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申请书_1 .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972107 上传时间:2025-01-29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18.9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申请书_1 .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申请书_1 .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申请书 附件1: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乙级资质 年检综合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市场行为,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中引入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建设部第74号令《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资质年检的内容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条件现状; (二)受检期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和合同执行情况; (三)咨询单位和造价工程师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四)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五)企业内部制度建设、技术档案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执行情况; (六)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 (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社会信誉; (八)检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业务情况,与委托方是否签定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履行情况及咨询合同副本是否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九)对有投诉和举报的咨询单位及事件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条资质年检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自查报告;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申报表(一式二份);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咨询企业交纳营业税的发票或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营业收入的财务报告; (五)注册资金证明; (六)出资人、股东出资额、股权登记表(如有变化需附股东会议决议及公证书); (七)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使用权证明; (八)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 (九)专职人员从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十)专职人员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委托代理合同、聘用单位聘用合同、交纳“两金”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十一)造价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兼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主营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年检期内承揽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合同汇总表及委托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评价意见; (十四)在本单位执业的造价工程师个人工作业绩汇总表; 上述资料在上报市、州造价站时,均应提供原件,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由市、地、州造价站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专用章,经审核人签字后退还原件。 第四条资质年检审查要求 (一)专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名称是否规范; (二)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机构和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其主营业务资质不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一律要脱钩改制,转为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按专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规范管理; (三)核实专职人员的人事关系证明和人事代理合同的真实性,做到造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人员和机构相对应,在社会中介机构的专职人员其人事档案关系必须在有人事管理权的人才交流中心。其他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机构,其专职人员人事关系需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四)专职人员中退休聘用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作为本单位资质标准考核的人数,不能超过专职人员总数的20%。出资人、股东除外,但出资额不能低于其他出资人的平均出资额; (五)兼职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均不作为本单位资质标准的考核基数; (六)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机构,其营业收入应扣除主营业务收入; (七)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机构,其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确定以独立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为有效咨询合同; (八)办公场所和技术装备的情况,需对照申报材料进行核实。 第五条资质年检资料报送要求 (一)年检资料需装订成册,封面要注明单位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单位类型、所属地区,上报资料统一采用a4纸规格。 (二)装订顺序。首页为目录,其他资料的装订顺序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顺序装订。 (三)报送资料一式两份,市、州造价站一份,省造价管理总站一份。 (四)年检期间应交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正、副本。年检合格后退还。 第六条资质年检综合考核标准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基本情况 55分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法人具有造价工程师证书,分值5分; 2、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八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注册资金50万元,不达标准的,扣45分; 3、办公场所条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使用权手续齐全,办公面积至少100m2。分值5分。不达标准的扣5分; (二)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 20分(以下按12人计算) 1、年人均营业收入10万元以上,分值20分; 2、年人均营业收入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分值15分; 3、年人均营业收入5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分值10分; 4、年人均营业收入3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分值5分; 5、年人均营业收入1万元以下,分值0分。 (三)职业道德、社会资信、服务质量10分 能遵纪守法,无转让、出租《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及违规记录的,分值10分。 (四)企业内部制度建设 15分 1、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分值5分,每缺少一个制度扣减5分;每缺少一份造价咨询合同扣1分;每缺少一份工程造价咨询业绩评价意见扣1分; 2、从业人员的管理,分值10分。在中介机构任职的专职人员人事档案关系不在人才交流中心,无人事代理合同的每人扣2分;未按规定交纳“两金”的每人扣2分;在其它兼营工程造价咨询的单位任职的专职人员不是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的,每人扣5分,以12人计算得分;造价工程师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每人扣5分。 第七条考核原则 (一)资质年检综合考核工作,由各市、州造价站负责; (二)XX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考核结果进行复审; (三)年检材料不符合要求,扣5分; (四)主营工程造价咨询的单位其名称不规范的扣5分; (五)每项分值得分为负分时,在总分中到扣; (六)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人有权对资质年检结论提出申述意见,有异议者可要求复评; 第八条年检综合考核结论及问题的处理 (一)年检综合考核结论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1、得分80分以上,为年检合格; 2、得分80分以下,60分以上,为基本合格; 3、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年检过程中发现有以下情况的,也视为不合格: 1、无工作业绩的; 2、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其主营资质未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 (三)对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半年,收回资质证书,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开展业务;问题严重、整改无效的,由四川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提请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注销资质证书并将资质证书交回原资质审批部门。 (四)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其主营资质达不到相应乙级资质的,一律要脱钩改制为专营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整改期限半年,逾期整改不达标的,给予降级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映给XX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乙级暂定的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2: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根据建设部令第74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及建办标〔2000〕50号《关于贯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00〕032号《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脱钩改制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川建委价发〔2000〕0231号,中介协〔2002〕028号《关于下发(试行)的通知》。现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与标准归纳如下: 第一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乙级暂定。 第二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标准: 一、通用标准 (一)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8人。专职造价从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在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建设银行省级分行以及勘察设计院专职人员的人事档案暂不要求)。专职人员中退休聘用人员作为本单位资质标准规定的人数,不能超过专职人员总数的20%,出资人、股东除外,但出资额不能低于其他出资人的平均出资额; (三)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 (五)近三年已完成5个大型或者8个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咨询工作; (六)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按照造价咨询单位所属类型,除满足通用标准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专营造价咨询单位 1、合伙制单位 ①企业名称应为:属地名+商号+反映工程造价业务性质的字词+事务所 ②合伙人均应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有限责任制 ①企业名称应为:属地名+商号+反映工程造价业务性质的字词+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②法定代表人应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股东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执业资格(“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是指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或房地产估价师),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数不得低于股东总人数的70%,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金总额的70%。 (二)兼营造价咨询单位 1、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 ①合伙人或股东中至少有一名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内部必须设有造价咨询业务部。 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工程咨询类机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咨询公司等),内部必须设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部门。 3、建设银行省级分行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应与省级银行名称一致,并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列入其营业范围,应设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均应为专职人员。 第三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标准: 一、通用标准 (一)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八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 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专职造价从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在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省建行、勘察设计院专职人员的人事档案暂不要求)。专职人员中退休聘用人员作为本单位资质标准规定的人数,不能超过专职人员总数的20%,出资人、股东除外,但出资额不能低于其他出资人的平均出资额; (三)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 (五)近三年已完成5个以上中小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咨询工作; (六)有较好的社会信誉。 二、按照造价咨询单位所属类型,除满足通用标准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同甲级,此处略。 注。以上文中所涉及造价工程师均为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 第四条乙级暂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标准: 一、通用标准 (一)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XX省造价师注册证书; (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并取得XX省造价师注册证书的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 (三)注册资金不少于15万元; (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按照造价咨询单位所属类型,除满足通用标准外,还需满足专营造价咨询单位的要求 同甲级,此处略。 第12页 共12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计划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