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团风县实验小学岗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竞争意识,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我校实际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团风中学等29家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黄人社发[2011]222号)、团人社发[2011]68号文件和团风县教育局颁布的《团风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核准方案首次设岗方案和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峰
副组长:何文才 徐启章 樊新文 丰志勇 欧阳斌
成 员:汪震杰 涂兴城 易斌 肖浩 徐春萍 黄奏凯 漆凯
二、岗位设置竞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突出业绩,兼顾资历的原则;(首次设岗是以资历为主,兼顾业绩用考勤)
4.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相结合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即首次设岗)
(一)管理岗位共设岗位11 个。
(二)专技岗位共设111个岗位。其中,七级设岗位3个,八级设岗位14个,九级设岗位19个,十级设岗位44个,十一级设岗位7个,十二级岗位8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共设岗位2个。其中四级岗位2个。
四、岗位设置人员范围
所有公布的岗位参与人员为所有本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五、竞聘上岗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胜任竞聘岗位的工作,且承担了满工作量;
6. 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除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和湖北省特级教师,黄冈市级以上名师,黄冈市教学能手等人员中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受到县级政府及以上综合表彰的劳动模范,模范(优秀)教师等人员中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在六级专业岗位上工作三年及以上且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的人员。首次岗位设置时,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六年及以上且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的人员。
(4)其他业内公认成绩突出的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任职条件除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中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综合表彰的劳动模范,模范(优秀)教师等人员中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原则上在七级专业岗位上工作三年及以上且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的人员。
(4)其他业内公认成绩突出的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4.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任职条件:
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本次岗位设置改革以前已聘用的人员。
5.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资格条件
原则上应在九级专业技术上工作二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首次岗位设置时,原则上应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十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资格条件
原则上应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八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7.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任职条件:
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本次岗位设置改革以前已聘用的人员。
8.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除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一年的人员;
(2)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二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9. 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
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本次岗位设置改革以前已经聘用的人员。
10.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的其他条件:
(1)专业技术各级中最高级别岗位应是学校教学及教学管理第一线的岗位;
(2)近3年来,病假累计一年及以上,事假累计一个月及以上,旷课达10节及以上者,不得竞聘各级中的最高级或较高级的岗位;
(3)连续3年来,所从事的工作,与所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不相符合的,原则上不得竞聘各级中的最高级或较高级的岗位;
(4)因身体原因,不能在竞聘的岗位坚持正常工作的,原则上不得竞聘各级中的最高级或较高级岗位;
(5)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竞聘各级中的最高级或较高级岗位:
① 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以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党政部门的处理文件为准;
② 有偿家教,乱收费,乱办班情节特别严重者,以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党政部门的处理文件为准;
③ 对学校重大决定、决议拒不执行,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通知三次仍不到位者;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公物损坏或安全事故者,以学校行政集体研究形成的文件为准。
④ 违纪违法,受到治安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者。
⑤ 不遵守法律法规,以非法形式表达诉求者。
⑥ 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工作纪律极端散漫者。
⑦ 在学校威胁、辱骂、殴打他人,影响恶劣者。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由市人事部门总量控制);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竞聘具体实施办法
(一)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竞聘办法
个人报名申报,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拟订聘任名单,公示后报县人事局登记备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竞聘办法
1.专技岗位竞聘采取自愿报名申报的形式,专技人员对照各岗位基本条件,在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申报(多选无效)。
2.学校对申报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然后依据《团风县实验小学岗位竞聘方案》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分级排序,按照核准的岗位数进行聘任,凡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和未能竞争上所申报的岗位级别者,直接聘为相应岗位的最低级(即保持现有岗位工资标准不变)。
3.如果同级竞岗者出现并列情况,按以下方法排序优先。
(1)距法定退休时间最近的优先;
(2)资历和业绩得分最多的优先;
(3)任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时间累计最长的优先;
(4)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无记名投票,票数最多的优先。
5. 聘期为三年。如三年内有岗位空缺,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复批准,可以依据《团风县实验小学绩效考核方案》竞聘逐级递补。如上级在聘期上另有规定年限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七、竞聘上岗程序
(一)制定竞聘方案
竞聘方案包括组织领导、竞聘岗位、竞聘范围、岗位任职条件、方法程序、时间安排、考核奖惩等内容。
竞聘方案须经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报县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公布竞聘方案和竞聘的岗位名称、任职条件、聘期等;
(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
(四)竞聘,按确定的方案进行量化考核打分;
(五)依据量化考核得分,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一周,接受全体教职工审查。
(七)按规定程序报送县人事局登记备案。
(八)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兑现工资。
八、实施步骤
(一)7月20日至7月26日,成立团风县实验小学岗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讨论稿)。
(二)7月26日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方案(讨论稿)。
(三)8月25日全校公示岗位设置方案(讨论稿),教代会代表广泛收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四)8月26日领导小组第二次集中修改案(讨论稿)。
(五)8月27日至28日,校办根据方案开展岗位聘用。
(六)8月29日领导小组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布各岗位竞聘人员名单。
(七)8月30日实施竞聘,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八)8月31日向教育局报送相关结果,请示上级认定。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校长是竞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亲自抓,要坚持集体领导,坚持按政策办事、坚持按程序办事、坚持按方案实施。严格按政策规定开展竞聘管理工作。
(二)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加强宣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正确处理好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稳定和竞聘上岗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格政策、严肃纪律。认真学习文件,吃透文件精神,熟悉掌握和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严格依法办事。要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业绩的用人标准,要贯彻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如在业绩展示和民主测评中发现有人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拉帮结派,经查实直接聘任到本级次最低级,严重者不予聘任。
十、特别说明:
(一)本方案只作为首次设岗竞聘实施办法用;
(二)在下一轮聘任中,对师德优秀、业绩突出的教职工,给予续聘或晋升奖励;对有违师德、不负责任、不服从学校安排、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教职工,给予待聘、缓聘、低聘及调整岗位处理;
(三)在聘期内,如在教育教学及学校相关管理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职或失误,后果严重的教职工,学校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给予低聘或解聘处理。
(四)本方案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六)本方案的未尽事宜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报县教育局审批和县人事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团风县实验小学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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