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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俊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王胜俊、张建南同志在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王胜俊在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
沈德咏主持
本报北京2月11日讯(记者王银胜)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今天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在今天召开的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立足于人民司法事业兴衰成败、立足于提高司法公信力、立足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真正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把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使人民法院队伍真正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王胜俊指出,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坚持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与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各级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不断强化廉政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纠正司法工作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促进司法廉洁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今年初最高法院出台“五个严禁”的规定后,各级法院迅速出台具体措施,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广大干警把“五个严禁”作为“高压线”和“护身符”,严格约束司法行为和业外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王胜俊强调,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入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的基本形势,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任务,特别是对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提出了明确要求。贺国强同志在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和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在看到成绩和希望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当前形势下,司法廉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能不能严格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五个严禁”,不仅直接关系人民法院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也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心和信任。法官处理案件往往遇到权力、金钱、美色等各方面的考验。一些法官经受不住考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搞权钱、权色交易,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如何在挑战和考验越来越多、诱惑和干扰越来越多的新形势下做好法院工作,是我们新时期面临的重大课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已经成为人民法院一项十分重要、非常紧迫的任务。
王胜俊强调,各级法院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要进一步在完善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廉洁的体制机制上下更大的工夫。特别是要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审判制度,拓展审判、执行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努力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评判,以监督促廉洁。二是进一步规范裁判权的行使,减少和预防自由裁量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明确各类案件的裁判标准,统一司法尺度。三是完善巡视制度,充分发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职能。去年最高法院开始的对高级法院的巡视是个很好的尝试,下一步最高法院将扩大巡视范围,加大巡视力度。各级法院也要建立这项制度,通过派员到下级法院巡视,了解工作情况,接受群众举报,促进工作整改,推动工作发展。四是完善廉政监察员制度,加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经常性监督。大力推广在审判、执行等重点岗位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做法,监督法官的日常审判、执行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副院长万鄂湘、江必新、奚晓明、熊选国,政治部主任李克,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审委会专职委员王秀红、黄尔梅、景汉朝出席会议。各高级人民法院、新疆建设兵团分院、解放军军事法院、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各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省会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张建南在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
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
本报北京2月11日讯(记者王银胜)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在今天召开的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法院要以完善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为人民法院圆满完成“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保中央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根本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张建南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党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自觉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不仅实现了审判、执行工作的新进展,而且在人民法院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方面也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对人民法院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把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各级法院紧密围绕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问题,切实加大了反腐倡廉教育力度。为了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最高法院向全国法院印发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选编》,用干警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来警示广大干警。各级法院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活动,坚决纠正漠视群众诉求、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紧紧抓住权力行使这一关键环节,切实加强了对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一手抓制度完善,一手抓制度落实,较好地发挥了制度在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张建南提出,2009年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全面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各
2级法院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司法廉洁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更加坚决地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让极少数腐败分子在人民法院没有藏身之处;
五、不折不扣地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用铁的纪律维护司法廉洁;
六、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七、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深入推动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八、狠抓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
九、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加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自身建设。
张建南强调,各级法院要以更加统一的思想、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人民法院的反腐倡廉建设,以坚定必胜的信心奋发努力地工作,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为人民法院全面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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