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推进我县医疗机构贯彻落实
《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的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级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医疗机构贯彻实施《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加强我县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并结合我县实际,为完善医疗机构药品质量长效管理机制, 进一步健全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对<规范>的执行情况将列入年度考核项目,为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工作方案,请各级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学习和宣传。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学习,认真领会《规范》内容和精神,充分认识实施《规范》的重要性和意义。各级医疗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规范》的宣传培训工作,利用宣传、公示栏等,向医疗机构全体人员及病患者宣传药品质量管理及安全用药的知识,为深入贯彻《规范》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按《规范》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各医疗机构要针对《规范》内容要求依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联合转发市局根据《规范》的要求制定的检查细则(2009年20号文)对本单位进行对照检查,对自查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上报县卫生局。
三、县卫生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医疗机构实施《规范》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四、强调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县卫生局结合医疗机构准入、等级医院评审等日常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完善医疗机构药品质量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医疗机构有关情况,积极协助医疗机构做好药事管理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区卫生服务站配送使用药品的监督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区卫生服务站配送药品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法律法规及《规范》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药品购进、验收及管理使用全过程的相关规定要求。
溧水县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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