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段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按照三门峡人口计生委、三门峡计生协《XX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创百村(居)示范千村(居)合格活动实施方案》及XX县区人口计生委、XX县区计生协关于印发渑人口计生(2011)17号《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创百村(居)示范百村(居)合格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改革创新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网络建设,发挥基层协会优势,完善自治机制,提高自治能力,扩大自治范围,把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与坚持和完善群众自治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建立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村(居)自治制度、自治能力、网络和阵地建设,到2015年,全乡90%以上的村(居)达到合格村标准。同时在全乡范围内培育、树立5个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典型,引领全乡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全面、健康发展,促进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使我乡人口计生工作基本实现由“治民”向“民治”、由“人治”为主向全面“法制”、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由“制约”为主向“激励”为主的转变,进一步增强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诚信、自主、自觉、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三、主要任务
1、加强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立健全适应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要求的基层组织网络,按照有活动场所、有服务项目、有活动制度、有宣传队伍、有文体器材的“五有”标准,加强计生协会建设。逐步推进村(居)专(兼)职人员队伍与村(居)计生协干部队伍一体化,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加强村(居)协会阵地建设,建立健全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室、人口学校、会员之家等阵地。
2、制定和完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相关制度和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的标准,宣传和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措施。
3、转变职能和工作思路,深化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逐步拓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切实有效地组织开展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指导村(居)民尽快转变传统的婚育观念,广泛倡导新型人口文化。推广“诚信计生”的经验。
4、加强指导,总结经验。指导各村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创”活动。定期进行评比表彰,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引路,逐步推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深入发展。
四、职责分工
1、村(居)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按照创建活动要求,结合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居)”的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村级人口计生和计生协会组织网络。组织群众参与群众自治章程或计划生育公约、计划生育合同(承诺、协议)等制度、协议的制定和完善,切实体现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完善村务公开、民主评议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促进群众自觉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确保村(居)内无违法生育现象。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要充分发挥宣传、示范、带头和监督作用。
2、乡人口计生办制定和完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相关政策和规范,研究制定示范村(居)的标准;转变职能和思路,加强检查监督。支持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组织网络、服务阵地建设;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协助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村计生协负责指导做好村(居)计划生育协会建设,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开展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指导做好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五、活动规划
1、2011年:制定方案,启动实施
2011年,制定《段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居)达标和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开展宣传动员,认真搞好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章立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合格村达标和示范村创建主题活动;对合格村进行验收,合格村(居)比例达30%。在村(居)申报推荐的基础上,乡计生协组织评估,第一批2个示范村(居)。
2、2012~2013年:组织评估,树立典型
(一)2012年,合格村(居)比例达到40%以上。在各村申报推荐的基础上,乡计生协组织评估,表彰第二批4个示范村(居),推荐上报2个村(居)。
(二)2013年,乡计生协组织合格村(居)达标、示范村(居)创建活动中期工作评估;学习借鉴各乡镇经验,对第
一、二批示范村、合格村进行回头看评估,实行动态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2014~2015年。理论研讨,推广经验。
(一)2014年,组织开展现场会、座谈会,进一步探索和深化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居)达标和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工作的路径、方法,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活动稳固发展。剩余的50%行政村都要开展群众自治工作;合格村达28%,其中示范村达10%。
(二)2015年,总结各村“百村(居)示范活动”工作经验,合格村比例达到100%,在村(居)各申报推荐的基础上,乡计生协组织评估,表彰第三批先进集体召开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人口计生群众自治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乡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计生办全体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乡计生办,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居)达标和示范村(居)创建活动”纳入“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规划,纳入计划生育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附件:
1、XX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规范
2、XX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标准
3、XX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标准
4、段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创合格村达标示范村创建合格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段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创合格村达标示范村创建合格活动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孟俊霞
副组长:高丰军
成员:仝先生王学敏王海蓉王卫国杨华丽上官义红李菊梅龚金珍郭素霞马金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生办,负责日常工作。王学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段村乡人民政府2011年8月26日
第二篇: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
示范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积极探索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途径,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机制,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决定,自2009年至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以下简称“万村(居)示范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决定》精神,《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加强和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见》(国人口发[2004]85号)和《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国人口发"2008"66号)要求,将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纳入到整体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之中,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协会的优势,实行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加强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建设和阵地建设,1
加强村(居)自治制度以及自治能力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培育、树立一大批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自主、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相关制度和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的标准。宣传和培训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措施。
(二)转变职能和工作思路,深化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逐步拓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切实有效地组织开展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指导村(居)社区加快改造传统婚育习俗,广泛倡导新型人口文化。推广“诚信计生”的经验。
(三)支持各地加强村(居)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立健全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要求的基层组织网络,按照“五有”标准,加强计生协会建设,逐步推进村(居)专(兼)职人员队伍与村(居)计生协干部队伍一体化。建立健全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室、人口学校等阵地。
(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创”活动,定期进行评比表彰。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国家“万村(居)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国家人
口计生委分管副主任、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担任组长,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等相关单位和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策划、组织“万村(居)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协会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
(二)进一步明确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协会的职责分工。各级人口计生委(办)主要负责:制定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相关政策和规范,研究制定示范村(居)的标准;转变职能和思路,保障必要经费,支持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组织网络、服务阵地建设;保障必要的经费;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协助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各级计划生育协会主要负责。指导做好村(居)计划生育协会建设,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开展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指导做好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各级人口计生委与计划生育协会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三)组织做好万村(居)示范活动。各级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协会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示范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或规划,确定示范活动的具体政策措施、评估要求与程序,按照部门职责,切实把示范活动做实做细。
五、活动规划
(一)2009年~2010年。制定方案,启动实施。
1.组织各地制定万村(居)示范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启动
万村(居)示范活动。
2.研究制定和完善“万村(居)示范活动”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编写培训教材,举办国家级“万村(居)示范活动”培训班。
3.评估、审核、表彰第一批示范村(居)。
(二)2011年~2012年:调研评估,树立典型
1.支持各地搞好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章立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万村(居)示范主题活动”。
2.评估、审核、表彰第
二、三批示范村(居)。
3.召开全国“万村(居)示范活动”中期经验交流会。
(三)2013年~2014年:理论研讨,推广经验
1.召开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理论研讨会。
2.对第
四、五批示范村(居)进行评估、审核、表彰。
3.召开全国“万村(居)示范活动”总结及经验交流会。
第三篇:XX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标准XX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标准
一、党政重视
1、村党支部、村委会“两委”重视、指导、支持和保障建立村人口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并依法开展人口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二、自我教育
2、村级人口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注重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新型生育文化、利益导向等基本知识。
3、群众知晓现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村民计划生育权利和义务、奖惩措施等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三、自我服务
4、村有合格的计划生育宣传技术室,能够经常开展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和技术服务活动。
5、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规范,村计生宣传管理员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孕情访视、协助办理各类计生证明。
四、自我管理
6、村有民主选举产生的人口计划生育自治组织,有公开招考选聘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负责协调和落实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事务。
7、在当地党政组织指导下,民主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并报乡(镇)政府备案,村规民约必须上合法规政策,下合多数村民意愿,简便易行并得到落实。
8、民主讨论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项,分配使用村级资源时能听取计划生育家庭的意见和建议,议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和计划生育工作。
五、自我监督
9、村设有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宣传栏,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落实情况、本村计划生育民主管理评议等事项及时进行公示。
10、定期开展本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评议活动,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两委”及计生宣传管理员工作报告,民主评议计生宣传服务情况,为“两委”干部及计生宣传管理员绩效挂钩提供依据。
六、实施效果
11、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得到贯彻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达到95%。当年无政策外多孩生育,无早婚早育,无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12、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村级集体社会经济资源的分配使用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精神、原则和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计划生育家庭利益的现象。
13、当年无因计划生育引发的群众集体上访,无恶性案件。
14、群众愿意参与本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对自身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满意率在80%以上。
XX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标准
一、党政重视
1、村“两委”班子坚强有力,高度重视、经常指导、积极支持和充分保障建立村人口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并依法开展人口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二、自我教育
2、村级人口计划生育自治组织注重经常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新型生育文化、利益导向等基本知识。
3、能经常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计划生育宣传书籍和物品。
4、群众知晓现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村民计划生育权利和义务等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人口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等村民自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三、自我服务
5、村有合格的计划生育宣传技术室,能够经常开展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活动。
6、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优质、规范,能够适应群众需要开展宣传咨询、生殖保健和便民帮扶服务。
四、自我管理
7、村有完善的民主选举产生的人口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有公开招考选聘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并认真负责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办理计划生育相关事务。
8、村民自治组织能够经常收集社情民意,积极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作用。
9、在当地党政组织指导下,民主讨论制定人口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并报乡(镇)政府备案,村规民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充分体现大多数村民意愿,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整合集体经济资源,发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作用。
10、民主讨论依法属于村自治范围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项,研究村级资源的分配使用时能广泛听取计划生育家庭的意见和建议,议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和计划生育工作。
11、依据人口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对计划生育实行合同化管理,育龄群众依法享有计划生育权利,落实计划生育义务,依法管理,实施奖惩。
五、自我监督
12、村设有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宣传栏,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落实情况、本村民主管理评议等重大事项及时公示,内
容真实、全面、合法、规范。
13、定期组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听取村“两委”、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及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报
告,民主评议本村计划生育事务民主管理情况。评议结果与“村两委”及宣传管理员工资待遇挂钩,并限期予以改进,接受群众民主监督。
六、实施效果
14、计划生育政策得到认真贯彻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达到95%以上。当年无政策外生育,无早婚早育,无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等违法现象。
15、村级独生子女家庭比例逐年上升,新生婴儿性别比趋于正常。
16、能较好地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村规民约规定的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村级资源的分配使用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精神、原则和有关规定,能明显地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充分体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作用。
17、近三年无因计划生育问题引起的群众上访、集体上访和恶性案件。
18、群众积极参与本村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对自身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满意率在90%以上。
第四篇: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合格村)先进事迹汇报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合格村)先进事迹汇报
2010年,我村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XX省指示精神,与时俱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我村总人口2205人,已婚育龄妇女529人,全村共出生22人,无多孩出生,出生率为10‰,狠抓一年两次“三查四术”工作,优质服务率为97%。当年结扎1例,上环9例。2010年,我村计生工作主要做了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常抓不懈
几年来,我们把计划生育协会、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纳入村委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把人口发展与经济建设结合起来。一手抓计生,一手抓经济,村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丁荣华同志任组长,村委会主任蒋兴举任副组长,形成了党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的局面。村委会有计划生育协会机构,由丁荣华任协会会长,会员有210人,正常开展“三生”(生产、生活、生育)活动,还成立育龄妇女信息小组,有9名育龄妇女任信息员,落实她们的待遇及报酬,育龄妇女信息员发挥积极作用。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努力转变婚育观众
我村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计划生育主要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三为主”中的以宣传教育为方针。每次有新的政策、法规颁布,都召集全村党员干部、协会会员,育龄妇女信息员分批办班培训,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为了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接受“一法一例”及“关爱女孩”等等计生知识教育,我们举办了各类人员的培训班:一是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以学习计生理论、政策和业务知识重点,提高他们业务水平,当好宣传员和管理员;二是举办育龄夫妇培训班。主要是孕产期、育儿期、更年期夫妇培训班;三是举办育龄妇女信息员培训班。以宣传人口国情和形势为重点,提高他们的人口意识和人均观念,更能做好入户宣传教育。每年,我村印发宣传单1600份,张贴到每家每户,让育龄夫妇都知晓计划生育有关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每月办宣传栏一期,每周更新墙报一次。
三、制订了村规民约,抓好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几年来,我村在实施计生新机制的工作中,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制定计生村民公约。首选由村两委组织党员干部、村民小组长、育龄妇女信息员、村民代表学习有关计生政策法规。然后开会讨论,拟定《石杨村村委会计划生育村民公约》。最后由村民代表一致举手赞成通过,并公报上墙。在文明执法、依法征收工作中,我们村委会已有521对育龄夫妇签订了计划生育合同书,占应签订合同的98.6%,对计划外生育对象发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通知书,并按标准一次性征收到位。自从村委会全面开展依法管理以来,群众的法律观念,意识不断增强,计划外生育对象得到有效控制,落实避孕措施的自觉性大大提高,有力地推动了我村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健全各项制度
计生工作是一个经常性的工作,我村把计生工作始终放在首位,常抓不懈,每年年初就制订了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与各小组签订合同书,人口统计数据做到了真实准确,没有虚报水份。档案管理规范化,对育龄夫妇实行动态管理,计生专干每月要向书记、主任汇报计生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档案资料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每月月底作为我村委会计生例会日,目前我村委会“三位一体”已达到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计生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经过我村委会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村计划生育工作成绩显著,在全镇保持先进水平,每年被市计生委评为“计划生育示范村”,个人被评为全市50名“优秀计生专干”。村委会支部书记丁荣华同志在2009年度被评为“镇计划生育先进个人”。我村曾接待了联合国人口基金官员,国家计生委、省计生领导参加考察,都对我村计生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但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今后我们要总结经验,克服困难,摸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好完成上级交给我的任务。
第五篇:落脉穴村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落脉穴村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创”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改革,引深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推动实施“好娃娃”工程,开展“婚育新风在XX县区”活动,积极探索做好基层基础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途径,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机制,根据省、市要求精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o13年至2015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将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纳入到整体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之中,充分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协会的优势,实行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按照村民自治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建设和阵地建设,加强村自治制度以及自治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自主、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基本实现村民自治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相关制度和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标准,宣传和培训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措施。
(二)把示范创建活动作为深化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改革的标志性工程,切实转变职能和工作思路,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拓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范围,更加有效地组织开展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大力实施“好娃娃”工程。
(三)加强村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立健全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要求的基层组织网络,加强人口计生领导组、计生协会、会员小组、会员联系户等组织网络建设,强化人口计生服务室、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广场等阵地建设。
(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创”活动。及时召开自治工作现场交流或观摩会议,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工作整体推进。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我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创建活动领导组。具体负责策划、组织“示范我村创建活动,领导组日常工作由我村计生协会成员负责。
(二)进一步明确人口计生工作、计划生育协会的职责分工。推动村民委员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协助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规范,研究制定创建标准和规划;指导做好本村计生协会建设,为我村计生协会开展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指导群众做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听取并协调解决群众诉求。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城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人口计生工作的本质要求,也是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根本途径。我村一定要充分认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协调、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做到启动有安排、阶段有小结、年度有总结,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使村民自治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落实任务。我村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依法办事、群众参与、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进一步构建政府推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权自律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乡镇对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培训,增强群众的自治能力,指导村级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公约,规范和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我村要把创建活动同实施“好娃娃”工程、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推动农村自治建设等活动结合起来,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评估内容和指标,完
善制度,规范工作,落实任务。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逐步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健康发展。要抓住重点,真抓实干,切忌走形式、走过场。使村民自治工作逐步走向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加强指导,总结经验。我村要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规范程序,严格考核。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维护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热线电话和网络,确定专人负责维权接听、处置工作,建立完善接收、记录、转办、反馈等一系列工作程序,交办率、结办率、反馈率要达到95%以上,切实维护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推进我村民自治工作再上新的水平。
第22页 共22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