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XX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的主线,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质量至上,注重思想入党,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工作目标 按照学校党委2015年工作要点,今年学校党员发展工作的重点仍然放在优秀大学生和优秀青年教师当中。为了做好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党委组织部经过广泛调研,充分听取各
2、党总支(支部)的意见,结合我校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全年计划发展党员100人,其中大学生党员85人(详见附件1:2015年大学生党员发展计划分配表),教工党员15人。学校党委将根据各党总支(支部)具体发展计划分期分批发展。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发展党员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切实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严格标准,保证质量,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负责布置和督促检查,各党总支(支部)贯彻落实,实施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党员发展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各级党组织层层衔接的责任体系,切实把党员发
3、展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严格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和标准 认真落实中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我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新细则的要求的规范、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环节中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规范入党程序,明确可操作的具体步骤,避免突击发展,防止不符合程序的做法,真正做到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以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三)积极稳妥地做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把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列入党总支(支部)议事日程,每学期专题研究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积极
4、主动地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的优秀大学生吸收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全面把握和坚持党员发展标准和方针,坚持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加强大学生入党前、入党中、入党后教育,实现组织入党与思想入党的统一。 (四)创新载体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 按照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探索创新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机制,将党校培训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形式相结合,积极探索党员教育培养发展新机制。进一步细化规展党员的程序和规范,创新工作和活动载体,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党委将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
5、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杜绝发展党员工作中违纪违规和不正之风,以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 校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党员发展工作,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5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的主线,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党员的首要标准,把综合素质作为重要考察内容,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标准,成
6、熟一个发展一个,全面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量。 二、工作日程安排 1.4月3日前各党总支(支部)上报参加党校第17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单。4月8日-24日党校举办第17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2.4月24日前,各党总支(支部)指导和帮助各分团委按规定程序开展推荐优秀团员学生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3.5月7日前,各党总支(支部)按规定程序确定并上报2015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同时核对预备党员转正名单后报党委组织部(登记表、转正名单见附件)。 4.5月8日-9日,党委组织部对发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各党总支(支部)到党委组织部领取拟发展预备党员的外调函以及预备党员转正人员档案。 5.
7、5月10日-16日,各党总支(支部)确定入党介绍人,并对发展进行政治审查。 6.5月17日-22日,各党总支(支部)上交预审材料。 7.5月23日-27日,党委组织部对上交材料预审,并进行公示。教工发展对象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进行公示,学生发展对象由各学院党总支(支部)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 8.5月28日-30日,预审通过后党委组织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党总支(支部),各党总支(支部)到党委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 9.5月31日-6月6日,各党总支(支部)组织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暨预备党员转正大会。 10.6月7日-11日,上级党组织与发展对象谈话。 11.6月16日前,各党总支(支部)汇总整理预备党
8、员和正式党员档案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12.6月17日-6月20日,党委组织部汇总审核,报校党委研究审批。 13.审批结果反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三、注意事项和要求 1.各党总支(支部)要严格按照上述环节和时间安排,认真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对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本期组织发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2.政审材料包括由各党总支(支部)派专人在同本人谈话、查阅个人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形成的审查材料以及外调或函调材料,政治审查情况结论性材料。 3.预备党员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至少4份)、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团推优表(发展对象为学生)、个人及亲属的政审材料、政治
9、审查结论性材料、支部大会决议(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核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入党志愿书等。请各党总支(支部)认真组织填写、审查,确保所填内容规范、准确、无误。 4.预备党员转正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半年填写一份)、思想汇报(至少2份)、转正申请书等。 5.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及转正申请书需要两位培养人签阅。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装备学院校区联系人: 附件1: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教工) 附件2: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学生) 附件3:预备党员转正名单(教工) 附件4:预备党员转正名单(学生) 党委组织部 2015年3月24日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