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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欧肯河农场4、2学生宿舍发生火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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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虎市长就“4、2”火灾事故作出指示     4月3日,罗志虎市长在参加俄罗斯“中国年”活动期间,对莫旗欧肯河农场学校“4、2”火灾事故作出电话指示。他指出,莫旗旗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遇难学生的善后处理和家长的安抚工作;要做好事故学校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思想稳定工作,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千方百计做好事故后期学生住宿安置工作,保证学生的正常学习。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学校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要抓紧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莫旗旗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总结两次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抓紧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排查工作,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莫旗欧肯河农场中心校学生宿舍发生火灾    2007年4月2日21时10分,我市莫旗欧肯河农场中心校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烧毁房屋994平方米,造成2名学生死亡。     市教育局于次日早接到莫旗教育局电话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派出张德仁副局长带队前往事发现场进行现场办公,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会同莫旗旗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遇难学生的善后处理和家长的安抚工作,做好事故学校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思想稳定工作,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千方百计做好事故后期学生住宿安置工作,保证学生的正常学习。同时,以此为教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强化学校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灾后各方反映及时部署到位      本报讯  “4.2”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斯琴副市长作出批示,要求市教育局借“国检”来临之前,认真吸取此事件的教训,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消除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市政府事故督查组在结束事故处理后,由吕贵和副秘书长带队,深入到扎兰屯市、阿荣旗、牙克石市等地的较偏远学校,对学校安全工作状况进行了实地察看,重点检查了寄宿制学校的教学及学生生活设施,以及学生住宿状况、住宿生管理、学生安全教育和避险自救演练等情况。在检查中,督查组结合“4.2”欧肯河农场中心校火灾,认真剖析了每所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当地政府和学校进行了反馈。     4月6日,市教育局召开了由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在海地区直属学校(园)和海拉尔区教育局负责人参加的“4.2火灾”通报会,会上对相关单位和学校安全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     “4.2”火灾发生后,莫旗教育局工作组及时赶赴现场,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吸取火灾教训,进一步加强各中小学安全工作,防犯和避免类似恶性事件的再度发生,莫旗教育局于4月3号开展了全旗学校安全大检查,并召开学校安全工作调度会,以此为教训,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检查。截止目前,莫旗教育局一个三人工作组还驻在欧肯河农场中心校进行善后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以“4.2”火灾为教训,分别联合公安、消防、城建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拉网式的学校安全大检查,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关友才深入陈旗鄂温克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本报讯  4月9-10日,由市教育局纪检组长关友才带队,深入陈旗、鄂温克等地,就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检查组分别走访了陈旗一中、民族小学、巴彦哈达学校,鄂温克实验小学、西苏木中心校、锡尼河中心校,结合各地对市教育局“4·2欧肯河事件”通报的落实情况,尤其是偏远的寄宿制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学校防火、食堂卫生、宿舍管理、安全教育、避险演练、责任制建设及落实情况等。检查中发现,多数学校存在灭火器数量不足、没有定期年检的问题;部分学校安全教育没有落到实处,避险演练流于形式化,甚至没有搞;极个别学校住宿条件差,管理制度不健全;一些学校宿舍无室内厕所,校外住宿现象严重;寄宿制学校接送学生无统一车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检查组就存在问题分别向各学校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要求立即整改。陈旗民族小学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反映及时,落实迅速,增加了学校的灭火器并进行了年检,宿舍内无厕所问题已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室外厕所通道无照明问题已解决,宿舍值班室安装了电话,设置了家长接待室,住宿生情况一览表已挪致值班室,值班室门已改成透明门,其他不足之处也在整改之中。    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应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积极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贺希格乎) 关于对火灾事故的处理决定      本报讯  4月18日,莫旗旗委、旗政府作出决定:给予教育局局长李柏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消行政职务,降为副科级;给予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杜国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消行政职务,降为科员;给予欧肯河农场中心校校长由永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撤消职务,降两级工资;给予欧肯河农场中心校主管后勤副校长章立华撤消党内职务处分,撤消职务,降两级工资;给予欧肯河农场中心校后勤主任韩国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消职务,降两级工资;给予欧肯河农场中心校舍务教师盛军萍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同时建议旗人事局对欧肯河农场中心校舍务教师田彩云和盛军萍进行行政纪律处分。    呼伦贝尔学院心理学专家赴  莫旗欧肯河农场中心校开展心理辅导     本报讯  为帮助莫旗欧肯河农场中心校经受“4.2”火灾的67名学生顺利度过心理危机,彻底消除火灾给同学们带来的影响,4月18日——20日,遵照罗志虎市长指示,受斯琴副市长委派,市教育局局长胡广纪带领呼伦贝尔学院教育系主任于晓梅和心理学教研室主任刘萍两位心理学专家赶赴莫旗欧肯河农场中心校,进行灾后学生心理辅导工作。     心理危机干预又称危机调停,是以急诊访问或劝导的形式,改善可能导致心理障碍的各种条件的一种精神卫生措施,以避免患者发生意外事故或发展成为精神病。本次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目标是:了解学生的心理危机程度,进行危机过后的心理评估,建立专家与学校之间的长期联系;进行团体心理辅导和个别咨询,合理宣泄,抚慰心灵;进行灾难意识教育,学习自救技术,让学生将灾难升华为积极的人生经验。两位专家在了解情况、搜集信息的基础上,按照事先拟制并在现场修订的《莫旗欧肯河中心校“4.2”火灾事故灾后学生团体心理辅导及个别心理辅导方案》,将经历了火灾的67名寄宿生分小学低年组、小学高年组和初中组三个组别层次进行了团体辅导。在使用相关的心理咨询技术筛选评估后,又进行了个别辅导。     据专家反馈,从心理辅导中可以明显感觉到,当地教育局及欧肯河农场中心校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心理安抚工作,学生整体状态良好,反映正常;专家向当地教育局、学校领导提出,对年龄较小的孩子仍需积极关注;对多次进入火灾现场的高年级学生因为体验深刻,近期需继续关注;由于性格、家庭背景和应急程度不同,学生对心理辅导接受的情况也会有所不同,学校和教育局要注意个别差异。专家还提供了几位需特别关注的学生名单,并给学校留下了联系电话。     “4.2”火灾发生后两天内,欧肯河中心校原学生宿舍已经被拆除平整,学生住宿在教学楼的一楼。全校师生心态和教育教学秩序已经恢复正常。目前,莫旗教育局一个由三人组成的工作组还驻在学校进行善后工作。    (霍成)   直属学校安全检查及整改工作正在进行     本报讯  4月13—17日,市教育局组成5个工作组,深入到10所直属学校,进行了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组从制度建设、组织管理、安全教育、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应急演练、应急预案和防火防盗防电等方面,进行了彻底排查。检查情况表明,10所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隐患,如学校应急演练不到位,师生安全意识不强,供电线路老化,食品安全有待加强,制度建设流于形式等等。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5月10日,5个工作组将对10所直属学校的安全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全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呼教字[2007] 28 号 各旗市区、企业教育局、直属高中:       为加强中小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市教育局于2007年3月15日至3月28日在对各旗市区进行“两基”迎国检的督查工作中,同时对各地部分中小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三个督查组检查了13个旗市区的33个苏木、乡镇的70多所学校。督查组通过查阅档案资料,了解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通过现场勘查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部位,了解学校安全设施、措施落实情况;通过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初步了解了各地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现状。现通报如下:       一、安全工作得到重视,安全第一的思想初步确立 本次督查中,大部分学校初步建立起了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度,如:安全防火制度、值班值宿制度、舍务教师工作职责、食堂卫生工作制度、住宿生就寝制度、请假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安全工作已经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中小学校长更是不敢怠慢,不少校长感慨地说:由于学校有住宿生,这个心每天都提着,别的工作可以做不好,安全工作可不敢马虎。可以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已经深入人心。一些学校在课间、上下学学生流动集中的时间,在楼道、门口等主要部位安排了学生和教师值周检查,保证有良好的秩序;有的学校在女生宿舍安装了无线报警装置;一些有校外住宿生的学校,从加强对这些学生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协调当地政府、派出所等部门出面与业主、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可以说,这些措施和做法,对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尽管安全工作已经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长的重视,“安全第一”的思想也已初步确立。但是,在检查中发现管理粗放、侥幸心理在一些学校的校长和管理人员中仍然存在,致使学校管理工作存在许多瑕疵和漏洞,一些环节和部位存在安全隐患。检查组在检查中向有关学校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       1、很多教师和学生安全意识还比较淡漠,交通安全意识、逃生、自护、避险能力不强。很多学校并没有按市教育局《关于开好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的通知》(呼教基字[2006]8号)要求开设好安全教育课,很多学校从来就没有开展过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演练。一旦发生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别说学生就是教师恐怕也难以应付。       2、一些学校没有制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有的制定了也没有在广大师生中进行学习、宣传,没有落实岗位责任和明晰突发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的措施和应对办法。       3、很多学校消防安全设施不全,有的消防栓根本无法使用,灭火器配备不足,有的已经过期;应急灯安装不全,有的断电后不亮,在突发火灾情况下,无法发挥应急作用。       4、一些旗市的学校仍在使用D级危房,有的房舍已经超期服役,没有进行勘察鉴定仍在使用,有的学校围墙已开裂,没有进行及时的加固和维护,有的学校学生宿舍使用火墙取暖,而火墙已经有缝,并没有进行及时修补。       5、牧业四旗、岭东三旗市和鄂伦春旗住宿生较多,而学校住宿条件不足或管理不好,很多学生在校外住宿,放学后,这些学生失去家长和学校的监护或监管,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6、一些学校食堂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没有消毒和保鲜设备,生熟器械不分,存放无序,进货不索证,食品不留样,违返《学校食堂管理规定》,存在卫生安全隐患。       7、一些学校用电线路铺设不规范,乱拉电线,杂乱如网,容易造成短路,触电等事故。       8、农村学校普遍存在大量农用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情况,极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9、一些学校体育设施陈旧、老化、失修,在学生活动、玩耍中极易刮、碰、摔、砸伤。       10、一些学校周边环境差,商店、摊贩多,上下学车辆拥挤;大多数网吧非法容留未成年学生上网游戏,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      三、整改建设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所有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照检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制定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形成上下齐动员、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工作局面,把学校建设成师生关系融洽,警校联手共管的安全和谐校园。      2、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利用图书馆藏书购置经费购买学生循环使用教材,利用学校课程课时开设安全教育课,每学期利用社会实践课一天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避险演练教育,同时在各学科的教学中要根据教材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安全知识教育。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协调公安、消防、工商、卫生、防疫、建设、交管、文化等部门,对学校内外的设施、消防器材、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 整改,学校无力整改的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4、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设法解决寄宿制学校学生的住宿问题,今后在撤点并校之前,首先要解决住宿生的住宿条件后,才能撤校,否则不宜撤校。      5、各中小学校,要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寄宿制学校要切实搞好宿舍、食堂卫生,对上岗的从业人员要进行培训,定期进行体检,做到持证上岗,保证师生饮食、饮水安全。舍务生活老师要选用身体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应变能力的人担任,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关于莫旗欧肯河农场中心校 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的通报 各旗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2007年4月2日21时10分许,莫旗欧肯河农场中心校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烧毁房屋994平方米,2名学生死亡。失火原因现已查明,系学生熄灯后,使用蜡烛不慎引燃床铺造成。教训惨重,令人沉痛、惋惜。这一重大安全事故反映出我市部分地区中小学校领导和教职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防护自救能力不强,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不全等问题。鉴于此,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现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以学生为本,牢固树立学校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学生在校安全,切实抓好学校各项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要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并将其作为今后对教职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重点内容。       二、 各地各学校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逐条落实到人,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三、各地中小学校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团队活动等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进行防范不法分子侵害、楼梯间拥挤踩踏、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溺水、火灾、洪灾、地震、传染病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学校在每学期的开学初和放假前都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是消防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牧区学校每学期应安排两次以上消防安全教育课程。       四、各地要加强实践演练的教育。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避险自救的实际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全体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五、做好中小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冬(夏)令营和春(秋)游等集体活动必须执行报批制度,并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包括应急预案)。      六、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牧区中小学校的投入力度,加快改造、扩建或新建厕所、食堂、饮水设施和宿舍。加大安全基础设施投入,提高防范安全事故的水平。各学校要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标志,定期更换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加快旧校舍改造,切实消除危房,D级危房要坚决停用和拆除,使学校的校舍用房、构筑物和用水、用电、用气、取暖等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七、要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定和完善防范食物中毒、预防传染病等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卫生,预防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八、各地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要至少进行两次安全隐患排查。寄宿制学校要严格执行夜间定期巡查制度,切实保证住宿生的人身安全。      九、学校要加强对校外住宿生的管理,详细掌握校外住宿生和承租业主情况。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定期对业主承租住房的安全和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即时消除隐患,确保学生安全。        十、积极配合当地交管部门加强对校车、校车驾驶员的审核和管理,严把准入关,加强考核,定期检查,对无牌、无证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整顿和清理。   十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立即进行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该加固的加固,该增加安全防护设施的一定要增加,切实保证广大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各地务于4月底以前将安全检查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7年4月2日21时10分,莫旗欧肯河农场中心校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烧毁房屋994平方米,2名学生死亡。各地人民政府、教育、消防等主管部门及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吸取教训,以学生为本,牢固树立学校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学生在校安全,切实抓好学校各项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各自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尤其是教育系统要把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作为今后对教职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重点内容。要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局面。     二、 各地、各学校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逐条落实到人,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中小学校要把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团队活动等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进行防范不法分子侵害、楼梯间拥挤踩踏、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溺水、火灾、洪灾、地震、传染病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学校在每学期的开学初和放假前都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是消防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牧区学校每学期应安排两次以上消防安全教育课程。要做好中小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冬(夏)令营和春(秋)游等集体活动必须执行报批制度,并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包括应急预案)     三、各地要加强实践演练的教育。在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避险自救的实际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全体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四、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牧区中小学校的投入力度,加快改造、扩建或新建厕所、食堂、饮水设施和宿舍。加大安全基础设施投入,提高防范安全事故的水平。各学校要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标志,并定期更换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加快旧校舍改造,切实消除危房,D级危房要坚决停用和拆除,使学校的校舍用房、构筑物和用水、用电、用气、取暖等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要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定和完善防范食物中毒、预防传染病等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卫生,预防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工商部门要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卫生条件不合格的各类饮食场所特别是游动摊点。     六、各地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要至少进行两次安全隐患排查,并要做好记录,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安全档案。寄宿制学校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教职工夜间轮流值班制度和夜间定期巡查制度,切实保证住宿生的人身安全。 各地要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交通、卫生、文化等环境的整治,努力营造有利于中小学生和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各地交管部门加强对校车、校车驾驶员的审核和管理,严把准入关,加强考核,定期检查,对无牌、无证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整顿和清理。学校要加强对校外住宿生的管理,详细掌握校外住宿生和承租业主情况。地方政府要定期对业主承租住房的安全和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即时消除隐患,确保学生安全。       十二、各地要立即对辖区内的各类学校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大检查。由旗市区人民政府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把加强学校管理、共建和谐校园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立即组织教育、公安、消防、城建、卫生、交通、工商、文化、安监等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尤其是寄宿制学校现有的场地、设施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排除和整改,该增加安全防护设施的一定要增加,切实保证广大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各地要务于2007年4月底前将排查和整改的情况报市政府。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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