如油罐等时,常会发生罐底在压力作用下被抬起,当进入罐内压力速度大于排出速度时,甚至会造成固定设备用的底脚螺栓被拉起,更严重时会造成罐顶焊缝被拉脱,整个罐顶飞离设备筒体的现象,此时应依据现场实地查勘确定修复或更换设备。
⑤对于正常检修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表面裂纹及焊缝表面裂纹,其修复应视为正常设备维修工作,不应作为要求理赔的依据。
(3)常见疑难问题解释
①锅炉压力容器作为特种设备管理,列入国家技术法规管理的范畴,从设计、制造、使用的全过程都有国家的有关技术法规(规程)约束,并按1、II、III类容器的要求进行管理。理赔过程中,要注意依法处理。
②目前我国锅炉压力容器由原来的劳动人事部(劳动部)管理改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从2000年1月1日正式执行。
③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二.《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条则》
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
四.《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管理与监督规则》
五.《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
六.《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2、确定损失和费用
(1) 损失和费用确定的判断点和依据
审核目 的
判断内容
判断依据
(判断点)
单证
判断规则
损失理算
损失金额是否真实
1
损失数量、损失程度是否可以确定
报损清单、核损清单、照片
2
损失金额是否可以对应保险标的
保单、查勘记录、照片
损失金额必须是保险标的的范围内
3
损失金额是否已查实
采购合同及清单、发票
根据合同及清单和财务票据可以认定损失金额
4
是否属于间接损失
间接损失不属于机损险和机损综合险赔偿范围
5
损失金额是否可用市场一般标准进行评估
市场参考价
1、 对于机电产品标准件可以参照当地市场价执行
2、 对于非标产品(常压设备、低压锅炉、I、II类压力容器)可采用材料市场参考价加加工系数框算。
赔
偿
处
理
方
式
是
否
明
确
1
是否以修理方式赔偿
检修报告、维修报告、鉴定报告
2
是否以全损或推定全损的方式赔偿
事故报告、检验报告、鉴定报告
3
施救费用是否合理
调查笔录
1、 施救费用必须使用在对应的保险标的。
2、 必须是有效施救挽回损失而发生的施救费用。
3、 施救费用以受损标的的保险金额为限。
4
是否应折旧
1、 修理费用和修理时更换零部件,可不折旧。
2、 全损或者推定全损时按照实际价值赔偿,应扣除折旧。
3、 被更换的设备附件在功能上是独立的,且该设备附件是原型号时,应扣除折旧。
4、 被更换的设备附件因市场原因无法购置采用替代设备附件时,应按原设备附件价值扣除折旧支付。
5
是否扣除残值
市场参考价
1、 普通压力表、温度计可不考虑残值。
2、 保温材料原则上不考虑残值。但对大型低温设备保温材料要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尽可能重复使用,对无法重复使用的保温材料可不考虑残值。
3、 保温外包覆材料中镀锌铁皮、铝皮能重复使用的尽可能重复使用,不能使用的量少时可不计残值,量大时应计残值。
4、 全损或者推定全损时按照实际价值赔偿,扣除折旧后还应扣除残值。
5、 设备内件和附件的更换原则上应扣除残值。
保
险
金
额
是
否
足
额
1
是否选择性投保
2
同类设备是否全部投保
查勘报告、设备明细账、投保清单
未保全时,如可区分哪些设备投保时已明确属保险标的,则按已明确保单执行;否则以未足额投保比例赔付。
3
是否按重置价值投保
财务资料、询价单和报价单、保单特别约定
1、 重置价值指的是购置相同设备的价值。
2、 重置价值包括设备的运费、安装费和相关关税费等。
3、 按照重置价值投保保险金额视为足额投保。
4
是否按估价投保
保单特别约定、投保清单
估价接近重置价值可以视为保险金额足额投保。
5
是否按原值投保
询价单、财务资料
原值接近重置价值可以视为保险金额足额投保。
6
是否按照加成投保
询价单、财务资料
加成后接近重置价值可以视为保险金额足额投保。
7
是否存在不足额投保比例分摊
明确是否保全、是否保足。
8
损失金额是否超出保险金额
保险赔偿金以不超出保险金额为限
赔
款
计
算
是
否
准
确
1
最终定损金额是否已确认
2
残值扣除是否妥当
3
是否已计算不足额投保比例分摊
4
是否已扣免赔额或免赔率
5
查勘费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标准
6
公估费是否按照协议标准结算
7
专家费是否按照协议标准结算
8
是否计算共保比例
(2) 估算修复费用方法
锅炉压力容器的损坏定损是一项比较复杂和难度的工作,其原因主要为这类设备的工作性质所决定的,从超低温到超高温,从真空到超高压,制作的材料也由此存在着千差万别,采用的制造工艺和工装设备也不尽相同,本处就常用设备(常压设备;I、II类压力容器)制作和维修提供一个大概的框算方式。
a)整台设备更新:
i)碳钢类设备: 设备总吨数×材料费/吨×(1.6∽2)
注:简单结构取1.6系数。
复杂结构加厚板制作取2系数。
ii)低合金钢类: 设备总吨数×材料费/吨×(1.8∽2.4)
注:简单结构取1.8系数。
复杂结构加厚板制作取2.2系数。
厚板≥28mm时制作取2.4系数。
iii)不锈钢设备类: 设备总吨数×材料费/吨×(1.5∽2)
注:简单结构取1.5系数。
复杂结构加固溶处理制作取2系数。
b)设备局部修理:
i)可参照《石油化工设备定损》所列“灾损定级”。
ii)可向修理厂商询价;或修理发票定价。
iii)参照上述整台设备更新,分材料安装制作定价。
(3) 常见疑难问题解释
①对采用合金钢材料且焊后需热处理的压力容器、球形容器(俗称球罐)、锻制焊接容器、不锈钢衬里容器等设备损坏修复的定损如采用上述估算的方法偏差太大,具体数额需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必要时同厂方协商确定。
②相同的压力容器制造费用,常会发生不同的制造厂商存在不同报价的情况,主要原因是不同厂家的成本不一样,大型厂商的制造费用一般高于中型厂商,同样中型厂商的制造费用一般高于小型厂商,具体在理赔过程中可灵活掌握,一般能满足被保险人使用要求即可。
注意事项:
①本《锅炉压力容器查勘手册》仅适用低压锅炉和1、II类压力容器,对中、高压锅炉和III类压力容器要依据现场实地查勘和设计资料确定。
②常压设备发生损失可参照上述“损失标的的判断点和依据”执行,执行中要注意取消审核“当地技监局检验部门核准重发使用登记证”。
③3000M3以上油罐发生损失标的也可参照上述“损失标的的判断点和依据
”执行,执行中查询:
(A)技术档案基础资料(设备手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a.设备技术资料(综合数据)。
b.附属设备及主要附件。
c.主要及易损件一览表。
d.设备结构及零件材质变更记录。
e.设备事故记录。
f.设备重大缺陷及报废记录;设备更新情况。
g.记录大修时设备开罐检查情况及结论。
h.大、中、小修内容及检修年限。
i.设备检修情况记录。
(B)3000M3以上油罐开罐检验方案。
(C)3000M3以上油罐开罐检验专题会议纪要。
(D)3000M3以上油罐安全操作规程。
(E)3000M3以上油罐总装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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