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Q/CSG
Q/CSG433037-2014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标准
基建项目投产及移交管理业务指导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2014-10-23 实施
2014-10-22 发布
52
目 录
1. 业务说明 1
2. 适用范围 1
3. 引用文件 1
4. 术语和定义 2
5. 管理要点 2
6. 流程步骤及说明 3
7. 附录 30
附录A. 基建项目投产及移交工作要点 31
附录B. 输变电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成立人员参考模板 38
附录C. 南方电网公司35千伏及以上(交流)输变电工程投产工作跟踪表 42
附录D. 代运行协议 54
附录E.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送变电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 58
附录F. 业务指导书基本信息表 78
基建项目投产及移交管理业务指导书
1. 业务说明
1.1本指导书承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晰投产及移交管理流程,明确投产及移交管理要求。
1.2本业务包含基建项目启动准备、投产管理及移交管理。从成立工程启委会开始,至工程移交完成结束。
1.3为提高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项目投产及移交管理水平,保证工程投产顺利,并安全稳定移交运行,制订本业务指导书。
1.4管控策略为负责型+指导型。
1.5统一规范策略为全网统一。
1.6本业务指导书相关的业务流程:
基建项目启委会成立流程
基建项目启动前准备流程
基建项目启动投产流程
基建项目移交流程
2. 适用范围
列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自从成立工程启委会开始,至工程移交完成的管理。适用于公司各级有关投产与移交的管理人员。
3.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T 782-2001 11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GB/T 50326-200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Q/CSG213020-20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南方电网基建[2014]37号)
Q/CSG213021-20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南方电网基建[2014]38号)
Q/CSG21003-2008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Q/CSG212003-2013 南方电网系统运行并网管理规定
4. 术语和定义
4.1 启动验收委员会(以下简称“启委会”):是公司基建项目启动验收和投入试运行(以下简称“启动投产”)阶段的最高指挥机构,由基建项目法人或其授权的建设管理单位组建,主要包括基建管理部门、项目法人、建设、生产运行、调度、物资供应及工程设计、监理、调试、施工等单位的人员。(附录B)
4.2 启动投产:基建项目已按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施工,通过各级验收并经质量监督合格,由启委会确认工程具备投产条件,并根据审批的启动方案进行投运,并完成试运行的活动。
4.3 代运行:从启动带电开始到启委会组织确认工程已具备正式投入运行、可交付生产运行单位,同时组织办理《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送变电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中的《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鉴定书》(见附录E),由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委托生产运行单位(部门)按照生产管理要求对相关设备开展各项作业。
4.4 工程移交:基建项目试运行完成后,由基建部门将基建项目及相关文件资料、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交付生产运行部门进行生产的活动。
4.5工程保修:基建项目在质保期内出现劣化、故障现象时,为恢复其功能而进行的维修工作。通常由生产运行部门提出,基建部门组织施工单位或由物资部门组织供应商处理。
5. 管理要点
5.1基建项目投产及移交管理分为成立启委会、启动准备、启动投产、移交管理等阶段。未经启动验收合格及质量监督许可的基建项目,禁止启动投产。
5.2各级基建部门应对负责管辖范围内相应电压等级的基建项目投产、移交工作及档案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并组织启动投产的相关工作。(管控工作要点参见附录A)
5.3基建工程启动投产的生产运行准备及启动、试运等操作应按照公司代运行管控要求执行。
5.4工程启动前业主项目部应组织报送工程投产所需资料,提交启委会建议名单,组织编写、报送工程启动方案、滚动调试计划及组织各参建单位完成投产前的工作准备。并完成代运行委托、组织各参建单位完成投运设备、工程资料、专用工器具及备品备件的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5.5业主项目部应组织及时收集、整理基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文件进行,投产后做好移交,并协助办公室部门开展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5.6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每年11月20日前将下一年度工程投产计划通报系统运行部等有关单位,每月20日前将下一月度工程投产计划通报系统运行部等有关单位,并在计划变更前至少1个月通知有关单位。对于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通报时限为计划部门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后1个月内。
5.7各级生产运行部门应做好工程的生产准备、启动、代运行工作以及启动投产后的运行管理。
6. 流程步骤及说明
6.1基建项目启委会成立流程
6.1.1基建项目启委会成立流程图
6.1.2基建项目启委会成立流程说明
流程节点编号
流程节点名称
涉及部门
涉及角色/岗位
工作指引
风险点描述
引用文件条款
关键控制点
时间要求
输入信息
输出信息
信息记录
量化指标
(可选)
备注
010
拟定启委会人员名单
业主项目部
项目经理
按照附录A启动验收委员会成立人员参考模板拟定启委会人员名单
启委会人员名单疏漏、错误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启委会人员组成核查
2个工作日
附录B启动验收委员会成立人员参考模板
启委会人员名单
启委会人员名单
无
020
审核启委会名单
建设单位
基建部负责人
建设单位审核110kV及以下电网工程启委会名单
启委会人员名单疏漏、错误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对启委会人员名单合理性进行核查
5个工作日
启委会人员名单
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
无
030
上报电源、220kV及以上工程启委会名单
建设单位
基建部负责人
上报电源、220kV及以上工程启委会名单
启委会人员名单疏漏、错误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由项目法人、建设、运行、调度、物资、设计、监理、调试、施工等单位的人员组成。
2个工作日
启委会名单
启委会名单
无
040
审核启委会名单
分、子公司
分管领导、基建部负责人
审核电源、220kV及以上工程启委会名单
启委会人员名单疏漏、错误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对启委会人员名单合理性进行核查
5个工作日
电源、220kV及以上工程启委会名单
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
无
050
成立110kV及以下电网工程启委会
建设单位
分管领导、基建部负责人
成立110kV及以下电网工程启委会
启委会人员名单疏漏、错误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按要求提前组织成立启委会
2个工作日
审批意见
成立启委会发文
成立启委会发文
无
060
上报跨省联网工程及特高压工程启委会名单
分、子公司
基建部负责人
上报跨省联网工程及特高压工程启委会名单
启委会人员名单疏漏、错误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由项目法人、建设、运行、调度、物资、设计、监理、调试、施工等单位的人员组成。
2个工作日
跨省联网工程及特高压工程启委会名单
跨省联网工程及特高压工程启委会名单
无
070
成立跨省联网工程及特高压工程启委会
网公司
分管领导、基建部负责人
成立跨省联网工程及特高压工程启委会
启委会人员名单疏漏、错误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按要求提前组织成立启委会
5个工作日
成立启委会发文
成立启委会发文
无
080
成立电源、220kV及以上工程启委会
分、子公司
分管领导、基建部负责人
成立电源、220kV及以上工程启委会
启委会人员名单疏漏、错误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按要求提前组织成立启委会
5个工作日
审批意见
成立启委会发文
成立启委会发文
无
090
启委会成立
启动验收委员会
相关人员
成立启委会
启委会人员名单疏漏、错误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由项目法人、建设、运行、调度、物资、设计、监理、调试、施工等单位的人员组成。
5个工作日
审批意见
启委会成立发文
启委会成立发文
无
6.2基建项目启动前准备流程
6.2.1.35kV及以上输变电基建项目启动前准备流程图(35kV及以上变电站中压出线项目参照执行)
6.2.2.35kV及以上输变电基建项目启动前准备流程说明
流程节点编号
流程节点名称
涉及部门
涉及角色/岗位
工作指引
风险点描述
引用文件条款
关键控制点
时间要求
输入信息
输出信息
信息记录
量化指标
(可选)
备注
010
组织上报参数、申请调度命名、编号、定值
业主项目部
项目经理
报送电气主接线图、设备参数、专题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并附电子文档
参数、接线图报送错误
按要求提前报送资料
7个工作日
设备参数表、线路参数表;系统接线图
设备参数表、线路参数表;系统接线图
无
020
上报参数、设备变更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报送参数、设备变更
参数报送错误
7个工作日
设备参数表、线路参数表;
设备参数表、线路参数表;
无
030
上报系统接线图
设计单位
设总
报送系统接线图
接线图报送错误
1个工作日
系统接线图
系统接线图
无
040
审核参数、设备变更、系统接线图
监理单位
现场总监
审核参数、设备变更、系统接线图
参数、接线图报送错误
5个工作日
参数、设备变更、系统接线图
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
无
050
审核参数、设备变更、系统接线图
业主项目部
项目经理
审核参数、设备变更、系统接线图
参数、接线图报送错误
5个工作日
参数、设备变更、系统接线图
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
无
060
下达调度命名编号
调度中心
相关人员
按期下达调度命名与编号,并正式划分调度管辖范围。
调度命名错误
按要求时限
参数、设备变更、系统接线图
下达调度命名编号
调度命名编号发文
无
070
下达定值
调度中心
相关人员
按期下达保护、安稳、CT变比及主变抽头等正式定值;电源工程参照同电压等级送出电网工程。
定值错误
按时下达正式定值单。
按要求时限
参数、设备变更
正式定值单
正式定值单
无
080
组织编写启动方案
业主项目部
项目经理
由建设单位组织调度、生产运行部门提前完成审核并报送启委会批准。
启动方案错误
对涉及两个以上业主项目部或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由各分子公司指定牵头编写单位,对于涉及不同分子公司、电厂送出的工程项目,由公司基建部协调指定牵头编写单位。
按要求时限
下达调度命名编号
启动方案
启动方案
无
090
编写启动方案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编写启动方案
启动方案错误
调度机构应配合提供启动原则、系统接线图、充电方式等信息
5个工作日
启动方案送审稿
启动方案送审稿
无
100
审核启动方案
监理单位
现场总监
审核启动方案
启动方案错误
1个工作日
启动方案送审稿
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无
110
审核启动方案
业主项目部
项目经理
审核启动方案
启动方案错误
1个工作日
启动方案送审稿
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无
120
审核启动方案
运行部门
相关人员
审核启动方案
启动方案错误
5个工作日
启动方案送审稿
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无
130
审核启动方案
调度部门
相关人员
审核启动方案
启动方案错误
17个工作日
启动方案送审稿
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无
140
报送启动方案
业主项目部
项目经理
报送启动方案
启动方案错误
1个工作日
审核意见
启动方案
启动方案
无
150
签发启动方案
启委会
主任
签发启动方案
启动方案错误
1个工作日
启动方案
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
无
160
申请启动日期
业主项目部
项目经理
向调度中心申请工程启动日期
1个工作日
-
-
-
无
170
批准启动日期
调度中心
相关人员
批复启动时间
1个工作日
批复意见
批复意见
无
180
协调各部门及部署工作
启委会
主任
召开启动委员会会议,并协调各部门及部署相关工作
2个工作日
-
-
-
无
190
配合基建部投运前各项准备工作
调度部门/运行部门
相关人员
配合开展投产前准备工作
2个工作日
-
-
-
无
200
落实投运前各项准备工作
业主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相关人员
依据《南方电网公司35千伏及以上(交流)输变电工程项目投产工作跟踪表》(附录B)落实启动前准备工作
2个工作日
附录C《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投产工作跟踪表》
投产工作跟踪表
无
220
上报启委会检查投运前各项准备工作完成
业主项目部
项目经理
上报启委会检查投运前各项准备工作完成情况
1个工作日
-
-
-
无
230
完成投运前准备工作
启委会
主任
完成投产前准备工作
1个工作日
-
-
-
无
6.3基建项目启动投产流程
6.3.1.35kV及以上输变电基建项目启动投产流程图
6.3.2.35kV及以上输变电基建项目启动投产流程说明
流程节点编号
流程节点名称
涉及部门
涉及角色/岗位
工作指引
风险点描述
引用文件条款
关键控制点
时间要求
输入信息
输出信息
信息记录
量化指标
(可选)
备注
020
申请召开启委会
业主项目部
项目经理
负责组织会务准备。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启动投产条件审查
启动验收合格和启动投产报告审批后进行
1.启动验收报告;2.质监报告3.投产预备会议纪要;(纸质)
无
030
组织完成代运行委托工作
业主项目部
项目经理
对于分阶段启动投运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委托代运行。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业主项目部负责根据投运的设备范围与运行单位(部门)签订代运行协议
1个工作日
附录D《代运行协议》
附录D《代运行协议》
无
040
批准并召开启委会会议
启委会
主任
批准并召开启委会会议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启委会对是否满足启动条件进行确认,并对启动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1个工作日
启委会会议纪要
启委会会议纪要
无
050
现场总指挥部署现场工作
启委会
现场总指挥
现场总指挥或授权人员指挥启动前各项工作。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负责启动过程管理
-
-
-
-
无
060
启动投产过程的运行操作及安全管理
运行部门
相关人员
工程启动范围严禁无关人员入内,设置现场安全巡视人员若干名,并在启动过程中加强监督和管制,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现场操作由运行单位负责,施工单位负责监护
投产操作过程的安全风险
制定专项操作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检查
现场操作人员须密切关注启动状况,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启动组,由启动组研究下一步的启动工作,必要时启动组应向启委会汇报,由启委会研究决定。
-
-
-
-
无
070
启动投产的调度管理
调度中心
相关人员
启委会确认具备启动条件后,交由现场总指挥按启动方案指挥启动投产工作,调度机构负责现场指挥启动有关设备操作
投产调度过程的安全风险
启动方案中明确安全风险预控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
-
-
-
无
080
参与启动投产工作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
相关人员
参与启动投产工作
按照生产管理要求配合运行各单位对相关设备开展后续各项作业
-
-
-
-
无
090
协调物资生产厂家处理启动投产过程中发现的物资缺陷
物资部门
相关人员
协调物资生产厂家处理启动投产过程中发现的物资缺陷
执行生产运行安全风险管控规定
质量缺陷不影响启动投产
启动投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问题处理完成,不影响启动投产
无
100
处理启动投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作记录
监理单位
总监
处理启动投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作记录
执行生产运行安全风险管控规定
质量缺陷不影响启动投产
-
启动投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问题处理完成,不影响启动投产
-
无
110
处理启动投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处理启动投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执行生产运行安全风险管控规定
质量缺陷不影响启动投产
-
启动投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问题处理完成,不影响启动投产
-
无
120
处理启动投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时提供技术支持
设计单位
设总
处理启动投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时提供技术支持
执行生产运行安全风险管控规定
质量缺陷不影响启动投产
-
启动投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问题处理完成,不影响启动投产
-
无
130
启动试运行
业主项目部
项目经理
启动试运行
-
-
-
-
无
140
向启委会汇报试运行结果
业主项目部
项目经理
向启委会汇报试运行结果
-
-
-
-
无
150
确认试运行正常
启委会
主任
确认试运行正常,组织运行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项目交接工作。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
-
-
-
无
160
签《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鉴定书》的同时代运行结束
启委会
主任
由启委会组织确认工程已具备正式投入运行、可交付生产运行单位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组织办理附录E《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送变电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中的《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鉴定书》。
-
-
附录E《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鉴定书》
附录E《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鉴定书》
无
180
完成启动投产
启委会
完成启动投产
-
-
-
-
无
6.3.3. 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启动投产流程图
6.3.4.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启动投产流程说明
流程节点编号
流程节点名称
涉及部门
涉及角色/岗位
工作指引
风险点描述
引用文件条款
关键控制点
时间要求
输入信息
输出信息
信息记录
量化指标
(可选)
备注
10
组织编制启动方案
业主项目部
技术管理工程师
组织编制启动方案
启动方案
纸质
20
审定启动方案
业主项目部
技术管理工程师
审定启动方案
5个工作日
启动方案
纸质
20
审定启动方案
业主项目部
建设协调工程师
审定启动方案
5个工作日
启动方案
纸质
20
审定启动方案
业主项目部
项目经理
审定启动方案
5个工作日
启动方案
纸质
20
审定启动方案
生产运行单位
主任
审定启动方案
5个工作日
启动方案
纸质
30
组织召开月度停电协调会
生产运行单位
专责
组织召开月度停电协调会,完成启动方案的审定
停电协调会会议纪要
纸质
50
申请启动投产
业主项目部
项目经理
申请启动投产
计划停电前3个工作日
工程启动验收申请表
纸质
70
现场指挥
部署现场工作
生产运行单位
专责
现场指挥
部署现场工作
80
判断投产运行是否正常
生产运行单位
专责
判断投产运行
是否正常
90
组织相关方督促整改、监理单位复检
业主项目部
项目经理
组织相关方督促整改、监理单位复检
100
向启委会汇报启动投产情况
生产运行单位
专责
向启委会汇报启动投产情况
110
检查办理交接手续
业主项目部
项目经理
按要求进行检查办理交接手续
启动投产后5个工作日内
工程移交生产交接书
纸质
120
14#质量门管控
业主项目部
项目经理
确认完成工程移交生产交接书办理
启动投产后7个工作日内
14#质量门管控表
纸质
6.4基建项目移交流程
6.4.1基建项目移交流程图
6.4.2基建项目移交流程说明
流程节点编号
流程节点名称
涉及部门
涉及角色/岗位
工作指引
风险点描述
引用文件条款
关键控制点
时间要求
输入信息
输出信息
信息记录
量化指标
(可选)
备注
010
启动投产前工程资料、备品备件、配网工程竣工图纸等移交
基建部门
相关人员
组织各参建单位将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通知及变更图纸)、设备清单、设备厂家资料、交接试验报告、设备定值清单以及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等移交生产运行部门。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按设备台账规范完成台账信息的录入,保证工程投产后至竣工资料整体移交前运行维护的需要。
至少启动投产前一周
-
工程资料
工程资料
无
020
开展启动投产前资料整理、移交工作
物资部门
相关人员
整理、移交启动投产前需要的厂家资料和备品备件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1个工作日
-
厂家资料和备品备件
厂家资料和备品备件
无
030
开展启动投产前资料整理、移交工作
设计单位
设总
整理、移交启动投产前需要的工程资料、竣工图纸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1个工作日
-
工程资料
工程资料
无
040
开展启动投产前资料整理、移交工作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整理、移交启动投产前需要的工程资料、竣工图纸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2个工作日
-
工程资料
工程资料
无
050
审核
监理单位
现场总监
审核需移交的的工程资料、竣工图纸
1个工作日
-
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无
060
审核
基建部门
相关人员
审核需移交的工程资料、竣工图纸和备品备件
1个工作日
-
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无
070
验收启动投产前移交的资料
运行单位
相关人员
验收移交的工程资料、竣工图纸和备品备件
-
-
-
无
080
申请启动投产
基建部门
相关人员
-
-
-
-
无
090
组织启动投产
启委会
启委会成员
-
-
-
-
无
100
正式运行
运行部门
相关人员
-
-
-
-
无
110
组织竣工资料整体移交
基建部门
相关人员
组织生产运行部门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完成工程资料的审查、补充、修改和完善,将运行、检修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移交生产运行部门。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启动投产后3个月内
-
-
-
无
120
组织工程遗留缺陷、质保期内质量缺陷处理
基建部门
项目经理
1. 负责跟踪、组织、协调基建项目缺陷处理
2. 在工程保修期间,因施工、调试造成的质量缺陷,由建设单位基建部门组织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处理。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按规定时限要求
质保期内发现缺陷
-
-
无
130
物资质保期内缺陷处理
物资部门
相关人员
在设备保修期间内发生的设备质量缺陷,由物资部门组织物资供应商处理。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设备质量缺陷
缺陷处理完毕
-
无
140
补充、修改、完善所需工程资料
设计单位
设总
补充、修改、完善所需工程资料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设计单位在1个月内完成正式的工程竣工图纸提交建设单位审查,45天内完成正式的工程竣工图纸的移交工作。
启动投产后45天内
-
竣工资料
-
无
150
补充、修改、完善所需工程资料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补充、修改、完善所需工程资料
在工程启动投产后10天内组织施工单位将工程施工图纸(含变更图纸)移交设计单位。
启动投产后10天内
-
竣工资料
-
无
160
审核
监理单位
现场总监
审核竣工需移交资料
-
-
竣工资料
-
无
170
审核
基建部门
相关人员
审核竣工需移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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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竣工资料
-
无
180
验收工程竣工移交的资料
运行单位
相关人员
-
-
-
-
无
190
组织工程移交
启委会
相关人员
启委会确认是否具备移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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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200
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基建部门
相关人员
基建部门和生产运行部门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5.4.5项目启动、试运及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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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E《工程移交生产交接书》
附录E《工程移交生产交接书》
无
7. 附录
附录A: 基建项目投产及移交工作要点
附录B:输变电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成立人员参考模板
附录C:南方电网公司35千伏及以上(交流)输变电工程投产工作跟踪表
附录D:代运行协议
附录E: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送变电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
附录F:业务指导书基本信息表
附录A. 基建项目投产及移交工作要点
1.成立启委会
1.1根据启委会机构组成及成立时间要求,各级基建管理部门按职责范围报送启委会人员名单,建设单位、分子公司、公司基建部按职责范围在收到完整启委会名单后正式成立工程启委会。
1.2各电压等级基建项目启委会成立时间要求:
(1)高压直流与特高压工程于投产前5个月;
(2)500千伏电网新建工程于投产前3个月;
(3)500千伏电网扩建工程、220千伏电网新建工程于投产前2个月;
(4)220千伏电网扩建及110千伏、35千伏电网工程于投产前1个月;
(5)配网工程按年度与批次成立;
(6)电源工程参照同等电压等级送出工程。
1.3启委会一般设主任委员1名,由分管基建工作领导或其授权人员担任,设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名,由项目法人、建设、运行、调度、物资、设计、监理、调试、施工等单位的人员组成。下设启动试运行指挥组(以下简称“启动组”)及工程验收组(以下简称“验收组”),并设现场总指挥一名,现场指挥若干名,高压直流工程增设调试指挥若干名。(附录A)
1.4公司组织成立500千伏跨省或分子公司间的联网及特高压工程启委会,需要一并启动且由不同分、子公司建设的工程由各自分子公司负责成立。
2.启动准备
2.1启动前的准备工作依据《南方电网公司35千伏及以上(交流)输变电工程投产工作跟踪表》(附录B)严格执行。
2.2资料报送。业主项目部应按调度机构要求,于计划投产时间前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电气主接线图、设备参数、专题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并附电子文档。
(1)高压直流、特高压、串补工程提前5个月;
(2)11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提前3个月;
(3)35千伏电网工程提前2个月;
(4)配网工程提前2周;
(5)电源工程参照同电压等级送出电网工程;
(6)输电线路实测参数在计划投产前3个工作日报送。
2.3计划投产时间。按照调度管理权限,建设单位根据年度工程进度计划于每年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投产计划提交调度部门,对于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提交时限为计划部门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后1个月内,调度部门在14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后反馈相应基建管理部门。公司总调、省中调负责调度的工程由各分省公司基建部门汇总后提交,地调、县调负责调度的工程由各建设单位基建部门提交。根据年度投产计划及工程的实际进展,业主项目部于每月10日前提交下月的工程计划投产时间及当前项目进度,基建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汇总后提交相应调度管理权限的调度部门,总调、中调负责调度的工程由各分、子公司基建管理部门汇总后提交,跨省、分子公司间联网工程、特高压工程及公司重点工程需同时提交公司基建部。如基建项目计划投产时间发生变化,建设单位应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项目法人单位及调度部门。
2.4调度命名。各级调度机构应在项目施工设计图完成并收到完整、正确的相关资料后,1个月内下达新建变电站、输电线路的调度命名与编号,1周内下达配网的调度命名与编号,并正式划分调度管辖范围。
2.5定值下达。业主项目部须按以上时间要求报送完整、正确的资料,对高压直流、特高压、串补工程,调度机构在收齐正确资料后4个半月内或投产前5天下达保护、安稳、CT变比及主变抽头等正式定值;对11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在收齐正确资料后2个半月内或投产前4天下达;对35千伏电网工程在收齐正确资料后1个半月内或投产前3天下达;配网工程于投产前2天内下达;电源工程参照同电压等级送出电网工程。对于第一次使用的新装置或特殊装置,业主项目部应协调物资、施工等单位配合调度机构开展相关的调试工作。在基建项目投产前10个工作日,由建设单位组织完成厂站端至有关调度机构的通道开通工作。
2.6启动方案。启动方案中应明确基建项目的启动范围,原则上应包括建成并已验收合格的全部设施。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写启动方案,编写过程中应先与调度机构充分沟通,编写完成后提交建设单位审核,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调度、生产运行部门于计划投产前2周完成审核并报送启委会批准,配网工程于计划投产前1周完成审核并批准。电源工程、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由建设单位完成内部审核后,于工程计划投产前1个月送调度机构审核,调度机构在1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由业主项目部报送启委会批准。对涉及两个以上业主项目部或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由各分子公司指定的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部牵头组织编写,对于涉及不同分子公司、电厂送出的工程项目,由公司基建部协调指定牵头编写单位。
2.7生产准备。生产运行单位应组织运行人员在工程启动投产前完成各项生产工作准备。
3.启动程序
3.1对跨区域的大型电网工程(或涉及两家及以上建设单位以及建设特别困难、工期紧的工程),启委会可根据工程建设情况适时召开工程启委会预备会议,讨论工程启动投产准备等相关事宜。
3.2工程启动投产前,启委会主任或授权人员主持召开启委会会议,部署工程启动有关事宜。对跨分子公司建设、需一并启动的工程,各分子公司应相互派员参加其他启委会会议,统一确认是否满足启动条件。主要议程包括以下部分:
(1)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工程验收、质监及消缺完成情况,运行单位汇报生产运行准备情况;
(2)验收组、启动组汇报验收及启动准备情况;
(3)启委会对尚未处理的一般缺陷进行界定是否允许充电试运行;
(4)启委会对是否满足启动条件进行确认,并对启动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3.3基建项目启动投产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通过各级验收并经质量监督合格;
(2)启动方案已正式签发;
(3)紧急、重大缺陷及影响启动投产的隐患/一般缺陷已完成消缺,并经验收组复检通过,特殊情况以启委会决议为准;
(4)建设单位已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5)电气设备包括地网的各项试验全部完成合格,试验记录完整齐全;
(6)所有设备及其保护、安自、自动化、通信等二次系统及设备均已安装调试合格,试验记录完整齐全;
(7)系统运行所需的规程、制度、系统图表、记录表格、安全用具、备品备件等已齐备;
(8)各种测量、计量装置、仪表齐全,符合设计要求并校验合格;
(9)线路的杆塔号、相位标志、警示、回路标志和有关防护设施等已经检查验收合格,影响安全运行的问题已处理;
(10)电厂已与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或联网调度协议,与对应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
(11)调度机构已下达继电保护等二次设备正式定值,运行单位已编制完成操作票;
(12)生产区域的场地平整,道路畅通,影响安全运行的施工临时设施已全部拆除,已标识带电区域;
(13)施工单位工作票已结束,工程施工所设的临时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
(14)并网启动申请已获调度部门批准。
3.4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主要设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在启动期间做好现场技术服务。
3.5工程正式启动前业主项目部应组织相关单位再次检查和确认现场是否满足启动条件,主要检查变电站设备及线路绝缘测定情况、二次定值与相位核对是否完成。
3.6启委会确认具备启动条件后,工程启动组向调度机构明确新设备经现场验收具备启动带电条件。新设备交由现场总指挥按启动方案指挥启动投产工作,调度机构负责指挥启动有关设备操作。
3.7现场总指挥或授权人员指挥启动前设备绝缘测试、核对相位、线路参数测试等涉及到的隔离开关(与带电系统作为明显断开点的除外)、地刀、挂拆接地线等操作并负责启动过程管理。
3.8 工程启动范围严禁无关人员入内,设置现场安全巡视人员若干名,并在启动过程中加强监督和管制,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现场操作由运行单位负责,运行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负责监护。
3.9现场操作人员须密切关注启动状况,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启动组,由启动组研究下一步的启动工作,必要时启动组应向启委会汇报,由启委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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