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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薪酬改革调整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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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学院薪酬改革调整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实施人才兴校战略,建立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制度,打造一支高质量、高水平的教职工队伍,逐步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制、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院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教育服务水平,为实现学院发展规划目标、创建一流国家示范校提供人才支持,根据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在《******技术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长院发[2006]33号)文件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调整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科学定编、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任;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分类管理,突出重点;以岗定薪,岗动薪变;严格考核,按绩分配。在学院现行的分配制度下重点改善对学院的发展和建设至关重要的岗位待遇,同时,提高全院受聘教职员工的收入水平。 二、岗位设置类别 根据学院实际,各部分岗位设置分为4大类: 1、教师岗位。 2、管理岗位(含辅导员)。 3、实验教辅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4、工勤岗位。   三、薪酬 (一)薪酬 教职员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院龄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五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由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组成,它以国家规定的职务(职称)工资为主体,是满足教职工基本生活的部分。基本工资标准的核定及调整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岗位工资是根据岗位责任、岗位要求、岗位质量、岗位工作量、岗位工作环境等基本要素确定的工资部分。 *各类人员岗位工资=基数*岗位系数(详见表1、表2、表3、表4) *管理、实验教辅、工勤岗位班组长每月享受100元津贴 3、院龄工资从1999年成立******技术学院算起,在职在岗期间院龄增加一年,月工资增加30元,年限上限为20年。 4、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超额完成工作量、工作成绩、工作效益等情况,通过考核确定的工资部分,主要包括项目奖励、超课时酬金、科研奖励以及其它各种评优评先奖励。 5、福利是学院为教职工交纳的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二)各岗位工资系数及进级进档原则 1、教师岗位 表1:教师岗位工资系数表(系数1=1050元)  级别 档次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及以下 档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一档 5 4.32 3.96 3.65 3.1 2.9 2.65 2.3 2.1 2 1.8 1.5 1.3 二档 5.3 4.51 4.14 3.82 3.26 3.05 2.79 2.43 2.22 2.11 1.9 1.59 三档… … … … … … … … … … … … …   档差 +0.3 +0.19 +0.18 +0.17 +0.16 +0.15 +0.14 +0.13 +0.12 +0.11 +0.1 +0.09   (1)教授:一般已聘上岗教授进4级,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进3级。 (2)副教授: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进5级;骨干教师进6级;一般副教授进7级。 (3)讲师:教研室主任进8级;骨干教师进9级;一般讲师进10级。 (4)助教及以下:本科见习教师进13级。本科助教进12级,具有硕士学位的进11级,具有博士学位的进10级。 (5)应届本科毕业生来学院任教进入13级1档,见习一年,转正定级后套入12级1档;应届硕士研究生来校任教套入11级1档,有正式工作经历或转正定级后的硕士研究生套入11级2档。 (6)1-10级中有博士学位的高套2档。新进博士套入10级2档,有工作经验博士套入10级3档。 (7)专职教师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已达到可以晋升高一级职务年限,但未取得高级职务的,学院再给予助教1年、讲师2年、副教授3年的期限。若仍未取得高一级职务,学院不再晋升其岗位工资档次。(国家规定职称任职年限要求详见组织人事处网页“职称专栏”) (8)调入人员的岗位工资年限计算 *高校调入的教授、副教授,比照学院同类人员套入相应档级。 *具有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称的人员来校从事对口专业的教学工作,以实际来学院时间确定岗龄。 *具有经济系列、会计系列职称人员,必须通过职称外语考试达到合格,并从事该专业的教学工作,按实际到学院时间计算岗位工资年限。 *具有中专系列、中教系列、政工系列职称人员,按实际到学院从教时间计算岗位工资年限,套低一级相应档级。 *其它系列职称,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9)凡岗位级别异动的,按新确定的岗位套入相应档位。 (10)专业带头人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确定,原则上一个专业一个,重点专业可适当增加。讲师岗位骨干教师在同类人员中比例不超过30%(四舍五入),副教授岗位骨干教师在同类人员中比例不超过60%(含教研室主任)。 (11)年度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正常晋级工资档次。 2、管理岗位(含辅导员) 表2: 管理岗位(含辅导员)工资系数表(系数1=1000元)  级别 档次 院级 中层 主办(硕士) 一般干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一档 5 4.32 3.96 3.65 3.1 2.9 2.7 2.55 2.1 1.95 1.8 1.5 1.3 二档 5.35 4.51 4.145 3.82 3.26 3.05 2.84 2.68 2.22 2.07 1.92 1.6 1.39 三档… … … … … … … … … … … … … 档差 +0.35 +0.19 +0.185 +0.17 +0.16 +0.15 +0.14 +0.13 +0.12 +0.12 +0.12 +0.1 +0.09 (1)管理岗位(含辅导员)工资进级表 1级 院长 2级 党委书记 3级 副院级 4级 院长助理 5级 系主任、党政办主任、教务处处长、学生工作处处长 6级 组织人事处处长、财务处处长、总务处处长、科研处处长、信息处处长 7级 总支书记、宣传统战部部长、审计处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图书馆馆长、培训部主任、招生办主任、就业办主任、体艺部部长、基建办主任、资产管理处处长、系副主任 8级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公寓办主任、膳食中心主任、保卫部部长、总支副书记、各职能部门副职 9级 网络中心主管、实验实训中心主管 10级 5、6级人员所在部门主办干事、党政办秘书 11级 其它部门主办干事、具有硕士学位的干事和辅导员 12级 一般干事、辅导员 13级 见习人员、不符合上岗条件人员 (2)本科生套入13级,硕士生套入11级。 (3)本科生见习期套入13级1档,应届硕士毕业生套入11级1档,转正定级后套入11级2档。 (4)1-8级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套2档,有正高职称的高套3档。9-13级有高校教师主系列职称或与岗位对口的专业技术职称,中级高套2档、副高职称的高套3档、正高高套4档。9-13级有博士学位的高套3档。 (5)学历、职称不累计计算进档,就高套档。取得新的高套资格时,已高套档次要计算在内。 (6)岗位年限的计算: *1999年以前上岗人员,考核年限套档均以1999年学院升格为起点。1999年以后上岗人员,以到校上岗年度为起点。 *学院内部岗位异动的,除岗位级别晋升外,平级、降级异动的岗龄可合并计算。 *教学系部副主任的岗位年限,可从副教授的任职时间合并计算。 (7)因岗位异动,凡晋级,工资进入新岗位级别后就高套入相应档位。凡降级,工资进入新岗位级别后就低套入相应档位。 (8)不符合任职条件的现在岗人员:中层干部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或有中级职称的低套1档,以上两个条件均达不到的,低套2档。其它人员凡达不到相关任职条件的,低套1档。凡低套人员达到任职条件的下月起,可套入相应档级。 (9)财务、审计专业岗位原则上按相应专业职称参加非教学系列技术岗位套档,特殊情况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可按行政系列套档。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10)年度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正常晋级工资档次。 3、实验教辅及其它专业技术岗位 表3: 实验教辅及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系数表(系数1=1000元) 职称 档次 正高 副高 中级 硕士初级 初级 员级以下 8 副8 9 副9 10 副10 11 副11 12 副12 13 副13 一档 2.6 2.2 2.25 2 1.95 1.8 1.75 1.45 1.5 1.3 1.3 1.1 二档 2.73 2.31 2.37 2.1 2.06 1.89 1.85 1.53 1.59 1.37 1.38 1.16 三档… … … … … … … … … … … … … 档差 +0.13 +0.11 +0.12 +0.10 +0.11 +0.09 +0.10 +0.08 +0.09 +0.07 +0.08 +0.06 (1)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指行政技术岗位和教辅技术岗位,包括图书馆设定的技术岗位(图书馆进入相应职称低级)、科研处学报编辑、教务处系统管理岗,院办档案岗,计算机房实验岗,电子实验室实验岗,网络中心技术岗、系部实验室管理岗、学生心理咨询岗以及财务处、基建办、审计处等专业岗位。 (2)本科见习和无相应职称者进13级,初级职称进12级,具有硕士学位的初级职称进11级,中级职称进10级,副高职称进9级,正高职称进入8级。 (3)应届本科毕业生见习期套13级1档,应届硕士研究生套11级1档,有正式工作经历和转正定级后的硕士生套入11级2档。 (4)1999年以前到学院上岗人员,考核年限套档以任现技术职务年度为起点,最多不超过1999年点。1999年以后上岗人员,以任现技术职务年度为起点。 (5)因岗位异动,凡晋级,工资进入新岗位级别后就高套入相应档位。凡降级,工资进入新岗位级别后就低套入相应档位。 (6)凡教师系列有职称的人员,调岗进入实验教辅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岗位工资可按相应实验教辅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表3)套入。 4、工勤岗位 表4: 工勤岗位工资标准 档次 技术工种 普通工种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1 1980 1880 1780 1680 1510 1410 1310 1210 1110 1000 850 2 2060 1960 1860 1760 1570 1470 1370 1270 1170 三档… … … … … … … … … … 档差 +80 +80 +80 +80 +60 +60 +60 +60 +60 工勤岗位包括水电、绿化、保洁、治安保卫、各场馆室管理岗位(含教学楼、体育馆、活动中心、各实验实训场所、图书馆设定技术岗位以外的其它岗位等)。图书管理员、绿化工、保洁员、服务员套入5级;游泳池管理员、体艺部器材管理员套入6级;管理员、治安保卫员、艺术学院库房保管员套入7级;干事、院办司机兼外勤、膳食司机、总务处司机兼采购员套入8级;总务处大客车司机兼外勤套入9级;水电工套入10级。 5、聘用兼职人员(含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标准 (1)特聘教授按现有标准不变(含教学、行政督导); (2)兼职教师按课时付酬; (3)短期聘用辅导员1750元/月; (4)短期聘用的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具有副高职称1800元/月、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1600元/月、本科学历1400元/月、专科学历1000元/月。 四、工资发放 1、正式聘用员工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院龄工资按每年12个月逐月发放;绩效工资按学院相关文件发放;为教职工交纳的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按国家相关政策逐月补贴。 2、短聘人员按实际工作时间核发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按学院相关文件发放。 3、特聘教授按12个月发放工资,其他短聘人员假期正常上班的工资照发并享受学院同类人员的加班待遇,假期本部门没有安排工作的但下期仍继续聘用的,按本人月工资的50%发给假期生活补贴。 五、工资晋升 年度考核合格,按学院每两年正常晋升一档岗位工资。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基本职称”的或有一次“不职称”的不得晋升岗位工资。 六、本文件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以前所发文件与本文件不符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方案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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